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新购房契税政策是2016年9月29日“国五条”出台后颁布的,即《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94号)。《通知》中对于契税减免政策规定为: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
    已有 2 个回答
  • 购房契税减免政策是什么购房契税减免后税率是多少相信这是很多购房者所关心的问题。在此,搜房网带您一起了解一下最新的购房契税减免政策。最新购房契税政策是2010年9月29日“国五条”出台后颁布的,即《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94号)。《通知》中对于契税减免政策规定为: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通知》中关于契税的具体内容如下:一、关于契税政策(一)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征收机关应查询纳税人契税纳税记录;无记录或有记录但有疑义的,根据纳税人的申请或授权,由房地产主管部门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查询纳税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如因当地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记查询结果的,纳税人应向征收机关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诚信保证不实的,属于虚假纳税申报,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具体操作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税务、房地产主管部门共同制定。(二)个人购买的普通住房,凡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得享受上述优惠政策。房屋契税标准是什么具体该交纳多少首次购房契税是多少呢有哪些具体要求房产交易契税优惠调整:家庭购首套房契税减半首次购房契税优惠从严住房契税优惠政策进一步明确新房契税标准南京新购房契税补贴怎么领
    已有 1 个回答
  • 你好,商品房契税减免条件及政策: 1、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未超过国家规定标准面积的部分,免征契税。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24号)第六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财法字[1997]52号)第十三条 2、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准予减征或者免征。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24号)第六条第三款 3、纳税人承受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免征契税。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财法字[1997]52号)第十五条第二款 4、对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住房的,对购房成交价格中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4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房屋拆迁契税优惠政策适用对象的批复》(国税函[2005]903号) 5、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契税。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24号)第六条第一款 6、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以及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双边和多边条约或协定的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联合国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外交人员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经外交部确认,可以免征契税。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财法字[1997]52号)第十五条第三款 7、对廉租住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回购经济适用住房继续作为经济适用住房房源的,免征契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 8、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公租房,免征契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88号)
    已有 3 个回答
  • 商品房契税减免条件及政策: 1、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未超过国家规定标准面积的部分,免征契税。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24号)第六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财法字[1997]52号)第十三条 2、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准予减征或者免征。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24号)第六条第三款 3、纳税人承受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免征契税。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财法字[1997]52号)第十五条第二款 4、对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住房的,对购房成交价格中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4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房屋拆迁契税优惠政策适用对象的批复》(国税函[2005]903号) 5、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契税。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24号)第六条第一款 6、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以及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双边和多边条约或协定的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联合国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外交人员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经外交部确认,可以免征契税。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财法字[1997]52号)第十五条第三款 7、对廉租住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回购经济适用住房继续作为经济适用住房房源的,免征契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 8、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公租房,免征契税。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您,望采纳。
    已有 1 个回答
  • 按平方来说很简单,现行的契税政策市这样: 90平方米一下暂按0.5%征税(截至2009/12/30) 90---140 暂时按1% 140-280---暂时按1.5%征税 280以上 税率3%
    已有 5 个回答
  • 经国务院批准,现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有关优惠政策通知如下: 一、关于契税政策 (一)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 征收机关应查询纳税人契税纳税记录;无记录或有记录但有疑义的,根据纳税人的申请或授权,由房地产主管部门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查询纳税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如因当地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记查询结果的,纳税人应向征收机关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诚信保证不实的,属于虚假纳税申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具体操作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税务、房地产主管部门共同制定。 (二)个人购买的普通住房,凡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得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二、关于个人所得税政策 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不再减免个人所得税。 西安市财政局购房契税新政策:从09年9月4日起到10年12月31日,对市民购房进行补贴、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相关税费的优惠。只要购房者购买的房屋单价低于5728元/平方米,且房屋面积和容积率符合政策规定,购房契税可减半至1.5%。在西安市,凡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2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执行价格低于4290元/平方米的住房交易,即可享受购房契税减半的优惠。只要您的购房面积和价格适用于此政策,同样可以享受到购房补贴。
    已有 3 个回答
  •   1、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宅,暂减半征收契税。   2、关于空置商品房税收,为了加快住房资金周转降低金融资产风险,对积压空置的商品房销售时应缴纳的营业税、契税, 2000年底前予以免税优惠(限于 1998年 6月 30日以前建成、尚未售出的商品房)。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条例细则》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城镇职工第1次购买公有住房且所购面积在国家规定的标准面积以内的可以免征契税。对于所购面积超出国家规定的标准面积以外的部分按规定缴纳。
    已有 1 个回答
  • 需要你新购置房屋的合同,还有你的出售房屋是成本价房才可以办理退契。最新政策是90平米一下,契税全免.............
    已有 1 个回答
  •   五种情形减免契税:   1、新的通知还规定,对金融租赁公司开展售后回租业务,承受承租人房屋、土地权属的,照章征税。对售后回租合同期满,承租人回购原房屋、土地权属的,免征契税。   2、企业承受土地使用权用于房地产开发,并在该土地上代政府建设保障性住房的,计税价格为取得全部土地使用权的成交价格。   3、单位、个人以房屋、土地以外的资产增资,相应扩大其在被投资公司的股权持有比例,无论被投资公司是否变更工商登记,其房屋、土地权属不发生转移,不征收契税。   4、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将其个人名下的房屋、土地权属转移至个体工商户名下,或个体工商户将其名下的房屋、土地权属转回原经营者个人名下,免征契 税。   5、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将其名下的房屋、土地权属转移至合伙企业名下,或合伙企业将其名下的房屋、土地权属转回原合伙人名下,免征契税。
    已有 3 个回答
  • 长沙购房契税减免政策是这样的,市地方税务局:根据《关于做好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征收有关工作的通知》长财乡[2011]2号文件规定,对本市户籍的购房人购买90平方米(含)以下普通住房,具备下列三个条件之一,可以认定为家庭唯一住房:个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首次只购买一套(同时购买多套的,只能有一套住房享受,下同)的;个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曾有过住房但目前无住房,重新只购买一套的;个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有非住宅但无住房,只购买一套的对申请享受家庭唯一住房优惠政策的,在纳税申报时,购房人应提交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家庭成员无住房证明及家庭唯一住房的书面诚信保证书,非本市户籍的,还需提交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本市已连续缴纳一年以上社会保险的证明,未提交上述材料的,一律不享受家庭唯一住房优惠政策。如果符合条件,能够享受90平方米以下家庭唯一住房的税率优惠,在缴纳契税时就只要申报1%的税率即可,这就是长沙购房契税减免政策。
    已有 3 个回答
  • 1、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未超过国家规定标准面积的部分,免征契税。 2、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准予减征或者免征。 3、纳税人承受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免征契税。 4、对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住房的,对购房成交价格中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 5、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契税。 6、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以及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双边和多边条约或协定的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联合国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外交人员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经外交部确认,可以免征契税。 7、对廉租住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回购经济适用住房继续作为经济适用住房房源的,免征契税。 8、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公租房,免征契税。
    已有 3 个回答
  • 长沙契税减免条件:首套购房契税征收方式(以家庭为单位):90
    已有 2 个回答
  • 这个我又一定的了解的:第一、商品房购房契税如果建筑面积90平米以下,同区域首次购房,农村户口全免契税;第二、商品房购房契税如果是建筑面积90-140平米之间,首次购房,不管城镇户口还是农村户口,则契税1.5%;第三、商品房购房契税如果建筑面积90平米以下,首次购房,城镇户口,契税1%第四:以下条件契税均为3%以上商品房购房契税可能因地区不同而不同,具体根据实际情况为主、。
    已有 1 个回答
  • 拆迁户是有契税减免的政策的,具体的详细规定您可以去当地的税务部门咨询,首先证明您是拆迁户的文件主要就是拆迁协议,您购房是要付全款的包括契税,但是购房后您可以带着您的拆迁协议到您户口所在地的税务部门办理退税,也就是说您先把税钱交了而后带着购房合同和拆迁协议再办理退税。但是请您切记一份拆迁协议只能办理一套房屋的契税减免,比如您家拆迁您的房主拆迁协议上写的名字是你,但是您儿子成年了也给分了一个购房指标您与您儿子在同一个楼盘购买了两套住房,不管这两套住房购房人写的都是您或者是您和您儿子一人一套那么只能给您退一套房子的契税。所以退税时尽量用大的房子也就是钱多的那个去办理退税。
    已有 3 个回答
  • 首套房契税减免政策:根据规定,购买90平以内的唯一家庭住房是可以享受到首套房契税减免优惠政策的。首套房指购买仅拥有一套住房,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我国城市居民购买第一套住房享有按揭贷款利率优惠。所谓的“首套房”得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买房人年满18周岁,买的房子是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是享受契税税率1%的优惠),购房人现在名下没有单独或与他人共同购买的住房。不过与父母一起购买的、按照房改政策购买的、通过继承遗产或拆迁安置获得的住房除外。
    已有 3 个回答
  • 你好,你在过理房产过户时,需要按照财税[2010]94号文的规定缴纳契税。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税率1.5%。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个人购买的普通住房,凡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得享受上述优惠政策,适用税率3%。因您问题中没有具体说明该房产的面积大小,所以具体适用税率请参照该文件确定。
    已有 3 个回答
  • 长沙购房契税减免政策是这样的,市地方税务局:根据《关于做好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征收有关工作的通知》长财乡[2011]2号文件规定,对本市户籍的购房人购买90平方米(含)以下普通住房,具备下列三个条件之一,可以认定为家庭唯一住房:个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首次只购买一套(同时购买多套的,只能有一套住房享受,下同)的;个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曾有过住房但目前无住房,重新只购买一套的;个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有非住宅但无住房,只购买一套的对申请享受家庭唯一住房优惠政策的,在纳税申报时,购房人应提交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家庭成员无住房证明及家庭唯一住房的书面诚信保证书,非本市户籍的,还需提交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本市已连续缴纳一年以上社会保险的证明,未提交上述材料的,一律不享受家庭唯一住房优惠政策。如果符合条件,能够享受90平方米以下家庭唯一住房的税率优惠,在缴纳契税时就只要申报1%的税率即可,这就是长沙购房契税减免政策。
    已有 1 个回答
  • 长沙房地产契税减免条件 1、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未超过国家规定标准面积的部分,免征契税。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24号)第六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财法字[1997]52号)第十三条 2、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准予减征或者免征。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24号)第六条第三款 3、纳税人承受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免征契税。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财法字[1997]52号)第十五条第二款 4、对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住房的,对购房成交价格中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4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房屋拆迁契税优惠政策适用对象的批复》(国税函[2005]903号) 5、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契税。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24号)第六条第一款 6、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以及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双边和多边条约或协定的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联合国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外交人员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经外交部确认,可以免征契税。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财法字[1997]52号)第十五条第三款 7、对廉租住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回购经济适用住房继续作为经济适用住房房源的,免征契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 8、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公租房,免征契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88号)
    已有 3 个回答
  • 商品房契税减免条件及政策: 1、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未超过国家规定标准面积的部分,免征契税。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24号)第六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财法字[1997]52号)第十三条 2、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准予减征或者免征。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24号)第六条第三款 3、纳税人承受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免征契税。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财法字[1997]52号)第十五条第二款 4、对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住房的,对购房成交价格中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4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房屋拆迁契税优惠政策适用对象的批复》(国税函[2005]903号) 5、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契税。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24号)第六条第一款 6、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以及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双边和多边条约或协定的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联合国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外交人员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经外交部确认,可以免征契税。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财法字[1997]52号)第十五条第三款 7、对廉租住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回购经济适用住房继续作为经济适用住房房源的,免征契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 8、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公租房,免征契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88号)
    已有 3 个回答
  • 长沙契税减免条件:首套购房契税征收方式(以家庭为单位):90㎡以下为个人居住首套房缴纳为1.5%,为家庭唯一住房缴纳1%。90-140的全部是1.5%。140㎡以上的3%。二套房全部3%。
    已有 3 个回答
位业主已在问吧找到答案

已有4150名业主喜获装修礼券

error text

error text

我已阅读并接受 《服务条款》 《隐私政策》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