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新政策 (一) 首套自住房贷款政策   1,对于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一手住房,其贷款额度最高不得超过购房合同总价款的80%   对于购买住房房龄在五年(含)以内,状况良好的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二手住房,其贷款额度最高不得超过购房合同总价款或房产评估价值(以两者较低者为准)的80%。   2,对于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一手或二手住房贷款,其贷款额度最高不得超过购房合同总价款的70%(一手房)或购房合同总价款与房产评估价值两者较低额的70%(二手房)。   3,首套自住房贷款利率最低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的0.85倍或光大银行固定利率优惠利率执行。 (二) 第二套住房贷款政策   对于借款人的第二套住房贷款,其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按照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 (三) 第三套(含)以上住房贷款政策   1,借款人的第三套(含)以上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得基本要求是:每增加一套住房,其贷款首付比例应在第二套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的基础上增加2个百分点(例如第三套住房贷款的首府比例不得低于42%,以此类推)。   2,借款人的第三套(含)以上住房贷款利率水平的基本要求是:第三套住房贷款利率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的1.15倍执行;第四套(含)以上住房贷款利率应按照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的1.2倍执行。 (四)办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借款人需具备的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城镇常驻户口或有效居留证证明   3)稳定的职业收入,信用良好,由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5)能够支付不低于购房价款20%的首期付款    6)同意以所购房屋作为贷款抵押物,或提供贷款银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物或质物   7)贷款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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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贷款额度   目前,首套和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均为20%,首套房贷款的最高额度为120万元,二套房贷款的最高额度为80万元。具体可贷额度,您可根据管理中心官网贷款计算器初步试算。   2.首套房和二套房认定   目前,住房套数认定是以市住建委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和其他尽职调查的结果为准。通过市住建委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和其他尽职调查,查询到夫妻双方没有住房记录的,执行首套自住住房贷款政策,查询夫双方有一套住房的,执行第二套住房贷款政策。   3.贷款期限   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期限为1-30年,最长期限可以计算到70周岁(组合贷款可计算到65岁),同时不得超过30年。对于夫妻双方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在计算贷款期限时,要同时考虑夫妻双方的年龄,以年龄较大者计算。对于贷款所购房屋为二手房的,还应符合抵押物剩余使用年限比最高贷款期限大3年的规定。   比如:您因购买二手房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您的年龄为40岁,爱人的年龄为45岁,抵押物剩余使用年限为27年,则按年龄计算的最高贷款年限为25年,按抵押物剩余使用年限计算的最高贷款年限为24年,最终您最高可贷款年限为24年。   4.贷款资格   在北京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在北京购买自住住房,符合缴存条件,且夫妻双方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其中,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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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希望帮到你  2015年9月30日,央行、银监会刚刚发布《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指出首套房贷利率为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同时,在已取消或未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对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因素审慎把握并具体确定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水平。   一、贷款买过一套房,商业贷款已结清,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二、贷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通过房屋登记系统查询不到房产,但在银行征信系统里能查到贷款记录,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三、   全款买过一套房,贷款买房——算首套。   四、全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了,房屋登记系统查不到房产,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五、   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全都已还清且出售,同时能够提供两套住房出售的证明,这种情况下再贷款时——算首套。   六、个人名下有一套房商业贷款已还清,另一套是公积金贷款已出售,同时能够提供住房出售的证明,申请商业贷款再买房——算首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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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2、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3、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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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低首付款比例上调至30%   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   1.购买首套住房或已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住房贷款余额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2.已有一套住房,但未结清相应住房贷款余额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   3.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不予以公积金贷款。   贷款金额与缴存余额和缴存时间双挂钩   实行公积金贷款金额与职工缴存余额和缴存时间双挂钩政策:   1.两人及以上的职工家庭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共同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缴存时间系数(上限70万元);   2.单职工家庭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缴存时间系数(上限40万元);   3.缴存时间小于12个月的,时间系数设为0.5;   缴存时间在12个月至24个月的,时间系数为0.9;   缴存时间在24个月以上的时间系数设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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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贷款年限由20年提至30年 将现行个人最长年限由20年提高至30年,且原则上不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 二、贷款额度最高能申请到70万 将无差别的最高贷款额度60万元,调为差别化贷款,即两人及以上的职工家庭单笔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元,单职工家庭单笔最高额度为40万元。 三、贷款金额与余额关系(30倍调整为20倍取消保底线) 将贷款资金与缴存余额的挂钩倍数,由30倍调整为20倍。同时取消“缴存余额在1万元以下的借款申请人,不受余额挂钩倍数限制,均可贷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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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最长贷款期限。6月6日起,最长贷款期限由原来的20年变为30年。 2、最高贷款额度。6月6日起,夫妻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原来的60万变为70万,个人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还是40万。 3、贷款放大倍数。由原来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0倍变为现在3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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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以下为通知原文:   关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   省直缴存职工:   根据住建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建金[2014]148号)文件精神,参照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36次会议决议,结合省直实际,我中心对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事项作出如下调整:   一、提高贷款最高额度   符合省直中心贷款条件,借款人本人或夫妻双方在省直缴存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以家庭为单位统一调整为60万元。   二、降低首付款比例   (一)职工购买除存量商品房外的其它住房   1.职工家庭购买首套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房价的20%。   2.职工家庭已拥有一套住房,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房价的30%。   (二)职工购买存量商品房   1.职工家庭首次购房   ①房屋建成时间未超过10年的,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成交价20%、同时不得低于评估价的30%;   ②房屋建成时间超过10年的,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成交价30%、同时不得低于评估价的40%。   2.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   ①房屋建成时间未超过10年的,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成交价的30%、同时不得超过评估价的40%;   ②房屋建成时间超过10年的,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成交价的40%、同时也不得低于评估价的50%。   (三)不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已两次使用公积金贷款或上笔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家庭发放贷款。   三、简化贷款办理手续   1.借款人、配偶、共有人缴存基数与实际收入差异不大的,直接使用公积金缴存基数代替收入证明,月还款额不超过缴存基数总和的70%;   2.借款人未婚、未再婚且独立购房(无共有人)的,直接使用公积金缴存基数代替收入证明,月还款额不超过借款人的缴存基数;   3.借款人、配偶、共有人缴存基数与实际收入差异较大的,可以补充收入证明,月还款额不超过家庭收入(含共有人)50%、同时不超过缴存基数之和;   4.借款人配偶、共有人未缴存住房公积金,必须提供收入证明,月还款额不超过家庭收入(含共有人)50%、同时不超过借款人缴存基数。   四、调整存量房贷款期限   借款人购买建成时间未超过20年的存量商品房住房,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   借款人购买建成时间超过20年的存量商品房住房,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5年。   借款人购买存量商品房贷款期限与房屋建成时间之和最长不超过40年。   五、继续办理“商转公”业务   考虑到省直职工实际贷款需求,继续办理“商转公”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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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新政策是:‍   一、为了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对住房的消费能力,支持缴存职工购买首套和改善型自住住房,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那么我市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是怎样操作的。   二、新出台的《通知》规定了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可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对曾经在异地缴存、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出具的证明合并计算。各地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担保以所购住房抵押为主。同时,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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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银监局;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为进一步支持合理住房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按照国务院有关部署,现就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不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原则上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5%,各地可向下浮动5个百分点; 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 对于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按原规定执行。 二、在此基础上,人民银行、银监会各派出机构应按照“分类指导,因地施策”的原则,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指导各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结合当地不同城市实际情况自主确定辖区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 三、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结合各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确定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要求以及本机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投放政策、风险防控等因素,并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合理确定具体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 四、加强住房金融宏观审慎管理。人民银行、银监会各派出机构应强化对房地产贷款资产质量、区域集中度、机构稳健性的监测、分析和评估;督促各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根据房地产形势变化及地方政府调控要求,及时对辖区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进行自律调整,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住房金融业务稳健运行和当地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请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银监局将本通知联合转发至辖区内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乡信用社、外资银行、村镇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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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都公积金贷款最新政策 一、为了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对住房的消费能力,支持缴存职工购买首套和改善型自住住房,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那么我市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是怎样操作的。    二、新出台的《通知》规定了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可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对曾经在异地缴存、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出具的证明合并计算。各地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担保以所购住房抵押为主。同时,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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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央行、银监会刚刚发布《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指出首套房贷利率为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同时,在已取消或未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对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因素审慎把握并具体确定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水平。   一、贷款买过一套房,商业贷款已结清,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二、贷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通过房屋登记系统查询不到房产,但在银行征信系统里能查到贷款记录,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三、 全款买过一套房,贷款买房——算首套。   四、全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了,房屋登记系统查不到房产,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五、 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全都已还清且出售,同时能够提供两套住房出售的证明,这种情况下再贷款时——算首套。   六、个人名下有一套房商业贷款已还清,另一套是公积金贷款已出售,同时能够提供住房出售的证明,申请商业贷款再买房——算首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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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都市五城区拓展的入户条件   在原有户口政策上拓展的有关人才引进、录用、招收、投靠方面的条件有:   一、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或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员(对比:调整前只有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的人员);   二、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以及非成都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优秀专科毕业生(对比:调整前是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员);   三、具有中级技术职务及以上任职资格或取得国家注册证书的中级专业人员、管理人员(对比:调整前是高级人员);   四、国外留学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位,回国要求到成都市落户的人员(对比:调整前只是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人员);   五、非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的中国公民投靠户籍在成都市的配偶,在配偶户籍所在地连续居住满5年,且夫妻双方年满30周岁的可将户口迁入(对比:调整前是35周岁)。   此外,凡符合人才引进条件的人员,如不愿意将户口迁入该市,经本人申请,市公安局将配套发给《成都市引进人才专项居住证》作暂住人口登记。有效期内,持此专项居住登记证的人员在购车、子女就学、开办企业等方面享受成都市民同等待遇。此次户口政策调整中未涉及部分仍按原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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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 2、购买二手房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协议或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 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规划部门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费用凭证;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屋权属证明、工程预决算及支付费用凭证;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借款合同、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 6、租赁自住住房的,提供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家庭收入证明; 7、离休、退休的,提供本人离、退休证明或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8、出境定居的,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出境定居的证明; 9、亡、被宣告亡的,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缴存人亡证明或被宣告亡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公证书; 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11、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失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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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新的上海公积金贷款新政策: 提取条件 最新消息: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放宽 连缴三个月可提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以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5、户口迁出本市的或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 7、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其配偶可同时提取在此之前的住房公积金余额。 符合以上二、三、五、六条的,可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 第一,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三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第二,租住公租房,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第三,租住商品房,各地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和住房面积确定提取额度。 提取流程 1、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储存余额,先将所应提供的证明材料交由单位进行初步审核。 2、单位对符合规定的职工开具《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支取转帐凭证》 3、持办理材料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 4、准予提取的,管理中心将款项转至职工单位帐户,由职工所在单位发放。 提取额度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只能支取一次,以后年度缴存的须在职工退休后方可支取。 2、 偿还住房贷款的,每年可提取一次还款期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额不得超过当年还款额,贷款还清后缴存的住房公积金,须在退休后方可支取。 3、凡缴存职工申请使用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包括组合贷款)的,申请人夫妻双方及房屋产权共有人均不得提取其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待还贷满1年后,夫妻双方及共同还款人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其贷款本息,提取的额度不得超过上年度实际偿还的贷款本息(不含罚息)。还贷期间累计提取不得超过贷款本息总额。 4、凡缴存职工购买住房时不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可以凭购房合同、发票等有效凭证在一年内提取其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提取金额取至千位。 提取时间 1、购买商品房的,提取时间须在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登记日期一年以内; 2、建造、翻建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提取时间须在批文日期半年以内; 3、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提取时间须在鉴定材料日期半年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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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目前深圳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按以下办法计算,取额度小的一种为核定额: 1.借款申请人(含共同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0倍;贷款年限按照月还款额度不超过月缴存基数的50%确定,如借款申请人(含共同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 2.对于首套房:新建普通住房(90平方米以下)不超房价的80%;新建普通住房(90平方米以上)不超房价的70%;存量成套住房(二手房)、自(翻)建住房不超过房价的70%。对于二套房,不超房价的50%。购买带有阁楼的住房,其阁楼价款在购房合同(协议)中载明的,可合并为购房总价计算贷款额度。另外,如申请公积金贷款满足不了购房支付需要,借款人可申请本项贷款与商业贷款相结合的组合贷款。 3.新建普通住房每笔最高不超过50万(单个职工不超过30万),二手房、自(翻)建住房每笔最高不超过35万(单个职工不超过21万)。 公积金贷款年限:新建普通住房最长不超过30年,存量成套住房(二手房)、自(翻)建住房贷款年限最长不超过20年。借款申请人借款年限加上实际年龄不能超出法定退休年龄,且存量成套住房贷款年限不得超出所购住房的剩余使用年限。 贷款条件 (一)公积金贷款条件 1.申请贷款当月之前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规定期限 2.首付购(建)房款不低于规定比例 3.按规定提供贷款担保 4.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状况良好 5.职工及其配偶均未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全部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6.经公积金管委会审定的其他条件 (二)限制贷款条件 1.个人账户缴存未满1年 2.账户连续欠缴超过3个月 3.账户连续欠缴超过3个月 4.购买住房200㎡等大户型 贷款流程 【纯公积金】 (一)一手房贷款流程 1.网上查询预售房 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首页查询框“可办理公积金贷款的预售房源查询”版块进行查询→联系银行网点 2.递交贷款申请 受托银行网点受理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递交贷款申请。 3.等待中心审批 管理中心收到受托银行递交的贷款申请,一旦材料齐全将会在5个工作日内出结果。 4.与受托银行签订合同 在管理中心审批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借款人与受托银行签订合同。 5.等待受托银行发放贷款 借款人首先和受托银行办理相关放宽手续,符合放款条件后,在5个工作日内会发放贷款。 6.业务办结 借款人领取资料,公积金贷款完成。 (二)二手房贷款流程 1.网上预约 职员→登陆官网→登陆办事大厅→(凭数字证书/秘钥)登陆→点击“业务办理预约”模块→填报信息→预约办理时间和地点 2.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受理 申请人→持所需申请材料→中心管理部办事大厅→中心受理材料并进行审批(5个工作日内)→审批结果 3.签订合同和银行放款 申请人得到结果(5个工作日内)→到中心管理部办事大厅银行驻点柜台签订合同→等待受托银行审批→借款人和受托银行办理相关放款手续→符合放款条件(5个工作日内)→受托银行发放贷款 4.业务办结 借款人在中心管理部办事大厅银行驻点柜台领取资料 (三) 商贷转公基金贷款流程 (四) 保障房等其他类贷款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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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据了解 1、不高于按照借款人、配偶和共同借款人各自住房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的倍数(住房公积金余额的40倍,补充住房公积金余额的20倍)确定的贷款限额; 2、不高于按照房屋总价款的比例确定的贷款限额; 3、不高于按照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其计算公式为:借款人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规定比例(50%)×12个月×贷款期限; 4、不高于最高贷款额度。 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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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新政策是:‍   一、为了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对住房的消费能力,支持缴存职工购买首套和改善型自住住房,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那么我市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是怎样操作的。   二、新出台的《通知》规定了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可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对曾经在异地缴存、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出具的证明合并计算。各地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担保以所购住房抵押为主。同时,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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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州目前已落地实施结清首套房贷再购房最低首付三成的政策。假设最低首付再降到两成会有什么变化?举例来说,以纯公积金贷款购房,按照目前夫妻双方最高贷款额度80万元计算,若购房者首付只能给到20万,当最低首付是三成时只可以买到近70万元的房子,而最低首付是两成时则可以买到100万元的房子。   目前广州公积金贷款政策   1.首套未还清,二套房贷首付40%   2.首套已还清,二套房贷首付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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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公积金账户余额做购房首付很多人都认为既然公积金是职工购房福利政策那么理所当然的可以用来支付购房首付,其实这是不对的,因为公积金是先使用之后才可以提取的,简而言之,购房者只有在购房后提供购房的证明材料才可以办理提取手续。   2、装修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仅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提取。装修不在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内,因此装修提取住房公积金是不行的。   3、公积金贷款额可以超出上限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存在很大区别,即不能单纯的依据房产评估值来计算贷款额,需要根据借款人收入、缴存额和缴存比例来计算,并且不能超出公积金贷款最高上限。   4、提取总额可以超过房款总额公积金的提取总额不能超过房款总额,比如,贷款购买的房屋总价为30万元,而他的公积金存储余额有40万元,他只能提取30万元的公积金,剩余的10万元公积金不能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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