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好,当然是可以的,不过要看个人的户口情况 1、户口是外地的,可以直接申请提取 2、户口是本地的,公积金如果不继续缴存,公积金就会自动封存,直到两年内都没有继续缴存,然后才可以申请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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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东莞市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 一、购买、建造、翻建和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工作调离本市、户口迁出本市、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同一户口)工资收入5%以上(含5%)的、外市户口职工租住本市住房的 七、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八、外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九、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领取《失业证》的(指本市户口职工失业的) 十、职工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十一、职工家庭因突发事件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导致生活困难的 十二、职工本人、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附: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中的一些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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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当时是不要取了,比如我现在的住房公积金卡里有1万元,那么我就可以贷10万,买房的话公积金贷款首先是手续简单(容易贷到),而且公积金的利息要比商业贷款的利息少2个点哦,别看着两个点,因为贷款总金额的基数和年限比较大,2个点的利息能为你省很多钱呢。而且钱放在公积金卡里就相当于存在银行而已,你又不急用钱,取了干嘛,就当固定存钱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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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东莞取公积金流程 1.职工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材料(证明); 2.由单位按规定审核同意后开具一式三联套写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加盖预留印鉴后到所属管理办理提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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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由公积金中心核准的提取 除外市户口职工离职、职工离退休两种提取类型外,其他类型的提取均需我经中心或三个办事处(虎门、常平、塘厦)审核后才可到建设银行办理提取手续,办理程序如下: 1、到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领取并填写《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2、提交相关证件,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审核盖章。 3、持经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审核盖章的《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和有效身份证等到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取。 (二)委托银行审核的提取 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和离、退休职工提取已全部委托建设银行审核,申请人提交单位出具的辞职证明(非本市户口职工离职)、离退休证、身份证等可直接到本市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取。 (三)公积金委托提取还贷业务(即按月自动划扣) 办理了本市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东莞银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可申请办理公积金委托提取住房业务。此业务必须本人持相关资料到公积金中心或办事处审批办理,不可委托他人代办。贷款银行为除建设银行以外其他银行的申请人,必须先到单位开户的建设银行网点办理公积金龙卡并与公积金账户关联(激活)后,方可办理此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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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买的是一手房吧,你所说的取公积金指的是取公积金贷款还是取你公积金账户里的钱。如果是取公积金贷款,那么你就不用管了,售楼处会直接和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房款的;如果是取你公积金里面的钱,那么等你拿到备案合同和房款发票或契税发票,就可以去取了。希望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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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园区公积金怎么取: 除了在园区购房(今年7月园区改革,据说范围扩大到苏州),会员发生下列情况,也可以申请一次性提取其公积金个人帐户存款余额: 1. 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并按规定留足养老和医疗所需的最低存款额; 2. 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不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 3. 因病或非因工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不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 会员发生下列情况,在按规定的标准扣除社会统筹基金后,可以申请一次性提取其公积金个人帐户存款余额: 1. 出国定居; 2. 非苏州市户籍的农村劳动者,回农村居住地务农; 会员2006年7月1日起缴存的公积金,社会统筹基金的扣除比例为:参加A计划的,按本人缴费基数的15%;B计划为13%;C计划为11%(均含已入账的社会统筹基金部分);2006年7月1日前缴存的公积金,社会统筹基金的扣除比例分别为:12%、10%和8%。 会员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领取失业救济金后申请一次性提取公积金个人帐户存款的,已领取的失业救济金款额应在其个人帐户存款余额中扣除。 会员因故死亡,其公积金个人帐户存款余额可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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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单位及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均归职工个人所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每名职工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按国家有关归定,每年06月30日,对往年结余的住房公积金按三个月整存整取存款利率,当年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活期存款利率进行计息,产生的利息免征利息税,全部纳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时,确因资金困难的,可以申请提取自已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如果不取,每年结算利息并且不用交纳利息税,尽可放心地存储在自已的住房公积金专户内,到了退休的时候,连本带息一并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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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可以的,只能把公积金取现冲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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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首先要有公司的离职证明,然后带上自己的身份证,还要到公司给你缴纳公积金的归属地,并且要是公司缴纳公积金的制定银行才能领取公积金,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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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初审:   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2、评估:   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   3、审核:   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合格,中心开具《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4、办理担保手续:   申请人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如果选择抵押+保证的方式,保证人应该出具书面的担保函;如果选择抵押+保险或第三人保证的方式,应该到保险公司投保或到担保机构办理委托担保手续。   5、签订借款合同。   6、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   7、借款人直接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受托行业可根据需要,代为收集借款人申请资料,统一交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批。   8、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每笔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审批同意后,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   9、受托行按照委托贷款合同约定,与借款人分别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抵押合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质押合同》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保证合同》后,办理借款手续。   10、受托行将贷款直接划入售房方在受托行开立的指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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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辞职后一般一个月左右可以取出住房公积金。   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情况: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   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公积金提取流程:   1、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转账)支票;   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   3、职工按照规定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区县分中心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工作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员工;   5、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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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买房后一年内凭购房合同可提取一次公积金,如果办理了公积金贷款且为逐月还贷的话,必须保证账户里余额有月缴存额的12倍以上; 2,每年可提取一次公积金,用于商业还贷,提取量不得多于商业还贷的还款额 3,退休后,可一次性提取个人账户的所有余额 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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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十一)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十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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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应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经缴存单位审核同意后,持以下相关材料到市直中心办理提取手续。 一、离(退)休的: ①离(退)休证或通知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住房公积金存折。 二、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①失业证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住房公积金存折。 三、出境定居的: ①护照或定居地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②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③住房公积金存折。 四、调离本市且户口迁出的: ①工作调动证明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②户口迁出本市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③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④住房公积金存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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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装修取公积金步骤: 1、单位对职工个人提供的相关提取证明材料及复印件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由单位经办人填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并持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向开户管理部提出申请。    2、管理部人员对其提取材料、额度、次数、个人账户信息等内容进行审核。对于符合提取条件的,办理提取手续;对于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告知不准予提取的原因;对于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答复的,应请示管理部主任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部门,并在三日内给予单位明确答复。 3、对于符合部分提取条件的,管理部人员应依据提取材料在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为首次提取的职工个人建立《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并在购房发票(或购房收据、首付款发票、房租发票、完税凭证、购买材料的发票)上加盖“已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字样的印章。 4、管理部人员录入《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并确认个人储蓄账户。 5、提取确认后,管理部人员打印《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份、《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一式两份,销户提取的,还需打印《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结息单》。 6、管理部人员在单位填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上盖章,第一联与机制《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结息单》一同退单位经办人,第二联与机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单位填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机制《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一同留存。 7、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计处接收管理部上报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数据,按银行分类汇总,核对无误后,办理资金的划拨,提取款项在3个工作日内划入指定的个人银行储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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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公积金的提取定义   是指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发生住房方面或政策允许的其他用途时,支取个人帐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二、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   1.住房消费提取:   (1)购买自住住房;大修、翻建自有住房;自建自有住房;   (2)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3)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2.销户提取:   (1)离休、退休的;   (2)出境定居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二者条件缺一不可);   (4)死亡。 三、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次数(时间)要求   1.采取一次性付款购买自住住房,每年可支取一次;   2.采取贷款或分期付款方式的,每季可支取一次;   3.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每年3、4月办理支取。 四、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对象(本人、配偶或继承人)及提交材料要求   (一) 住房消费支取   1.采取一次性付款的职工,应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购房发票或收据办理支取。   2.购买自住住房,采取贷款或分期付款方式的,应提供借款合同,首付款发票办理支取。   3.建造自住住房的,需提供乡镇一级或乡、镇以上规划房管部门开据的宅基地批复或其他建房批准证明材料、购买材料发票办理支取。   4.大修自住住房的,住平房者应提供产权人提出的修缮申请、房管部门出具的修缮证明文件、修缮费用发票办理支取;住楼房者应提供物业管理部门的修缮证明文件、分摊到本户的发票办理支取;家住农村的应提供乡、镇一级或乡、镇以上房屋管理部门开据的大修、翻建证明和产权证明及购买材料的发票办理支取。   5.支付超过本人分摊房租中超过本人工资收入5%的部分,应提供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及租赁合同(指经房屋管理部门认可的有效契约),以及上年度内的租房缴款发票。   (二) 销户提取   1.离退休的: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相关证明。   2.出国定居的:护照签证、户口注销证明及国外定居证明;   3.丧失劳动能力且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部门提供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及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4.职工死亡办理销户,如职工死亡前已办理了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取的个人储蓄卡,法定继承人可提供死亡职工开立的个人储蓄卡账号,并在“住房公积金个人储蓄账户明细表”上签字,将支取款项直接划入该账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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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代取公积金是可以得。代取公积金   先申请后提取进行代取公积金这一步之前,首先要做的是申请提取公积金。一般情况下,满足下列情形之一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公积金贷款的可在最后一次还贷时提取; 3.商业贷款的可提取两次,分别为购房时提取一次,最后还贷时提取一次; 4.离休、退休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7.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定居,并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非本市户籍或户籍迁出本市,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等等。 各地方对于提取公积金的条件可能会有补充或者增减,具体以地方的实际规定为准。只有满足以上条件之一,你才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并且遇到代取公积金的问题。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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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提取如果是在职期间跟户口是没有关系的,只要有房子了,贷款或者全款,无论是当地还是老家买房,都是在贷款满一年后可以凭贷款合同提取,本地买房公积金之前没有提取的还可以凭借房产本或者购房合同(只能提取签发日期之前所有的个人账户上的公积金)提取。如果离职后,外地户口的话,可以一次性把公积金全部提取出来,叫离职请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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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利息的,但是钱不拿到手上始终都不是自己的,放到那里还不好取出来,能取出来就取出来。如果你不打算买房有其他的用途投资的话建议取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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