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赤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赤峰水厂北街附近 途经公交车:17路;36路;111路;112路,西客站下车即可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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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及公积金账号至赤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大厅窗口查询,可以很好的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余额查询、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明细查询,单位住房公积金查询、账户查询等,公积金地址位于赤峰市新城区锦山路大明街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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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赤峰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查询方法 1、住房公积金网站查询; 2、住房公积金短号码查询; 3、住房公积金办事大厅设置的触摸屏查询机查询; 4、中心分布在区县的下设机构或派出机构查询; 5、受委托开户银行的50多个开户经办网点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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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管理,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义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试行)》以及上级有关文件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的提取指的是职工进行住房消费或其他符合提取情形而要求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余额的行为。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义乌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管理。      第二章 提取条件   第四条 提取住房公积金分为部分提取和销户提取两类。   (一)职工不再缴存住房公积金,提取后无须保留个人账户时,采用销户提取,即提取个人账户中的全部本息,并作销户处理。   (二)提取后还应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采取部分提取的方式,即提取后账户中剩余部分款项:   1、账户中余额大于住房消费额的,按住房消费额提取;   2、账户中余额小于住房消费额的,按百元整数的方式提取。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可销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储存余额:   (一)离休、退休的;   (二)出国、出境定居的;   (三)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籍迁出义乌市范围,且住房公积金不宜转移的;   (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非义乌户籍,不再在义乌市就业的;   (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农业户籍的;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领取失业证、丧失劳动能力或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   (八)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按最低工资、最低比例缴存的。   第六条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销户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本息余额。   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的身份与权利须经法院判决、公证或职工原单位确认。   第七条 办理销户提取必须先确认以下情况:   (一)应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已全部计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二)单位及时办理封存手续,没有超标准、超期限多缴纳住房公积金。多缴的住房公积金,公积金中心应拒收或退回;   (三)公积金贷款已结清。未还清贷款的不得销户提取。   第八条 下列情形,可部分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储存余额:   (一)购买浙江省内自住住房的,自购房合同备案起二周年内,或领取《契证》起一周年内;   (二)购买政策性住房的,自签订协议(取得资格)并交完相当于首付的资金起二周年内,或自办理产权登记起一周年内;   (三)自建房的,自领取相应批准文件起三周年内,或自产权登记起一周年内;   (四)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每周年可提取一次);   (五)一次性提前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在三个月内提取,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提前偿还贷款本息;   (六)在本市没有自有产权住房,租赁住房的(每周年申请一次,每次提取一年的租金);   (七)在本市没有自有产权住房,租赁住房,按最低工资、最低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申请提取本人缴存部分的;   (八)职工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一周年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住房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已停止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使用支出额大于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办理销户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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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情况下,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3)租房自住的;(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6)出境定居的;(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依照上述1-3项提取的,提取金额保留到十位整数;依照4-10项提取的,需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若提取本人名下住房公积金不足时,对房屋拥有所有权的家庭成员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所提住房公积金总额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在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时,需提供产权证明(配偶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及上述有关证明材料。21、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哪些证明材料?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须提供经单位盖章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份)、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及以下证明材料:(1)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以下证明材料:购买一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购房合同(或预售契约)、购房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购买二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房地产权证、契税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征地补偿购买增大住房面积的,首次提取时,提供房屋拆迁安置协议、购买增大住房面积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首次提取时,提供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3)建造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用地证明(或房地产权证)、镇(乡)以上规划部门同意建房的批文、购买建筑材料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翻建的批文、房地产权证、购买建筑材料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地产权证、修缮费用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4)租房自住的,首次提取时,提供租赁合同(指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合同或与单位签订的公房租赁合同)、房租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5)离休、退休的,提供离、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市级以上医院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7)出境定居的,提供签证和护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8)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份。(9)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户口迁出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10)失业(或下岗)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失业(或下岗)12个月以上的,提供失业证(或下岗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11)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需提供职工死亡证明、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合法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人不能亲自办理提取,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及职工本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2、应在什么时间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1)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在支付房款后两年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额达到实际支付的购房款。(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首期房款和已偿还贷款本息之和。(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只能申请提取一次,且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不能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4)租房自住的,在租赁合同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房租。23、职工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职工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提取申请表,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24、职工可否委托单位代为办理提取手续?职工本人办理有困难的,经职工自愿委托,由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开户银行审核同意后,可由单位代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具体程序如下:(1)单位申请集体办理提取手续时,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委托书》一式两份,开户银行审核同意后,在《住房公积金提取委托书》上加具意见并盖章,一份退单位留存,一份开户银行留存。(2)单位代办提取手续时,持由开户银行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委托书》,并提供单位加具意见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委托明细表》一式四联、单位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申请提取公积金职工的身份证及有关证明材料(见《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须提供的证明材料一览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开户银行审核同意后,办理住房公积金支付手续。25、职工可否委托他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职工本人不能亲自办理提取的,可委托他人办理,但需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及职工本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6、在公积金中心托管的关闭、破产单位职工如何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需要提供:(1)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2)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相关证明资料;(3)个人住房公积金余额表;(4)职工个人身份证、公积金卡;以上资料需要提供原件、复印件。职工持上述材料向公积金中心提出转移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由市公积金中心财务部开具特种支票,职工到原单位开户银行办理取款手续。27、职工大修承租的住房或只拥有使用权的住房,可否提取住房公积金?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释义》规定,大修自住住房才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自住住房”是指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居住其内且对该房屋拥有所有权的住房,即产权归职工所有。承租的住房或只拥有使用权的住房大修,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28、大修的具体含义是什么?装修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释义》第二十四条规定,大修是指由当地房屋鉴定部门鉴定为危房,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根据《条例》规定,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装修、装饰、中修、小修等行为都不可以提取。29、广州市户口职工到广州市以外的地区工作,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户口迁出广州市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广州市户口职工到外地工作,户口没有迁出广州市的,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30、非广州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可否支取住房公积金?《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公积金管委会[2003]1号)规定,非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可申请支取本人名下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3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房屋的,其家庭成员可否提取各自名下的住房公积金?根据国务院《条例》的有关解释,对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房屋拥有所有权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等)可以提取自己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对住房不拥有所有权的家庭成员,不能提取自己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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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到当地管理中心窗口查询,也可通过自助设备查询。 2.登陆当地网站查询,请访问中国社会保障网,进入社保查询栏目然后选择自己所在省市进入当地社保局网站查询 3.通过当地(区号)12329热线输入身份证号查询。 4、如想以职工帐号查询,职工帐号可通过每年 “住房公积金对账单” 或向所在单位会计人员获取。 5、个人初始查询密码均为111111。 6、网上查询系统暂时不支持在线修改密码 ,如想修改密码请到市住房公积金大厅通过触摸屏修改,网上查询数据更新后,您修改的密码会自动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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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要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余额,也需要到对应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查询,可以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事务大厅窗口查询,也可登陆当地公积金管理网站查询,公积金联名卡办理单位、银行查询,都是很简单的查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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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携带个人身份证及公积金存折,到内蒙古赤峰市公基金管理中心指定的托管银行,找到公积金专柜便可查询; 2、凭个人公积金管理号码及密码,在公基金管理中心网站上也可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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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非常高兴为你解答。赤峰市住房公积金查询个人账户的方法最简单的办法就是你打开浏览器下载“赤峰政府百事通”,下载安装完成后,双击打开页面点击“公积金查询”,这时你就可以详细查询了解了,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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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赤峰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材料有: 1.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的,提供经房屋产权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不低于20%购房款发票;购买拆迁安置房的还需提供住房拆迁安置合同或协议;购房时间以合同签署或首付款发票(收据)时间为准。 2.职工集资建房、合作建房的,由单位向管理中心提供该建房项目的批准文件和参加集资建房职工花名册,经管理中心核准后,职工提供《职工集资(合作)建房合同》,购房款发票(收据);购房时间以合同签署或首付款发票(收据)时间为准。 3.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所购房屋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完税发票;购房时间以缴纳契税时间为准。 4.在国有土地上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房屋产权人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发票;建房时间以《施工许可证》颁发时间为准。 5.在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村镇建设工程许可证》、房屋产权人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发票;建房时间以《村镇建设工程许可证》颁发时间为准。 6.在国有(集体)土地上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国有(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镇及其以上城建(房管)部门出具的大修鉴定证明,规划部门批准文件或乡镇政府出具的《准建证》,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发票;修房时间以城建(房管)部门出具的大修鉴定证明签署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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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荆州市房屋公积金查询方法如下1、网上查询公积金2、拨打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客服电话12329,通过自动语音系统查询(按普通市话收费)进行查询。3、登陆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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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柜台查询:柜台查询须带好公积金卡及身份证。然后直接到公积金办事大厅,向柜台操作员出示身份证及公积金卡,要求查询余额。如果是代人查询,须带查询人磁卡,身份证,查询证明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 2.网上查询:网上查询首先登陆当地公积金网站,找到个人账户信息或者余额查询的按钮,然后输入公积金账号和签证号,输入验证码后点“查询”即可查出状态及余额。 3.电话语音查询:首先拨通当地公积金电话语音查询电话,按照提示输入单位账号,然后输入个人账号后可以查询,有些地方有设置电话查询密码,这时需要输入正确的电话查询密码即可查询到个人余额,有些地方还有明细传真的服务。 4.短信查询:短信查询在目前公积金的操作中普及率比较低,一般是输入公积金个人账号或身份证号到指定的服务号码,然后对方自动以短信息回复,而且不少地方还会出现延迟的现象,如今天缴存一笔公积金,可能要过几天才能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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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赤峰市住房公积金网上查询方法:第一,持本人身份证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大厅查询。第二,拨打服务电话,可以查询:个人贷款业务:个人贷款业务咨询及办理指南。个人公积金账户:账户余额。人工咨询:公积金业务咨询、投诉建议、公积金业务指南、办理网点查询等。第三,网上公积金网站查询,查询范围:此功能可以查询个人公积金贷款情况及个人账户余额,单位缴存明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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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赤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查询余额方法:自助终端查询 职工可到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利用触摸屏自助终端查询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情况。请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贴近二代证读取区,系统将自动识别您的身份证信息,并反馈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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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赤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位置地址:赤峰 红山区赤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红山管理部附近的公交站: 赤峰商厦、清真南大寺、松洲巷北口、大栅栏南口(欧萨克西餐厅)、润峰大厦、信达通讯、钟楼(仁爱医院)、承天商厦、长青公园、市医院、昭乌达剧场、红山宾馆、区政府、红山区政府(仁爱医院)、赤峰忠禹水业集团、赤峰市第二医院。 赤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红山管理部附近的公交车: 37路、2路、12路、1路、3路、9路、101路、111路、15路、34路、6路、102路、16路、8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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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据我的个人了解; 赤峰商厦、清真南大寺、松洲巷北口、大栅栏南口(欧萨克西餐厅)、润峰大厦、信达通讯、钟楼(仁爱医院)、承天商厦、长青公园、市医院、昭乌达剧场、红山宾馆、区政府、红山区政府(仁爱医院)、赤峰忠禹水业集团、赤峰市第二医院。 赤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红山管理部附近的公交车: 37路、2路、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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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上查询 赤峰住房公积金网上查询系统:http://222.74.249.122:7001/wscxcf/ 查询范围:此功能可以查询个人公积金贷款情况及个人账户余额,单位缴存明细等。 赤峰公积金网上查询注意事项 网点查询 持本人身份证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大厅查询。 赤峰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一览 联名卡查询 查询范围: 公积金缴存余额,明细查询。 公积金贷款余额、贷款还款明细查询。 查询流程: 1、ATM设备提供公积金缴存和贷款余额查询 具体查询方法:缴存人将联名卡插入ATM设备,输入密码后点击“其他业务,选择“联名卡查询”,点击“公积金缴存余额查询”或“公积金贷款余额查询”,即可显示相关信息。 2、自动终端设备提供公积金缴存余额、明细和公积金贷款余额、还款明细的查询、打印功能。 具体查询方法:点击“缴费业务”,插入联名卡,选择“公积金查询”,点击“公积金缴存余额查询”、“公积金缴存明细查询”、“公积金贷款信息查询”或“公积金贷款明细查询”,即可显示相关信息。点击“打印”按钮,可将相关内容进行打印。 3、网上银行提供公积金缴存余额、明细和公积金贷款余额、还款明细的查询和下载。 手机银行(WAP)可向缴存人提供公积金缴存和贷款余额的查询。缴存人通过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WAP)查询公积金信息。只需按照相关提示即可获取相关信息。 注:以上查询流程仅供参考,若跟银行内的查询方式有差异,以银行的查询方式为准。 短信查询 12329短信查询住房公积金目前我市暂未开通,该短信查询平台将于2015年底在全国范围内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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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公积金查询方法按照我国现行公积金管理制度,除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四个直辖市外,我国各省自治区的个人住房公积金由分散于全国各地的地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因此,各地市民要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余额,也需要到对应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查询。为方便市民查询,目前全国各地市管理中心已陆续开通住房公积金网上查询业务。公积金查询主要有四种途径:一、前往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柜台或触摸屏查询机查询;二、持公积金联名卡到开户银行的经办网点查询;三、通过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的声讯电话查询;四、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进行查询。上述四种方法中,通过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进行查询最为方便快捷。各地管理中心网站地址可以通过百度搜索引擎查找。还有一种更便捷的方式是.通过“公积金查询网”直接进入各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查询入口。该网站作为国内首个专注于全国公积金查询和资讯交流的专业导航网站,收集了全国34个省市全部共计上百个已开通网上查询业务的地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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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赤峰市松山区住房公积金查询方式是:   第一,持本人身份证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大厅查询。   第二,拨打服务电话,可以查询:个人贷款业务:个人贷款业务咨询及办理指南。个人公积金账户:账户余额。人工咨询:公积金业务咨询、投诉建议、公积金业务指南、办理网点查询等。   第三,网上公积金网站查询,查询范围:此功能可以查询个人公积金贷款情况及个人账户余额,单位缴存明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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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查询主要有四种途径: 1.带上个人的身份证,前往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柜台或触摸屏查询机查询; 2.持公积金联名卡到开户银行的经办网点查询; 3.通过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的声讯电话查询; 4.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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