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沈阳个人住房公积金有身份证即可查询,如果知道公积金账号也可查询 一、个人携带身份证、公积金卡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 二、用身份证号或者公积金账号在网上查询住房公积金金额: 1、登入当地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找到“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一栏,找到并点击进入; 2、点击后出现登入界面,登入方式选择“身份证号”登入,则输入身份证号码,如果知道公积金账号也可以输入公积金账号,密码一般默认为六个1; 3、进入个人账户后,点击公积金明细查询即可看到卡上金额。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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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沈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查询方法: 一、网上查询 沈阳住房公积金官网个人查询网 沈阳住房公积金官网企业查询网 沈阳住房公积金官网个人贷款查询网 常规查询项目:账户余额、缴款年限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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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申请: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持贷款要件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中心各区管理部(以下简称管理部)个人贷款受理窗口填写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   2、审核:受理人员按贷款政策进行个人信用(含配偶)及材料审核,录入表中信息、复核合格后,系统输出合同文本、贷款借据及委托扣款协议等文本。   3、签字: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办理银行还款卡(折)后在上述文本签字确认。   4、办理担保及抵押: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到担保公司窗口办理担保与房产抵押登记。   5、放款:待担保与房产抵押登记办理完毕后,管理部复核贷款材料后委托银行将贷款划入已与中心签订保证协议的开发企业账户,借款人凭身份证原件到委托银行领取相应回执。   6、还款:借款人每月按合同约定的时限内偿还当月应还贷款本息,直至贷款全部还清。还款期内可修改一次还款方式。   借款人在房屋预告登记证明下发24个月内准予申请(无房屋预告登记证明的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后24个月内准予申请)。购买的房屋仅限于本市行政区划内,可具有国有土地房屋所有权证的住房(平房除外)。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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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手房提取: (1)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二手房提取: (1)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住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主买房人的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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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沈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  1、申请: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持贷款要件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中心各区管理部(以下简称管理部)个人贷款受理窗口填写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   2、审核:受理人员按贷款政策进行个人信用(含配偶)及材料审核,录入表中信息、复核合格后,系统输出合同文本、贷款借据及委托扣款协议等文本。   3、签字: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办理银行还款卡(折)后在上述文本签字确认。   4、办理担保及抵押: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到担保公司窗口办理担保与房产抵押登记。   5、放款:待担保与房产抵押登记办理完毕后,管理部复核贷款材料后委托银行将贷款划入已与中心签订保证协议的开发企业账户,借款人凭身份证原件到委托银行领取相应回执。   6、还款:借款人每月按合同约定的时限内偿还当月应还贷款本息,直至贷款全部还清。还款期内可修改一次还款方式。   借款人在房屋预告登记证明下发24个月内准予申请(无房屋预告登记证明的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后24个月内准予申请)。购买的房屋仅限于本市行政区划内,可具有国有土地房屋所有权证的住房(平房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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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现金购买自住住房1年之内的;2.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所购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6.户口迁出本市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7.非本市常住户口或本市农业户口的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且住房公积金转入管理中心指定的账户集中封存满1年仍未重新就业的;9.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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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2017沈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公积金贷款最新利率五年及以下为2.75%,五年以上为3.25%。可以根据这个数值进行计算就可以了,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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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沈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如下: 1、申请人携资料到管理中心咨询、申请、填写申请表; 2、中心审批后向申请人发放委托通知书; 3、申请人领取通知书后携带所有原件到银行签订合同等、同时在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 4、申请人持签定好的合同资料等到房屋出卖人处盖章; 5、申请人持保证后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到宿迁市房地产管理处(建设大厦西裙楼房地产交易大厅)办理抵押登记; 6、申请人持登记后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和公证书到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领取划款通知书,最后持划款通知书到银行办理划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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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沈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查询渠道: 网上查询 沈阳住房公积金官网个人查询网 沈阳住房公积金官网企业查询网 沈阳住房公积金官网个人贷款查询网 常规查询项目:账户余额、缴款年限 电话查询 沈阳公积金查询电话 服务时间:2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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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网上查询 登录沈阳住房公积金官网,输入身份证号、公积金号即可查询 2、公积金联名卡查询 携带公积金卡到开卡行查询, ATM查询、柜台查询、网上银行查询 3、公积金网点柜台查询 携带身份证到就近的公积金网点大厅查询。 希望对你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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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沈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如下: 1、申请人携资料到管理中心咨询、申请、填写申请表; 2、中心审批后向申请人发放委托通知书; 3、申请人领取通知书后携带所有原件到银行签订合同等、同时在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 4、申请人持签定好的合同资料等到房屋出卖人处盖章; 5、申请人持保证后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到宿迁市房地产管理处(建设大厦西裙楼房地产交易大厅)办理抵押登记; 6、申请人持登记后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和公证书到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领取划款通知书,最后持划款通知书到银行办理划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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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沈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如下:   1、申请: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持贷款要件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中心各区管理部(以下简称管理部)个人贷款受理窗口填写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   2、审核:受理人员按贷款政策进行个人信用(含配偶)及材料审核,录入表中信息、复核合格后,系统输出合同文本、贷款借据及委托扣款协议等文本。   3、签字: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办理银行还款卡(折)后在上述文本签字确认。   4、办理担保及抵押: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到担保公司窗口办理担保与房产抵押登记。   5、放款:待担保与房产抵押登记办理完毕后,管理部复核贷款材料后委托银行将贷款划入已与中心签订保证协议的开发企业账户,借款人凭身份证原件到委托银行领取相应回执。   6、还款:借款人每月按合同约定的时限内偿还当月应还贷款本息,直至贷款全部还清。还款期内可修改一次还款方式。   借款人在房屋预告登记证明下发24个月内准予申请(无房屋预告登记证明的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后24个月内准予申请)。购买的房屋仅限于本市行政区划内,可具有国有土地房屋所有权证的住房(平房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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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公积金提取流程图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 (八)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 (九)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十)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福建省劳动社保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参照公积金中心网站的“部门文件”栏目),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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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沈阳市和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地址艳粉街57巷附近 ,沈阳公积金管理中心在艳粉新村,坐176、203、257、278路,在艳粉新村车站下车即是。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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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办理程序1、提取申请人或受委托人持《住房公积金购房(或销户)提取申请审批书》及相关要件,向单位提出申请。2、单位核实后,在审批书上加盖预留印鉴。3、提取申请人或受委托人持上述相关要件,到管理中心缴存管理部提取审批柜台进行审批。经审批准予提取的,到会计核算柜台核定,之后到银行柜台办理划转或提取现金手续。4、住房公积金账户集中封存的职工,符合提取条件的无需经过原单位审核直接持《沈阳市职工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证明》和上述所需要件,到封存户所在的管理部提取柜台办理提取审批手续,经审批准予提取的,到会计核算柜台核定,之后到银行柜台办理划转或提取现金手续。你工作2年,只要你的公积金缴纳满一年就能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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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沈阳公积金查询个人账户方式:1、登陆当地住房公积金网站查询2、拨打公积金热线电话查询3、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查询4、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网点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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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提取要件:①身份证(职工本人和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办人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②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申请审批书》;③《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④契证原件及复印件;借款、抵押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仅需复印包含该房屋贷款额度、贷款年限、抵押物地址内容的所在页);⑥借款人的配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居民户口簿》或《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⑦近期3个月《银行还款对账单》(需加盖银行业务专用章);⑧已发放公积金联名卡的职工,应出具公积金联名卡。如管理部能确认该职工非首次商贷提取(即已留存该职工的商贷提取归档要件),仅需留存银行还款对账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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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沈阳市住房公积金查询个人账户步骤  ①访问管理中心网站进行查询。   ②职工可持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在工、建、农三行的自助查询机、缴费机、网上银行等渠道查询到个人公积金账户基本信息和明细信息、个人贷款账户基本信息和还款信息等。   ③拨打服务热线,通过语音提示进行查询。   ④职工可持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未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职工可持住房公积金查询磁卡)在管理中心的查询机上进行查询。   ⑤职工本人可持身份证到管理中心管理部的咨询台申请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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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94年至1997年为5%,1998年至2000年为6%,2001年至2007年为8%,2008年调整为5%-12%(缴存比例低于8%的主要为少数县区单位及职工)。现在沈阳各单位都已经按照12%的比例缴存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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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称管理中心),是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350号)决定,经沈阳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正局级)。 地址:地址:和平区和平北大街48号, 途径公交:129、252、203、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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