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都市住房公积金新政策: 提取条件 最新消息: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放宽 连缴三个月可提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以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5、户口迁出本市的或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 7、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其配偶可同时提取在此之前的住房公积金余额。 符合以上二、三、五、六条的,可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 第一,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三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第二,租住公租房,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第三,租住商品房,各地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和住房面积确定提取额度。 提取流程 1、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储存余额,先将所应提供的证明材料交由单位进行初步审核。 2、单位对符合规定的职工开具《成都市住房公积金支取转帐凭证》 3、持办理材料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 4、准予提取的,管理中心将款项转至职工单位帐户,由职工所在单位发放。 提取额度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只能支取一次,以后年度缴存的须在职工退休后方可支取。 2、 偿还住房贷款的,每年可提取一次还款期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额不得超过当年还款额,贷款还清后缴存的住房公积金,须在退休后方可支取。 3、凡缴存职工申请使用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包括组合贷款)的,申请人夫妻双方及房屋产权共有人均不得提取其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待还贷满1年后,夫妻双方及共同还款人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其贷款本息,提取的额度不得超过上年度实际偿还的贷款本息(不含罚息)。还贷期间累计提取不得超过贷款本息总额。 4、凡缴存职工购买住房时不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可以凭购房合同、发票等有效凭证在一年内提取其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提取金额取至千位。 提取时间 1、购买商品房的,提取时间须在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登记日期一年以内; 2、建造、翻建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提取时间须在批文日期半年以内; 3、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提取时间须在鉴定材料日期半年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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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人民中路一段28号成都房地产大厦9~10层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您,谢谢您,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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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职工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购房货款本息的,应在发放货款交年对应月份或之后月份申请提取,以后提取申请应间隔12个月以上申请一次。提取金额不超过申请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且不超过12个偿还的货款本息。应拾购房合同、住房贷(借)款合同、住房抵押合同、银行打印的当期已还货明细、职工身份证原件、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无联名卡职工应提供单位鉴章的提取证明);部分或全部提前偿还住房货款的,还应提供货款发放银行出具的当期部分或全部已还款清偿凭证。 注:一年内,职工家庭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和偿还住房贷款(含已签约委托提取)等多种住房消费行为,只能就藏品一项住房消费行为选择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且每次住房消费提取行为需间隔12个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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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借款人申请之月前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 2、购房首期付款,新建普通住房不低于20%,二手房(存量成套住房)不低于30%; 3、能够落实贷款担保; 4、借款人和配偶及其他共有产人均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个人信用状况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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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比如你第一次缴纳公积金第一年52*2*12=6048元,利息按国家银行同期活期利息计算的,但是第二年你有缴纳6048元,第一年本息就按按三个月整存整取的利率计息,第二年的还是按同期活期利息计算的计算。个人和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自存入公积金账户之日起计息,当年存储的住房公积金按照居民储蓄活期存款利率记息,上一年结转的住房公积金存储本息按照三个月整存整取的利率计息。公积金的会计年度为当年的7月1日——次年的6月30日,每年6月30日进行结息。 希望能够帮到你。以上数据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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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个人账户的方法有很多,要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余额,也需要到对应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查询,可以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事务大厅窗口查询,也可登陆当地公积金管理网站查询,公积金联名卡办理单位、银行查询,都是很简单的查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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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条件: 1、职工或其配偶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在贷款期限和偿还额度内的; 提取额度及次数 1、职工或其配偶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可每年提取一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当年应偿还的贷款本息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支付自住房屋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以上部分的; (七)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八)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收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职工在职去世,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的; (十二)职工为农业户口或非本市户口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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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查询主要有三种途径: 1.前往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柜台或触摸屏查询机查询; 2.持公积金联名卡到开户银行的经办网点查询; 3.通过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的声讯电话查询; 4.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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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 地址:人民中路一段28号成都房地产大厦4层 2、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人民中路一段28号成都房地产大厦9~10层 3、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成都市新都区育英路 4、成都住房公积金铁路分中心城北服务大厅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 5、四川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东华正街42号四川广电国际大厦6层 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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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个人账户的方法有很多,要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余额,也需要到对应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查询,可以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事务大厅窗口查询,也可登陆当地公积金管理网站查询,公积金联名卡办理单位、银行查询,都是很简单的查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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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其中:第 1 、 5 、 6 条属于部分提取;第 2 、 3 、 4 、 7 条属于销户提取。 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 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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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申请人本人持购房资料(《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首付款收据、) 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薄、结婚证(所有部分原件及复印件A4三份)、贷款申请表一式三份——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个贷服务大厅办理贷款申请手续; (2)上述机构将审批通过的贷款资料传递到委托银行; (3)委托银行通知借款人及其配偶持双方身份证到委托银行签约处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 (4)借款人及其配偶持双方身份证与银行工作人员一起到房管部门领取《房屋他项权证》; (5)借款人持《房屋他项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公积金管理中心个贷大厅开具《放款通知书》; (6)借款人持《房屋他项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放款通知书》到委托银行办理贷款发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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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年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0972元,,2017年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高于12%,不得低于5%。缴存基数上限为20972元;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建县缴存基数下限为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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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据我的个人了解; 有意查询余额的职工主要可以通过两种途径查询。一是,通过每年仅仅领取一次的公积金结息对帐单;二是,有些单位在银行为职工个人专门开立了住房公积金帐户,职工可以凭借银行发放的“储蓄卡”,如建行的“龙卡”查询余额。每年发放一次的结息对帐单很难满足职工随时查询的需要。用“龙卡”的查询方法,还是比较方便的。但是这种通过银行“储蓄卡”查询的方式还没有普及到每个单位。 但公积金结息对帐单只有单位有,个人可以到单位查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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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网上登录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网站查询个人账户 2、携带个人有效证件到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查询 3、拨打成都市公积金服务热线,人工语音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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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都市房屋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人民中路一段28号成都房地产大厦4层    附近公交:    1、骡马市-地铁站,车次:地铁1号线    2、东御河沿街-公交车站,车次:48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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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都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 一、贷款申请   职工按所购住房的不同类型,向委贷银行提出贷款申请。 二、贷款受理 (一)公积金中心或委贷银行需对申请人的贷款条件、申报资料、申请额度等内容进行真实性、合规性的初步审查; (二)初审通过的,委贷银行约请申请人进行面谈,进一步了解申请人的贷款用途、还贷意愿、还款能力等情况,并建立面谈记录; (三)初审、面谈均符合规定的,委贷银行受理贷款申请。 三、贷款审批 (一)职工贷款申请由委贷银行受理的,委贷银行需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审批。 (二)公积金中心自贷款受理或收到委贷银行报送材料之日起,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审批。公积金组合贷款另需经委贷银行进行商业贷款审批。 (三)因情况特殊不能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的,经公积金中心负责人批准,可延长5个工作日,公积金中心或委贷银行需告知申请人延期原因。 (四)职工贷款申请未获批准的,公积金中心或委贷银行需告知申请人原因。 四、合同签订 职工贷款申请获批准的,由委贷银行通知借款人办理签约手续。借款人及其配偶、房屋产权共有人、保证人、委贷银行、公积金中心应当共同签订《杭州市公积金个人住房担保借款合同》(下简称《担保借款合同》)。借款人同时签具借款借据。 五、放款审核 中心收到房屋抵押权证后进行放款审核,放款条件如下: (一)属期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贷款的,放款条件为:办妥并收执《预告登记证明》,所属楼盘已申报结顶。 (二)属现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贷款的,放款条件为:办妥并收执《房屋他项权证》,所属楼盘已申报结顶。  (三)属二手房、房改房等其它贷款的,放款条件为:办妥并收执《房屋他项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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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宣传、贯彻执行《条例》等住房公积金缴存法规政策,维护公积金缴存人的合法权益; (二)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缴存计划,编制住房公积金缴存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三)进行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办理个人账户设立; (四)记载住房公积金缴存、封存、转移、计息等缴存情况并进行核算; (五)审核单位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的申请,报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批准后执行; (六)为缴存单位及缴存人提供对账、查询和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咨询服务,受理投诉事项; (七)督促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及时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履行《条例》赋予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方面的监督、检查、处罚职责; (八)承办管委会决定或授权办理的其他住房公积金缴存事项。 希望答案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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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目前成都公积金可以用于买房、租房、装修。都可以提取公积金的。具体您可以去成都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详细咨询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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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都市住房公积金提取: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可以通过公积金中心网上服务平台申报并预约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业务。用于其他住房消费的,职工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签订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协议后,可以通过公积金中心网上服务平台在线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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