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好,你只要带好材料到贷款银行,签订《使用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书》后,银行就会按照你的委托要求,定期从你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自动扣款,用于归还你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商业性住房贷款,由于这种还款方式只需一次委托,即长期有效,而且是直接从住房公积金帐户中扣款,既方便,又安全,大可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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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实除了要考虑利息外,还要考虑到你逐年还的话后面一年需要你自己每月用现金还款,如果你每月还款后自己还有剩余的资金用于开销和额外支出的话,那么逐年还是不错的方法,逐年还的压力相对会大些,就我自己而言贷了45万10年,后提前还了10万缩短为7年,目前都是用公积金冲还贷的,个人月缴3900,还有公积金只能等退休后和买房子才能提取,现在有了限购令公积金不买房的话也只能等到退休后才能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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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以下是具体的方法: 住房公积金逐月还贷 1、公积金逐月还贷条件:账户留足一年余额。 2、公积金逐月还贷操作:每月15日银行开始划账。 逐月还贷的操作手续其实很简单,只要贷款买房的市民,在公积金账户上保留有1年的余额,比如每月的缴存额为1000元,账户余额达到12000元了,就可以到买房按揭的银行去签订委托协议了。 价格来源网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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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 1、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还款代扣账户(卡或存折)原件; 4、《当地市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委托申请表》:上网下载或到贷款银行领取,填写后经所在单位盖章; 5、《购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到贷款银行复印,并由贷款银行盖章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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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人与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逐月提取还商贷协议后次月,在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满足下列两个条件的前提下,按先借款人后配偶、先住房公积金后住房补贴的顺序对单个缴存账户逐个进行判断,满足条件的账户予以办理委托提取;不满足条件的账户,不予办理,直至该账户满足办理条件为止。 1、每个账户留存余额须大于或等于双方签订协议时该账户月缴存额的12倍。 举例来说,李先生的公积金月缴存额为1500元,那么他申请逐月提取还商贷时,该账户内必须至少有18000元才可以申请办理。同时,李先生爱人的公积金账户也必须符合相同的条件。 2、提取金额不超过借款人及配偶各缴存账户月缴存额之和与商贷上月已归还的还款额二者中的较小值。 仍以李先生为例,他和爱人的公积金月缴存总额为3000元,商贷每月还款额为4500元,那么李先生所能逐月提取公积金还商贷的额度只有3000元;如果商贷每月需还款2500元,那么他只能从公积金账户中每月提取2500元还商贷。 办理时间: 从今年3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职工就可以向银行申请逐月提取公积金还商贷了,而真正开始实施的时间为今年5月1日。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贷款银行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信息登记,并打印贷款证明; 2、申请人携带有关材料到承办银行申请签订委托逐月提取还商贷协议; 3、各商业银行每月9日前,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借款人上月还款信息; 4、管理中心每月15日前,将申请人缴存账户中相应金额划入职工登记的贷款还款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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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南京市公积金办理逐月还贷的条件:账户中的金额要足13个月的总额 2、如果账户中的金额不足13个月的总额,单位最好在每月扣款日前缴存公积金,则不会扣除,一直到满足条件了才会扣除,如果满足,就会自动扣除还贷,不然,即每月缴存金额*13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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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职工到住房公积金缴交银行柜台领取《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申请表》; (二)职工如实填写申请表,提交工作单位核实并盖章确认; (三)职工持规定的提取材料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窗口人员审核; (五)职工持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同意的《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申请表》、身份证到住房公积金缴交银行网点办理提取手续;自动转账至同名银行卡的,由公积金中心通过电子授权指令,将审核提取的金额直接转账到职工本市同名银行卡,职工不需到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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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逐月还贷”是指按月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提取住房公积金,划转到住房公积金贷款受托银行提供的扣款还贷个人银行账户中,用于抵偿借款人上月归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不包含提前还贷)。 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这里的单位包括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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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款人未办理偿还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柜台提取登记业务的,需提供近期贷款还款凭证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支付凭证(借据)》、组合贷款中按揭贷款借据(以下统称“借据”)及复印件一份;借款人已办理偿还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柜台提取登记业务的,需提供近期贷款还款凭证或借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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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即可以用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来还贷款金额,有月冲和年冲两种方式,月冲即每月从公积金账户中扣款用于还每月的贷款,如账户中余额不够则用现金补足;年冲即每年的4月和10月直接用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来充贷款的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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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公积金冲还贷,就是用借款人公积金余额冲还住房贷款,包括商业贷款及组合贷款。要办理冲还贷需要满足三个条件: (1)购买本市具有所有产权的自住房(仅限70年产权的普通住宅,50年产权的商住房不可)。 (2)主贷人及配偶无其他公积金贷款债务和冲还贷业务。 (3)所办理贷款业务的银行有冲还贷业务。 在办理之前,需要准备材料:住房公积金账号、身份证、婚姻关系证明、户口簿、借款人最近一次的贷款还款凭证。 用公积金还房贷,有三种办法。 一次性还款法。从住房公积金帐户提取公积金余额,一次性归还贷款。很多人退休后,采用这一方法还贷。还贷后,若还有贷款未还清,就对剩余贷款本金和还款期限重新计算,确定以后每个月的月还款金额。 停止还贷若干月法。从公积金帐户中提取余额,提前归还贷款。提前还贷后,贷款人可以停止还贷若干月。(停止还贷的时间长短,根据提前归还贷款的数额决定,不过不能超过12个月)停止还贷期结束后,贷款人须继续按月还款。停还期的欠息,不收罚息,不计复利,在停还期结束后的每月还款中逐月扣还。有些购房者在某一阶段收入情况出现变化(如生病、生育、失业等),多采用这一方式还贷。 逐月还款法。每月直接从公积金帐户提取公积金还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不足时,贷款人要及时补足还款金额。 申请用公积金还贷,可直接到贷款银行提出申请,签订《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书》(简称《委托书》),《委托书》的有效期至贷款本息结清后自行终止。采用一次性还款或停止还贷若干月法的,在1-3月份签订《委托书》,4-6月份办理公积金还贷;在4-8月份签订《委托书》,9-10月份办理公积金还贷;在9-12月份签订《委托书》的,次年4-6月份办理公积金还贷。采用逐月还款法的,在银行受理的31天后办理公积金还贷。 采用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住房组合贷款或商业性住房贷款的买房人,均可办理公积金归还贷。买房人的配偶、直系血亲,均可以利用自己公积金还贷。 ′更公积金还贷方式,须向贷款银行提出办理变更委托的申请,并签订《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变更书》,但办理公积金还贷方式的变更,必须在原委托或变更委托满一年以后。贷款本息结清前,买房人可与贷款银行签订《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终止书》,办理终止委托,但一年内不可再办公积金还贷委托。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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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苏苏州公积金还商贷逐月还可以减轻月还款压力,逐月还贷比较适合希望减轻月还款压力的职工,如刚参加工作且感觉月供压力较大的年轻职工,逐年还贷抵偿的是贷款本金,减少了今后的贷款利息支出,加快了还贷的速度,因此,逐年还贷比较适合希望减少贷款利息支出的职工,如收入比较稳定且感觉还贷压力较轻的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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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还款分两种, 一,你提取公积金,这种方法是你买房后凭购房借款合同,去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公积金余额,用于还款;这种方法平常还款要靠你的收入还款,地方不同政策不同,有的地方政策规定,公积金提取有规定的次数。 二,申请公积金自动还贷,即可以用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来还贷款金额,有月冲和年冲两种方式,月冲即每月从公积金账户中扣款用于还每月的贷款,如账户中余额不够则用现金补足;年冲即每年的4月和10月直接用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来充贷款的本金,如:你贷款40万,公积金账户中余额为3万,那么年冲后,你的贷款本金变为37万,银行会重新帮你计算每月的还款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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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京公积金逐年还贷和逐月还贷两者区别为: 1.购买厦门市具有所有权的住房,在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兴业银行厦门市分行办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并已偿还首月应还款本息且没有逾期的借款人及配偶,才能办理委托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个人住房贷款;按年还贷的申办条件为,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并办理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住房贷款尚未还清,且未办理住房公积金逐月自动还贷的。职工在异地购买住房,其所购买住房坐落不在职工本人及配偶工作或户籍所在地(不含福建省)的,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按年还贷。    2.委托逐月自动还贷,职工只要办理一次签约,然后由市公积金中心授权银行每月自动为职工转账还贷;而按年还贷,则需要职工每年到公积金中心及银行办理一次转账还贷手续。    3.委托逐月自动还贷是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还款代扣账户,用于归还职工当月应还住房按揭贷款本息,减轻每月还款压力;按年还贷是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贷款账户,用于冲抵贷款本金余额,然后重新计算职工的每月应还住房按揭贷款本息,减少每月利息支出,同时,每月还款额将相应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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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买商品房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的资料及流程: ①“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3份(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现场填写)。 ②借款人及配偶户口本、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3份复印件;单身的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单身证明和离婚证明原件及3份复印件。 ③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原件3份。房屋开发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期房)、《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竣工验收合格证》、大房证复印件3份。 ④涉及抵押或质押担保的,需提供抵押物或质押权利的权属证明原件及3份复印件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质)押的书面证明原件3份。 ⑤涉及保证担保的,需保证人出具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承诺原件3份并提供保证人具有保证能力的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近三年财务报表、资质等级证明、资信等级证明等)复印件3份。 ⑥借款人已付所购房屋价款规定比例以上的首付款交款单据(发票、收据、银行进账单、现金交款单等)原件及3份复印件。 上述文件准备齐全后,贷款人本人持身份证、户口本亲自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贷款手续。房屋产权归属2人以上的,须同时到场。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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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直接到贷款银行办理,手续很方便.贷款后第一个月全额还,以后就可以了.如要提前还,也可以的,只是手续麻烦一点.希望能够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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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住房公积金个贷的还款方式有:每月等额本息还款法和每月等额本金还款法两种。“每月等额本息还款法“是指借款人每月偿还的贷款本金和利息总额不变,但每月还款额中贷款本金逐月增加,贷款利息逐月减少的还款方式。“每月等额本金还款法“??是指借款人每月偿还的本金固定不变,贷款利息逐月递减的还款方式。需要说明的是一年期以内的公积金个贷,应当于到期时一次还本付息;一年期以上的公积金个贷,应当按月偿还贷款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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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目前仅限于归还公积金贷款   该人士表示,为保障《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如期顺利实施,该中心正在进行各项准备工作。其中就包括《条例》的实施细则、网上操作系统的升级等工作。逐月提取还贷的具体操作办法也在制订之中,但其中的大体原则已基本确定。其中的重要一条是,目前逐月提取还贷,仅限于归还公积金贷款,提取公积金逐月归还商业性购房贷款暂不在此范围内。   2.须与银行签订逐月委托提取还贷协议   在条例实施以后,提取公积金还贷的方式将有三种,即柜台直接办理支取公积金归还、逐年提取还贷和逐月提取还贷。柜台直接支取还贷款是在每年3月份至6月份每个月的上半月办理,逐年委托支取还贷则由公积金管理中心每年规定的时间代为办理,免除老百姓到柜台支取还贷的奔波。显然,如果借款人将来选择逐月提取还贷的,那么一年将要跑12次以上。因此,从方便老百姓的角度出发,在《条例》实施以后,我市将要求借款人与相关银行签订逐月委托提取还贷协议书。这样,便省去了老百姓一趟趟的奔波之苦。   3.个人公积金账户上要有一定余额   据介绍,可以选择逐月提取还贷的第一个条件将是,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须保证至少有一定的余额。这个余额的计算方法目前暂定为:个人月公积金缴存额×12。如果夫妻双方共同借款且都有住房公积金的,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则为按这个公式分别计算出来的总和。比如,若仅一人缴存了公积金、且一个月的缴存额(包括单位和个人)是300元,那么其公积金账户内应该保证的余额就是3600元;若丈夫一个月缴存300元、妻子一个月缴存150元,则他们公积金账户内应该保证的余额总和至少就是(300+150)×12=5400元。   4.扣除应留余额后有两种还贷情况   个人公积金账户内扣除至少应留余额后,可能会出现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月缴存额大于当月应还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则由受委托的银行直接从中划扣当月应还公积金贷款额度;第二种情况是,在扣除应留余额后,月缴存额小于当月应还款额,这种情况下银行划扣月缴存额度后,不足部分由借款人另外补足。在第二种情况下,如果不足部分没有按期补足,则视为逾期,借款人将面临罚息。   5.委托逐年提取还贷的可转为“逐月”   目前,我市有将近3.2万户市民办理了委托银行逐年提取还贷手续。这部分市民如果自愿,可将委托逐年提取还贷改为逐月提取还贷。但在与银行签订逐月委托提取还贷协议之前,须中止委托逐年提取还贷协议。也就是说,逐月提取归还和逐年提取还贷不能同时采用。   6.余额够一次还清的可申请集中提取还贷   随着公积金及公积金贷款的逐月提取归还,最终肯定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即个人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可以把剩余的公积金贷款全部还清了。在这种情况下,该负责人表示,如果借款人愿意将公积金账户上的余额提出来,将公积金贷款余额一次性还清,则可以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集中支取还贷申请。在该中心批准后,就可以提取,把剩余借款全部还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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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㈠申请人住房公积金存折;㈡经单位核实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㈢申请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㈣借款人配偶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同一户口簿内注明夫妻关系的)原件及复印件;㈤借款人还款存款户存折(卡)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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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公积金逐月还贷手续   1、公积金逐月还贷条件:账户留足一年余额。   2、公积金逐月还贷操作:每月15日银行开始划账。   逐月还贷的操作手续其实很简单,只要贷款买房的市民,在公积金账户上保留有1年的余额,比如每月的缴存额为1000元,账户余额达到12000元了,就可以到买房按揭的银行去签订委托协议了。   假使某市民公积金每月的还款额为800元,如果公积金月缴存额为900元,那么刚好还完公积金的贷款本息,多余的继续保存在公积金账户;如果月缴存额只有700元,那不足的100元就要按月补齐到还款账户。   公积金逐月还贷办理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还款代扣账户(卡或存折)原件;   4、《当地市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委托申请表》:上网下载或到贷款银行领取,填写后经所在单位盖章;   5、《购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到贷款银行复印,并由贷款银行盖章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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