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职工工作变动时,其个人帐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本息应转入新调入的单位职工公积金帐户下。 具体方法是:   (1)调出单位根据调入单位公积金缴存的代码,填写《公积金转移凭证》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对无误后办理转出手续。   (2)调入单位凭《公积金转移凭证》并办理转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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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你的新公司还是在南京市,那么你不需要操心,公司的人事部会根据你的身份证号码,到南京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给你办理的,完全不需要你操心什么。 如果你的新公司不在南京市,那么公积金无法转移到新的城市。南京的公积金你只能销户提取了。具体你可以咨询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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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职工因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者其他原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可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具体步骤如下: 职工在新调入单位的归集部门开立公积金账户,并提供开户证明;公积金转移,由调出单位根据职工住房公积金分户账的账面余额,填制一式四联“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送交归集部门办理转移手续。 填制“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应注意填写完整以下内容:转入、转出单位的全称,单位编号及所属的归集部门;调出职工的姓名、编号应与单位汇缴清册填写的一致;转移金额为该职工账户账面余额;签章(在归集部门留的印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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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为职工参保的,个人帐户由个人50%,单位50%组成。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和单位缴费是一样的,缴费比例由单位自行在5%-12%间选择,单位缴费部分进成本。至于交多少,要看你申报的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的多少?缴费基数是你的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个人缴费=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单位缴费一样。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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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很抱歉!上海的公积金是不能做异地转移的。如果你是外省市户籍的人员,离开上海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那么原先上海交纳的公积金是可以办理销户提取的(公积金帐户资金提取以后,该帐户注销,所以请你慎重考虑)。流程如下: 1、准备齐相关证明材料(非本市户籍的户籍证明、本人身份证、与上海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或与外省市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2、到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所在单位出具提取证明和提取申请书(如果您的个人帐户在原单位,那么必须由原单位出具提取证明,而如果您的个人帐户在公积金封存办公室,需要你到各区县公积金管理部出具提取证明); 3、到建设银行区县支行公积金业务专柜办理提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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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单位跟原单位在同一个城市的话,直接由新单位开具接收函,拿到原单位人事部,请原单位的人事协助办理:如果新旧公司不在同一个城市,则需要新单位所在城市的公积金中心开具接收函,然后拿到原单位的公积金中心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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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本市同行转移、本市跨行转移业务   因工作调动或辞职到本市新单位工作的职工,住房公积金需转移到新单位继续缴存,由原单位经办或本人带有关材料(调函或新单位工作证明、本人身份证),填写转移凭证到承办网点直接办理,材料留存银行备查。 二、本市跨“中心”转移或转县(市)各管理部业务   因工作调动或辞职需将住房公积金转移到其它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如省直、煤炭、铁路或各县(市)管理部等缴存的职工,由原单位经办或本人带有关材料(调函或新单位工作证明、新单位的公积金账号、本人身份证),填写转移凭证到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再到银行承办网点办理结息转移手续。有关材料留存市管理中心备查。 三、批量转移业务   市属单位因撤并、重组,需批量或全员住房公积金转移的单位,由单位经办提供本单位撤并、重组的依据,以及住房公积金转移的报告,填写批量转移清单,经市管理中心审批后再到银行承办网点办理转移业务。有关材料留存管理中心备查。 四、转入代管户业务   因单位撤销、解散、破产,需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转移至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设立的“代管户”内统一管理的,单位应向管理中心报备后,提供单位职工个人身份证和个人账号,填写“转移凭证”经原单位盖章后到管理中心盖章(盖代管户章),再到银行承办网点办理转移业务,有关材料留存管理中心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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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工作变动公积金转入新单位方法为: 1、调出单位根据调入单位公积金缴存的代码,填写《公积金转移凭证》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对无误后办理转出手续 2、调入单位凭《公积金转移凭证》并办理转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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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管转市管:原单位公积金账户会与新单位合并。 市管转国管:个人提供银行查询单(公积金卡所在银行),提交给原单位,由原单位办理转移手续。 国管转国管:原单位公积金账户会与新单位合并。 国管转市管:国管单位离职后国管公积金分为两种封存状态(单位内部封存、国管集中封存)。 注:单位内部封存:将市管开具的《转移职工开户证明》交到原国管单位,由原单位去经办银行办理资金的转移。 国管集中封存:将市管开具的《转移职工开户证明》和身份证号原件及复印件交到现公司指定银行,办理资金的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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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何办理单位员工的住房公积金的转移: 一、本市同行转移、本市跨行转移业务 因工作调动或辞职到本市新单位工作的职工,住房公积金需转移到新单位继续缴存,由原单位经办或本人带有关材料(调函或新单位工作证明、本人身份证),填写转移凭证到承办网点直接办理,材料留存银行备查。 二、本市跨“中心”转移或转县(市)各管理部业务 因工作调动或辞职需将住房公积金转移到其它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如省直、煤炭、铁路或各县(市)管理部等缴存的职工,由原单位经办或本人带有关材料(调函或新单位工作证明、新单位的公积金账号、本人身份证),填写转移凭证到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再到银行承办网点办理结息转移手续。有关材料留存市管理中心备查。 三、批量转移业务 市属单位因撤并、重组,需批量或全员住房公积金转移的单位,由单位经办提供本单位撤并、重组的依据,以及住房公积金转移的报告,填写批量转移清单,经市管理中心审批后再到银行承办网点办理转移业务。有关材料留存管理中心备查。 四、转入代管户业务 因单位撤销、解散、破产,需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转移至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设立的“代管户”内统一管理的,单位应向管理中心报备后,提供单位职工个人身份证和个人账号,填写“转移凭证”经原单位盖章后到管理中心盖章(盖代管户章),再到银行承办网点办理转移业务,有关材料留存管理中心备查。 住房公积金转移是指因职工工作变动,而由原工作单位将其住房公积金余额转入到新工作单位为该其设立的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行为。 1、转出单位在职工停发工资当月,向承办银行办理单位缴存人员变更手续,将职工账户予以“封存”; 2、转入单位在职工发放工资当月,向承办银行办理单位缴存人员变更手续,为该职工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将该账户通知该职工; 3、转出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转移凭证,随同职工住房公积金存折到省直公积金中心办理转移手续。 4、转入转出单位在办理转移手续七个工作日后,到承办银行领取转移凭证单位联,职工可持公积金存折查询转移情况。希望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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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是按照员工上年度平均工资水平,按照这个比例缴纳住房公积金。最低不得低于员工上年度平均工资的5%。 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七条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八条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九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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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公积金转移流程: 1、公积金转移前提是,职工新入职的单位须已经开通缴纳公积金的账号。 2、职工到新入职企业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一张接收单。 3、带着这张接收单,回到原单位要求其开具一份住房公积金转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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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当职工工作变动时,其个人帐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本息应转入新调入的单位职工公积金帐户下。 具体方法是:   (1)调出单位根据调入单位公积金缴存的代码,填写《公积金转移凭证》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对无误后办理转出手续。   (2)调入单位凭《公积金转移凭证》并办理转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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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市政府明确规定,除离退休职工、1993年以前按照标准价优惠办法购买住房且未按有关规定补价的职工夫妻双方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外,1996年6月3日前,所有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事业单位、企业单位(包括全民、集体、民办、私营、股份制、外商投资企业及其他进行工商税务登记的企业和中外机构驻长办事机构)的中方固定职工,劳动合同制职工,均应按照规定比例建立住房公积金。在单位聘用外地非农业户口职工,凡签订正式劳动用工合同,且没有在户口所在地建立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可以其建立住房公积金;凡与单位签订正式劳动用工合同,且工资由单位支付的职工,无论其档案是否调入单位,单位均应为其建立住房公积金。 (二)对于尚未建立住房公积金的企业职工,可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或所属分中心举报。对企业亏损、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须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核,报有关部门批准后,可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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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可以的。公积金一般是当地使用。如果你在外地买房,可以提取当地的公积金。但不能用当地的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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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单地说,缴纳住房公积金买房的时候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要比商业贷款低一些(目前5年期以上的公积金贷款利率是4.5%,商业贷款是6.55%)。你缴纳公积金,你所在的单位也要帮你缴纳一部分(一般是你交多少,单位交多少这相当于加工资),在你买房后可以领出来偿还贷款。缴纳公积金当然划算。一般没有人会主动要求不交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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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根据你的回答具体操作: 办理场所: 单位会员综合服务系统。 办理条件: 1、单位已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且为上海住房公积金网单位会员; 2、成功申请且已具备直联操作权限; 3、登录单位会员综合服务系统并通过身份认证卡认证; 4、个人提供的新单位名称和住房公积金账号。 办理流程: 登录单位会员综合服务系统,在“账户管理”菜单中选择“转出”,按提示进行操作。 办理时限: 每个工作日九点到十六点三十分即时操作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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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住房公积金流程: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单位填制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单位登记表》一份(可在网上下载,或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现场填写。 6、公章。 单位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单位登记后,应在20日内持《单位登记表》、员工身份证复印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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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如果是同一地区,则不用管,新单位去续交,住房公积金中心会自动转移; 二、如果是跨省地区转入,则需要去办理转入手续: 1、办理程序: ①单位持填写并加盖印章的《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一联,到银行经办网点(分中心)为职工办理新增开户手续。(办结时限:当日) ②单位经办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转入人员身份证或由职工本人持本人身份证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处(分中心)。办事处(分中心)向单位经办人(或职工本人)出具加盖业务章的《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办结时限:当日) ③职工持《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向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汇(划)款,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凭《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中提供的本市住房公积金专户账号进行汇(划)款。 ④汇(划)款到达住房公积金专户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款项划入转移职工所在单位暂存款账户,并通知单位资金收妥。 ⑤单位持填写并加盖印章的《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划去 " 汇 " 字)一式两联、《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一联到银行网点,单位补缴情况说明,到银行经办网点(分中心)办理补缴手续。银行经办网点(分中心)将款项分配记账到职工个人账户,在《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上加盖业务章后,返还一联交单位核对留存。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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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申请书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出地):   本人 ,身份证号码 ,现在xxx市 (转入地单位名称)工作,单位公积金账号 ,个人公积金账号 。   我在贵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出地)还保留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单位名称 ,单位公积金账号 ,个人公积金账号 ,缴存凭证号 ,尚有住房公积金余额 元。   本人委托贵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本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内存储余额转入我在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设立的住房公积金明细账内,请贵中心协助办理。   特此申请。    本人签名:       联系电话:       现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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