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京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的职工; 2、职工在职期间死亡的的职工; 3、经有关部门批准离休、退休的职工; 4、户口迁出本市的、出国定居的、考取国家统招研究生的职工; 5、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职工; 6、租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收入15%的职工; 7、户籍在阜新行政区域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农业户口职工和外地户籍,在阜新工作的聘用职工,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的职工; 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 9、因单位撤销、解散、破产、改制等原因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的职工; 10、遇到突发事件,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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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贷款范围在::新房贷款、二手房贷款、自建住房贷款,住房装修贷款、商业性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等。      公积金贷款特点:相对于商业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具有利率较低,还款方式灵活,首付比例低的优点,缺点在于手续繁琐,审批时间长。职工购买的自有住房包括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职工以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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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公积金的特性    1、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    由于住房分配体制的转轨和职工工作时间、家庭条件和个人收入上的差别,职工个人在建造、购买住房时间上存在着差异,用住房公积金可以帮助先有需求的职工购房,形成职工间购房资金互助的特性。    2、住房公积金零存整取的特性。    根据政策规定,依据个人收入水平的不同,我市正常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范围是168—1404元。不同企业、不同人员可以根据工资水平确定,逐月缴纳,其形式和功能类似于零存整取,形成可观的储蓄。职工家庭及直系血亲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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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津公积金使用范围1、职工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抵押贷款。 2、职工自住住房建设贷款。 3、城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贷款。 4、单位购买、建设住房抵押贷款。 5、在满足支付需要和安排以上贷款后,其余额可用于购买国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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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深圳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向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发放的,定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专项住房消费贷款。职工购买的自有住房包括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私产住房、集资建造住房、危改还迁住房、公有现住房。 一、贷款对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贷款基本条件 1. 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 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 3. 信用良好,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贷款额度 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贷款最高限额不同,贷款时请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 四、贷款期限 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制定的贷款期限不同,一般有最长10年和最长20年两种,贷款时请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 五、须提供的资料 1. 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件; 2. 住房公积金储蓄卡及借款人名章; 3. 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有住房的合同或协议及其相关资料; 4. 购买住房首期付款证明或者建造、翻建、大修住房自筹资金证明; 5. 使用夫妻双方贷款额度的,需有配偶住房公积金储蓄卡、身份证及复印件,结婚证或其他证明夫妻关系的证明; 6.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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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深圳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 用途一:购房 1、不贷款购房可一次性提取公积金; 2、商业贷款购房可提取公积金用于首付; 3、商业贷款购房可提取公积金偿还本息; 4、公积金(组合)贷款购房可提取公积金偿还本息。 用途二:建造、翻建、大修住房 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且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修建房被批准当月之前(含当月)的公积金金额,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修建房费用。 用途三:租房 1、用公积金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 2、用公积金支付市场租房房租。 用途四:父母给儿女购房 1、未使用住房贷款购买自有住房,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2、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购买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后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3、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购买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后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用途五:销户提取全部余额 1、离、退休的; 2、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 3、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5、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6、被判处刑罚、户口迁出所在市、非所在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7、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集中封存户满2年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2年的; 8、到所在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销户提取全部公积金余额。 用途六:纳入低保或特困范围的提取使用 职工被纳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范围,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特困救助范围期间以前的住房公积金金额。 用途七:治疗重大疾病 家庭成员(包括职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或重大手术住院治疗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日期应在出院之日起1年内,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住院费用个人负担部分。 您参考一下,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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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目前公积金还没有全国范围通用,部分城市已经开通了异地贷款政策,你可以咨询本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看你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地是否可以异地贷款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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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出让金 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指土地出让的交易总额),或土地使用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续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的续期土地出让价款,或原通过行政划拨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和投资,按规定补交的土地出让价款。 土地出让金已成为地方政府预算外收入的主要来源。 土地出让金准确地说,是土地使用权的交易价格;也可简单地理解为地价,其价格高低取决于土地市场的供求关系。 对土地出让金的使用范围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土地出让收入主要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土地开发支出、支农支出和城市建设支出等。 在土地国有的情况下,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者一次性或分次支付的一定数额的货币款称为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的高低与土地的用途、位置和土地出让年限紧密相关。土地出让金一般一次性支付。但有的土地的出让金金额巨大、办理出让手续所需的时间较长,所以也有多次支付的形式。可见这种多次支付和现在时兴的年租制还是有所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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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公积金怎么用使用的范围有 1、职工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抵押贷款。 2、职工自住住房建设贷款。 3、城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贷款。 4、单位购买、建设住房抵押贷款。 5、在满足支付需要和安排以上贷款后,其余额可用于购买国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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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有两种方法可以1、提取。2、公积金贷款。若提取将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到公积金处提取,将款打到开发商帐户上作首付,余款可以一次性付清或商业贷款。若贷款,就将你的资料提供给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将每月的单位扣款作为月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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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范围包括: 1.购买房地产企业开发的楼盘,需要购房贷款的。 2.购买二手住房,需要购房贷款的。 3.购买按规定可出售的公有住房,需要购房贷款的。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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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公积金不能用于异地贷款购房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的这一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离退休职工也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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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具有该市行政区域内的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 第二,申请时已连续一年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没有支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第三,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30%; 第四,有较稳定的职业及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第五,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 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作为保证人; 第六,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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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房屋: 商品房 (开发商必须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贷款合作协议); 现住房 (即房改购买产权); 二手房 (上市交易的存量房); 无产权住房(必须以自有或第三者房屋所有权作抵押); 拍卖房 (拍卖公司必须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贷款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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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公积金的特性  1、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  由于住房分配体制的转轨和职工工作时间、家庭条件和个人收入上的差别,职工个人在建造、购买住房时间上存在着差异,用住房公积金可以帮助先有需求的职工购房,形成职工间购房资金互助的特性。  2、住房公积金零存整取的特性。  根据政策规定,依据个人收入水平的不同,我市正常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范围是168―1404元。不同企业、不同人员可以根据工资水平确定,逐月缴纳,其形式和功能类似于零存整取,形成可观的储蓄。职工家庭及直系血亲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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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公积金,就是每年在你的个人账户里打一部分钱,在你购房的时候可以代替一部分购房款,换句话说,就是相当于一张购房代币券,而这张券是不可以换成现金在别处使用的。 现在好多省市已经开始跨区域办理公积金贷款了,但是你买房贷款,用父亲的公积金,就需要让你父亲作为你房产的共有人,且他为借款人。 使用公积金贷款比商贷差很多利息。当你父亲买房后,取得房屋产权证书,可以一次将公积金账户中的定期余额支取出来。 你的这种情况最好咨询当地公积金中心。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您,谢谢您,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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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济南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 (1)购买自住住房;大修、翻建自有住房;自建自有住房; (2)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3)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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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原则上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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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价款的具体范围包括: 1、以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所确定的总成交价款; 2、转让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或依法利用原划拨土地进行经营性建设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 3、变现处置抵押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 4、转让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按照规定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 5、改变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用途、容积率等土地使用条件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以及其他和国有土地使用 权出让或变更有关的收入等。 按照土地出让合同规定依法向受让人收取的定金、保证金和预付款,在土地出让合同生效后可以抵作土地价款。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出租国有土地向承租者收取的土地租金收入;出租划拨土地上的房屋应当上缴的土地收益; 土地使用者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依法向市、县人民政府缴纳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 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等费用(不含征地管理费),一并纳入土地出让收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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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范围:住房公积金,就是每年在你的个人账户里打一部分钱,在你购房的时候可以代替一部分购房款,换句话说,就是相当于一张购房代币券,而这张券是不可以换成现金在别处使用的。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 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的这一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不实行住房公积 金制度,离退休职工也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 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 积金个人帐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 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 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 金,具有两个特征: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虽然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 实行专户管理。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帐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按目前我所在地区的规定是要求企业都应该给职员存这个的,不分国有和私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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