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下是西安住房公积金提取 流程,希望对你有帮助: 1、购房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全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 2、房本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全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 1、借款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购房首付款发票、借款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 2、房本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全款或者首付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 (三)、职工购买二手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 1、买房人在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屋登记部门办理的 房屋所有权证 原件及复印件; 2、房管部门代税务部门开具的契税完税凭证及房地产交易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3、如果购房时采用贷款方式,还需提供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 (四)、夫妻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1、如双方都建立住房公积金,主购房人应先办理提取手续,配偶方才可办理; 2、主购房人首次提取时应提供提取所需材料原件,配偶方首次提取时除提供材料原件外,还需出具结婚证书及主购房人的支取记录单; 3、双方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款的总价; 4、如主购房人没有建立住房公积金,无法提供支取记录单,配偶提取时,须由主购房人的单位开具未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证明。 (五)、约定提取(只有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才可以申请): 1、填写约定提取申请书; 2、身份证复印件;3、提取记录单(只有之前办理过住房公积金提取的职工才有此单据,如之前未提取过,请按上述几种情况分别提供材料先办理提取同时将联名卡的账号填写约定提取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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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贷款金额(元)×担保基准费率(‰)×贷款年限(年)  假如担保基准费率是0.75‰,首次和改善型购房且个人信用良好的按六折计算。另外,对住房公积金贷款“data-id=“link-to-so“>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贷款金额的1.5‰进行担保费贴补。  担保费应该为=300000*0.075%*21*0.6-300000*0.15%=2385元;但本次实际交纳为4275元;请帮忙解释,谢谢!如果不明白,可以咨询竞宇按揭购房贷款客服咨询。广州竞宇按揭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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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职员按照规定缴存的住房储备金,是全部归入公积金个人账户,属于职工所有。各地方公积金管理中心有义务与责任为公积金缴存职员进行公积金管理,对未使用公积金进行计息计算,对每次提取额度进行计算。因此公积金缴存职员按照规定程序提取住房公积金是不需要收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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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提取流程:   1、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转账)支票;   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   3、职工按照规定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区县分中心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工作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员工;   5、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   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情况: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   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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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满足提取条件办理提龋因特殊原因本人无法办理的,可由他人代为办理,其中:由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代为办理的,出示职工本人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代办人与职工的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委托他人办理的,出示委托人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由委托人签署经公证的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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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公积金两种方式提取,一是使用提取,即买房、大规模装修、改造等符合公积金使用条件的情况,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即使用自己的公积金,二是更改或取消提取,如个人户口转移,可以提取原帐户现金。要办理第一种,需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手续,比较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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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找人提取不是太靠谱,经常有被骗的情况发生。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携带以下资料到管理机构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1、《你所在城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   2、职工本人身份证(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由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提取人的身份证);   除上述材料,按不同提取情形,还需分别提供以下相关资料: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   (1)购买自住住房的提取   (a)购买商品住房的,提供商品房买卖(或预售、销售)合同(已实行备案登记制度的县(市、区)需先经备案登记)和各期购房款的收款收据。如已开具正式发票的,提供销售不动产(房屋)专用发票(发票联)(如专用发票原件已被产权登记发证部门收取的,可提供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和契税证原件)。   (b)购买“二手”住房的,提供房产买卖合同及税务部门开具的销售不动产(房屋)专用发票(发票联)或契税证。   (c)购买公有住房的,提供公有住房买卖合同和公有住房出售收入专用票据(发票联),以及公有旧公房出售分户审批表的复印件。   (d)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提供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买卖)合同(或批准文件)和各期购房款的收款收据。如已开具正式发票的,提供销售不动产(房屋)专用发票(发票联)(如专用发票原件已被产权登记发证部门收取的,可提供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和契税证原件)。   (e)购买拆迁安置住房的,提供房屋拆迁(或安置)协议书(或购买房屋协议书)和各期购房款的收款收据。如已开具正式发票的,提供销售不动产(房屋)专用发票(发票联)(如专用发票原件已被产权登记发证部门收取的,可提供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和契税证原件)。   (2)建造自住住房的,提供乡镇或城镇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以及建房所需费用的预算或报告。   (3)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以及翻建房屋所需费用的预算或报告。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安全鉴定主管部门关于应该大修的鉴定报告书,以及大修房屋所需费用的预算或报告。   2、偿还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而引起住房消费贷款的提取    (1)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住房消费贷款的提取   (a)提前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供提前还款单或提前还款证明书。   (b)提前偿还商业银行的住房消费贷款的,提供住房消费借款合同和提前还贷(已还)结清凭证(或证明书),以及按前述规定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的相关证明资料。    (2)按期偿还住房消费贷款的提取   (a)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供贷款本息偿还证明书。   (b)偿还商业银行的住房消费贷款的,提供住房消费借款合同和贷款本息偿还凭证(或证明书),以及按前述规定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的相关证明资料。    3、无房而租赁住房自住支付房租的,提供经房屋租赁备案登记后的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收款收据,并提供户口簿、结婚证和家庭成员身份证。未婚的,还须提供未婚证明。    4、离休、退休的,提供离休、退休批准文件(或审批表);或提供离休、退休证(提取时,如居民身份证显示男已满60周岁、女干部已满55周岁、女职工已满50周岁的,可免提供离休、退休批准文件或审批表)。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劳动能力鉴定主管部门出具的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文件(或审批表)和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书。 6、基本丧失劳动能力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的,提供劳动能力鉴定主管部门出具的大部分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文件(或审批表)和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书以及失业证。    7、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书以及失业证。    8、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提供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书、失业证以及经职工所在居(村)委会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的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报告。    9、出国、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国、出境定居的出境卡或签有定居内容的护照(或居留证)以及经公安部门认可的翻译机构翻译的中文翻译件。    10、非本市、县(市)城镇常住户口的进城务工人员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再在本市、县(市)重新就业的,提供非本市、县(市)城镇常住户口证明和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书。    11、户口迁出本市、县(市),迁入地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提供公安部门户口准迁证明或已注明迁出(迁入)户口的户口簿。    12、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提供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证明(包括死亡证明书、火化证明书或已经死亡注销的户口簿等)和证明提取人系死亡职工的法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证明(公证书、判决书等)。    13、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职工待遇的,提供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特困职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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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办理流程1)职工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可以通过公积金中心网上服务平台申报并预约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业务。2)用于其他住房消费的,职工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签订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协议后,可以通过公积金中心网上服务平台在线办理。若非没有如实申报信息或者提交证明材料的,因而被公积金中心将其信息作为不良记录录入住房公积金监管档案(系统),对以后回来深圳工作没有什么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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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公积金只能在缴存公积金的地区贷款,不能办理异地贷款。如果长期在外地,可以办理转帐。职工户口迁出广州市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广州市户口职工到外地工作,户口没有迁出广州市的,则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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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首先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个人提交的相关证明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二)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连同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给本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为开户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公积金中心完成审批和录入业务后,在单位填写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   (三)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中心已审批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以及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到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付给职工。 希望以上回答能让你满意,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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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公积金可以提取。提取公积金的条件如下 (1)购买(含二手房)、建造、翻建、大修(维修费用超过房屋造价30%以上)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国、出境定居的; (5)调离本市的; (6)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7)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过家庭收入15%以上的; (8)下岗失业的 (9)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一年以上的; (10)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11)职工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患14种重大疾病之一住院治疗,个人负担医疗费在5万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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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州市公积金提取条件,如下:1、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进行审核和盖章。2、拿到以上盖好章的证明材料《住房公积金提取单》,以及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和公积金联名卡,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处进行提取。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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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国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    (七)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   (八)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九)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   (十一)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家庭生活艰难的;   (十二)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并根据以下不同情况分别提供证明材料:   (一)购买预售商品房(含经济适用房)的,提供已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及首付款收据;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地产买卖契约》及《契税完税证》;购买拆迁还建房的,提供市房产管理部门印制的《拆迁还建协议书》及交房款收据;   (二)自建、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应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房产管理部门批准的规划、施工文件或危房鉴定证明,房屋产权人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工程预算或决算及原《房屋所有权证》; (三)离休、退休的,应提供人事、劳动部门核发的离退休证;不能提供离退休证的,应提供人事、劳动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或养老金领取证明;   (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提供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市(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或医院证明;   (五)出境定居的,应出具出境定居人员审批表,或公安机关签发的出境定居有效证明;   (六)偿还住房贷款的,应提供贷款发放银行出具的截止申请提取日贷款余额证明。其中,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还应提供借款人与贷款发放银行签定的商业性住房借款合同;   (七)支付房租的,应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书、支付房租发票、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收入证明;   (八)进城务工人员或职工户口在本市辖区以外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户籍证明;   (九)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应提供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证明。属于亡者法定继承人的,应提供继承人身份证、户口簿、法定继承证明;属于亡者指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应提供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经公证的指定继承证明、身份证;    (十)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应提供《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劳动、工会等部门提供的其他有效证明;   (十一)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应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或《失业证》;   (十二)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生活艰难的,应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病案、病人的医保卡、当期治疗费用发票。非职工本人患病的,还应提供婚姻证明或者亲属关系证明;   (十三)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应提供县(区)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突发事件证明、大额支出费用单据,职工及家庭其他成员的收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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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风险的,建议不要通过中介。必须是用人单位在加上本人提供的证件才可以的。 公积金如何提取现金: 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流程如下: 职工凭提取证明文件,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核实后,出具《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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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您可以找担保公司帮您做贷款您有案底情况比较特殊可能是有些银行不能给您贷款您找担保公司给您帮帮忙他们熟悉的银行比较多!如果没有一家银行愿意给您贷款的话那就没有办法了!其他的办法就是等您的公积金能贷到30万(缴存额度提高),要么用父母的房子去银行抵押贷款贷出现金给您!希望我的回答能给您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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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这是提取公积金的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社会保障的; (8)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9)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10)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3年以上(含3年)的。 职工及其直系亲属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只具有房屋使用权的住房、集体土地上的住房或农村宅基地住房的,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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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离职后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分本市户籍与异地户籍两种情况,提取流程如下:1、本地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需要先领取《失业证》,后凭《失业证》、身份证等、住房公积金卡、离职证明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业务。2、异地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持单位出具的辞职证明、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卡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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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如果用于装修,需要附上装修合同,和正规发票,能够给予这些条件的,只能是正规的专业装修公司。试问:现在正规的装修公司能有多少个,就算有,他们的装修报价你能承担的起吗?所以,基本没有人使用公积金来装修房子。但是公积金提取是另外一会事,只要你在购买新房一年内,都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如果是银行按揭的,可以每年提取规定的份额,(不会让你全部提光公积金),如果是一次性全额购买房产的,就只能提取一次公积金,就算日后公积金积累多了,也不能根据此次房产购买来继续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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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公积金可以提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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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公积金的提取和使用中的规定,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的,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金额。职工提取公积金帐户上的金额时,应经过所在单位核准并出具证明,职工将提取公积金申请和单位证明交给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三日内做出决定,批准后职工可以到委托银行提取公积金。提取金额是不能超过职个人公积金帐户上的金额。你已辞职的话,你可以直接去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公积金,并注销公积金帐户。^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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