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购买二手房申请办理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直接向市资金中心申请办理贷款。 其办理流程:到中心咨询、登记→提交申请资料→中心受理、审批→买卖双方交易过户→与银行签订合同→办理抵押登记→贷款资金发放→借款人按月还款→结清贷款→注销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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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为了以后方便还贷,申请人同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三方签订公积金代扣还款协议。协议生效后,受委托银行在还款的第二月开始的每月10号左右从指定的公积金账户中扣除贷款人当月该还款的金额到该银行的还款账户里,用来抵消公积金贷款。当银行扣除成功后,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及时记录公积金贷款申请者的还款情况。 如果该贷款人的公积金账户月入账金额小于应还金额,那么,贷款人需要向委托银行的个人银行还贷账户里存入差额来补齐。如果贷款人没有及时偿还公积金贷款,那么管理中心将会记录当期为逾期还款,借款人在归还时就要多缴纳一部分罚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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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私人购房贷款怎么办理:1.公积金贷款条件(一)公积金贷款条件1.申请贷款当月之前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规定期限2.首付购(建)房款不低于规定比例3.按规定提供贷款担保4.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状况良好5.职工及其配偶均未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全部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6.经公积金管委会审定的其他条件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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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要以公司的名义来办。首先公司要到本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备案,然后公司在提供缴交公积金的员工的相关证件在公积金备案,备案完成以后在公积金制定的银行办理个人公积金账户就可以了,不过所有的这些手续都要公司提供营业执照、公章等相关资料的,一般都是公司的人事或者财务负责这些的。希望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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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人办理公积金贷款办理方法如下: 1.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及条件: 凡住房公积金已按规定及时、足额存入西安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指定银行专户的职工,   在购买自用住房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西安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能按时偿还贷款本息; 3、单位及个人能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般要求已正常缴存一年以上或其所在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二年以上); 4、购买全部产权自用住房并己交付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期购房款; 5、同意用所购的房产或受委托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作为贷款抵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为保证人; 6、用房地产抵押的,须符合房地产抵押管理的有关规定。    申请贷款所需资料 个人资料: 1、借款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 2、借款人婚姻证明;    3、购房缴款凭证; 4、夫妇双方收入证明;    5、合法的购房合同; 6、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7、借款人及配偶印章。 房屋建审资料: 1、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或房改批复;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国有土地使用证; 6、建审平面图及楼层平面图。 个人住房贷款所需费用    1、房屋评估、抵押登记工本费:每户80元; 2、住房置业担保服务费(一次缴付): 贷款总额×费率×贷款年限。 担保费采取分段累加计收:1-10年费率为1.2‰; 11-20年费率为0.8‰; 21-30年费率为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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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人办理住房公积金所需要的资料是:   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2.申请人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变更页)复印件。   3.购房首付款发票复印件。   4.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6.借款申请表原件。 带齐这些资料去公积金办公大厅就可以直接办理,等审核通过即可。 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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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人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办理方法: 1、   按规定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2、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具有购建住房的合同或与贷款内容相关的证明材料; 4、具有购建房款总额的30%以上的自有资金作为购建住房的首期付款; 5、具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房产作为抵押物; 6、申请贷款年限必须在借款人工作年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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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要清楚建行公积金联名卡有二个密码。一、银行账户密码银行账户密码将以密码信封的形式随联名卡送到您手上。您收到联名卡及密码信封后,请尽快到就近的建行自助柜员机修改密码,银行账户密码是用来办理银行业务的;二、公积金帐户的密码公积金帐户的密码是用来办理公积金业务的。“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登录(密码为职工身份证后6位,如由字母,用“0”代替)--归集业务――联名卡――联名卡密码修改”修改联名卡密码,联名卡激活业务已取消,密码修改后默认为激活。可无需到公积金银行网点办理修改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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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想交住房公积金,必须是单位出面办理,个人是不能缴存的。另外,公积金是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个人缴纳,另一部分是公司缴纳的。所以,如果你一定要交,就找一个能交公积金的公司上班,或者找一个能帮你交公积金的公司,你把个人和公司合起来应该缴纳的额度都给到这家挂靠的公司。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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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个人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流程是:   1.借款申请人填写申请表;   2.申请人向中心提交申请资料。   3.经过中心初审确认客户的贷款资格。   4.借款人委托评估事务所进行抵押物审核评估。   5.填写贷款文件。   6.将收押合同、借款合同提交开发商及担保单位盖章。   7.买保险。   8.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报送资料,进行审核。   9.将资料递送至中心终审。   10.将资料递送至贷款银行。   11.将银行返还的资料收存。   12.按借款文件按期还款。 二、个人办理住房公积金所需要的资料是:   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2.申请人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变更页)复印件。   3.购房首付款发票复印件。   4.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6.借款申请表原件。 谢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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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能 只能说是公司与相关的银行进行交涉 而且要负责的部门出具证明原因之类的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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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个人是无法办理公积金的,要以公司的名义办。 首先公司要到本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备案,然后公司在提供缴交公积金的员工的相关证件在公积金备案,备案完成以后在公积金制定的银行办理个人公积金账户就可以了,不过所有的这些手续都要公司提供营业执照、公章等相关资料的,一般都是公司的人事或者财务负责这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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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人不可以申请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必须单位出面. 199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根据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帐,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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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申请: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持贷款要件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中心各区管理部(以下简称管理部)个人贷款受理窗口填写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  2、审核:受理人员按贷款政策进行个人信用(含配偶)及材料审核,录入表中信息、复核合格后,系统输出合同文本、贷款借据及委托扣款协议等文本。  3、签字: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办理银行还款卡(折)后在上述文本签字确认。  4、办理担保及抵押: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到担保公司窗口办理担保与房产抵押登记。  5、放款:待担保与房产抵押登记办理完毕后,管理部复核贷款材料后委托银行将贷款划入已与中心签订保证协议的开发企业账户,借款人凭身份证原件到委托银行领取相应回执。  6、还款:借款人每月按合同约定的时限内偿还当月应还贷款本息,直至贷款全部还清。还款期内可修改一次还款方式。  借款人在房屋预告登记证明下发24个月内准予申请(无房屋预告登记证明的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后24个月内准予申请)。购买的房屋仅限于本市行政区划内,可具有国有土地房屋所有权证的住房(平房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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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个人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流程是:   1.借款申请人填写申请表;   2.申请人向中心提交申请资料。   3.经过中心初审确认客户的贷款资格。   4.借款人委托评估事务所进行抵押物审核评估。   5.填写贷款文件。   6.将收押合同、借款合同提交开发商及担保单位盖章。   7.买保险。   8.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报送资料,进行审核。   9.将资料递送至中心终审。   10.将资料递送至贷款银行。   11.将银行返还的资料收存。   12.按借款文件按期还款。 二、个人办理住房公积金所需要的资料是:   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2.申请人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变更页)复印件。   3.购房首付款发票复印件。   4.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5.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6.借款申请表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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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可以凭你离职的证明直接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如果你的户口没有在广州,直接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就OK,不过得填张单子,很简单的。原则上同属于广东省,你可以电话问问是否可以合并或者转接。如果实在是不知道要怎么办的话可以问一下原来公司的行政,应该他们对这块是有了解的,如果他们也不知道的话就先打电话咨询怎么办理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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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人办理公积金贷款办理方法如下:1.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及条件: 凡住房公积金已按规定及时、足额存入西安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指定银行专户的职工, 在购买自用住房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西安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能按时偿还贷款本息; 3、单位及个人能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般要求已正常缴存一年以上或其所在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二年以上); 4、购买全部产权自用住房并己交付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期购房款; 5、同意用所购的房产或受委托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作为贷款抵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为保证人; 6、用房地产抵押的,须符合房地产抵押管理的有关规定。 申请贷款所需资料 个人资料: 1、借款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 2、借款人婚姻证明; 3、购房缴款凭证; 4、夫妇双方收入证明; 5、合法的购房合同; 6、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7、借款人及配偶印章。 房屋建审资料: 1、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或房改批复;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国有土地使用证; 6、建审平面图及楼层平面图。 个人住房贷款所需费用 1、房屋评估、抵押登记工本费:每户80元; 2、住房置业担保服务费(一次缴付):贷款总额×费率×贷款年限。担保费采取分段累加计收:1-10年费率为1.2‰;11-20年费率为0.8‰;21-30年费率为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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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人是无法办理公积金的,要以公司的名义办。 首先公司要到本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备案,然后公司在提供缴交公积金的员工的相关证件在公积金备案,备案完成以后在公积金制定的银行办理个人公积金账户就可以了,不过所有的这些手续都要公司提供营业执照、公章等相关资料的,一般都是公司的人事或者财务负责这些的。既然公司同意了,你就让公司给你办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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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流程: (一)、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二)、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三)、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四)、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五)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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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能办理 公积金不能以个人的名义办理的,只能是企业为你办理,缴纳比例为个人和单位各50%。你只能等工作了以后单位为你缴纳满一年以后才可以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 你现在的情况只能是商贷或再等等再说了。 不明白的可以给我留言,希望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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