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很高兴为您解答,是定金不是订金,一般的定金如果您违约的话肯定是不退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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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不能用于异地贷款购房。   根据1999年颁布、2002年修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的这一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不实行住房公积 金制度,离退休职工也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 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虽然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帐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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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房合同是可以贷款的,如果您是红本房(付清房款),是自己的名字就行。如果是亲属的户名只要再提供关系证明。如果是按揭房,再提供按揭流水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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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可以的,只是对象必须是单位的同事,还必须是全款,因为是小产权的,如果您想卖给不是单位的话,必须同意更名才能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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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所说属于单位公房福利房。此类住房,房主没有全部产权,只有一部分,另一部分属于单位,而且该住房所属土地属于集体性质,此类住房,不允许上市交易买卖,无法过户,只能本单位人员之间,相互买卖,到单位房管,办理过户更名。想上市交易,过户,需要房主和单位协议,买断全部产权,补齐差价,缴纳土地出让金,契税等税费,办理完毕正规商品房房产证,契税证和土地证,之后,才可以买卖过户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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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外地户口在重庆买房,一般是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单身提供单身证明),单位收入证明及银行流水账单,不同银行政策或许会有小分别。另外外地户口还需提供社保或纳税证明(各地年限不同),首先确保资格审核通过。   二,全款买房需要的证件   (一)、需要准备的证件有:   1、已婚:夫妻双方的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   2、单身:身份证、户口本、单身证明   (二)、手续:   一次性付款,一般直接到售楼处交钱就可以了(包括各种税费的钱),剩下的售楼处可以替您办理,就等着拿产权证。   三,贷款买房需要的证件   (一)、需要的证件有:   1、已婚:结婚证、户口本、收入证明、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工资卡流水(一年或者半年,银行不同,需求不同)、身份证、配偶的身份证、配偶的户口本、配偶的结婚证。如两人共同借款,配偶还需要出示收入证明、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工资流水。   2、单身:单身证明(单位、街道或者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示的均可)、户口本、收入证明、银行流水单、身份证。   (二)、手续:   1、新房:独自去银行面签(带上述资料,具体资料销售会告诉您)。   2、二手房:和卖房一同去银行面签。   四,按照渝办发【2011】91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户籍制度改革有关规定的通知精神,市外户籍人员在渝务工经商,主城区满5年,购买成套商品住宅房(在主城区入户需人均面积30平方米以上),且实际居住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父母、配偶、未成年子女可申请迁来入户。   五,申请时,可持如下证明材料等到居住入户地派出所办理:   1、购房者本人的书面申请;(迁移人姓名、住址、身份证号、随迁人关系)   2、购房者本人的《房屋产权证》或《购房按揭合同》和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人均30平方米以上);   3、购房者本人在主城区工作已满五年以上的,出具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书》或《聘用书》或合法经营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务工文件材料。   4、购房者本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随迁子女的(16岁以下未成年子女,在校生不超过19周岁),需《出生医学证明》、《独子证》、计划生育部门等能证明父母与子女关系的证明(16岁以上的需出具在校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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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情况,如果有贷款的情况下,加名就有些麻烦。一般来说,房证的名字必须与合同的名字一致,不能加名字的;但办证后是可以申请加名字的,专业术语是房屋权属变更;如果是配偶的名字,很简单的,签订房屋权属分配比例协议,到公证处公证,然后到交易中心申请权属变更,不需要交税的,但要交几十无手续费的。希望可以帮到你,望采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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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做什么事都不能太绝对,没有房产证对你有没有影响,有什么影响,要看房子的具体情况而定,房子是城市的还是农村的,是商品房还是农民自有的房子,这些都会影响到你买房子的效力,如果是城市商品房,没有房产证当然是个很严重的问题,但农村的房子,没有证是很正常的。当然,无论是哪儿的房子,对方既然没有房产证,买给你房子,对方肯定是要付出代价的,所以你在权衡利弊后,作出是否要买这个房子时,一定要想清楚,以后会出什么样的问题,出了这样的问题,如何去解决,你应当把你所想到的,都在合同上明确约定。以后即使买卖合同无效,那争议的解决方式的约定还是有效的。因此,建议你,如果房子对你实在是很有诱惑,不防买下来,但在买房子之前,一定要好好想想,以后会出什么问题,把这些问题以及问题的解决办法都在合同里明确约定,对你以后出现纠纷是很有用的。当然最好是不要约定你明知道房子没有房产证,而只是约定你们买卖房子的时候没有房产证,以后要卖房人协助你办理房产正就可以了,如果明知道没有房产正,以后也不可能有房产正,那就是你的过错了。哈哈这样的建议不知道能不能满足你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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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是可以的,但是两个方面要注意 1 该房有无土地证,有的话权利就能基本保证, 无的话拆迁赔偿会比较低,但也会赔 2 由于是集资房,在卖出时会补土地出让金,而且矿务局内部会有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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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定金,是指合同的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的规定或者双方当事人的约定,由一方当事人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   订金,确切地说不是一个专业法律用语,不具有定金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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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年内必须卖给政府 10年后的政策还不明确 《办法》规定,签订买卖合同10年后,安居型商品房产权所有人可以申请取得完全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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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购房是不能装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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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房子是几辈子的事关系到你孩子后背的,但由于集资房交易可以获取利润,因此在社会上存在着许多集资房交易的现象。但是集资房并不能与普通的商品房相提并论,它是带有政策性质的福利房,并且产权按出资的比例确定归属。所以集资房的产权有可能并不全权属于个人。所以你要慎重考虑哦,希望能帮助你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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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期房不可以买卖的,按规定是不可以的,买卖住房,需住房贷款还清,无抵押,有房产证,契税证和土地证,此时,住房确权,属于登记人合法拥有的财产,才可以卖掉过户他人。 但是万事都是人为的,你可以求助你的开发商和售楼员,他们是会帮你转让的,再具体的,你的售楼员会告诉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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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应该是不可以的,这个是属于集体的证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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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查询购房网签并不难,当地的房管局网站上,一般会有一个合同备案查询,只需输入合同备案登记号和买受人证件号码就能查询合同备案情况了。希望可以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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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房定金恐怕您要退不了了,因为收据是有法律效应的,很多厂商   都喜欢玩文字游戏,房地产跟不会吃一点亏的   因为你的收据上写的是“定”用法律来说是固定的了   有不可退还性,如果是“订”就不同了   不过您还是可以去消协咨询下   因为也有其他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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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0年4月“新国十条”限购令漫画限购令漫画(《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出台后,一些房价过高的城市相继颁布限制家庭购房套数的规定,被称为“限购令”。已有49个地级以上城市实施“限购令”。如北京规定对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家庭暂停售房,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保或个税的非本市户籍家庭限购1套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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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可以得,这类房屋的交易行为比较容易引起国家的关注并加以规范,出现或抬高一些入市门槛,比如2004年6月开始由政府统建的解困房(不包括安置房),产权证办理后五年内不能上市买卖交易。如果你们签订了预约合同,但国家法规又规定该房屋不得转让,那法律上可以视为情势改变,造成该合同不能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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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如果已经签订定金合同的,合同有明确规定的,以合同为准; 2、如果没有签订定金合同的,一般默认是不会退还定金的,不过是否可以退主观意向很重要,哪怕签订合同了,只要对方同意,那就可以退; 3、根据合同法规定,如果是以下情况的,可以明确要求对方退还定金: 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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