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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如果购买的是期房,并且没有办理房产登记的购买者可以到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查询。
根据我国《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到上述两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购房者能及时办理产权登记,自然也就不必担心因丢失合同和收据所造成的不便。
同时,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暂行办法》“预售的商品房由购买人在结算之日起30日内到县级以上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及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手续”。
第二,如果购买的是现房,应当针对房屋买卖合同,我国采取登记制度,即房屋买卖合同须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方为有效成立。未经登记的,法律不予保护。若能按照法律规定程序操作,就杜绝了因不慎丢失所带来的隐患。
如果您的情况不属于以上罗列两种情况,还可以采纳以下方式:
首先,向开发商说明情况,与开发商协商解决,重新签订购房合同,并就所支付购房款事宜要求开发商出示相关证明,牢记要加盖财务有效章以便查询。
其次,假如不幸与无信誉可言的开发商遭遇,可以设法就所购房屋的细节问题与开发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并注明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补充协议中可以隐讳地提到原合同主要条款和已交购房款等事宜,这样就可以起到与原合同应有的作用。
为了防患于未然,购房指南还是建议购房者不要无故地随身携带合同和交款凭证原件以防止丢失。另外若须办理相关房产手续,可以先将所有资料复印一份,这样丢了原件还有复印件做底牌,能够在以后通过法律或其他途径解决争端时提供凭证,防患未然。以上就是关于购房合同丢失情况的补救方法。
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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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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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购房合同丢了,能补办。购房者和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后,该合同就是证明购房者购买房屋的合法凭证。一份完整的购房合同共有四本:开发商二本,房管部门备案一本,购房者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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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于预售合同是要到房管局备案的,为防止一房两买,每套房仅能备案一次,为此开发商是无法帮你补办的。
2,你可以到开发商处复印一份盖有备案章的合同,该合同就能够证明你的购房行为,且一般收房不需要合同的,带你的身份证去就行了,开发商会将交房名单给物业公司的。等办下产权证后,合同有没有就没什么关系了。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您,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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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你的身份证(带好复印件)和有关购房时能有的资料,去房地产商那里要求他们帮助找到,一般售楼的明细表在电脑上就能查到,另外地产商那里有两份呢!
如果你所丢失的合同是已经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备过案,那就已经产生了法律效力,如果还未备案,那可以和开发商说明情况,并出示你购房时所有的收据等,我不知道你所在的城市有何相关规定,但在福州,合同是一式三份,购房者只有在贷款手续完成后才能拿到合同正本,个人建议你可以向开发商要份合同的复印件,因为正本开发商是不会给你的.还有个方法,就是把原先的合同注销,重新签一份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但估计要付开发商一笔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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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要有之前的付款凭证才好啊,带着房主身份证去,只要开发商是个有良知的大公司,一般他那都有存档的,不会故意去为难你的,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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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到物业公司去补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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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如果购买的是期房,并且没有办理房产登记的购买者可以到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查询。
根据我国《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到上述两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购房者能及时办理产权登记,自然也就不必担心因丢失合同和收据所造成的不便。
同时,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暂行办法》“预售的商品房由购买人在结算之日起30日内到县级以上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及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手续”。
第二,如果购买的是现房,应当针对房屋买卖合同,我国采取登记制度,即房屋买卖合同须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方为有效成立。未经登记的,法律不予保护。若能按照法律规定程序操作,就杜绝了因不慎丢失所带来的隐患。
如果您的情况不属于以上罗列两种情况,还可以采纳以下方式:
首先,向开发商说明情况,与开发商协商解决,重新签订购房合同,并就所支付购房款事宜要求开发商出示相关证明,牢记要加盖财务有效章以便查询。
其次,假如不幸与无信誉可言的开发商遭遇,可以设法就所购房屋的细节问题与开发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并注明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补充协议中可以隐讳地提到原合同主要条款和已交购房款等事宜,这样就可以起到与原合同应有的作用。
为了防患于未然,购房指南还是建议购房者不要无故地随身携带合同和交款凭证原件以防止丢失。另外若须办理相关房产手续,可以先将所有资料复印一份,这样丢了原件还有复印件做底牌,能够在以后通过法律或其他途径解决争端时提供凭证,防患未然。以上就是关于购房合同丢失情况的补救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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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房屋贷款合同丢了,并不是多大的难题。一般情况下,贷款合同丢了,可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经办行,让银行重新给您一个原合同的复印件。如果您办理的是公积金贷款,那么可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公积金中心查档,但是很多单位嫌麻烦不愿意查,如果是这样您也可以到房产抵押部门查档,但是需要缴纳一定的手续费。 无论如何,签订完贷款合同后,一定要保管好。因为在还清房屋抵押贷款后,借款人需凭借款贷款合同办理还款证明后,才能到产权部门办理产权抵押注销手续。总之,贷款合同日后很有可能有“用武”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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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首先凭个人身份证到房管局查询原购房合同是否已由开发商登记备案。
如已登记备案,购房者便可以放心和开发商重新签订购房合同。不过,在重签合同之前,应由开发商持重新签订合同的申请,与购房人一起到房管局申请注销已登记备案的原购房合同,然后再重新签订合同并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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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丢失补办的方法:
1. 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
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费,约五十元左右。
2.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所采取的措施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
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有刊登声明的费用,合同的工本费,新合同的印花税。
3.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已经办理银行按揭后,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除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因为原先的购房合同已经注销了,换成新的合同,也就是说购房者和银行所签的借款合同里的购房合同的合同号已经发生变化了,尽管购房合同里面的内容没有变化,但依据《合同法》规定,该借款合同已经发生变更,所以需要和银行签变更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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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于预售合同是要到房管局备案的,为防止一房两买,每套房仅能备案一次,为此开发商是无法帮你补办的。
2、你可以到开发商处复印一份盖有备案章的合同,该合同就能够证明你的购房行为,且一般收房不需要合同的,带你的身份证去就行了,开发商会将交房名单给物业公司的。等办下产权证后,合同有没有就没什么关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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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核实房地产交易所是否已办理合同登记备案,如已办理登记备案,可以至房地产交易所查询合同的内容。除此之外,建议尽量与开发商协商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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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购房是有申请贷款的~那么你的购房合同原件应该在银行摆着~只是首付款收据的原件会在你手上放着吧~正式的一共是一式三份~房管局\你\开发商各持一份~你的那一份经抵押后就应该是在银行手上~你可以拿着你的贷款合同到银行去要求重新复印一份有效复印件就可以了~
另外~只要银行已经放贷~那你手上的首付款收据其实是没什么用的了~因为~开发商收到全款后会开出正式的购房发票~是购房款全额的购房发票~这张发票的原件在银行收着~以后要办理产权证的时候要凭着购房发票\购房合同\测绘局资料这些材料才能去办理的~
所以~如果你真的确定你的购房合同是原件在你手上丢了~那你只有协同开发商到房管局补办一份~日后可凭此去办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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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购房者的合同丢失没有太大关系。补办也是很容易的事。
2、如果买受人丢失合同想要补办,可以找其他合同复印,或者要求开发商重新打印一份签字盖章即可。因为现在的合同都是网签,在网上也可以查询。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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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丢失后根据不同的情况需要不同的解决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种:
1、如果是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丢失合同的,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
2、如果是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没有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丢失的,应在报纸上刊登合同作废的声明,到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
3、如果是在做完预售登记,已经办理好银行按揭手续后丢失的,则购房者除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因为原先的购房合同已经注销了,要换成新的合同,也就是说,购房者和银行所签的借款合同里的合同号已经发生变化了,尽管购房合同里面的内容没有发生变化,但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该借款合同已经发生变更,所以需和银行签订变更合同。
希望以上回复能够对您有所帮助,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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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收据丢了的解决方法是:
1、如果购买的是期房,并且没有办理房产登记,可以到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查询。根据中国《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到上述两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2、若须办理相关房产手续,可以先将所有资料复印一份,使用复印件有时一样能办。这样如果丢了原件还有复印件做证明,能够在以后通过法律或其他途径解决争端时提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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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和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后,合同就是证明购房者购买房屋的合法凭证。一份完整的购房合同共有四本:开发商二本,房管部门备案一本,购房者一本。
如果购房者要办理银行按揭的话,购房者所有的那本合同要放在银行质押。开发商在办理房屋产权证书时,需要将所有的四本合同拿到房管部门才能够办理产权证书,缺少任何一本都不行。所以购房者一定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购房合同。如果丢失了,要及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而在不同的时期所采取的补救措施各不相同,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种:
一、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
二、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
三、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已经办理银行按揭后,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除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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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如果购买的是现房,按我国现行规定,房屋买卖合同须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方为有效成立。未经登记的,房屋买卖合同不生效,法律不予保护。因此,若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就从法律上杜绝了因不慎丢失所带来的隐患,只需补办丢失的材料就可以了。
第二,如果购买的是期房,并且没有办理房产登记,可以到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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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与开发商签订房屋销售合同后,合同共有四本:开发商二本,房管部门备案一本,购房者一本。若是办理银行按揭,购房者所有的那本合同要放在银行质押(据此,你手里应该没有合同,合同已经质押给银行了)。如果购房合同丢失了,要采取如下措施补救,
一、若在没有做预售登记前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并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
二、若做完了预售登记、还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购房者丢失合同,则需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并在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
三、若在做完了预售登记且已经办理银行按揭,购房者丢失合同,除需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