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铺外立面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等项目进行日常维护、修缮、整治。这些都需要人工和材料费用。商铺的业主需要为这个费用买单,所以需要缴纳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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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需要交物业管理费;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物业服务企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或者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者重复收费,业主以违规收费为由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退还其已收取的违规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负责人说,实践中,在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约定以及规定全面履行了相应义务的情况下,有的业主以未享受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提供的服务,比如业主提出其因出国而未享受服务,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比如低楼层业主提出其从未乘坐电梯等提出抗辩。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是业主共同作出的决定,只要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了相关服务,则物业费的交纳义务对全体业主而言都是均等的。否则,物业服务关系的稳定性和确定性将会被彻底打破。除非管理规约或者物业服务合同等有另外的规定或者约定,业主以前述理由所提的抗辩属于权利滥用,有损业主自治机制和物业服务秩序,所以不应得到法院支持。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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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虽然合同上阁楼不计算在内物业费一般以合同的面积或房证的面积收取。不能办理《房地产权证》的物业(包括阁楼、储藏室等),业主大会成立前,其物业服务费用应当按合同约定执行;业主大会成立后,其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第十五条 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自物业交付之日起按月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已纳入物业服务范围但物业尚未交付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的,物业服务费用由开发建设单位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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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肯定是要交的啊,物业费是按房产证上的面积来算的,而房产证上的面积本身就含有公摊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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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要交的。只要交房后不管你住不住你的房屋都是享受物业的服务的,如清洁,绿化等,需要交纳的从你领了钥匙那刻起就应该交纳了空关期超过半年物业费可以打折。希望回答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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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实践中,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不交物业费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各地区情况不一,比如石家庄新出台的《物业管理条例修订案》规定,空置房空置在3个月以内的,不交物业费;空置超过3个月的,则交20%的物业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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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的钥匙还没拿到,那您都还没使用,怎么就要缴费了呢,这个要问问物业的,正常来说,合同有写明何时移交房子,就从那时间开始算起的,没道理先收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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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 没入住没装修的房子要交物业费,从交房的第二年起按空置房交物业费打9折。 一般来说交多少物业费,都是根据地方政策的不同:有的地方是有规定的不入住空置房交70%物业费,根据开发商的不同:有的开发商补物业一定的物业费,空置房不收或者少收物业费,根据物业公司的不同:一般来说物业公司都是要收全额的物业费。因为物业公司服务对象是:公共区域、公共设施、房屋等等,并不因为业主少或者不入住而减少开支。 举例:一个小区只有一个业主住或者这个小区全体业主都入住,物业公司支出的人力(员工)、物资等都是相同的。比如大门,不能说只有一个业主住物业公司就可以不派员工守大门。 希望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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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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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多数是不用交的,但也看当地的要求或物业的规定。有的楼盘就不用交,有的就要交。如果物业拿得出来发改委及物价局核发的收费许可及标准,你还真就得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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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是指按照正常程序建设单位尚未出售或尚未通知业主收房,或由于商品房出售人原因致使房屋未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等情况下,因买受人并未购买或(非自身原因所致)未收房而并未享受物业服务,故在此前的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但这并不意味着买受人可以利用这样的规定而故意拖延收房。一般情况下,若买受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收房的,以出卖人书面通知收房的日期为房屋交付日,此后物业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相关风险也转由买受人承担。新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第十二条对买受人原因导致房屋未能按期交付的,还可约定买受人的违约责任。故,买受人万不可以为只要拖延收房就可迟交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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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业费是针对整个小区管理而言,不论你住与不住,物业方面都要对小区进行管理,包括对绿化、设施设备等进行管理、保养等,所以无论你住与不住都要缴交物业费,但有的物业公司会按半价来收公摊水电费,物业费是全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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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个问题涉及到了房屋入住交接和物业管理两个问题。   房屋买卖中的交付,从严格意义上讲,应当是以产权证的登记和取得作为最终的交付标准。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买卖双方往往以入住交接作为验收房屋是否符合法定和约定交付条件的一个主要程序。   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对房屋交接的程序做了约定和规范,如要求开发商要在房屋交付时,向购房人提供房屋验收合格的证明;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开发商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开发商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购房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开发商承担。   既然房屋已经交付,无论业主是否实际居住,有关的物业管理费也理应交纳,因为无论业主是否实际居住,物业公司有许多物业服务均已提供(如保安、保洁等)。   建议您在办理入住手续时,应注意几点:   1、要认真和善于行使自己的权利:所谓认真行使,就是在开发商不能提供相关文件又通知您办理入住手续时,应依据合同约定坚决拒绝接收,不要稀里糊涂收了房子。所谓善于行使,是指要对发现的问题做一下分析,看出现的问题是否能够构成拒绝验收的理由,比如墙面、地面装修有问题,卫生洁具不符合原定标准等,虽然也属于问题,但一般不会构成拒绝验收的依据。对这样的问题,不妨在开发商提出赔偿方案或改进措施后,先办理入住手续,再敦促开发商落实,以免耽误自己使用房子。   2、交接过程中,要完善交接程序:在办理交接手续时,如果发现问题,一定要书面记录下来。如果决定拒绝接收,则要书面说明拒绝接收的理由。如果接收但有问题需要解决,则应要求开发商将处理意见形成书面文字,以备今后协商不成时,有据可查。   上述所有的书面内容,原则上都应该是一式两份,双方要签字或盖章,避免开发商内部发生人事变动后,接任者拒绝承认前任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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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不住物业费要交,物业费的收取,国家出台的管理收取办法,买了房子不装修也要缴纳物业管理费的。不缴物业费,可能会收到法院的传票。业主物业闲置,可以考虑照顾少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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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业费是针对整个小区管理而言,不论你住与不住,物业方面都要对小区进行管理,包括对绿化、设施设备等进行管理、保养等,所以无论你住与不住都要缴交物业费,但有的物业公司会按半价来收公摊水电费,物业费是全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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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没有签订《物业管理合同》,该房子期间的物业管理费由开发商来承担,如果签订了,则默认了房子已具备住居功能,是需要交物业管理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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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空置房需要交纳物业费的,因为物业公司的物业服务针对整个小区,个别户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这样的理由是法律所不能接受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地方条例一般对这个有更明确的规定,比如:《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作出规定:“房屋交付使用后所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承担,但房屋交付后一年内无人入住的,空置期间由业主按百分之七十的比例承担物业服务费用。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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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据我所知是应该要交的。 物业管理的范围主要是公共部分,对你套内私有部分,你在居住也是很少管理的,一般只有垃圾等,你虽不住,共用部分仍需要管理。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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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实践中,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不交物业费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也就是说,如果业主以未享受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提供的服务(比如业主提出其因出国房屋无人居住而未享受服务)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比如低楼层业主提出其从未乘坐电梯等)提出物业费抗辩的,法院都不会予以支持。   3、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是业主共同作出的决定,只要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了相关服务,则物业费的交纳义务对全体业主而言都是均等的。除非管理规约或者物业服务合同等有另外的规定或者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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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业费:4.80元/㎡·月 开发 商:天津保利融创投资有限公司;、 楼盘地址:解放南路和湘江道交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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