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买卖订立如下补充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买卖的标的及价款:甲方向乙方出售位于   商业用房,建筑面积   ㎡,每平方米   元,共计   (人民币)   元整。(比价格包含办理房产手续时,乙方应承担的各项税、费和公共维修基金)   二、双方责任与权利   1、甲方须具备该房屋所有相关法律认可文件。   2甲方负责办理本合同项下的产权过户,由此所产生相关税费、公共维修基金全部由甲方承担。   3、甲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   日内办理完毕过户手续,将合法齐全的房产证交于乙方。   4、乙方提供过户所用的各种身份证明及法律认可文件。   三、违约条款   甲、乙任何一方不按上述条款执行既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向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如遇双方发生纠纷,先行通过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四、其他事宜   本补充协议与原购房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补充协议与原购房合同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  签约时间: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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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需要注意: 1、开发商的开发经营资格必须合法。就是开发商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规定的业务范围进行开发的; 2、开发建设的手续必须合法。开发项目必须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3、经营行为合法。现房销售除上述条件外必须经过验收合格,项目道路、给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和绿化等配套建设已经完成或者已经确定完成日期,落实了拆迁安置,落实了物业管理,并且按规定向房地产管理部门验核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期房预售除上述条件外还必须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4、在签订合同时,一是要选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该合同文本内容比较全,并且规范;二是注意把开发商承诺的内容写进合同。 5、如果你买的是住宅,在交房时,要向开发商索取《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宅质量保证书》。   办房地产权证时应该注意:   产权面积和合同面积是否相同,如果不同,可以根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处理,另外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后,还要办《土地使用权证》。相关费用注意除了楼上那位说的外,还有交易费和测量费,是应该开发商出的,但是开发商经常利用购买人不熟悉法规,转嫁给购买人。 希望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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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书范本    出卖人:    买受人:   根据出卖人、买受人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为)(以下简称合同)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现就合同未尽事宜,双方达成以下补充约定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买受人应在办理该商品房交付手续时与出卖人签订面积及房款差异结算协议,并结清相关房款,否则出卖人有权不予交房、不予为买受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并不视为出卖人逾期交房或逾期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由此产生的风险和不利后果均由买受人承担。    该商品房的预测面积是按照现行房产测量规范及有关补充文件预测所得。该商品房交付时,如因政府的相关房产测量规范、文件调整导致预测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的,不视为出卖人违约,亦不适用合同第十三条有关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双方同意按照预测面积与实测面积的差异,由买受人和出卖人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第二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1、一次性付款   买受人于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即年月日之前)向出卖人一次性付清房款人民币(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元(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含已付定金元)。    2、贷款方式付款   买受人于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向出卖人支付购房总价款的%的首付款元(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含已付定金元)。其余价款元,买受人以方式向银行贷款的方式进行支付。    第三条   贷款实施办法及相关责任    1、买受人在签订合同及本补充协议时,已经充分了解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包括公积金贷款)的办理条件和程序及需要交纳的全部费用,并承诺自己的实际情况完全符合相关的办理条件。如因买受人的实际情况与相关要求和条件不符合或因买受人的其他原因,而导致银行拒绝为买受人提供贷款、或要求变更贷款金额、首付款比例、贷款年限、或要求买受人补充资料、或另行提供担保人时,买受人应无条件地配合并与出卖人协商变更相关合同内容。    2、买受人须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7日内向出卖人提供办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相关全部资料(具体内容以贷款银行确定的为准)并办理按揭贷款;买受人未能按期提交资料或提交的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或者在出卖人通知办理按揭贷款手续之日起7日内仍未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手续的,视为买受人违约。    (1)逾期在30日之内的,买受人应每日按照购房总价款万分之一的标准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2)逾期超过30日后,买受人应于逾期满30日的次日一次性支付清购房余款和违约金(每逾期一日按照购房总价款万分之一的标准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否则,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买受人按照出卖人的实际损失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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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出售方(甲方):   买受方(乙方):   居间方(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对所签订的关于 之房产买卖事宜的《XX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作如下补充: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应支付甲方的总房款为¥ (大写: ),现乙方已支付甲方房款¥ (大写: ),剩余房款¥ (大写: )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应于甲方办理房屋过户(过户日期为: )之日起5日内支付给甲方。   2、逾期付款责任: 乙方未按照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1)和(2)不作累加)。   (1)逾期在15日之内,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计算向甲方支付总房款0.5%的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5日内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15日后,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当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总房款的35%。甲方有权从乙方已付款中扣除相当于赔偿金部分的价款,余款返还乙方,已付款不足赔偿金部分的,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5日内向甲方支付。   3、本协议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4、本协议是甲、乙双方签订的编号为: 的《XX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的补充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本协议与之前双方所签协议有所冲突,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出售方(甲方)签章:   买受方(乙方)签章:   居间方(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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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精装房补充协议中一定要写上关于工程延期等一些说法。这样的话我们补充这些条件在合同里,就会避免后期工程的延期我们一定要在中间切定下这种协议。让装饰*加上*的合同章盖上我们双方都要去茄子。才能达到装修合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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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出卖人: 买受人: 身份证号: 出卖人与买受人协商一致,就《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未尽事宜,订立如下补充协议。本补充协议的约定与本合同正文的约定不一致的,则以本补充协议的约定为准。 除本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本补充协议的用语与本合同的用语具有相同的含义。 一 、承诺与保证 1、在签署本合同及补充协议之前,出卖人已向买受人明示了全部销售依据(《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临时管理规约》及该商品房的能源消耗指标、节能措施和保护要求、保温工程保修期等信息,并对相关内容和条款作出了完整、充分、合理的说明,买受人已清楚且无异议。 2、在签署本合同及补充协议之前,买受人已认真阅读了本合同(含附件)及补充协议,且对于可能限制影响买受人权利的条款,出卖人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买受人注意并作充分说明,经与出卖人进行充分协商,买受人明确理解本合同(含附件)及补充协议各条款的含义,知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在协商一致、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签署本合同及补充协议。 2、买受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如有)具有签署本合同及补充协议所必须的民事行为能力,熟悉商品房买卖的相关法律法规;如需咨询专业机构或人士,买受人确信在签署本合同及补充协议之前已经完成。 3、出卖人与买受人的权利、义务及责任均以本合同及补充协议的约定为准,出卖人通过报纸、电视、广播、户外路牌、楼书、海报、宣传品及网络等媒体或其他方式发布的广告、宣传资料,或楼盘模型、售楼书、示范单位或其他文字载体中的所有图片、资料数据、说明等,凡未列入本合同、附件、补充协议约定内容的,不视为要约和承诺。凡附图和模型,受材质和比例等限制,仅为示意。双方同意:出卖人雇佣的任何人员(包括销售人员)所出具或签署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文件,均应在出卖人予以书面授权或加盖公章确认的情况下方对出卖人具有约束力。双方在交易过程中口头表达的意向和介绍信息,与本合同及补充协议不一致的,不构成合同内容。买受人确认:对于本合同的签署以及对于该房屋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因素,买受人已充分知悉。 4、出卖人就截止于本合同签署之日前出卖人已知晓的该商品房项目内部及周边的道路及规划情况向买受人进行了说明,同时已明确告知买受人,出卖人因受客观条件所限,无法也无法定义务提供项目周边所有信息,出卖人所作说明仅作参考。如项目内部及周边的道路及规划情况发生变化,均以政府规划文件为准,出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出卖人所修建的样品房或其他示范单位仅作风格展示和供买受人参考之用,不属于合同内容,也不作为交付标准,对双方均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有关该商品房屋的结构、空间、功能系统、装修、配置标准等以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为准。 买受人签字确认: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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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补充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油漆装修工程承包施工涉及的有关事项,达成本补充协议。 第一条、本协议涉及的工程项目名称为“瑞安市AA银行AA分理处”,地址位于瑞安市AA区AA号。 第二条、乙方负责该项目的油漆装修工程施工。油漆要做的工序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贴纸带、防锈漆、三遍泥子、做阴阳角(采用铝条做角)、立邦工程漆、喷一次底、喷一次面、线条补泥子、打沙子、平整度要做到家装油漆一样好。 乙方进场材料喷漆前,应叫甲方验收并同意后,方可继续施工。 隐蔽工程,乙方自搞返工的,甲方不补人工费、材料费。 工程如有5个平方内的改动,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支付人工费、材料费补贴。 第三条、经双方事先的实地测量,该油漆项目的总工程量为1008平方米。上述工程量仅作为参考,该项目的最终工程量,按实际施工面积确定。乙方施工过程中,如存在偷工减料或者减少工序的,甲方有权扣减相应款项,按实际工序结算工程款。 第四条、该油漆项目的工程款,根据最终工程量,按照每平方米20元计算。除此之外,乙方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再要求甲方支付其他费用。 第五条、该项目的工程款,甲方已经向乙方支付了1万元,本补充协议签订后的一个星期内,甲方向乙方再预支6000元,剩下未支付的工程款,甲方按照以下约定,分两次支付: 1、该项目的建设公司将其工程款,全部汇到温州天马装饰建筑工程公司账上后,甲方将工程款未支付部分的95%支付给乙方; 2、工程款未支付部分的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甲方按照本协议,在工程质量保证期期满后,向乙方支付。工程质量保证期按照装修工程的国家标准确定。该项目工程全部完工后,如阴阳角度平整度在一条线(不超过0.03%),油漆表面不出现发霉、起泡、开裂、脱落等,均属乙方的工程质量保证义务范围。 乙方按照本条约定,向甲方领取预支的6000元后,今后不得再以其他任何理由,要求甲方预支或者提出其他任何的付款请求。 第六条、乙方对该项目包工包料,乙方施工所需的一切设备、材料及成本费用,如工人工资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及温州天马装饰建筑工程公司无关。 第七条、工程完工后,甲方经验收认为不合格的,乙方应当无条件负责解决,直至合格为止。工程如有开缝等质量问题,由乙方自行修补,材料乙方自购,期间乙方必须随叫随到。乙方如不配合甲方修补,或者没有进行修补,甲方有权叫别人修理,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甲方有权在本协议第五条的工程质量保证金内扣除。 第八条、乙方必须在2013年9月15日之前全部完工,如有延误,按照实际延误天数,以每天20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乙方施工期间必须保证施工安全,如出现任何的伤亡事故,或者造成设备财物毁损的,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及温州天马装饰建筑工程公司无关。 第十条、如乙方不配合甲方提出的施工要求,甲方有权随时通知乙方停工,停工期间,甲方不负责乙方的人工费和材料费,乙方应当自行走人。 第十一条、本补充协议签订之后,原合同仍然有效。本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存在冲突的,以本补充协议书为准。    甲方:                                                                              乙方: 时间: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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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手房买卖补充协议 卖 方: (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_ _ 买 方:_ _(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_ _ 中介方:_ _(简称丙方) 本协议为双方签订《存量房认购协议书》、《武汉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的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座落于_ 市_ 区_ 的房产出售给乙方。该房产原来在_ 房地产管理登记交易中心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为 ,产权证号:_ ,建筑面积为_ 平方米(以房产证为准),乙方对甲方所出售的房产已充分了解,并亲临现场勘察,愿意购买上述房产。 第二条 第一条所述房屋的所有权为甲方与其配偶的公共财产,由于其配偶身在外地,不方便到场办理该房屋买卖合同的签署工作及其他相关转让手续,现甲方与其配偶将该房屋产权重新进行划分,该房屋产权全部归甲方所有,甲方拥有法律规定的独自进行该房屋买卖的全部权利,甲方已将情况如实告知丙方,丙方通过相关渠道进行了核实。若该房屋在交易过程中及交易完成后,由此问题产生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承担,并赔偿乙方产生的损失。若导致该房产无法进行交易,所有本次交易和退房产生的各项税、费、各种支出由甲方承担,即返还到交易前乙方的财产状况,并向乙方支付购房总价款的20%作为违约赔偿。 第三条 甲方保证第一条所述房屋不存在抵押、质押、担保、涉及诉讼、其它权利主张等可能影响乙方权益的事项,上述问题,甲方已将情况如实告知丙方,丙方通过相关渠道进行了核实。若该房屋在交易过程中及交易完成后,由此问题产生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承担,并赔偿乙方产生的损失。若导致该房产无法进行交易,所有本次交易和退房产生的各项税、费、各种支出由甲方承担,即返还到交易前乙方的财产状况,并向乙方支付购房总价款的20%作为违约赔偿。 第四条 甲方所提供房屋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规范标准和有关规定,并保证房屋不存在可能影响居住的住宅质量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房屋顶棚无水渍、厨房及厕所防水良好、上下水管与地板结合处无漏水、渗水;房屋内部、外墙无裂缝;外墙无渗水等。若在买卖成交后半年内出现影响居住的房屋质量问题,乙方有权选择退房,所有本次交易和退房产生的各项税、费、各种支出由甲方承担,即返还到交易前乙方的财产状况,乙方应支付使用期间的房屋租金;乙方也可要求甲方修复房屋,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甲方在交房之日前结清水费、电费、燃气费、有线电视费、物业管理费,并提供给乙方交房之日前一个月的已缴讫的水费、电费、煤气费、有线电视费收据和物业管理费帐单以及有线电视凭证。如甲方在交房之日前未能及时结清上述费用,则由乙方在房款的最后尾款中扣除。 2 第六条 甲方在交房之日前,由于该房屋的自身缺陷及人为改动,导致相邻物业产生的损失,由丙方通过物业及相应业主进行核实,并督促甲方进行维修整改,所产生的的费用均有甲方承担,乙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相应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条: 1.该房屋所占用范围内的任何部位,由于积水渗漏,导致楼下及左邻右舍住户的财产损失。 2.相邻业主的违法搭建,侵占了该房屋的所属范围。 甲方交付房产之日起,房屋所占用范围内的风险责任及土地使用权随之转移给乙方,之后导致的问题由己方负责。 第七条 甲乙双方房屋验收交接后,与丙方负责办理水、电、燃气、有线电视、房屋维修基金、物业管理等过户手续,并转交所交易房产原有的房屋结构图、原始购房合同等相关资料。甲方将上述项目权利无偿转让给乙方,乙方无需另外支付费用。 第八条 甲方在转让上述房产后,不得再次出售给其他第三方,如甲方恶意将该房产重复出售给第三方,则应退还乙方所有本次交易和退房产生的各项税、费、各种支出,并向乙方支付购房总价款的50%以及乙方投入的装修款作为违约赔偿。 第九条 若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屋,每逾期一日,由违约方向对方支付购房总价款的0.05%作为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违约方不履行本合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如因违反本条款导致协议解除的,由违约方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并向对方支付购房款的20%作为违约赔偿。 第十条 甲方、乙方、丙方在本交易中,因故意或过失导致另一方财产损失的,由过错方负责赔偿,赔偿金额为违约金5000元加上造成的损失。在赔偿支付之前,各方有权选择扣留应交款项或拒绝履行合同有关的义务。若因房屋质量或房屋产权有关信息的过失或故意,因甲方、丙方在交易中的信息优势,若因此产生诉讼,房屋质量的举证责任由甲方和丙方自愿承担。 第十一条 如本协议与之前双方所签协议有所冲突,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壹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壹份,签字生效。 出卖方(甲方): 联系电话: 购买方(乙方): 联系电话: 中介方(丙方):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你可以参考以上范本,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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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范本中需要包括的内容只是法律规定的大概范围,具体每一项内容都需要购房者仔细斟酌。对于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以及约定不符合购房者利益的问题,可以与开发商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下面就一些具体内容做一些总结:   (一)违约责任要具体:   1、应对取得产权证的具体日期做出明确规定。注明如果在规定日期未能取得房产证应视为“房产证无法取得的开发商一方的单方面违约行为”。对于此项“开发商的单方面违约行为”业主有权选择退房。开发商必须在15个工做日内(业主可自行商议)退还所有业主已交纳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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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 据我所知,补充协议中最常见的内容如下: 一、成交价格 成交价格一般是净得价,包括予以赠送或者折价的家电、装修等。 二、关于定金的约定 1、约定支付定金的时间和条件,及违约责任。 2、约定定金的数额及支付方式。 三、关于还款解押的约定 明确房屋是否有抵押,如有抵押约定办理解压手续的时间及违约责任。 四、首付款支付方式 双方需协商首付款的数额、支付时间、支付方式及违约责任。 五、银行面签过户 1、面签:面签需买卖双方共同到场,双方需约定面签时间及条件及违约责任。 2、过户:过户时需买卖双方共同到场,双方约定面签时间及违约责任。 六、物业交割 物业交割和交房两者不同,卖方需留意。 1)约定交割时间:进行物业交割,买卖双方需约定交割时间,如“办理权属转移登记后5个工作日内”。 2)约定支付方式:买卖双方可以约定自行支付或者通过资金监管进行支付。 七、税费相关 1)房屋基本情况:卖方需要确定所出售房屋年限、是否唯一,这关系到所需缴纳的税费。 2)税费支付:买卖双方需约定税费支付由哪一方承担。 3)其他税费:如果出现预料之外的其他税费,需明确税费支付方,以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八、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条款是补充协议中十分重要的条款,违约行为可以分为两种: 1)一般违约:逾期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15日(含)内。 2)根本违约:对于卖方,如果卖方提供虚假产权证明、房屋被查封、违约逾期超过15日、擅自提高价格等情况,属于根本违约。 3)约定赔付金额:构成根本违约的,需赔付房屋总价款的20%。 4)关于不可抗力:因为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如新政策出台、自然灾害等,买卖双方都不算违约,双方需协商解决。 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的补充或者变更,一般要明确约定,如果补充协议条款与原合同不一致或发生冲突时,应当以补充协议为准,但原合同明示不得变更的条款,补充协议中对该条款发生的变更则不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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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道二手房购房合同补充协议范本: 第1条合同原则 鉴于目前买卖双方因为合同不明造成诸多争议,为充分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出卖人的合同义务,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买受人购买出卖人商品房一事达成本合同。 第2条文字定义 1.合同中所称“合同”、“本合同”、“约定”等系指目前出卖、买受双方所签订的补充合同,其他合同则冠以合同的具体名称; 2.本合同中所称“房屋”、“本房屋”、“商品房”或“本商品房”等系指目前出卖、买受双方签订合同即将买卖的商品房; 3.本合同所称“本楼”或者“楼房”系指买受人所购商品房所位于的楼座; 4.本合同中所称“小区”、“社区”系指房屋所处于的社区; 5.本合同中所指“退房”,是指买受人将房屋或者取得房屋的权利退还给买受人,由出卖人退还买受人支付的购房款的行为。 第3条居住目的 出卖人知道买受人购买商品房系为自己住用、通过出租获得利润或者在商品房升值时通过及时转让获得利润,或者行使相关的所有权或用益物权以获得利益。出卖人承诺在买受人购买此房屋后,本楼内其他房屋仅可作为住宅使用外,不得作为公司办公用房使用,以保持居住环境的安静与安全。如不能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买受人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4条广告内容 广告平面图中所列面积如无特别说明均为套内使用面积,广告中关于绿化园林的面积应当与房屋具有相同的比例;如实际情况与广告数量误差超过3%,如果此等误差显然不利于买受人,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的,则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5条墙体平直 房屋的墙体及平面均应当平直,倾斜角度不得大于0.1度,计算方法为:高度差/直线距离;不平直情况并不得超过政府规定的标准;如无法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的,则出卖人应当将房屋修复,修复前视为未交房,并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6条防水情况 房屋顶棚无水渍、厨房及厕所防水良好、上下水管与地板结合处无漏水、渗水;如无法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的,则出卖人应当将房屋修复,修复前视为未交房,并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7条住宅寿命 出卖人承诺此住宅的安全使用寿命不低于70年,在30年内绝对不会产生主体质量问题,其质量足以抵抗八级地震所产生的不良影响;如果不能满足此等条件,出卖人将以全部房款的两倍向买受人进行赔偿,如果造成买受人及其亲属受到伤害的,按除支付全部医疗救助费用以外,还应当支付50万元赔偿。 第8条文件 考虑到房屋质量将在未来相当的时间内对买受人的安全与收益要求有巨大影响,而提供完全的质量文件是出卖人不可推卸的责任与义务,为充分保证买受人的知情权,出卖人除提交竣工验收备案表以外,还应当向买受人提交如下文件: 1.施工单位的竣工报告; 2.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价报告; 3.勘察单位质量检查报告; 4.规划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 5.卫生部门出具的水质检验合格文件; 6.环保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 7.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验收合格文件; 8.施工单位签署的质量保修书; 抗震评估机会出具的地震安全性能评价报告; 第9条文件交付 1.全部质量文件上述文件应当于入住前交付给买受人,没有上述文件不视为交房;即使买受人入住,仍有权出卖人每日承担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2.如无法按时交付上述文件,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的,则出卖人应当将房屋修复,修复前视为未交房,并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0条质量标准 商品房设计质量不应低于各级政府有关机构颁布的最有利于买受人的标准,本合同最后所列明的各项规范及标准均为出卖人应当遵守的强制性标准,即出卖人所提供的房屋质量不得低于各项规范的要求;如无法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的,则出卖人应当将房屋修复,修复前视为未交房,并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1条商品房户型 室厅卫厕厨,本商品房使用率为:_________,房屋层高:____________毫米;室内净高:_________毫米;其中起居室尺寸:长度:_________宽度:_________高度:_________(毫米);主卧室尺寸:长度:_________宽度:_________高度:_________(毫米);次卧室尺寸:长度:_________宽度:_________高度:_________(毫米);厨房尺寸:长度:_________宽度:_________高度:_________(毫米);卫生间尺寸:长度:_______________宽度:_________高度:_______(毫米);观景阳台尺寸:长度:______宽度:_________高度:_________(毫米); 第12条建筑面积 1.文字定义:商品房销售的建筑面积为套内建筑面积与分摊的公用面积之和。 2.总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阳台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室内墙体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 第13条套内建筑面积 1.文字定义:套内建筑面积为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和阳台建筑面积三者之和。 2.面积范围: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约定套内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如果经过实际测量后,面积在_________至_________平方米之间的,则双方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3.面积超出:买受人所购商品房套内建筑面积经过实际测量后,大于_________平方米的,出卖人无权要求买受人支付多余价款,并且应当据实测面积办理产权登记。 4.面积不足:买受人所购商品房套内建筑面积经过实际测量后,小于_________平方米的,出卖人应当根据与约定套内建筑面积的差值,双倍向买受人支付多收价款,并且应当据实测面积办理产权登记。 5.比例增加:交房后,套内建筑面积、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相比都发生增加的,应当按相同比例增加,建筑面积增加的比例大于套内建筑面积增加比例的,买受人无须为任何增加的面积支付费用。 6.比例减小:交房后,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相比都减少的,应当按相同比例减少;建筑面积减少的比例小于套内建筑面积减少的比例的,出卖人应当按照最有益于买受人的原则退款,包括要求出卖人退还全部房款或面积变化应退的房款,买受人有权选择诸多退款方案中的一个。 第14条 面积测量 房屋分摊的公用部分、面积及全部长度尺寸应当注明,经过测量的应当提供符合《房产测量规范》和《房产图图式》的测量报告,使买受人有权可以获得精确的详细内容。 第15条 测量机构 测量机构应当是取得中央政府机构测绘专业管理机构颁发的测量资格的机构,测量义务不得委托给他人;没有专业资格的机构测量的数据无效,买受人有权拒绝支付房款。 第16条 面积核实 买受人有权根据测量报告对任何一个尺寸进行核实,此等核实无需复杂的测量工具,仅凭于任意一个市场上购买的米尺等测量工具即可进行测量;买受人有权在入住前或入住后对室内全部长度、宽度、高度尺寸进行测量;如果需要对全楼进行测量的,出卖人有义务向买受人提供与本楼相关的图纸,买受人也可以召集楼内其他业主共同进行测量。 第17条 违约条件 买受人以约定方法得到的任一个尺寸结果,与出卖人提供的图纸不符,则视为出卖人提供的公摊面积不合法,买受人有权拒绝支付公摊面积的费用;出卖人不得以此为理由拒绝交付房屋,并仍应及时为买受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第18条 违约责任 当出现上述违约条件后,出卖人应当在3日内双倍退还公摊面积的价款作为违约金,不能退回的,逾期则每天应当支付总房价百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9条 管道密封 出卖人应当在买受人入住时提供管道压力测试数据,并保证管道不会出现任何泄露;如果室内发生液体或气体泄露,导致买受人的装饰装修家具损坏的,如果买受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责任,则出卖人应当以5倍装修家具款额或者每人每日500元作为赔偿,以补偿买受人在选择装修企业、设计施工所支付的费用与耗费的时间。如液体或气体的泄露给买受人或其亲属或其他人员造成伤害,则出卖人应当同时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 第20条 管线安装 出卖人承诺不在商品房内通行任何公用管线。所谓公用管线是指管线内的物、气体不直接从此管内进入到买受人室内且供买受人单独使用;如有通过,则视为合同的变更,买受人有权拒绝支付任何费用,并有权要求出卖人进行修改;在修改完成以前,视为商品房仍末交付;不能修改的,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买受人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21条 消防设施 出卖人提供的消防设施为:___________________;并在交房时取得消防机构的认可;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买受人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22条 暖气计费 暖气价格不高于政府规定的标准,计费方式及价格每季度每平米。 第23条 健康保证 考虑到房屋室内外的各项设备及设施将对买受人的健康产生长久的影响,因此出卖人承诺与本房屋的全部设计条件均依据政府的要求进行设计;如果存有可能导致疾病传播的设计缺陷;如不能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买受人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24条 绿地定义 所谓绿地是处于房屋以外,种植于地面的自然植物,指高度不低于50厘米,可以包括杨树、柳树、槐树、梧桐,其目的在于给买受人以心理上的舒适感觉,并且能够产生隔音、清洁空气的作用,绿化植物寿命不应低于10年。 第25条 绿地面积 考虑到绿地面积将对买受人生活有重要影响,出卖人承诺本社区绿地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绿化率不应低于北京市标准,交付时绿化率的计算方法为地面绿地面积与总建筑面积之比,房屋交付时本社区的绿化率不低于30%,交付使用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买受人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则出卖人向买受人按日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总房价的千分之一。 第26条 气味条款 本商品房敞开门窗后,不会闻到任何异味;室内在任何条件下均不会出现异味。双方对是否是异味有争议的,可以随机选择3人进行评价,以多数人的意见作为最终结果;此三人的决定如果未被执行,其决定应当在诉讼中作为决定性证据。 第27条 电磁辐射 出卖人承诺不在房屋室外500米内及本商品房楼上建造或允许他人建造任何电磁发射装置,包括寻呼台发射台、移动电话发射台、广播电视转发台或其他有辐射的装置;如果有此设施,无论是否影响人体健康,买受人均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出卖人将承担违约责任。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买受人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则出卖人向买受人按日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总房价的千分之一。 第28条 社区名称 本商品房所属社区经政府地名管理机构确定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小区属于政府管理机构认可的合法社区。考虑到社区名称的稳定性有利于买受人购买房屋的增值,因此出卖人承诺将在未来时间内始终使用的名称为;如此名称发生变化,出卖人承诺将赔偿给买受人总房价百分之三,作为因名称变更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赔偿。 第29条 施工进程 社区共有楼房幢,其中一期工程_________幢,二期工程_________幢,三期工程_________幢,二期工程的开工时间与竣工时间分别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和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三期工程的开工时间与竣工时间分别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和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30条 公共设施 幼儿园______________个,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交付使用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停车场_________个,面积为______________平方米,交付使用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邮局_________个,交付使用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会所、健身娱乐设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交付使用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邮政交付使用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电话接通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31条 居住安全 交付时社区内不应当有正在建设的建筑物,在买受人可能经过的道路绝对不允许有任何可以产生坠落的物品;道路平面绝对不得有可能阻碍行人或者车辆的坑、沟、井或者其他产生危险的建筑物或者构筑物。 第32条 商品房标识 社区内的所有建筑物应当有明确的标识,以利于买受人的特殊家庭成员能够顺利找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 第33条 违约确定 对出卖人提供的各种设施是否合乎约定,应当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买受人与出卖人共同随机选择三人,选择方法见本合同争议解决中的约定,由其对此争议做出仲裁裁定。 第34条 公平价格 1.买受人所购房屋价格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 2.出卖人不得将同幢的其他房屋以明显优于买受人的价格出售给其他买受人(差额应在合理范围内),否则将认为是对买受人的岐视或价格欺诈,出卖人承诺并承认买受人有要求同等优待的权利。 3.均价:出卖人承诺此楼的平均价格为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元),所谓平均价格是指全楼成交款与全楼套内使用面积之比,如果在买受人发现自己所购房屋的均价并非此数额,则有权要求出卖人每平方米支付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元)的违约金。 第35条 房款障碍 如因出卖人原因致使买受人无法取得银行贷款或公积金贷款,则出卖人在10日内比照退房条款归还买受人已经支付的全部房款;如出卖人证明系买受人原因致使买受人无法取得银行贷款,考虑到买受人可能受到的损失,则出卖人在10日内比照退房条款归还买受人已经支付的全部房款。 第36条 交付含义 本合同所称交付是指占有及使用的交付,以保证买受人可以正常使用,以实现居住目的,并不代表所有权的转移。 第37条 交付时间 商品房交付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社区设施环境交付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38条 交付程序 1.入住通知:出卖人向买受人发出入住通知书; 2.书面签收:买受人书面签收“收到入住通知书”; 3.钥匙收条:买受人书面签收“商品房钥匙收到条”; 4.随附资料:出卖人提供商品房质量备案表、商品房长度高度细节尺寸及面积测量结果; 5.其他条件:其他合同中约定的条件也应当具备,房屋交付时出卖人及其他任何第三方不应再收取任何费用作为买受人入住的先决条件,否则买受人有权依此每天获得总房价百分之一的赔偿金。 6.不视为交房:上述条件缺少任何一条,均不构成商品房的交付。 第39条 入住缴费 出卖人不得要求买受人入住前支付以下费用:物业管理费、产权证费用、车位费用及其他由买受人享受服务的代办费用,除此外无须支付任何费用;买受人有权拒绝支付任何本合同没有明确说明的费用。 第40条 买受人入住 考虑到买受人在入住前已经支付了大量房款,因此出卖人在交付房屋时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买受人入住,出卖人同时应当保证所聘请的先期物业管理公司或者其他相关机构和人员也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买受人入住;当此等阻碍情况发生后,买受人有权不经过任何机构或人员的许可入住,此时任何人的阻挡行为均视为违法。 第41条 交付验收 买受人在出卖人所建房屋完工后,可以进入室内进行观察,并可以聘请相关专家对其进行评价,出卖人及其聘请的机构或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买受人及有关人员进入。买受人可以进行如下项目的评价与验收:建筑质量、室内设施、室内外环境、社区质量及其他验收。 第42条 延迟交付 当出卖人无法按期交付时,则买受人有权通知出卖人解除合同,或者以予出卖人日的宽限期,在宽限期内出卖人仍然不能交付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第43条 交付效力 出卖人将房屋交付给买受人后,买受人即享有房屋的使用权、占有权、出租权、收益权,并有权对房屋进行装修;如果房屋已经办理完毕竣工备案,则买受人有权进入,并对房屋进行管理与控制。 第44条 文件内容 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及商品房使用说明书,其内容不得低于政府最高标准。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买受人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45条 初步验收 鉴于商品房质量无法立即做出判断,买受人无法在交付使用后立即对质量做出判断,因此双方共同认为质量的评价与验收是一个较长的过程,买受人仅能对外观部分进行初步使用性评价。 第46条 保修内容 主体结构、公用部分、环境设施、建筑外表部分、装修部分、室内电气部分、室内暖通部分及其他由出卖人提供的内容;出卖人将提供全部施工图、设计图、各种管线图等技术资料,以保证买受人或者买受人的集体组织或者小区业主委员会或者小区居委会能够根据此技术资料对房屋进行全面的修缮与养护;并承诺20年之内买受人所支付的维修成本不能高于房屋价格的20%。 第47条 责任承担 如果入住后发生漏水、裂缝等质量瑕疵,应当由出卖人承担责任,并立即进行修复,出卖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此责任转移至第三方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买受人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48条 房屋所有权 1.取得标志:房屋所有权的取得以北京市政府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为标志。 2.取得时间: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最后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如出卖人不能在此最后期限前使买受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则确认为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3.违约责任:一旦无法取得产权证后,出卖人应当30日内立即退还买受人已经支付的房屋款,并且赔偿买受人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4.选择权利:当无法取得所有权证后,买受人有权选择是否解除合同并且退房,如买受人同意延长等待时间,则可向出卖人发出同意延长办证期的书面证明。 5.所有权保证:出卖人保证出卖人目前的身份系合法的出卖人,出卖人经过审查后认为买受人目前的身份可以成为合法的购买人,因此出卖人保证买受人凭借出卖人提供的文件能够在北京市房屋所有权登记机构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及他项权利证书,如买受人无法取得上述证明,则出卖人应当在10日内立即退还买受人已经支付的房屋款,并且赔偿买受人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银行的贷款利息、银行罚息、诉讼费用、律师费用、装修费用、误工费用、无法居住而租赁房屋的租赁费用、交通费用、因重新购买房屋而产生价格上涨的损失及其他损失。 6.费用分担: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时,双方平均承担税款费用。 第49条 转移效力 买受人取得所有权证书后,即取得与房屋相关的全部权利,涉及房屋的风险同时发生转移,出卖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买受人行使对房屋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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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甲方 : 乙方 :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达成如下租房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座落在丰都县名山镇花园街51号附10号门面出租给乙方,乙方也自愿承租。 二、租期三年即从二00八年三月七日至二0一一年三月六日。 三、租金:第一年每月600元,一年7200元(大写柒千贰百元),签订合同时一次性付清;第二年,第三年的租金数额随市场行情的变化而变化,租金在二00九年三月五日前支付第二年的全部租金,在二0一0年三月五日前支付第三年的全部租金。期满如甲方继续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的权利。 四、乙方在承租期间,水、电费由乙方负责交纳,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五、房屋出租期间大的维修由甲方负责,小的维修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故意造成房屋损坏,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房屋配备设施损失,归乙方赔偿。 六、乙方在承租期间如需转让,在转让给第三方之时,乙方必须告知甲方查看房屋使用状况和交接事宜,如承租期间,乙方是否保持门、窗、水、电表等完好。同时乙方在签订合同时交五百元押金,以保证水电费的交纳。租期满后,如乙方交纳了所有费用,甲方就退还给乙方。 七、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支付守约方二千元违约金。 八、本协议双方签字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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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应该明确的把售楼书和其他广告的内容写进补充协议里去,这是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的一个很重要的方式。 第二、明确房屋所有权证办理的时间。因为购销合同里通常没有说多长时间把产权证办下来,这通常在补充条款里约定。 第三、要明确按揭办不下来的话,双方的责任。现在买房通常需要按揭,确实有的情况下按揭没有办下来,没有办下来的原因比较复杂,有购房者的原因,也可能有房地产开发商的原因,甚至也有一些是银行方面的原因,也有一些是综合的。要明确,如果按揭办不下来,双方各自的责任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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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房合同补充协议范本  第 1 章:合同背景  第 2 章:广告与样板间  第 3 章:户型空间  第 4 章:房屋面积  第 5 章:建筑设备  第 6 章:电气部分  第 7 章:供暖与燃气  第 8 章:房屋质量与施工  第 9 章:装修标准  第 10 章:室内环境  第 11 章:室外环境与绿化  第 12 章:社区与公共服务设施  第 13 章:价格付款与工期  第 14 章:房屋交付  第 15 章:初步验收  第 16 章:房屋保修  第 17 章:所有权证  第 18 章:前期物业管理  第 19 章:业主委员会  第 20 章:消费者权利保护  第 21 章:抵押担保  第 22 章:合同变更  第 23 章:合同终止与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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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补充协议亦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一部分,与商品房买卖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补充协议通常是由开发商单方起草,对开发商而言是有优势的。因此,购房者应谨防开发商提供的补充协议,如果该补充协议加重购房者的责任,减轻开发商的责任或者补充协议属于霸王条款,购房者可以拒签。如果购房者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的,购房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开发商提供的补充协议显失公平或欺诈为由,请求法院认定上述补充协议无效或撤销,亦能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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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房补充协议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生,住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生,住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与乙方对所购期房的善后事宜,经过充分的协商,根据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确认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与_________公司签订的《_________》,是甲乙双方与_________ 公司之间真实的意思表示;该《_________》约定双方购买位于_________路_________弄_________家园_________ 号_________层_________室的商品住宅;该房为期房,_________公司承诺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将该房屋交付于甲乙双方。   二、双方确认该房屋首付款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_________元),其中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 元),系乙方______个人支付,余额全部由甲方______个人支付;另为购此房,甲方______个人又向银行贷款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该贷款系甲方_________个人逐月偿还。   三、现乙方_________自愿放弃购房人的权利,自愿将上述购房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全部转移给甲方_________。乙方 _________承诺协助甲方_________将该房小产证办在何的名下,可向有关单位和政府部门出具放弃产权的书面声明;若该房小产证只有办在甲乙双方名下,乙方_________承诺将通过转让、更名、赠与等手续放弃该房屋的产权,不向甲方_________主张任何房款并协助甲方 _________办理房地产管理部门需要的过户手续。   四、双方商定,在该房屋的小产证办在甲方_________一人名下且甲方______________正式从房地产管理部门拿到房地产证书之日,甲方_________将乙方_________个人支付的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一次返还给 _________。   五、以上协议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不得违反。若一方违约,则应向守约方每日支付房屋总价款额千分之十的违约金。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见证律师各执一份; 甲乙双方及见证律师三方签字后即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见证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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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买卖订立如下补充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买卖的标的及价款:甲方向乙方出售位于 商业用房,建筑面积 ㎡,每平方米 元,共计 (人民币) 元整。(比价格包含办理房产手续时,乙方应承担的各项税、费和公共维修基金) 二、双方责任与权利 1、甲方须具备该房屋所有相关法律认可文件。 2甲方负责办理本合同项下的产权过户,由此所产生相关税费、公共维修基金全部由甲方承担。 3、甲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 日内办理完毕过户手续,将合法齐全的房产证交于乙方。 4、乙方提供过户所用的各种身份证明及法律认可文件。 三、违约条款 甲、乙任何一方不按上述条款执行既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向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如遇双方发生纠纷,先行通过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四、其他事宜 本补充协议与原购房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补充协议与原购房合同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      签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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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不可抗力:导致发展商逾期交付房屋的原因很多,不可抗力即是其中之一。由于相关法律规定难以对不可抗力事件一一列明,发展商通常会对不可抗力的范围作扩大性解释,例如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重大技术问题或其它发展商不能控制的因素列入不可抗力的范围,以规避由于逾期交付房屋而需承担的违约责任,对此购房者应该在补充协议中尽量明确不可抗力事件的范围,在出现不可抗力时发展商应该提供政府主管部门、公证机构或专业鉴定机构的证明性文件才能作为其免责的理由,同时约定当不可抗力事件导致逾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时,购房者有权终止合同,要求发展商退还已经支付的全部款项,或者就逾期实际天数要求发展商给予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 关于分摊建筑面积:作为房屋总建筑面积的一部分,分摊面积的多少,直接影响购房者实际获得的使用面积。对此尽管《北京市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建筑面积分摊暂行规定》等法规作了明确规定,实际操作中个别发展商仍然将经营性用房、人防工程或其他与房屋无关的面积调整实测面积和暂测面积的误差。购房者可以参照上述有关规定,认真审核发展商在补充协议中列明的分摊范围,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部分坚决要求予以删除。或者在补充协议中明确所购房屋的实际使用率,即实际使用面积与房屋总建筑面积的比率,当发展商交付的房屋达不到约定的标准时,购房者即可以选择退房并要求发展商承担违约责任。 关于装修标准:对于欲售商品房,特别是约定了精装修的欲售商品房,购房者一定要明确该等商品房的装修标准,防止被发展商以“进口”、“高级”、“先进”等不明确的表述误导。建议在补充协议中详细约定与房屋有关的所有内外装修、设施设备的种类、型号、品牌、颜色、位置、方向、可以参照的市场价格、达不到上述标准的违约责任等,以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利益。 房屋所有权证办理的时间。尽管从表面上看,房屋所有权是由房地产管理部门颁发的,与发展商并没有直接的关系,不应构成其义务。但在实践中,房屋所有权权证颁发的延迟往往是由于发展商手续不完整、未能履行交纳土地出让金、测绘费等义务。因此需要让发展商作出相应的承诺,保证在规定期限内履行各项义务以确保购房者顺利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否则应承担一定数额的罚金,超过约定期限的,购房者还可以退房并要求开发商承担由此给购房者造成的经济损失。 贷款办不来怎么办?由于在商品房购房购销过程中,普遍采用按揭贷款或公积金贷款方式分期支付购房款项。而上述贷款是否会得到批准主要依赖发展商提供的担保情况、购房者本人的资信状况等因素。如果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并支付了首期购房款后贷款得不到批准,就会面临无法自行支付全部剩余款项,从而承担违约责任的风险。因此应该在补充协议中分清责任,如果由于开发商原因导致贷款得不到批准,则购房者可以选择退房并要求发展商承担违约责任;如果由于自身原因,则届时可以选择变更付款方式或要求退房。 关于保修责任。有关房屋质量的保修责任,国家及北京市已经作了明确规定,在此不再赘述。值得购房者注意的是,在北京市新增楼盘中,部分采用了通过燃气系统独立供暖的方式,而不再通过市政热力管线集中供暖。由于提供该种燃气系统的大多为德国、意大利等国外厂商,地域分散、国内售后服务网点较少,加之该种系统设计寿命较长(一般为十年左右),更增加了购房者在使用上述供暖系统中保修和维修的困难。因此,最好在补充协议中将开发商的责任和厂商的保修、维修、更换的责任连带起来,要求开发商在购房者联系不到厂商的情况下保证正常供暖,并负担一定的维修费用。 关于开发商在促销过程中的承诺。为配合商品房的销售,开发商或个别销售人员都会通过口头介绍、广告宣传等方式在促销过程中就与商品房有关的小区环境、会所、托幼、学校、医院、停车位、物业管理等方面作出承诺。上述因素直接影响购房者的居住和生活质量,实际是构成房屋价格的一部分,如果不能兑现,必定会使购房者的期望值大打折扣。对于开发商作出的种种承诺,一定要不厌其烦,一一在补充协议中予以落实,并明确开发商违反该约定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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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摆全家福,但是全家福摆在客厅的沙发边的矮桌上比较好看入口的玻璃桌,摆个有造型的玻璃小花瓶,要小巧精致点的,放点水养几朵花,这样一进门就会有淡香,就不会觉得鞋子什么的味道不好闻。如果放了花瓶,桌子还是比较空,那就再放一个小点的鱼缸,养两条小鱼,水生财嘛哈哈如果不放花瓶,那就可以放个大点的鱼缸,弄点绿色植物,跟金鱼颜色很搭配的花瓶鱼缸都不要方形的,因为桌子是方形的全家福要放的话,小张的,拿木质的小相框摆,原木色,或者红木色。千万不能大张,视觉上很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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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房合同补充协议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本项目的开发商为:                  法定代表人为: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为:                 资质等级为: 本项目施工承包商为                  公司,联系电话:               联系人: 本项目的施工监理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本项工程的竣工日期为   年  月  日。 甲方于   年  月  日在      刊登广告 其主要内容为: 乙方据此签订本合同。 甲方所售房屋符合国家及本市相关规范文件,已在建行北京市分行开立代收房屋预售款专门帐户,账号为: 预售房款监管协议编号为: 第一条   甲方承诺 1、前述广告对所购房屋表述真实、准确; 2、除本协议约定的情形外,任何时候不在本合同约定的房屋及其在建工程和土地上设定抵押等他项权利,乙方可以随时查验甲方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3、所售房屋在销售时已完全符合国家及本市房地产开发及销售或预售的相关规定 4、本协议签订后30日内由甲方将合同及相关资料送   办理备案登记,并将备案情况书面通知乙方; 5、充许乙方转预售、转按揭及变更买受人,协助办理原合同解除、与新买受人重新订立合同及预售转让登记等相关手续; 6、乙方可以将所购房屋用于住用、、出租、转让、抵押或开设公司从事经营活动; 7、自合同约定的房屋交付日期当天开始计算的60日内,甲方将办理产权登记手续需由其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后书面通知乙方。 8、向乙方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证合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销(预售许可证)》、《建设规划工程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及房屋所属楼层平面施工图(标明详细尺寸)和工程进度计划,以上文件分别由经办人签字确认为真实有效。 9、甲方同意将乙方所购房屋之在建工程抵押于乙方,做为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前的担保,并于购房合同签订后2日内办理抵押登记手续,非因乙方原因不能办理的,乙方可解除合同; 11、甲方拖欠施工方工程款的,至迟应于工程完工之后3日内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及时行使抵押权人的权利。 第二条   面积条款 1、甲、乙双方约定按(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套)   计价,按建筑面积计价的,公摊面积实行谁使用谁分摊的原则,不得重复分摊、将公摊面积改作他用、出租或出售;按套或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应标明套内使用面积及各房间的净尺寸;以上数据应详尽标注于做为合同符件的房屋平面图之上,尺寸的误差允许值为   。交房前后乙方发现不符合以上面积分摊和房屋尺寸约定的,有权解除合同或退房。 2、乙方所购房屋交付后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房人有权退房。买房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房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甲方承担,产权归买房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房人;绝对值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甲方双倍返还买房人。 第三条   规划变更 发生规划设计变更,甲方应于规划变更经批准后实施前书面通知乙方,自该通知送达乙方后15日内,乙方有权选择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乙方选择解除合同的,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   居住环境 1、乙方所购房屋可视范围内不得有垃圾处理场(站)、锅炉房、变电站、餐饮娱乐场所、停车场,窗前不得有电杆及各种线路通过; 2、小区绿化率不低于30%; 3、小区内或其周边商业设施、学校、幼儿园、邮局、银行、交通设施齐备; 4、交付后的室内设备不会产生任何异常声响; 5、小区内有充足的停车位; 第五条   装饰装修 由甲方提供装修的,按以下约定办理: 1、装饰施工单位名称:   ,施工资质等级   。 装饰工程设计单位名称:   ,设计资质等级   。 2、室内装饰工程部分的总造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共   分   期支付,具体付款方案为首期付款   元于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开始装修施工后3日内支付,第二期付款   元于装修工程完成过半后3日内支付,余款   元于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其中工程过半是指   ; 3、乙方可以选择甲方提供的设计方案和中标的设计方案,也可以自行设计,装修施工应由双方约定的企业完成,变更需经乙方书面同意; 4、甲方应在开始装修工程施工前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交付首期装修款,在乙方付款之前开始施工的,乙方有权要求拆除并恢复原状; 5、乙方可以自行委托有资质的监理公司对装饰工程质量进行监理,因监理公司决定装修工程返工而影响按期交房的,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详细的报价清单并标明项目名称、单位造价、工程量、总价及详细的施工工艺及所采用的原材料规格、单价、品牌、型号、产地、等级、花色等,以上文件经乙方签字确认后有效。 4、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装修平面图、透视图、立面图和施工图及水电线路图、天花吊顶图等并按乙方签字确认的图纸进行施工; 5、乙方可以提出工程项目变更,变更应由甲、乙双方签订变更文件,因此而延期交付的应在变更单中明确,甲方不承担逾期交房的责任; 6、装修工程的保修期限为2年,自装饰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甲方应于5日内免费修理完毕,约定期限内未修复或就同一问题3次未修复的,乙方可委托其它装饰公司修理,费用由甲方负担; 7、如因装饰施工发生火灾、爆炸、死亡事故,乙方有权要求退房或由甲方调换经乙方认可的同型房屋。 8、装修所用材料应符合《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壁纸中有害物质限量》、《聚氨乙烯卷材地中有害物质限量》、《地毯、地毯衬垫及地毯用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释放限量》、《混凝土外加剂释放限量》、《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及其他安全标准。 9、装修后的工程质量和室内空气质量及有害物质挥发量符合《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北京市家庭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定》、《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及《关于加强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的规定; 10、甲方应对装饰后的室内环境提供检测报告。装饰工程经乙方委托的监理公司验收合格,并经符合《北京市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管理暂行规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方可视为工程完工; 9、装修质量经监理公司验收不合格、建材及室内环境不符合双方约定的环保标准的,应由甲方退还装修款,并承担乙方因此而产生的损失包括租房的费用、误工费、交通费、鉴定费、检测费、搬家费、律师费等,乙方可以自行安排施工,甲方及物业公司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及押金,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施工人员及设备、车辆(材料)的出入、施工期内的水、电费由甲方承担并直接交付。 第六条   分期付款 1、采用贷款方式的(含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下同)的,首期付款时间为收到相关部门确定同意向乙方提供贷款后3天内支付; 2、、分期付款与工程进度挂勾,工程实际进度以甲方与施工企业及监理单位共同签署的确认文件为准,如确认文件不真实,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3、无论乙方采取直接付款、通过银行向甲方付款,均视为乙方向甲方支付购房款。具体分期付款方案如下: 4、工程进度未按计划完成或停工或发生甲方拖欠施工方工程款的,采用贷款方式的,应由乙方向银行支付的当期应付房价款暂由甲方代为向银行支付;采用直接付款方式的,付款期限顺延;待工程进度正常及甲方向施工方付清当期应付工程款后,再由乙方将甲方代付款项归还甲方并开始正常付款或按顺延的付款期限付款; 第七条   房屋交付 房屋交付时按以下约定进行并应具备下列条件: 1、   商品房交付以乙方在相关文件上手书的“同意接收房屋”的明确意思表示为准,乙方签收房屋钥匙不表明同意接收房屋或同意入住,临时核验证明不能做为交房依据, 2、乙方所签订的《物业管理公约》于房屋交付完毕后生效,房屋交付前乙方只负有按约定交付购房款的义务,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公司不得以要求乙方交付任何费用为交付房屋钥匙的前提条件,如因此造成房屋不能按期交接,视为甲方逾期交房; 3、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房屋土地测绘技术报告书》、《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 4、小区内部道路通畅,垃圾清理干净; 5、水、电、暖通,电话、电视天线应当铺设完毕并能即时投入使用,煤气管道及设备应安装检测完毕,如因入住率示达到70%而暂不能接通气源之前,应由甲方提供煤气罐供乙方使用,收取押金的,押金的数额为人民币   元并于乙方归还煤气罐时全额退还,煤气管道通气的最后期限为   年   月   日,逾期应支付违约金; 6、达到本协议第五条第9、10款约定的条件; 7、出示《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由乙方查看是否设定了本协议约定之外的他项权利。 第八条   产权办理 如因甲方责任,致乙方不能在约定期限内得到房地产权属证书的,乙方未选择退房之前,甲方应承担可能发生的以下责任: 1、支付违约金; 2、   影响乙方将该房屋抵押的,甲方应代为提供相应的担保。 3、   影响乙方办理出租登记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责任包括租金或有关部门因乙方未办理出租登记而出租房屋可能处以的罚款、没收所得等处罚而使乙方受到的一切经济损失。 4、影响就房屋及家庭财产向保险公司投保的,由甲方承担可能发生的灭失、毁损、失窃的赔偿责任。 5、影响乙方家庭成员迁入户口、上学、入托等事宜的,由甲方承担因此多支出的费用。 第九条   保修条款 房屋及装饰工程的保修按照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及本协议约定执行,保修期自房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十条   违约责任 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包括解除合同、退房、支付违约金、支付利息、赔偿损失等。 1、乙方不选择解除合同或退房的,可以同时要求甲方退还全部房价款、双倍返还定金,赔偿装修费、律师费、鉴定费、检测费、误工费、交通费、租房的费用及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标准为   /日; 2、乙方选择解除合同或退房的,退房时如遇该项目房价上涨,上涨部分视为乙方应得收益或损失由甲方赔偿,具体数额以甲方最近办理的最相近的房屋的备案登记所记录的售价为准,如未在约定的期限内办理退房,遇房价下降的,仍应按声明退房时的房价计算; 3、甲方应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或退房的书面通知送达后10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房价款、利息并赔偿损失,已付房价款含乙方通过银行向甲方支付部分; 4、因退房而产生的银行或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罚息、因向保险公司退保而被扣除的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应负责解除乙方与提供贷款的银行、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中心、保险公司的合同关系,不能解除的或不能解除前应直接支付或承担乙方解除合同前的付款义务或费用并将相关退款交付乙方,如银行或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中心仍要求乙方履行相关义务,则这种义务由甲方承担,因甲方拒绝承担而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由甲方赔偿; 5、乙方可以书面、电话、传真或邮寄方式通知甲方解除合同或退房,可以进行录音。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发生合同约定的不可抗力从而影响按期交付的,甲方应于该事实发生后3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不在期限内通知的,不产生延期交付的法律后果。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约定的方式、条件及期限履行义务,发生争议后,可以协商或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此原告住所地指购房合同上载明的住所地。 第十三条   其它约定 本协议第二条是乙方做出购房意思表示的基础,违反承诺即构成对乙方的欺诈,按有关法律规定承担欺诈的民事责任,甲方补办的任何手续均不能做为其要求法院裁决乙方继续履行合同的依据; 本协议做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与合同不一致之处,以本协议为准; 购房合同于银行、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中心签署同意向乙方提供贷款(含公积金贷款)或担保的法律文件后生效; 在乙方将购房合同原件交付乙方办理抵押登记等手续之前,由甲方向乙方提供双方签署完毕的注明与原件一致的购房合同复印件一份,并加盖甲方法人印章。 附件: 1、项目工期、进度及资金落实情况资料。 2、 3、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200   年   月   日           20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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