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能买卖的,也不可以出租,否者会收回的,这个每个地区都有每个地区的政策。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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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租房出售价格以综合造价为基准,具体价格由市物价部门会同市住房保障、市财政等部门研究确定,定期向社会公布。购买公租房,可选择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后,不再支付租金;分期付款时,未付款面积按照规定交纳租金。买的公租房可以继承、抵押,不得进行出租、转让、赠予等市场交易。抵押值不得超过房屋购买原值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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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的,不过有的地方要办理个暂时证,过年找工作租房的人多,要提前运筹帷幄啊。公租房不可以卖买,只能租住。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   (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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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以前不能,现在公租房在进行改革,部分地区部分房源可以买卖。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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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的,不过有的地方要办理个暂时证,准入条件根据政策设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对象可以是家庭,也可以是单身人士,不过,申请必须要同时符合四项条件:一是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上海市居住证》,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达到规定年限。二是已与本市就业单位签订一定年限的劳动或工作合同。三是在本市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因结婚分室居住有困难的,人均面积可适当放宽。四是申请时未享受本市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申请条件公租房暂不设收入标准市房管局表示,考虑到本市公共租赁住房涉及到的人群广、收入差异大,因此在申请条件中暂不设收入标准。各区(县)政府根据上述基本条件,可结合本区(县)经济社会发展等情况制定具体的准入标准,并可适时调整。准入标准应向社会公布,在公布准入标准前,应当报市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备案。按照政策设计,申请对象主要向工作单位所在地的运营机构提出申请,也可以向本市户籍所在地的运营机构提出申请。申请对象应如实填报申请表,按要求提交户籍证明或居住证、身份证、劳动或工作合同、住房状况等资料,承诺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经申请对象所在单位盖章确认,交运营机构审核。运营机构受理申请后,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需要对住房面积审核的,可委托政府指定的机构审核。审核通过的,运营机构应出具登记证明,报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备案。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应对申请审核情况进行抽查,发现有不符合规定的,向运营机构提出整改意见,运营机构应当及时落实整改。对符合条件的对象,根据房源供应等情况,可实行轮候供应制度。同时,由于公租房是在各个区(县)的运营机构进行申请,为了防止有人重复申请公租房,从而造成保障体系的不公平,记者昨天也从市房管局获悉,一套旨在保证各区(县)公租房信息对等的公共租赁房住房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将建立。该信息平台建立后将及时发布和更新房源信息;防止多处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使用统一的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在信息平台上备案,并办理租赁合同文件登记;可与实有人口管理、房屋租赁管理有效协调;管理部门可以通过信息平台对公共租赁住房运行状况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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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依据《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重庆公共租赁住房实行租售并举,并实行差别化保障,承租人租赁公租房5年后可购买公租房。租住公租房满5年后可申请购买公租房,购买后只能居住,子女也可以继承,但不能上市进行交易,要卖只能按购买时的价格卖给政府,政府会付活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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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买,参考下面条件: 申请条件: 1、符合申请公租房资格的,一是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申请人具有杭州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籍5年(含)以上; (2)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47691元; (3)申请家庭在市区无房。 2、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创业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籍,或持有市区居住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 (2)申请人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高级(含)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毕业未满7年(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不受毕业年限限制); (3)申请人在市区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或社会保险金6个月(含)以上,或持有市区营业执照和1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4)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47691元;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市区无房; (6)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本市区无住房资助能力。具体标准如下: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市区拥有2套以下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50.55平方米的,认定为直系亲属在本市区无住房资助能力。其中申请人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其申报的经济收入不作为审核条件。 二、公租房配租方法: 1、按配租原则,杭州市住保办对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进行定期(每两个月)分类摇号并产生选房顺序号,按照可选房源数量与选房家庭数量1∶1的比例确定选房家庭范围,未列入选房范围的家庭进入轮候,轮候期一年。 2、根据公租房优先保障政策,对符合上述申请条件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家庭,可予以优先保障:   (1)申请家庭成员中有一至二级智力、精神、下肢、视力残疾人的;   (2)申请家庭成员中有年满70周岁的;   (3)申请家庭成员中有烈士遗属的;  (4)申请家庭成员中有见义勇为人士的;   (5)根据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应当予以优先保障的其他情形。 3、如果申请家庭持有有效期内的《杭州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住房保障专用)》、《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杭州市区级困难家庭救助证》,可申请租金减免。 三、申请、审核、公示流程 领取表格。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可在日常工作时间到户籍所在地区住建局领取《杭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和相关材料(有用人单位的,到单位登记注册所在地区住建局领取),除《申请表》外的相关材料可在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官网下载。 2.提交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及所需申请材料交至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对申请材料的规范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申请人无工作单位的,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及所需申请材料交至户籍所在地区住建局,由区住建局对申请材料的规范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并将申请家庭信息按月反馈至申请人户籍所在地街道社区以备公示。 3.单位(街道社区)公示。用人单位(街道社区)填写《杭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情况公示表》并加盖单位(街道社区)公章后,在用人单位(街道社区)张贴公示(公示期7天),接受群众监督。单位(街道社区)负责核实举报情况,并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4.单位(街道社区)交件。用人单位由指定经办人将申请材料和公示材料按户整理后,连同本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并交至登记注册地所在区住建局;街道社区将公示材料交所在区住建局。 5.区级初审。区住建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将符合条件申请家庭基本信息录入业务审核系统,收件资料按户整理形成卷宗并及时交至市级审核机构;不符合条件的告知申请主体不符合的原因。 6.市级审核公示。市级审核机构对申请家庭的房产、收入等进行审核,确定基本符合条件申请家庭,按月在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官网公示(公示期7天),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不符合条件的告知申请主体不符合的原因。 四、配租原则:申请家庭配租人数与配租房源户型按下列原则进行对应: 单人户申请家庭可配非成套或成套一居室住房; 2.两人户申请家庭可配成套一居室或二居室住房; 3.三人(含)以上户申请家庭可配成套二居室住房。  属同一单位工作且同性别的单人户可申请合租(须提交《杭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合租申请书》)。 如选房家庭无对应户型房源可选时进入轮候,轮候期一年。 五、租赁期限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期限为3年,租赁期满前须重新申请并经市级审核机构审核,符合届时准入条件的,续签订租赁合同;不符合届时准入条件的,依照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收回房屋。除城镇户籍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外,承租人的承租期累计不得超过两个租赁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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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租房当然可以装修,但是长租还可以,如果短租的话会很吃亏的 希望我的回答您能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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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的,不过有的地方要办理个暂时证,快过年要提前运筹帷幄啊 希望可以帮助都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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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可以转租。《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责令按市场价格补缴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的租金,记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档案,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但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   (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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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重庆公租房买卖情况,个人认为重庆的公租房是租用五年还是十年哟,10块一个平米,满了才可以公租房买,买的时候会把你一直付的房租费算在里面,如果你到时候想出售公租房的话,只能公租房买卖还给国家,不能卖给私人。具体重庆公租房买卖情况怎么样,还是要看政府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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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根据规定,公租房是不能买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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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的,不过有的地方要办理个暂时证,快过年要提前运筹帷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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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重庆公租房买卖情况,个人认为重庆的公租房是租用五年还是十年哟,10块一个平米,满了才可以公租房买,买的时候会把你一直付的房租费算在里面,如果你到时候想出售公租房的话,只能公租房买卖还给国家,不能卖给私人。具体重庆公租房买卖情况怎么样,还是要看政府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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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当然不可以,因为公租房是国家的,是不可以买卖的。公租房可以变产权房,不能当商品房买卖。公租房要解决的就是夹心层人群的住房问题。根据规定,凡年满18周岁,有稳定就业和收入来源,有租金支付能力,本市无住房或住房面积低于城市住房保障标准的,都可以申请,不受户籍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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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可以,甚至连出租都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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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位朋友,关于公租房可以买卖吗?这个问题,答案是否定的。我国的公租房只租不售,出租给城镇居民中最低收入者。以廉租房政策推广较好的上海为例,2003年4月,廉租住房的认定标准由人均居住面积在5平方米以下提高到人均6平方米以下。2003年12月,认定标准再一次上调到7平方米以下,同时把人均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人均月收入低于570元的老劳模和重点优抚对象也纳入了廉租住房的解决范围。当今世界,住房难题几乎困扰着所有国家的平民百姓。即使在发达国家,“居者有其房”也不是所有人单靠自己的力量就可以实现的。但在这些国家,政府对这个重要的民生环节,已经总结出了丰富的经验及政策。中国建设部明确要求,全国所有市县在2008年年底前必须建立“廉租房”制度。公租房可以变产权房不能当商品房买卖。公租房要解决的就是“夹心层”人群的住房问题。根据规定,凡年满18周岁,有稳定就业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本市无住房或住房面积低于城市住房保障标准的,都可以申请,不受户籍限制。房价成本比商品房低40%廉租房:(一)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在本市生活;(二)要求申请家庭人均月收入580元及以下,人均住房使用面积7.5平米及以下,家庭总资产15-40万元。公租房:符廉租房:(一)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在本市生活;(二)要求申请家庭人均月收入580元及以下,人均住房使用面积7.5平米及以下,家庭总资产15-40万元。公租房:符合廉租房、经适房、限价房准入标准的家庭,可以申请公租房。??合廉租房、经适房、限价房准入标准的家庭,可以申请公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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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公租房在分配前已进行了简单的装修,具备基本入住条件。公租对象分配到公租房以后,原则上不得再次进行装修。 如公租对象根据生活需要确需进行装修的,必须征得公租房产权单位同意方可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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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纯公租房,是不允许买卖的,因为产权属于国家,个人是承租,就像你租住他人住房,住多久,这房子也不是你的,你没有权利卖掉. 需要你买下这住房子产权,办理完毕你名义房产证之后,确权,住房属于你,你才可以卖掉 规定是连续租赁不少于5年且符合配售条件的,可以购买;购买保障性住房未满5年且确需转让的,由政府回购。回购价格考虑原销售价格加同期银行存款活期利息等因素确定;政府放弃回购的,按届时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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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公租房的产权单位,必须依法办理产权登记。近日,《关于公共租赁住房房屋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已开始实施。为了防止产权单位擅自将公租房出售,北京规定,公租房的产权单位如果要出售时,必须提交住房保障部门的批准文件。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此前北京的公租房政策中,也要求公租房要进行产权登记,但由于还没有出台具体办理的政策,公租房大都只是进行了初始登记,即办理了楼栋的大产权,并没有办理每套公租房的房产证。此次的新规则明确,政府所属机构或指定机构、产业园区、社会单位、开发企业或投资机构等建设、收购的公租房,应依法办理产权登记。负责人表示,新规正式实施后,无论是之前还没有办理产权登记的老项目,还是今后的新项目,都要依法办理产权登记。   新政策还规定,公共租赁住房原则上按楼栋制发房屋所有权证,也可依据申请,按套制发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登记部门应在房屋登记簿和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性质栏注记“公共租赁住房”,并依据土地使用权证书注明土地性质。这意味着,公租房可以和商品房一样,每套房屋都可以办理一个房产证。不过,公租房是租住给符合条件的家庭,因此房产证也是由产权单位来办理,并拿在产权单位的“手中”。   那么,产权单位拿到公租房的房产证后,会不会擅自出售?这位负责人说,公租房的申请单位取得房屋所有权后,申请公租房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时,应当经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同意。产权单位如果想将“手中”有房产证的公租房出售的话,必须经住保部门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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