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能收到国家法律的保护,以后遇到拆迁或重新规划时,赔偿的钱不给你,给卖给你房子的人,另外即使赔偿给你也是很低的,国家对小产权买卖打击的狠厉害,建议最好还是慎重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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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意事项一:谨防面积缩水。 注意事项二:谨防代缴税费陷阱。在合同中最好约定“出卖人不得将买受人交纳税费作为交接该商品房的条件”。如果购房人选择由开发商代缴税费,最好约定开发商在一定期限内向购房人出具缴纳税费发票等凭证,这样可以有效防止开发商挪用资金。 注意事项三:预防经济适用房小区内购买商品房的风险。 注意事项四:不要误将开发商资料备案义务等同为办理房产证义务如果购房人要委托开发商办理房产证应当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注意事项五:交房不等于交钥匙根据建设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第十一条,在交接商品房时,开发商应当提交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签署房屋交接单。根据该条款,开发商交钥匙并不意味着已经履行了交房义务,如果交钥匙后开发商仍未完整提交约定的两书或证明文件,开发商应当承担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注意事项六:明确会所、车库、杂物间等附属物的归属。为了避免此类纠纷的发生,建议购房人最好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该商品房附属的车库、杂物间等是否随同该商品房一并转让,是否可以办理相关权属证书。 注意事项七:注意商品房的交付条件。购房人签订合同时一般选择“商品房经验收合格”作为房屋交付条件。验收合格是指商品房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联合验收合格。验收合格不等同于竣工验收备案,竣工验收备案要求更为严格,五家单位联合验收合格仅是申请竣工验收备案的条件之一,此外,开发商还需要取得消防、环保、规划等部门的许可文件以及其他资料。律师提醒购房人最好在合同中约定取得商品房竣工验收备案表作为商品房的交付条件之一。 注意事项八:明确公共设施、基础设施达到使用条件的日期,并规定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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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结清水表账单 如果自来水公司实行的是户名住宅地址制度,大多数的房产上下家不需要办理水表过户手续。但在交房时根据买卖合同的约定,双方须要进行抄表读数,并按实际的抄表数由业主结清所欠费用。按自来水公司的规定不论是谁使用的,凡发生逾期未缴的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如经30日催缴后仍未缴清水费和滞纳金的住户,则停止供水。建议下家在交房前要询问上家是否已付清水费,交房当日要求上家携带好近期的水费账单,并查询该房产已往的水费欠缴情况。 (二)告知电表状况 按电力公司规定,凡发现私自装拆电表箱、私自开启封印、擅自改变计量装置等行为均属违章行为,违者按违章用电处理。因此,在交房时建议下家亲自查验电表是否有移动改装的痕迹。在实际操作中,现新建商品房的电表户名基本为业主本人或是开发商名字。在办理交房手续时除双方核对电表读数外,还须双方携带本人身份证件、房产证、私章等前往所在地电力营业厅办理电表过户更名手续,并结清该电表的所有欠费。 (三)协助煤气过户 按照煤气公司的规定,上下家必须凭《房屋买卖合同》其中须写明本房价已包含煤气设施费或该煤气设备无偿转让的证明文字,以及上下家的身份证,上家近期的煤气费账单,双方亲自到燃气部门办理过户更名手续。更名手续费10元由下家承担。对于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清的,燃气部门将拒绝办理。 (四)协助有线电视过户 有线电视实行一户一卡制,如遇上家拖欠费用的情况,时间一长,有线站会作封端处理。因此在交房时下家可要求上家提交交房当日上月的有线电视费收据凭证及有线电视初装凭证。下家凭上述两样资料和新的房地产权证,即可到房屋所在地的街道有线电视站办理过户手续。如果要查询欠费情况只需拨打114查询房屋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即可。 (五)结清电话,宽带费用 如果下家无需延用上家的电话号码,则上家可以去电信公司注销或迁移该号码,然后下家另外自行申请安装电话。如果下家需要延用上家的电话号码,则上下家一起到电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并以交房当日为准结算话费账单。至于宽带费用以交房当日为准并以上月账单结算。如有疑问可以拨打10000号查询。 注意事项二:结算维修资金 按照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规定,住宅转让时,维修资金账户中余款是不予退还的,因此上家凭《商品住宅维修资金结算交割单》绿色联可向下家按实结算或赠送给下家。同时维修资金的所有人更名为下家。 注意事项三:迁移户口 在交房时上家的户口没有及时迁出是发生纠纷最多的因素之一。因此下家在交房当日前一天可以到房屋所在地的警署查阅上家的户口是否已经迁出。如果上家户口要在交房后才可迁出,则下家一定要与上家就此问题约定清楚并做好书面确认。 注意事项四:物业更名及结算物业管理费用 建议上下家到房屋所在地的物业管理处办理以交房当日为准结算物业管理费。同时下家办理物业进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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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二手房的程序和注意事项如下:   1、了解房屋情况。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查档:买卖双方持房产证原件或按揭合同原价到档案大厦国土部门查房档案;   3、签合同: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但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4、申请过户。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如果存在无产权或部分产权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则拒绝申请。   5、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   6、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7、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8、买方付清所有房款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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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购房前的准备,购房者首先应该慎重的选择一个物业的项目,就是你准备购买什么样的房子,首先应该考虑它本身所处的地理位置、户型以及它周边的环境,非常重要的一点应该对开发商的资信进行一个了解,就是说在购房前购房者应该对你选择的物业项目有一些最基本的了解。这些基本的了解中很重要的一点是对开发商的资信进行了解。 第二,签订认购书和商品买卖合同,这里包括签订补充条款。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和商品买卖合同的时候,应该注意到查验五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交付定金,签订认定书,选择付款的方式,签订商品房买卖的合同,再交付购房款,办理销售或者叫预售登记,这是购房中的第二个阶段。 第三,交房和办理产权登记,就是开发商在办理完登记后,签收“两书”,接受物业,申领产权证。 建议,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的时候,将这个条款改为买房应当在签订认购协议之日起多少日之内前来与卖房商谈正式合同,如因对合同条款的分歧导致合同未能签署,所收的定金应予退还。这样对购房者应该是比较有利的。 认购书签订了之后在多少日之内和房地产开发商签订买卖合同,签订买卖合同就应该非常慎重的对待,因为买房人的权利和义务都体现在买卖里面。一旦将来和房地产商发生纠纷,购房合同是解决双方分歧的最主要的根据和凭证。所以,在签定合同之前,购房者需要仔细审查开发商的资格和“五证”,如果是现房,根据规定发展商已经不需要办理销售许可证了,而应当改为办理大产权证的审批手续,去产权登记部门进行登记。办理房屋产权证一定要看清发展商销售的房子是否包括你所要买的房子。 也就是说一个房屋完整的法律文件在购房的过程中应该查验五证,同时收房子的时候应该有两书。还有更重要的是产权证,拿到产权证,整个购房所有的法律文件就应该算齐备了。 还有一个基本问题,购房合同的签订是跟谁签订?很简单,签订购房合同,应该是跟房地产开发商签定合同。但是,目前有一些开发商常常委托一些中介代理公司负责其销售活动,中介代理公司不能没有开发商的签字而与购房者直接签订买卖合同,就是说中介公司不能以他的名义签定合同。签定合同的时候我们应该把握住是开发商,而不能委托中介公司,以中介公司自己的名义签定合同。再一个提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候,要注意有一些比例数字。比如说违约金是千分之几还是万分之几,还是百分之几,这些比例数字,作为购房者一定要注意,稍微差一个百分数,很多东西就差很多。 在买卖的时候一个是签订认购书,第二个签订购房合同,购房合同有一个补充协议,这个补充协议往往是房屋购买合同里没有约定的事项通常在补充条款里进行约定。需要提醒购房者注意的是,补充条款在某种程度上,它约定的事项比房屋购销合同里约定的还重要,因为补充条款是根据不同的项目的不同具体情况来约定的。所以,在补充条款签订的时候应该把握几个问题。 第一,应该明确的把售楼书和其他广告的内容写进补充协议里去,这是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的一个很重要的方式。 第二,明确房屋所有权证办理的时间。因为购销合同里通常没有说多长时间把产权证办下来,这通常在补充条款里约定。 第三,要明确按揭办不下来的话,双方的责任。现在买房通常需要按揭,确实有的情况下按揭没有办下来,没有办下来的原因比较复杂,有购房者的原因,也可能有房地产开发商的原因,甚至也有一些是银行方面的原因,也有一些是综合的。要明确,如果按揭办不下来,双方各自的责任是什么。 第四,明确关于公摊建筑面积。现在面积争议最多的就是公用面积的分摊问题,而且有些开发商经常在公摊上做文章,所以要和开发商约定清楚,不仅要有一个笼统的公摊面积的数字,而且要约定公摊的是哪一部分,要确定公摊的位置。现在有很多赠与这个,赠与那个,实际上有的时候是公用的面积。 第五,应该明确装修标准。以后逐渐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是精装修,那么就必须对装修的标准明确。比如说装修的标准不要笼统的想使用进口材料、高级材料等这种不明确、含糊的表述,一定要明确使用什么品牌,甚至包括颜色等。 第六,明确退房的责任。购房者接到入住通知之后,经常拿出一些资金装修房屋,比如说买家电什么的,但是一旦退房是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必须写明开发商是什么样的责任,写名在确定的日期内把开发商退还,甚至包括银行的利息、罚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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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啊,一、房屋装修的主要步骤: 1、先出方案 总的来说掌握了装修的流程才开始装修是最好的,毕竟装修房子是一个系统的工程。当业主拿到新房钥匙时,就需要通过房屋的构造及大致的空间布局来判断自己需要什么样的生活设施,这些心里面都要有个数,有了这样的计划和规划再去找比较专业设计人员,做一个好的方案,装修前期基本上就能够大致的得到比较好的完善了。值得注意的是出方案的过程中最好是将自己的一些想法很好的表达给设计人员,以便于房屋设计方案更加符合你的要求。 2、水电改造 装修的过程中最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水电工程,因为这个不仅关会着今后生活的方便与实用,更加重要的是水电直接关系着家庭的安全生活环境,所以在装修的时候一定要根据装修方案中电器摆放的位置和需要用水的地方做好水电改适,以是生活更方便,舒服。并且还要严格的监督水电工程中的质量及一些相关的隐患问题,及早发现及早解决,保证生活的安居乐业。 3、铺地砖或是刷墙 其次要注意的是铺地砖和刷墙的时候地面及墙面的洁净问题,有些家庭的新房在装修完成之后,做后期的清洁和处理时显得异常的麻烦。因为有些公司是先刷墙后铺地砖,从上到下来,砖不会脏;而有的公司是先铺砖后刷墙,省得铺砖的时候有时候我用切割机之类的把墙荡脏。这样就会出现一些不太负责任的公司将一些地方弄得太脏或者一些其他的问题,导致业主们后期清洁等很是麻烦。 4、门窗帘及卫浴、厨房用品的安装 除此之外,门窗安装的牢固性,吊顶样式及装修的安全性等都是装修中比较重要的,业主们要引起足够的重视和关注才好。还有一些安装细节中存在的问题也要注意,要自己去检查安装的工程质量,避免安装后使用一段时间就问题百出。 二、注意事项: 1、油漆不管再怎么环保,也有污染的,油漆里面甲醛等污染物的挥发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可能10年后它还在挥发。 2、在选择材料的过程中一些细节不可放过,比如针对五金,水龙头。该花钱的地方不能省。 3、购买东西时必要的单据一定要保存好,这样能够保证后期可能存在的退、换货等情况应对起来比较的轻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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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房看社区,先看社区大不大,其次楼盘容积率、绿化率、公摊面积、楼层情况要了解清楚。选房先锁定社区,首先要看社区规模大不大,建筑面积在三十万平方米左右比较有保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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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看三书一证一表.《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房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建筑竣工验收备案表》。并且要根据面积实测报告数据(盖测绘队公章)对照购房合同上的面积。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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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要正确估计自己的经济承受能力,避免“冲动”消费。   有不少家庭为尽快住上新房,在办理银行按揭时往往过高地估计了自己的经济承受能力,当交了首期房款和偿还按揭贷款数目利息后,供款便显得力不从心,以致造成违约,而逾期不能付款,将受到银行的走访,便有可能选择被动的处置方式,花了钱却又住不上新楼。   如何避免自己充当“事后诸葛”的角色呢?   您不妨做一个这样的尝试:在决定购房前三个月,把购房时需要支付的首付款和第一期还款从家庭存款中提出,另外存入一个活期账号,当然这个活期账号中的钱三个月内一定不要动。如果真的这么做了,您就会准确地测量出自己的心理承受能力,职业外创收能力,总的说就是“抗风险能力”,简单而有效。说句实话,单凭您掐指一算,是无法算出那种还款期间所需的紧张心态的。   二、了解房地产预售开发商的经济实力。   有些经济实力欠佳的房地产发展商为了解决资金周转困难的问题,进而利用预售按揭募集资金。在这种情况下,一旦资金周转失灵,楼盘便无法继续建下去,不能如期交楼或者即使勉强交楼,也会偷工减料,造成缩水楼盘或其他质量问题。因此,在办预售按揭时,一定要先了解发展商的实力及其信誉,想一想其是否信得过再做决定。   对于长期从事房地产开发的公司,可以问一下其已开发的商品房项目有那些,从这些已开发项目可以看出这个公司的实力如何;对于为了一个新项回临时组建的项目公司则要谨慎,如果其楼盘所在地在销售商己许诺交工日期的情形下长时间内总是一块平地或挖开的一个大坑,那您就要仔细了。记住,售楼小姐的许诺有许多成分是不会写进售楼合同中的。   三、交定金莫急,先了解银行对按揭申请的支持态度   不少购房者错误地认为,只要选择到银行按揭支持的房地产,银行就理应批准贷款申请。其实不然,银行受理购者按揭申请后,还要从民事主体资格状况、还款能力等方面对置业者进行资格审查,如果申请不符合条件,就得不到银行按揭贷款支持,在这种情况下,如先与发展商签订购房合同,就会造成资金上的被动,或者被迫选择其他付款方式,或者影响自己的资金安排,甚至放弃购房,造成定金的损失。   从以上三方面去把握,购房者可以对按揭贷款的安排更为主动。当然,遇到有关贷款政策变动及其他情况,还需要购房者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以使自己更顺利、安全地贷到房款,住上新房。 另外,尽量将一些口头承诺的东西写进合同里去,如何时办妥房产证,楼盘的配套设施等,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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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签购房合同注意事项要注意有:1看清房产证上的名字;2、身份证号码与身份证是否一致;3、产权的份额;4、产权状态(抵押或在手);5、使用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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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厨房水电安装首先必须前期先出好图纸,同时到现场进行现场定位,确定好每个位置的水位、电位位置、高度,然后才进行施工。水电施工注意事项就是1、现场必须定位,2、注意电位和煤气尽量错开,3、注意插座位置的高度和数量,4、煤气灶不能太靠近冰箱,5、煤气热水器尽量可能不要放厨房,6、水电铺设后必须进行测试,7、厨房必须放专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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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重要的是要看房产证,要先验证对方的真实性,最好去咨询一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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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房产抵押贷款的注意事项 银行开办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是指以自己或他人所有的房产作为抵押物而申请的一种个人住房贷款。银行对这种虹信贷款的基本规定有以下几点: 1、贷款的额度不能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或拟购房价值的70%,就底部就高。 2、以住房作抵押的,抵押物的已使用年限不能超过15年;以门头房作抵押的,抵押物的已使用年限不能超过20年。 3、贷款的期限一般不超过10年。 4、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规定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执行,即期限在5年以内(含5年),年利率5.31%;期限在五年以上,年利率5.58%. 5、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1年),到期一次还本付息;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实行按月还本付息。 以上是房屋抵押贷款的一般条件,实践中,各银行规定略有不同,如果需要办理房产抵押手续还需具体咨询。 二、办理房产抵押贷款的程序 如果您的名下有房屋按揭贷款没有还清,同时又想改善一下自己的居住条件,购置一套大点儿的住宅。如果要办理抵押贷款,该有怎样的程序呢? 1、确定自己的还款余额,确定了还款余额后,看自己是否能够还清贷款。 2、落实评估价,看评估值总价为多少,以及自己实际需要的资金金额。 3、根据银行目前的政策,一般情况下,满五年的住宅,可以达到评估价的6成左右,不满五年的住宅可以贷款评估价的5.5-6成,同时需要看客户具体的资质而定,如果客户还款能力较强,也可以贷到6成。 4、根据房产的情况,预计贷款额后,可以先不解押还款,而先行进行银行审批,待银行审批通过确定了贷款额后,可以进行还款解押。 5、待还款解押完成后,从新做抵押,抵押登记完成后银行可以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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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房产抵押贷款的注意事项 银行开办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是指以自己或他人所有的房产作为抵押物而申请的一种个人住房贷款。银行对这种虹信贷款的基本规定有以下几点: 1、贷款的额度不能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或拟购房价值的70%,就底部就高。 2、以住房作抵押的,抵押物的已使用年限不能超过15年;以门头房作抵押的,抵押物的已使用年限不能超过20年。 3、贷款的期限一般不超过10年。 4、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规定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执行,即期限在5年以内(含5年),年利率5.31%;期限在五年以上,年利率5.58%. 5、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1年),到期一次还本付息;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实行按月还本付息。 以上是房屋抵押贷款的一般条件,实践中,各银行规定略有不同,如果需要办理房产抵押手续还需具体咨询。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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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如果你在加拿大看好了一套房,初步决定购买,就要开始购房程序了。由签订买卖合同,至交收房屋,在加拿大购房每一个程序都不能马虎,在此为您进行详尽解读。 1、签订买卖合同 首先是买方给卖方offer(要约)。具体做法就是在BC省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上写明买方的具体要求,最主要的条款包括:A、Purchaseprice(购买价)。如果卖家挂牌价或报价是200万,买家可以按自己的想法在合同上给出第一次报价。如果知道同时有好几个买家,这个报价就需要掌握技巧了。即使没有其他买家,这个报价也不能给的太离谱,比如只报100万,肯定不是一个恰当的报价,卖家会觉得你根本没诚意买这房子。这个报价需要买家和自己的经纪好好商量再出。经纪的经验在这个时候就非常重要,他应该给客户提供最近该区域同类房屋的成交价供买家参考。 B、Deposit(定金)。一般定金是购买价的5%,不过可以取一个整数,这个条款需要约定定金支付时间和支付到什么账户。一般合同约定的是在“ Subjects Removal(条件移除之日)”的24个小时之内支付,合同约定定金是支付到买方经纪公司的信托账户(就是你的买房经纪的地产公司信托账户),这个账户受房地产服务法例的制约,买方经纪公司也不可以随意动用,如果一切顺利的话,定金在“Completion Date(交易完成之日)”应支付给卖方。 C、Term and Condition(条款和条件)。这个是对买家最重要的一点。通常来说,如果买方给出offer 被卖方全盘接受的话,合同就成立了,但是,在买方给offer的时候,买方实际上还有好几件重要的事情没办呢,包括对房屋进行全面检查(验屋)、申请银行贷款、其间银行还需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等等。所以,买家一定在这个条款中列明自己的具体要求或条件,同时保证在一定期限内完成这些事项,如果买方最终无法完成这些事项,合同就不能成立,且买方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这个期限通常是可谈的,但惯例是7天左右。好的买方经纪一定会就这个条款给买方提供充分的建议并写入合同。 D、Completion(交易完成)。这个条款写明买方希望完成交易的 E、Possession(交收日期)。这个条款是写明买方希望接收房屋钥匙和占有房产的日期,一般来说,这个日期可能会比完成交易的日期晚一天,以便卖方可以搬家并清洁房屋。 F、Adjustments(调整)。这个条款是写明从哪个日期开始由买方承担房屋的所有税和能源费用。这个日期通常是占有的日期。 G、Included item(包含的物品)。买方先提出想在购买价中包括的房间内可移动的物品,比如冰箱、洗衣机、家具等等。 H、Offer(要约)。在这个条款中,买方要注明这个offer的有效期是到哪一日的几点几分为止,并且签字。买方要有思想准备,也就是说这个要约一经卖方接受,合同就算成立了。 买方经纪把上述买方签字的合同发个卖方或卖方经纪,就进入到卖方承诺的阶段。在合同中专门有一个条款就是Accceptance(承诺)。在这个条款中,如果卖方同意买方提出的所有条件,则卖方只要在要约有效期内签字,合同就成立了。但是通常而言,卖方不会完全同意买方的要约,具体做法就是在买方前述合同条款中进行修改,比如购买价,卖方会提出一个新报价,其他条件,卖方也会按照自己的想法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方式就是在买方的条件旁边直接手写上新的条件,并在新的条件边上简签(只签姓)。这份文件构成一份新要约,也会附有有效期,再发给买方。 这样要约、承诺经过几个来回,如双方最终能达成一致,合同就初步成立,但还要记得,在合同中的Term and Condition(条款和条件)中,买方还保留了若干条件,这些条件如果在约定的期限内不能成就,买方还可以不执行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责任。所以说这个期间是买方的反悔期。 2、银行贷款 在合同签订后,买方要抓紧完成合同中约定的条件,最主要的就是获得银行贷款,其实,如果不是新移民,这个程序在签订合同前就应该进行预落实了。因为买方必须把自己的条件提供给银行,请银行评估自己可能获得多少金额的贷款,同时也要比较各银行的利率和贷款条件,之后才敢下offer。 对新移民来说,特别是投资移民,这个程序就简单很多,一般来说在自己的开户银行比较容易获得贷款。目前加拿大银行给新移民的贷款额基本上是房屋总价的60-65%。当然,在买卖合同签订后,银行还会派人评估房屋的实际价值,理论上讲,银行是按房屋评估价值的60-65%提供贷款,也就是说,如果银行认为房屋实际价值低于买价的话,银行只能按房屋的实际价值给予贷款,如果银行认为房屋实际价值高于买价的话,银行按买价给予贷款。 贷款也有贷款经纪,买家可以根据需要来决定是否需要用贷款经纪。有些情况下,贷款经纪可以帮着买方获得更好的贷款条件。 加拿大的贷款合同也很复杂。分为浮动利率和锁定利率两种。如果申请20年期贷款,一个贷款合同也不一定签20年期,通常买方可以选择一个期限,比如3年、4年或5年,这个期限到了之后,买方可以与这家银行重谈条件,也可以转到其他银行。目前加拿大银行贷款利率一直保持在低利率,通常浮动利率会低于锁定利率。买方可以根据自己的时间需要选定具体条件。 贷款合同并不是在此时签署的,银行只是通知买方符合贷款条件,并告知贷款的金额,买方就可以继续进行买房程序了。当条件解除(subject removal)之后,需要把购房文件及你找的律师信息给银行或贷款经纪,他们会和律师直接联系放贷事宜。 3、验屋 通常在买卖合同中,买方会约定自己有权自付费用对房屋进行核验。也就是说,如果经过核验,买方对房屋状况不满意,也属于合同约定的条件不能解除的情况。在加拿大验房师是个专门的职业,请验房师验房的费用大概几百元不等,时间需要大约3-5个小时左右。 4、去市政府核验产权 去市政厅核验房屋产权是否存在问题,问问是否存在纠纷,案件发生等事情。其实在购房条件里有一条Title search 就是确定房子产权问题的,你的经纪及律师都会帮你细细查看的。 5、解除条件和支付定金 上面2、3、4件事儿都办妥了,7天也就差不多到了,这时如果确实已经下定决心买这房子了,就需要解除条件了。解除条件的方式就是买方中介准备一份contract purchase and sale addendum,在上面写明之前的条件都已经满足,可以解除,同时,如需有要求卖方在交房前完成的事项,也注明在这份文件里,比如,要求卖方更换好热水炉并提供相应发票等。这个文件先由买方签署了,再由卖方签署,合同就正式成立了。 之后24小时内,买方需要用银行本票向双方认可的监管人账户支付定金,监管人将按相关法例和合同约定在适当的时候支付该款项。如果交易无法达成,定金可能需交由法庭判定归属。 6、保险 在合同约定的交易完成日之前,买方需联系保险公司为所购房屋购买保险。保险合同条款相当复杂,在此不一一说明了。保险内容主要包括房屋损毁、第三者责任等,地震险是要单独购买的。具体需要根据房子的具体情况和保险经纪沟通后购买。 7、委托律师和交易 房屋买卖交易必须由卖方律师和买方律师共同配合完成,买方律师收费在800-1500元之间不等,买方律师还需代收买方支付的定金之外的首付款。 买方在交易日前几天需要到买方律师处签署一大堆纸质文件,包括银行的贷款合同、按交易日来划分买方和卖方承担当年地税的金额,并根据这个金额对买方需要付款的总数额进行调整,买方的付款还包括应该由买方承担的过户手续费和交易税。 交易日当天是双方律师到产权局办理交割以及房款支付,买卖双方都不需要到现场。 8、接收房屋 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买方应按时前往新房接收房屋,通常这时房屋已经清洁干净,卖方的东西已经搬走,卖方经纪负责交钥匙,房屋设备使用最好也请卖方经纪演示一遍,还有就是房屋内设备的使用说明书,最好能清点一遍。 9、房屋产权证明 温哥华房屋没有像中国那样正式的房产证,在交易日后一到两个月内会收到一份书面文件,就是产权证明(the state of title certificate)的复印件。 10、 水、电、天然气过户 根据合同,卖方支付跟房屋有关的所有费用至交房日,之后均由买方承担,这些费用就包括水、电、天然气的费用,所以实际上卖方在搬走之前,已经办理了水、电、天然气的关户,买方接收房屋后,需要重新与电力公司和天然气公司联系开户,开户时可能还需支付一笔押金。水和排污是市政供应的,不需要办理开户,到时自动会有账单寄到房子的邮箱。 至此为止,与房屋买卖有关的手续全部办理完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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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认购书为预约合同,内容一般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在房屋认购书中,开发商承诺在一定期间内不再将房屋转让给除认购人以外的第三人,而认购人则保证在一定期间内与开发商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为了保障房屋认购书的履行,开发商一般会要求认购人缴付约定数额的定金 。如一方违反房屋认购书约定的合同义务,则定金罚则发生法律效力。认购人违约的,将无权要求开发商返还定金。开发商违约的,将向认购人双倍返还定金。 二、签订商品房认购书的注意事项 1、签约前,认真阅读认购书条款,最好事先研究《商品房买卖合同》,然后再决定是否签认购书; 签订认购书之前,应要求出卖人提供正式的、供签约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认真研究出卖人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全面、细致地与出卖人就合同条款及其他重要的事项进行磋商,确认自己购买房屋和将来能顺利履行合同后,才决定签订认购书。 2、不要约定给付定金。 签订认购书时,如果不是非常确定需要购买该房屋时,最好不要约定给付定金,可以约定支付“订金”或者预付款。同时应明确约定,如因任一方的原因而不能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金(预付款)应全部返还,发现《认购书》包含“所收款项予退还的内容,一定要谨慎,力争将此类条款删除。 3、签订《认购书》并非必经程序。购房者可直接与开发商就《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合同全部附件(包括补充协议)等内容进行协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直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4、把“许诺”写进认购书。销售人员往往会“优惠价格”、“保留房”等许诺引诱购房者签订《认购书》,但有时最终难以兑现,为了防止口说无凭,建议将这些内容明确写入《认购书》并明确约定一旦这些约定不能实现的后果。只有这样,才能减少因签订认购书和交付定金而产生的纠纷。 5、对于物业、房屋装修以及相关费用的收取应在认购书中予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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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应注意以下几点: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查看房产证,土地证,个别地区还有契税证);2、产权是否明晰无纠纷(是否有抵押,查封,离婚析产,继承,共有权人状况);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须注意:买卖不破租赁);4、土地情况是否清晰(是否有土地抵押,查封等);5、市政规划是否影响(是否在动迁红线内);6、房屋是否合法(不要有违规搭建等,无法办理过户);7、单位房屋是否侵权(福利分房等);8、水电气暖物业费用是否拖欠,该房产内户口必须迁移(特别是学区房);9、中介公司是否违规(选择全国连锁的正规品牌中介机构办理,避免黑心中介吃差价等);10、合同约定是否明确(违约赔偿责任)。如能注意到以上几点,对于交易双方,都是非常公平,安全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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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首先看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即房地产开发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该工程开发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签订规范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最好请律师代理或介入并要对合同进行公证,确认其法律效力。 二、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许多开发商在签订正式的预售合同前会要求购房者签订一份《房屋定购协议书》,交一笔订金。这种行为并非购房的必经程序,往往会使购房者陷入订金纠纷。因此建议消费者直接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这样购房者就有充分的主动权与开发商就合同的具体条款进行完全平等的协商。 三、查验有关证明文件。买期房要查看开发商是否有预售许可证,并要确认自己所购之房在预售范围内,买现房则要查看开发商是否具有该房屋的大产证和《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此外要核对一下卖方的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事业资质证书,要注意这些证照文件的单位名称是否一致。 四、买期房要注意建筑面积的约定。购房者在建筑面积约定时仅仅用多退少补、按实结算来约定面积问题时容易产生纠纷。在填写暂测面积时除了要填上总建筑面积外,也要将套内面积和公用分摊面积填上。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根据有关法规,建筑面积超过预售合同约定的,购房人可以不承担增加部分的价款,建筑面积不足预售面积合同约定的,开发商应将建筑面积减少部分的价款退还购房者。 五、买期房要约定资讯条件和时限。所谓交房有两层含义:一层是房屋使用权即实物交付;另一层是房屋所有权转移即产权过户。购房者应当在预售合同中对实物交付和产权过户均约定清楚。为避免尴尬法律状态,购房者不能接受未取得《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的房屋使用交付。 六、签约时要注意房屋质量问题。购房者在签约时,应认真推敲《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两书的内容。并将质保书作为合同的附件。 七、签约时明确物业管理事项。合同中要确定前期物业管理公司,以及双方约定的物业管理范围和收费标准。 八、注意合同文本中补充协议的内容。补充协议通常由开发商起草,购房者应谨防有些开发商将示范合同文本中保护交易公平的条款通过补充协议加以取消,以减轻卖方的责任。 九、注意约定违约责任。承担责任的违约事项包括:签约后购房者要求退房、不按期付款;开发商卖房后要求换房,不按期交房;面积变动超过约定幅度;质量不符合要求;办理过户手续时不符合规定和约定等。消费者在约定时要注意违约责任的平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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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2)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4)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5)市政规划是否影响       (6)福利房屋是否合法 (7)单位房屋是否侵权 (8)物管费用是否拖欠 (9)中介公司是否违规 (10)合同约定是否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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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们买房的时候不能急着说担心别人买了,然后急着签合同,这样是大忌来的,因为合同你签订了就要承受责任的,切记切记;1基本的“五证”齐全。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预售证许可证,则通常开发商也具有了房地产开发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开发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共五证。这是买房能否办房产证的关键。购房签合同一般要注意哪些事项2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一定要参照最好是采用且不要随意修改《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认真填写,了解各项具体内容。不要随意去签订开发商自己定的《定购协议书》还交一笔订金。就算很多人都这样做,但这并非购房的必经程序。且这种合同一定是权利义务不平等的,对自己尤其不利。最好能够直接与开发商签预售合同就好。这个步骤,一定不能马虎啊!否则到时吃大亏就惨了。3相关证明文件有效。如果是买期房(在建、未完成建设、不能交付使用的房屋)要查看开发商是否有预售许可证,并要确认自己所购之房在预售范围内;买现房则要查看开发商是否具有该房屋的大产证(预售许可证之后取得,即由期房变现房了)和《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并且还要核对一下其营业执照和开发资质证书,要注意这些证照文件的单位名称是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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