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明确异地贷款政策。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住建部“就业地缴存、户籍地贷款”的统一规定,即:在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户籍所在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持就业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2、扩大异地贷款合作范围。从2015年10月26日起,全省所有城市均纳入湖北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合作范围,相互间不再签定异地贷款合作协议。原已签定异地使用合作协议的城市,其合作内容保持不变。 3、增加异地贷款受理网点。在湖北缴存住房公积金、到异地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可携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到武汉公积金管理中心所有分中心业务窗口提出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申请书》,领取《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4、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户籍地武汉申请异地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和缴存地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统一到武汉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管理处提出异地贷款申请,办理异地公积金缴存信息核实、录入和标识。
    已有 3 个回答
  • 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手续及办理流程如下:   1、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2、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3、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   4、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   5、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已有 3 个回答
  • 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首付比例一律为20%c 最长贷款年限从20年延长至25 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一律确定为20% 异地贷款范围扩大至全国 我市辖区内公积金可互贷 父母与子女共同购房可互用公积金 提取金额可到个人账户  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也有变化——提取总额不超过11000元/申请资料不再需要收入证明
    已有 1 个回答
  • 申请在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异地缴存职工,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缴存地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含)6个月以上,个人账户处于正常状态,且工作、收入相对稳定者;   2.户籍所在地为抚州市行政区内(省内的除外);   3.所购买的自住房(含再交易房)在抚州市行政区内,但不包括在农村集体土地、宅基地上所建房屋及小产权房;   4.在异地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结清,个人征信无不良记录者;   5.能提供1—2名具有本市城市户口且具备民事行为和经济承担能力的担保人;   6.符合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相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已有 1 个回答
  • 1.新政策规定,夫妻一方缴存公积金的,房贷最高为30万元,双方均缴存的,最高为60万元。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首付最低20%。对于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房贷的,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最低30%。购买二手房的,首付比例参照上述原则,贷款期限与建成年限之和不超过30年。 2.在计算缴存公积金职工贷款额度时,依照不高于规定的贷款最高限额、不高于规定的贷款最高比例、不高于按照贷款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额度、不高于按照公积金缴存余额确定的贷款额度等四项限额标准取小值。 3.此外,我市还推出住房公积金贷款与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组合贷款、商业性房贷转为公积金贷款、就业地缴存户籍地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等业务。
    已有 2 个回答
  • 青岛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有一下方面: 1.推行异地贷款业务。 2.提高实际贷款额度。 3.简化审批建立考核问责机制。 4.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
    已有 3 个回答
  •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不实行住房公积 金制度,离退休职工也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 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 积金个人帐户内。
    已有 3 个回答
  • 上海公积金异地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详细解释,公积金贷款是具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建立住房公积金制2年以上并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为购建住房或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即可享受公积金贷款。其贷款的条件是:借款人及其家属亲属缴存的公积金总额至少达到新购建(大修)住房支出的30%;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登记和保险;提供当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同时提交银行要求的相关文件,如购房合同或房屋预售合同、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公积金缴存的证明等。
    已有 3 个回答
  • 北京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 1.可以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来偿还商贷本息。 2.提取跟单位没有关系。 3.带齐东西直接去管理中心办理。 4.购买外地住房偿还贷款提取公积金1、身份证2、公积金卡3、购房合同(契税完税证明和房产证)4、借款合同5、还款凭证6、征信授权书7、所购住房坐落城市的户籍证明或工作证明8、房产证
    已有 3 个回答
  •   申请异地贷款应符合徐州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应是可以办理合法房地产权证的住房,且为所购房屋的产权人(或共有人);   2、申请人及其配偶信用良好,通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询,贷款以及信用卡没有连续3期或累计6期以上的违约还款记录;   3、有稳定收入及偿还贷款本息能力,没有尚未还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以及足以影响本次异地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商业贷款或债务;   4、有合法的购买自住住房的合同或协议,新建商品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二手房不低于40%;   5、申请人在徐州从未办理过异地贷款;   6、借款人应提供徐州住房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
    已有 3 个回答
  •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 2、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 3、在丽水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自住住房,并已付清规定首付比例以上购房款; 4、个人信用良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以所购建的住房作为贷款的抵押物,或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担保。
    已有 3 个回答
  • 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 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以上(含3个月)。 (三)有稳定的职业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本人或夫妻双方无未结清的商业贷款或住房公积金贷款,且无为他人在担保状态的贷款。 (四)在曲靖市辖区内新购的能办理不动产权登记的自住房,属于职工单独所有或共有。 (五)本人或夫妻双方信用良好。 1.个人贷款记录连续违约3次以上(含3次)或累计6次以上(含6次)的不受理; 2.信用卡还款违约记录连续违约6次以上(含6次)或累计12次以上(含12次)的不受理; 3.助学贷款到期未结清的不受理。 (六)本人或夫妻双方已累计使用过2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不再受理。
    已有 1 个回答
  • 你好,根据本人一直的了解可知:湖北公积金异地已正式实施新政策的内容,详情如下:   (一)、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借款人具有城镇正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三)、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能按时偿还贷款本息;   (四)、借款人申请贷款前连续六个月以上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据我所知就是这些了,希望可以帮到你吧
    已有 3 个回答
  • 规定明确,凡符合支取条件的市直部门干部职工,个人提出公积金支取申请,填写《渭南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取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单位财务人员统一将《审批表》及有关资料复印件报送市财政局市直部门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委托银行根据市财政局审核盖章的《审批表》,直接将公积金打入个人账户。   除了流程的简化,市财政局于去年10月份已经放宽了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职工支取住房公积金条件。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支取本人余额内的住房公积金:   一是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装修自住住房,可提取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个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二是职工有住房贷款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归还贷款;   三是职工工作调动、退休或死亡,可全额提取住房公积金(含利息);
    已有 1 个回答
  • 异地缴存公积金在可以办理济南购房贷款,以下内容供参考: 一、根据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情况的说明》(2014年11月5日执行)第二条:开展异地公积金贷款业务。早在2008年,我市按照住建部等有关部门的指导意见,就已开办了省内异地公积金贷款业务,规定只要在省内其他地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济南购买自住住房的,就可凭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的缴存证明,在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此次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三部委文件要求,将异地贷款政策由全省推至全国范围,济南市户籍人口在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凭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证明,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二、根据《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2014年11月5日执行)第二条: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调整,户籍为济南的借款人在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济南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已有 4 个回答
  • 你好,根据我的了解,鹤壁公积金异地贷款有以下的政策。 1、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住房贷款和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也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2、放宽购房支取贷款期限,降低首付款比例,提高贷款额度。 3、住房公积金贷款将放宽购房贷款期限,由现行购房1年可办理公积金贷款放宽为3年内都可办理。贷款首套房首付款比例由现行的30%降低为20%,二套房首付款比例由现行的40%降低为30%。
    已有 1 个回答
  • 1、外地户口的购房者,提供在北京暂住证或者居住证,同样可以申请     2、相应的申请手续、贷款条件都是一样的,申请表也是一样的     3、贷款额度和户口无关,和每月的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的多少有关 计算:单位每个月应该给员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 缴存基数总额 × 8% 区别:什么是商业房贷 什么是住房公积金贷款
    已有 3 个回答
  • 1、目前,公积金可在省内异地互通贷款。跨省贷款还不支持。2、首套房无贷款,再次买住房使用商业贷款的,首付至少三成以上,利率不上浮。
    已有 1 个回答
  • 具体需要根据当地城市的公积金中心的制度,如果当地不支持公积金贷款的话,可以提取出来公积金使用的。 支持省、区内异地贷款的城市包括: 杭州、青岛、沈阳、长春、济南、洛阳、西安、昆明、银川、兰州、合肥(与阜阳、六安、淮南、滁州、淮北五市互贷)。不过,其中长春、青岛、洛阳、昆明要求申请人必须有本市户籍,银川要求申请人为宁夏区非农户户籍。 支持跨省互贷地区的城市包括: 武汉、长沙、南昌三市、南宁。其中,南宁与包括广西在内的二十一个省(区)直公积金中心实现贷款互通,不限户籍,可在相互间的省会城市购房。 支持全国公积金异地贷款的城市包括: 北京、上海、广州、深圳、重庆、天津、哈尔滨、太原、石家庄、成都、海南、乌鲁木齐、贵阳、西宁。其中,贵阳是从2015年8月10日起试行一年,并要求申请人必须有本市户籍;广州、哈尔滨、成都、石家庄、海南同样要求申请人须有本市户籍。
    已有 3 个回答
  • 近日,日照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出台,自2015年7月1日起,在山东省内其他城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日照籍职工,购买普通自住住房,可向户籍地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一方在日照市缴存,另一方拥有日照市户籍在省内其他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或者夫妻双方都拥有日照市户籍在省内其他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按照双方缴存计算;夫妻双方都在省内其他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只有一方拥有日照户籍的,贷款额度按照单方缴存计算。   按照异地贷款职工不高于当地缴存职工待遇的原则,申请异地贷款职工需在本市开设公积金账户并转移或缴存不少于住房公积金贷款额10%的住房公积金;为防控贷款风险,异地贷款担保方式应选择公积金中心认可的公积金缴存人担保、房产抵押担保、质押担保三种担保方式之一。夫妻双方在我市只能办理一次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在日照市辖区内工作,但公积金未按属地管理原则纳入本市缴存管理的、在日照市辖区内已有自住住房的、在日照市辖区内已办理个人商业住房贷款的,不能在日照市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已有 3 个回答
位业主已在问吧找到答案

已有4150名业主喜获装修礼券

error text

error text

我已阅读并接受 《服务条款》 《隐私政策》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