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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资质
1.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5年以上;
3.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3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4.连续5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5.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6.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4人;
7.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 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 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二级资质
1.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3年以上;
3.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4.连续3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5.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6.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3人;
7.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 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制度;
9.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三级资质
1.注册资本不低于8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2年以上;
3.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4.连续2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5.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
6.工程技术、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统计等其他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
7.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 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8.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4四级资质
1.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1年以上;
3.已竣工的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4.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4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
5.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配有专业统计人员;
6.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7.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新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暂定资质证书》核准标准
《陕西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
新设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文件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注册500万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企业章程;
(三)验资证明;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五)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
(六)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认为需要出示的其他文件。
5《暂定资质证书》
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备案申请后30日内向符合条件的企业核发。
《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1年。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可以视企业经营情况延长《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2年。
自领取《暂定资质证书》之日起1年内无开发项目的,《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不得延长。
第七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满前1个月内向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其开发经营业绩核定相应的资质等级。
第八条 申请《暂定资质证书》的条件不得低于四级资质企业的条件。
第九条 临时聘用或者兼职的管理、技术人员不得计入企业管理、技术人员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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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按照企业条件为一、二、三、四等四个资质等级。 一级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房地产项目建设规模不受限制,可以在全国范围承揽房地产开发项目。 二级及二级以下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只能承担建设面积25万平方米以下的开发建设项目,承担业务的具体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确定,不得超越资质范围承担开发项目。 另外,各资质等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还必须具备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并且,从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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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资质等级应提交资料:
1、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一式三份,封面加盖单位公章);
2、房地产发企业原资质等级证书正、副本原件 ;
3、关于申请核定资质等级的申请报告;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企业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企业验资报告和年度审计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企业财务报表(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8、法人代表、总经理的任职文件复印件,企业经济技术、财务等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职称证件复印件,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件复印件、劳动合同、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9、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计划批准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0、房地产开发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原件收存单位公章);
11、《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手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2、房地产开发统计年报基层表(加盖统计主管部门公章和单位公章);
13、《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加盖单位公章),及执行情况报告。
14、其它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复印件的,提供原件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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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费用明细表
1 国土局 土地出让费
2 财政局下属农税局 土地契税 出让费的3%
3 国土局 土地登记费 建筑面积×0.086
4 规划局 配套费 建筑面积×280
5 建设局 墙体建筑节能费 建筑面积×8
6 建设局开发办 开发管理费 建筑面积×6
7 质监站 建筑工程质监费 工程造价的0.007%
8 建设局 价格调节基金 工程造价的0.006%
9 定额站 定额测定费 工程造价的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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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营广饶县经济开发区广凯路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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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具体可以咨询当地房管局。大约需准备的资料如下: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税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代码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联络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工程师证12个左右会计师证3-5个左右验资报告原及副印件员工社保10个先去当地房管局咨询,他们会一步步让你准备所要的资料,这些准备完后等房管局通知看现场,后房管局会提交资料到建委。建委先公示,再公告一定的时间会通知你们去领证。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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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
(2)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包括纳税人房地产开发项目实际发生的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和开发间接费用。
(3)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费用,包括与房地产开发项目有关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的5%以内计算扣除。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房地产开发费用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的10%以内计算扣除。计算扣除的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包括纳税人在转让房地产时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时缴纳的教育费附加可以视同税金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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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象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一家以地产经纪业务为核心的全国化发展的房地产综合服务体,信誉较高,而且服务很棒,设施施工很专业,也有很多成功的案例,多次合作已赢得广大客户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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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以营业执照、验资报告为准,但其中实收资本不得少于1000万元。
2、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不少于8人(高级职称的2人),持有岗位资格证书10人(建筑、结构、房地产4人;会计2人;企业经理、项目和销售经理3人;统计1人)。
3、工程技术、销售、财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查对任职文件及职称证件。
4、有3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且取得方式必须为出让。项目规划建筑面积必须在3万平方米以上。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可提供与土地主管部门签订的土地交易合同及土地出让金缴清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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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第三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本规定申请核定企业资质等级。
未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证书)的企业,不得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
第四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
第五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企业条件分为一、二、三、四四个资质等级。
各资质等级企业的条件如下:
(一)一级资质:
1.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5年以上;
3.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3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4.连续 5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 100%;
5.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6.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4人;
7.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9.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二)二级资质:
1.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3年以上;
3.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4.连续3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5.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6.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3人;
7.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9.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三)三级资质:
1.注册资本不低于8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2年以上;
3.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4.连续2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5.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
6.工程技术、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统计等其他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
7.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8.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四)四级资质:
1.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1年以上;
3.已竣工的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4.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
5.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配有专业统计人员;
6.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7.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第六条 新设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文件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企业章程;
(三)验资证明;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五)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
(六)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认为需要出示的其他文件。
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备案申请后30日内向符合条件的企业核发《暂定资质证书》。
《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1年。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可以视企业经营情况延长《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2年。
自领取《暂定资质证书》之日起1年内无开发项目的,《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不得延长。
第七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满前1个月内向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其开发经营业绩核定相应的资质等级。
第八条 申请《暂定资质证书》的条件不得低于四级资质企业的条件。
第九条 临时聘用或者兼职的管理、技术人员不得计入企业管理、技术人员总数。
第十条 申请核定资质等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文件:
(一)企业资质等级申报表;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三)企业资产负债表和验资报告;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和经济、技术、财务负责人的职称证件;
(五)已开发经营项目的有关证明材料;
(六)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执行情况报告;
(七)其他有关文件、证明。
第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实行分级审批。
一级资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二级资质及二级资质以下企业的审批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经资质审查合格的企业,由资质审批部门发给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
第十七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实行年检制度。对于不符合原定资质条件或者有不良经营行为的企业,由原资质审批部门予以降级或者注销资质证书。
一级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年检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负责。
二级资质及二级资质以下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年检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办法。
房地产开发企业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资质年检的,视为年检不合格,由原资质审批部门注销资质证书。
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年检结果向社会公布。
第十八条 一级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房地产项目的建设规模不受限制,可以在全国范围承揽房地产开发项目。
二级资质及二级资质以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承担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以下的开发建设项目,承担业务的具体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各资质等级企业应当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不得越级承担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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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条例第六条所列的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具体为:
(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是指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
(二)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以下简称房地产开发)的成本,是指纳税人房地产开发项目实际发生的成本(以下简称房地产开发成本),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
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包括土地征用费、耕地占用税、劳动力安置费及有关地上、地下附着物拆迁补偿的净支出、安置动迁用房支出等。
前期工程费,包括规划、设计、项目可行性研究和水文、地质、勘察、测绘、“三通一平”等支出。
建筑安装工程费,是指以出包方式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以自营方式发生的建筑安装工程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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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材料
1、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备案申请报告(加盖公章);
2、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出具原件核实),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仅对外商投资企业);
3、 公司章程(原件);
4、 验资报告(原件)、申请资质10日内银行存款余额证明(原件)、银行对账单(原件);
5、 自然人股东身份证明(复印件,需出具原件核实)或/和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6、 公司法定代表人、经理任职文件、简历及身份证明(复印件,均需出具原件核实);
7、 公司住所证明(租赁合同和产权证明,复印件,需出具原件核实);
8、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身份证明和劳动合同(复印件,均需出具原件核实);
9、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
10、 50万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收据及缴纳证明(复印件,出具原件核实);
11、 外商投资房地产开发公司需提供项目相关手续(如中标确认书、发改委投资计划批准文件)材料(复印件,需出具原件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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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天兴房地产开发公司
地址:山东青岛市黄岛区康大风和日丽小区综合楼
可以乘坐公交车18路到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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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包括土地成本、建安成本、经营成本、营销成本等。
2、土地成本,即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相关支出;
3、建安成本,即房地产项目勘查、设计、施工等方面相关的成本;
4、经营成本,即房产企业运作的成本,包括人力成本、税收成本等;
5、营销成本,即为销售房屋发生的成本,包括广告宣传、推广成本,销售提成等。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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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成本是指房地产企业为开发一定数量的商品房所支出的全部费用。构成房地产开发企业产品的开发成本,相当于工业产品的制造成本和建筑安装工程的施工成本。参考价格1000万,价格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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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个的话你可以看看以下的介绍
1、申报房地产开发资质升级或转正的请示; 2、登录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填写企业资质升级或转正信息卡,打印自动生成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 3、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4、企业验资报告、审计报告原件; 5、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和经济、技术、财务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6、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身份证、劳动合同复印件(核对原件); 7、已开发经营项目的工程质量、业绩证明材料(项目立项批文、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书等); 8、在建项目有关证明材料(项目立项批文、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 9、《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执行情况; 10、企业建立信用档案的证明材料; 11、房地产开发企业申报资质现场考查表; 12、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 以上所列申报资料均需加盖申报企业印章,核验原件。 四、房地产开发资质变更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登录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填写企业资质变更信息卡,打印自动生成的资质变更申请表;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已作变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3、拟变更项目的证明材料(验资报告、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和法人代表身份证、《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企业新办公地址证明材料等); 4、相应的《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 以上所列申报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核验原件。 五、房地产开发资质遗失补办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企业遗失补办的申请; 2、在企业所在地主要媒体刊登“遗失作废”的声明; 3、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以上所列申报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核验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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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还可以,主要经营房地产开发(肆级),在吉林延边参花街214号,公交有延边大学-公交车站,途经公交车:4路;16路;37路;是延边房地产开发商行业知名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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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发成本(项目核算——***)
房屋开发成本
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
前期工程费
基础设施费
配套设施费
建筑安装工程费
开发间接费
配套设施开发成本
2.开发间接费用(部门核算:财务部、办公室、管理部等)
工资福利
办公费
业务招待费
差旅费
通讯费
交通费
折旧费
职工教育经费
汽车费
水电费
低值易耗品摊销
税费
广告宣传费
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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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长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01年08月01日在钦州工商局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5,000万人民币元(万元),在公司发展壮大的16年里,始终为客户提供好的产品和技术支持、健全的售后服务,公司主要经营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房地产信息咨询;建筑材料购销(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钢材、水电及房屋装修材料的购销;建筑脚手架租赁;房屋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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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云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很好的,这个公司有完整的服务体系、管理制度也非常严格、战略目标也很明确、同时还有周密的监督机制。所以他们家不管是产品、服务、质量、团队口碑都相当好,受到业内一直好评,相信他们家或许会买到不错的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