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滨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办事大厅在凤起路619号(花中城宴会厅斜对面),还有一个浙江省省直住房基金管理中心在浙西湖区宝石一路3号省直房改办。公交车可以选择在省府路或者环城西路下车,换成西路有凤起路十四中,走过来一点路,其实也是很好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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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东方红西路1168号附近 2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夏津县管理部 地址:南城街153 3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齐河县管理部 地址:德州市齐河县 4德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临邑县管理部 地址:永兴大街51号附近 5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禹城市管理部 地址:德州市禹城市 6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平原县管理部 地址:平安西大街365 7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陵城区管理部 地址:德州市陵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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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杭州滨江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 1.办事大厅在凤起路619号(花中城宴会厅斜对面),还有一个浙江省省直住房基金管理中心在浙西湖区宝石一路3号省直房改办。公交车可以选择在省府路或者环城西路下车,换成西路有凤起路十四中,走过来一点路,其实也是很好找的。 2.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局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100号区行政中心一楼(区行政服务中心社会保险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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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滨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滨州市滨城区黄河八路389。滨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作为市政府直属正县级事业单位,是执行滨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并对全市住房公积金进行实际运作的政府职能部门。中心共设7个职能科室、8个县区管理部,在编人员45人,各种高、中级技术职称管理人员24人。主要职能有:1、编制、执行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2、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3、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4、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5、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6、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7、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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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际大厦就在世纪金融大厦的北面,也就是世纪金融大厦的后面,很好找的,我第一次去也没找到,如果你实在找不到,可以去问一下那边大厦门口的保安,他们会告诉你的啊,我当时也是问人才找到的,你去去公积金的话,直接到三楼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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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以下几个地方都是: A:滨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滨州市滨城区黄河八路389 B:滨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渤海十八路580 C:滨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无棣管理部 地址:滨州市无棣县镜湖西路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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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在滨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滨州市黄河八路389号 查询办法一般是有以下几个: 1、到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 2、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查询。 3、公积金中心电话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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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滨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滨州市滨城区黄河八路389号,公交:,6路,,103路,,107路,,106路,在青藤苑酒店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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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潮州公积金管理中心位于广东省潮州市西河路12号。附近公交有12路 、1路 、8路、 9路。 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可以通过下列途径查询:1、登陆当地住房公积金网站查询;2、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查询;3、拨打住房公积金热线电话进行查询。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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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据我所知,杭州滨江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为:丹枫路788号海越大厦1层 公交:78路,69路,336路 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和路),这家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非常的高效快捷,服务态度也是非常的好的,很不错。 希望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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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申请时间 1.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在支付房款后两年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额达到实际支付的购房款。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首期房款和已偿还贷款本息之和。 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只能申请提取一次,且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不能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 4.租房自住的,在租赁合同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房租。 (二)提取程序 1.符合上述规定的职工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提取申请表,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 2.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或者租房自住的,办理第一次审核后,由开户银行发给《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以后凭《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办理提取手续。 3.原单位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在上级主管部门托管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由上级主管部门核实并加具意见后,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无上级主管部门,且职工住房公积金在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托管的,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审核手续。 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一)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购买一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购房合同(或预售契约)、购房发票(或收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购买二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房地产权证、契税完税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征地补偿购买增大住房面积的,首次提取时,提供房屋拆迁安置协议、购买增大住房面积发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首次提取时,提供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三)建造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用地证明(或房地产权证)、镇(乡)以上规划部门同意建房的批文、购买建筑材料发票(或收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翻建的批文、房地产权证、购买建筑材料发票(或收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地产权证、修缮费用发票(或收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租房自住的,首次提取时,提供租赁合同(指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合同或与单位签订的公房租赁合同)、房租发票(或收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五)离休、退休的,提供离、退休证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市以上医院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签证和护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八)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九)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户口迁出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十)失业(或下岗)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失业(或下岗)12个月以上的,提供失业证(或下岗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十一)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需提供户口簿、提取人身份证、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合法继承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本人不能亲自办理提取,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及职工本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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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朔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朔州市朔城区古北街附近 朔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朔州市朔城区开发路北苑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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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借款人在申请之日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期限,从12个月(含)以上调整为6个月(含)以上。同时,对曾经在异地缴存公积金、在滨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不满6个月(含)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二、为进一步服务和方便广大缴存职工,将原政策借款人和配偶一方提取公积金或夫妻双方共同提取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可申请公积金贷款调整为提取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即可申请贷款。三、凡职工在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户籍在滨州市且在滨州市范围内购买自住住房的可向滨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但须凭我中心向就业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的《关于提供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的函》提供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近6个月(含)以上的缴存流水、缴存余额及缴存地有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证明等材料。四、根据省住建厅、省财政厅、人民银行济南分行下发的鲁建金字【2016】19号文件精神要求,公积金贷款房屋抵押登记费由抵押权人(有关受托银行)缴纳。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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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赣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 址:江西省赣州市健康路18-5号。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职工以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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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流程如下:    (1)职工凭提取证明文件,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核实后,出具《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户职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开具《提取申请书》。    (2)职工凭《提取申请书》及其他提取申请资料,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书》,由职工签字确认提取金额。    (3)职工当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确认的《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及《提取通知书》一式三份,当日到建设银行办理支款手续。    (4)职工将建设银行付款确认后的《提取通知书》一份退单位,作为单位记账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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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龙蟠路89-1号。 其主要职责是:履行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赋予的职责,执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工作,依法接受省和同级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和社会监督。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设天长市、凤阳县、明光市、全椒县、定远县、来安县六个县(市)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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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址:滨州市滨城区黄河八路389。山东滨州公积金管理中心作为市政府直属正县级事业单位,是执行滨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并对全市住房公积金进行实际运作的政府职能部门。中心共设7个职能科室、8个县区管理部,在编人员45人,各种高、中级技术职称管理人员24人。主要职能有:1、编制、执行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2、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3、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4、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5、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6、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7、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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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苏州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有以下五个分中心: A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   中新汇金大厦苏州大道东123号 B   苏州园区社会保险基金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   苏州市吴中区312国道辅路 C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   苏州市吴中区 D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胜浦办事处 地址:   苏州市吴中区兴浦路 E   苏州工业园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   苏州市吴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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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 长江南路与石城大道交叉口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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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就路12号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番禺办事处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德兴路39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越秀管理部地址:广州越秀区豪贤路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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