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陕西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程序 1、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应经过受理申请、贷款审批、签订合同、贷款发放等程序。 2、管理中心应要求借款申请人提供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审批表、申请人及配偶收入情况证明和以下资料: (1)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军官证等有效身份证明; (2)居留证明:户口薄、居留证件等; (3)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等; (4)缴存情况和还款能力证明: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和异地贷款的缴存证明,缴存证明应由住房公积金开户缴存的管理中心出具并盖章,包含借款申请人与配偶缴存基数、开始缴存时间、月缴存额及现在缴存是否正常。对于管理中心认为按照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计算借款申请人家庭收入不能满足贷款条件的,需提交有效收入证明或纳税证明等相关收入证明; (5)贷款用途证明:贷款用于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协议)或其他证明文件。贷款用于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部门批准文件、工程概预算;贷款用于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屋权属证明、房屋安全鉴定证明、工程概预算; (6)首付款(自筹资金)证明:购买新建住房,提供售房单位的发票或收据;购买二手住房的,提供售房人或符合规定的第三方出具的收付款收据或已支付凭证;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应提供施工单位出具的收款凭证; (7)贷款担保材料:贷款由管理中心指定的担保公司承担保证担保的,提供售建房单位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承诺书”;采取抵押或质押担保方式,提供抵押或质押权利清单、权属证明文件,及有处分权人出具的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采取抵押加阶段性担保的,应提供售房单位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承诺书”;职工住房公积金权利质押担保的,提供担保人同意担保的书面担保承诺书,并注明其居民身份证号、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月缴存额、账户余额。 (8)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或资料。 3、管理中心应指定业务经办网点和专人负责受理贷款申请,也可委托受委托银行受理缴存职工的贷款申请,指导借款申请人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审批表。 4、贷款申请资料齐全,审核办理时限不超过15个工作日;具备贷款发放条件的,放款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 管理中心应加强对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商品房开发项目的前期认证,可直接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商品房开发项目的前期调查,以利于职工购房贷款审查和缩短贷款手续办结时间。 5、贷款初审,包括以下内容和步骤: (1)申请人借款资格审核。包括借款申请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份、户籍、婚姻证明合法有效,缴存住房公积金状况符合规定,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审批表填写内容完整、字迹清晰,相关信息与申请人提交资料信息及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信息一致等。 (2)住房消费真实性审核。购买住房的,审核购房合同、首付款凭证或完税证明合法有效,首付款金额达到规定比例等;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审核批准文件合法有效,自筹资金达到预算工程费用的规定比例。 (3)贷款担保审核。采用房产抵押的,抵押房产权属清晰,抵押物评估报告真实、价格合理;采用质押的,质物权属清晰,质物类型、票面价值、期限等要素符合规定;采用保证担保的,保证人具备担保资格和能力等;采用住房公积金权利质押担保的,担保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正常,并具备担保资格能力,担保人数由管理中心根据担保人的缴存余额、月缴存额确定。 (4)收存的证明资料审核。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复印件与原件无异。 (5)与借款申请人面谈。进一步核实借款申请人提供证明资料及借款行为的真实性,告知借款申请人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等,并形成面谈记录。 (6)根据借款申请人委托,通过查询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系统或其他信用评级机构提供的个人信用报告,审查借款人的历史信用情况。 (7)出具初审结果意见:符合贷款条件的,对借款申请人可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贷款利率、担保方式、还款方式等提出初步审查意见,收存规定的证明资料。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应说明原因,退回申请资料。 对借款申请人的贷款条件或提供的证明资料有疑义的,应要求借款申请人补充相关证明资料后再受理,或进行调查后予以答复。 6、贷款复审,贷款复审人员对通过初审后的贷款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包括以下内容和步骤: (1)复审主要包括:收存的证明资料齐全、印鉴清晰;贷款金额、期限、利率计算准确;担保方式符合规定;电子数据与文本资料相符;其他需要复核的内容。 (2)出具复审意见:复审通过的,复审人员应出具复审同意贷款的意见;复审未通过的,注明原因,退回贷款申请资料。 (3)复审中发现疑义的,复审人员将贷款申请资料退回初审人员,要求及时调查落实和补充。 7、贷款批准,贷款审批人员在复审的基础上对贷款结果进行确认,包括以下内容和步骤: (1)获得批准的,出具批准意见和委托放款通知书,通知借款申请人到受委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2)发现疑义的,将贷款申请资料退回复审人员,要求调查落实。 (3)未获得批准的,注明未批准原因,将贷款申请资料逐级退回,经办网点告知借款人未批准原因并返还贷款申请资料。 8、签订借款合同,包括以下内容和步骤: (1)依据贷款批准意见和委托放款通知书,受委托银行制作借款合同,借款合同中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贷款利率、担保方式、还款方式等内容应与管理中心贷款批准意见和委托放款通知书一致。 (2)合同各方应在借款合同上签字盖章,受委托银行应要求借款申请人、配偶及房屋共有权人、抵押人或出质人等到指定地点当面签字确认。 9、签订担保合同,办理贷款担保手续: (1)采用抵押担保的,应在贷款发放前办妥抵押登记手续并取得房屋抵押权属证明。 (2)采用保证担保的,保证人应与借款人签订合同,保证人向管理中心出具书面保证,确认担保关系。 (3)采用阶段性保证加抵押担保的,应办妥所购房屋抵押预登记,并由售房单位或管理中心认可的专业机构出具阶段性书面担保; (4)采用质押担保的,应在贷款发放前取得质押权利凭证,并办妥质押凭证冻结止付登记; (5)采用住房公积金权利质押担保的,担保人在管理中心及缴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提取止付手续,签订担保合同。 10、贷款发放,包括以下内容和步骤: (1)贷款发放前,管理中心应安排专人核实以下内容:贷款已获得批准;当事各方已签订了借款合同及附属合同;已办妥贷款担保手续。 (2)符合贷款发放条件的,管理中心向受委托银行开具支票,将贷款资金划至受委托银行开立的委托贷款基金专户。受委托银行也可根据与管理中心签订的委托合同约定,以委托放款通知书作为依据直接划转贷款资金至委托贷款基金专户。 (3)受委托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支付凭证和授权扣款协议,将贷款资金从委托贷款基金专户划转到约定账户,并建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明细账户。 (4)管理中心依据借款合同和借款支付凭证信息建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明细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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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代扣公积金还贷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全额委托扣款,即每月缴存的公积金大于每月还贷额,且公积金账户上有六个月还贷金额。另一种是部分委托扣款,即每月缴存公积金小于每月还贷额,不足部分由自己另外拿钱还,这种情况个人公积金账户上需留三个月缴存额。你可对照以上情况,直接带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至贷款承办银行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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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私人购房贷款怎么办理:1.公积金贷款条件(一)公积金贷款条件1.申请贷款当月之前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规定期限2.首付购(建)房款不低于规定比例3.按规定提供贷款担保4.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状况良好5.职工及其配偶均未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全部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6.经公积金管委会审定的其他条件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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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要以公司的名义来办。首先公司要到本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备案,然后公司在提供缴交公积金的员工的相关证件在公积金备案,备案完成以后在公积金制定的银行办理个人公积金账户就可以了,不过所有的这些手续都要公司提供营业执照、公章等相关资料的,一般都是公司的人事或者财务负责这些的。希望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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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锡市个人公积金贷款指南: 1.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及条件: 凡住房公积金已按规定及时、足额存入无锡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指定银行专户的职工,   在购买自用住房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无锡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能按时偿还贷款本息; 3、单位及个人能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般要求已正常缴存一年以上或其所在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二年以上); 4、购买全部产权自用住房并己交付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期购房款; 5、同意用所购的房产或受委托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作为贷款抵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为保证人; 6、用房地产抵押的,须符合房地产抵押管理的有关规定。    申请贷款所需资料 个人资料: 1、借款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 2、借款人婚姻证明;    3、购房缴款凭证; 4、夫妇双方收入证明;    5、合法的购房合同; 6、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7、借款人及配偶印章。 房屋建审资料: 1、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或房改批复;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国有土地使用证; 6、建审平面图及楼层平面图。 个人住房贷款所需费用    1、房屋评估、抵押登记工本费:每户80元; 2、住房置业担保服务费(一次缴付):贷款总额×费率×贷款年限。担保费采取分段累加计收:1-10年费率为1.2‰;11-20年费率为0.8‰;21-30年费率为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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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以下为《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帐号办理条例: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第二十二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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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州个人申请公积 金贷款流程 1)借款人到单位 交存住房公积金的住 房资金管理(分)中心提出申 请,介绍本人情况 、领取 材料。 2)准备 齐全的文字材料,交住房资金 管理(分)中 审核。需要评 的贷款,由指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3)初审合格,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开具调查通知单,由受托银行对借款人进行调查,并指导借款人填写有关贷款合同。 4)经受托 银行 调查合格,受托行 出具调 查意见递交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由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审批。 5)审批 通过,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签发委托贷款通知单。银行通知 借款人办理放贷手续。 6)借款 合同生 效,住房资金管 理(分)中 心将资金划入委 托贷款基 金账户,再由受托行将资金划入 开发商账户。 7)借 款人按照规 定的方式按时归还借款。 8)借款人还 清 贷款本息,借款 合同和有关 担保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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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 1)借款人到单位 交存住房公积金的住 房资金管理(分)中心提出申 请,介绍本人情况 、领取 材料。 2)准备 齐全的文字材料,交住房资金 管理(分)中 审核。需要评 的贷款,由指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3)初审合格,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开具调查通知单,由受托银行对借款人进行调查,并指导借款人填写有关贷款合同。 4)经受托 银行 调查合格,受托行 出具调 查意见递交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由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审批。 5)审批 通过,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签发委托贷款通知单。银行通知 借款人办理放贷手续。 6)借款 合同生 效,住房资金管 理(分)中 心将资金划入委 托贷款基 金账户,再由受托行将资金划入 开发商账户。 7)借 款人按照规 定的方式按时归还借款。 8)借款人还 清 贷款本息,借款 合同和有关 担保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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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将向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职工发放(不包含国管、中直、铁路分中心职工)。 为保证发放的正确性,除以下职工外,其余职工均可办理: 1)多账户职工需进行账户合并后办理; 2)职工身份证号重复的,需进行更正后办理; 3)   关于封存户职工:封存在原单位账户的职工可以办新联名卡,在集中封存库里的职工账户不能办卡,在转入正常缴存后方可办理; 4)国管、中直、铁路三个分中心的职工暂时不能办理新联名卡,沿续使用老卡; 5)职工本人自由选择到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北京银行在京的营业网点办理,除建设银行有指定受理网点外,其他银行所有网点均可办理。 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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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人使用公积金办理按揭贷款共分7步,具体流程如下: 一、借款人到住房公积金中心咨询,领取申请表:由房屋买卖双方及配偶(未婚或离异应出具证明),持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两证原件,以及户口薄、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进行预登记,领取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二、借款人向市公积金中心提交以下贷款资料: (1)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2)公积金缴存证明(或住房公积金对账簿)及经济收入证明; (3)所购房屋的评估报告书; (4)买卖双方签定的《存量房购房合同》; (5)原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6)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薄、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身职工应提供单身证明。) 三、住房公积金中心受理审批: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受理借款申请人资料,审批确定贷款额度及年限。 四、交易过户: 房屋买卖双方到房产局及土地局办理权证交易过户手续。 五、签订合同:借款人持已办理交易过户的权证及契税完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由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具贷款承诺书到指定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贷款文件,卖方在贷款银行开立存款专户。 六、办理抵押:借款人到房产局办理抵押房屋登记并领取《房屋他项权证》。 七、发放贷款:贷款手续全部办妥后,由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将贷款资金通过银行直接划转到卖房方已开立的存款专户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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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想交住房公积金,必须是单位出面办理,个人是不能缴存的。另外,公积金是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个人缴纳,另一部分是公司缴纳的。所以,如果你一定要交,就找一个能交公积金的公司上班,或者找一个能帮你交公积金的公司,你把个人和公司合起来应该缴纳的额度都给到这家挂靠的公司。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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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能 只能说是公司与相关的银行进行交涉 而且要负责的部门出具证明原因之类的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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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位集体办理流程1、咨询及资料领取缴存单位通过银行渠道获取申请资料,或到所属管理部领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申请表、联名卡宣传品以及进行联名卡集体办理相关事宜的咨询。2、组织职工填表A、单位组织职工准确、真实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申请表。B、指导职工规范提供身份证件复印件(在一张A4纸上同时复印身份证件的正反面,并保证清晰)。C、单位按照所选银行的规定准备其他资料。3、银行柜台申请单位向银行提交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申请资料申请时,还需提供经办人本人身份证件以及所选银行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4、银行审核银行对单位所提供的职工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申请资料真实性、是否符合办卡条件、与公积金中心比对相关信息是否一致等。5、制卡和发卡各银行对通过审核的进行制卡,完成制卡后,银行应采用安全、快捷的方式向职工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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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个人是不能帮里公积金的,国家规定,公积金只能是有职工所在的单位统一办理缴纳的,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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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申请: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持贷款要件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中心各区管理部(以下简称管理部)个人贷款受理窗口填写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  2、审核:受理人员按贷款政策进行个人信用(含配偶)及材料审核,录入表中信息、复核合格后,系统输出合同文本、贷款借据及委托扣款协议等文本。  3、签字: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办理银行还款卡(折)后在上述文本签字确认。  4、办理担保及抵押: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到担保公司窗口办理担保与房产抵押登记。  5、放款:待担保与房产抵押登记办理完毕后,管理部复核贷款材料后委托银行将贷款划入已与中心签订保证协议的开发企业账户,借款人凭身份证原件到委托银行领取相应回执。  6、还款:借款人每月按合同约定的时限内偿还当月应还贷款本息,直至贷款全部还清。还款期内可修改一次还款方式。  借款人在房屋预告登记证明下发24个月内准予申请(无房屋预告登记证明的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后24个月内准予申请)。购买的房屋仅限于本市行政区划内,可具有国有土地房屋所有权证的住房(平房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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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可以凭你离职的证明直接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如果你的户口没有在广州,直接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就OK,不过得填张单子,很简单的。原则上同属于广东省,你可以电话问问是否可以合并或者转接。如果实在是不知道要怎么办的话可以问一下原来公司的行政,应该他们对这块是有了解的,如果他们也不知道的话就先打电话咨询怎么办理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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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公积金联名卡个人办理指南   一、合作银行   自2013年3月25日起,各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不含中直分中心、国管分中心、铁路分中心)可到交通银行、工商银行、招商银行、北京银行在北京地区的所有营业网点,建设银行部分网点办理联名卡申领手续。   二、实现“一人多卡”   新系统取消了一名缴存职工只允许持有一张联名卡的限制,允许“一人多卡”,即:缴存职工根据自己需求自由选择与中心开展合作的发卡银行,并可在多家合作银行申办联名卡,但每家银行只允许办理一张。   三、实现职工个人直接办理   新系统在保留单位集体办理联名卡的基础上,新增职工个人直接到银行办理的办卡途径。   四、实现现场领卡   最大限度减少了联名卡办理环节和手续,将原30个工作日的办卡周期最短缩减到联名卡申领当日,实现了联名卡申请、办理、领卡于当日完成(仅限于选择卡面不显示姓名拼音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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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的资料 1、贷款申请表。 2、贷款人的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3、签订的购房合同或者购房意向书等证明文件。 4、贷款人所在单位的住房资金管理机构同意贷款的信函。 5、如果贷款人购买新建商品房,需要提供售房单位的《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如果是购买公房,需要提供上级房改管理机构对“售房方案”的批复文件的复印件。 6、贷款人采用抵押或质押方式担保的,需要有担保人同意担保的书面证明以及担保人的资信证明,以表明担保人具有代为偿还贷款的能力。 7、采用保证方式担保的,需要担保人同意担保的书面证明及其资信证明,以表明担保人具有代为偿还贷款的能力。 8、已缴纳总房款10%以上的预付款的收据原件和复印件。 9、根据银行要求,提供需要的其他材料。 公积金贷款担保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房产抵押、权利质押、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等几种担保方式。在选择的时候,我们需要详细分析,根据个人的具体情况做出选择: 1、房产抵押担保是指不转移购房者对房产的占有、使用,而将房产作为债权进行的担保。当贷款人在还款期限内无法偿还贷款时,银行就会通过法律程序行使它的权利:处置这所房产并用所得偿还贷款。 2、权利质押担保是指购房者或出质人以合法有效的财产(符合规定的有价证券,如存单、国债、股票等)作担保。当贷款人在还款期限内无法偿还贷款时,银行就会把有价证券兑现,用来偿还贷款。 3、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指由具有保证资格的法人(第三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当贷款人在还款期限内无法偿还贷款时,第三方就要承当偿还贷款责任。 4、任何保证人都必须具有保证资格,而国家机关、学校、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都不能成为保证人。 5、发放贷款方式:购房者的贷款申请批准后,将以“转账”的方式发放,也就是在贷款合同生效后,银行按照合同中的相关约定,将资金直接划到售房单位的账户上,不经过购房者的手。 6、偿还贷款:如果贷款期限在一年之内,可实行一次性还本付息。如果贷款期限超过一年,就需要采取月均还款法,每月按照一定数额偿还贷款本息,这时,可用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也可用配偶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来偿还贷款本息。如果提前还款,就需要事先以书面或电话申请的形式通知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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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买商品房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的资料及流程: ①“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3份(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现场填写)。 ②借款人及配偶户口本、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3份复印件;单身的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单身证明和离婚证明原件及3份复印件。 ③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原件3份。房屋开发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期房)、《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竣工验收合格证》、大房证复印件3份。 ④涉及抵押或质押担保的,需提供抵押物或质押权利的权属证明原件及3份复印件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质)押的书面证明原件3份。 ⑤涉及保证担保的,需保证人出具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承诺原件3份并提供保证人具有保证能力的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近三年财务报表、资质等级证明、资信等级证明等)复印件3份。 ⑥借款人已付所购房屋价款规定比例以上的首付款交款单据(发票、收据、银行进账单、现金交款单等)原件及3份复印件。 上述文件准备齐全后,贷款人本人持身份证、户口本亲自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贷款手续。房屋产权归属2人以上的,须同时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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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能办理 公积金不能以个人的名义办理的,只能是企业为你办理,缴纳比例为个人和单位各50%。你只能等工作了以后单位为你缴纳满一年以后才可以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 你现在的情况只能是商贷或再等等再说了。 不明白的可以给我留言,希望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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