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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过不了户,拿到房产证之日起5年后可以过户。现在买卖只能私下签协议了,不过这种协议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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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据我了解沙井海上田园村委统建房比较好,比一般的商品房质量还好,双阳台,朝向好,光线充足,视野开阔,屋内地面到屋顶的高度达到三米,所以感觉非常通透,东五十米为冠群众实验学校,两边是绿化景观带,10分钟到可到机场,周边环境整齐,500米范围内中国银行,生活配套设施完善。地址:宝安区沙井街道办事处蚝乡路,公交有337路、338路、 M331路、650路、653路等。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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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建房是城中村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的解困房:解困房,指各级地方政府为解决本地城镇居民的住房困难,专门修于解决特别困难户、困难户和拥挤户住房问题的住房集资房:就是一群人集资买地然后盖房子.不通过开发商的正规开发渠道房改房:房改房即为已购公有住房,是指职工已按照国家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购买的公有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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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可以买的 《土地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第三、四款规定,禁止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开发建设商品房;同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规定,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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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要看是在深圳哪个地区,不同地区的价格会有所不同的,在深圳公明的话应该2200左右就可以,但是去过是福田布吉的话可能要2800元左右。价格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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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建住房是由政府建设部门统一建设、统一价格、定向出售的既具有商品房性质,同时又具有一定政策性住房性质的住房。
集资建房和统建住房主要区别:一是建设主体不同,集资建房是单位组织建设;统建住房是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建设。二是土地取得方式不同,集资建房是利用单位自有土地;统建住房是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三是住房价格构成不同,集资建房价格是以建房成本价向职工出售;统建住房是以建房成本价加上土地出让费用、销售税费和3%以下的利润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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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统建房的价格也是要看在哪个区了,如果是在那些比较繁华的地带,当然价格也不会便宜多少,如果是在较为偏的地区的话,统建房的价格在3000-4000的样子,不过资质审核比较严格,希望可以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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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石岩统建房出售信息有:金湖雅苑、万科翡丽郡。万科翡丽郡,朝向南,价格14606元/㎡。位于宝安沙井成熟生活中心地段,交通便利通过宝安大道、广深高速以及在建中的沿海高速北到松岗、广州,南到机场市区,皆可快捷通达。周边商业氛围浓厚、餐饮美食街、大型水会等生活、休闲配套一应俱全,距离沃尔玛、国美、华润等仅15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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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的。但是您要注意统建比较牛,一般都没证的 他们为了逃避各类税费 能办也不办!! 就算有5证 安置房 5年内也不可以买卖 没房产证的! N年后办理也要交纳3%的土地出让金 和一起别的税费《根据实际情况 数量不同》 这房自己住 没问题将来买卖就难点 。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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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村建房基本都是村民住里面,虽说没有证但是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都是不用担心小产权这个问题的。不过最好就是看看具体区位,如果太靠近城区或者商圈的话会有点风险,偏一点的基本毫无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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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建房:城中村统一规划统一建设解困房:解困房,指各级地方政府为解决本地城镇居民的住房困难,专门修于解决特别困难户、困难户和拥挤户住房问题的住房集资房:就是一群人集资买地然后盖房子.不通过开发商的正规开发渠道房改房:房改房即为已购公有住房,是指职工已按照国家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购买的公有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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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建房是小产权房的一种,按照有关规定,统建楼只限于集体成员之间的转让,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小产权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不能上市交易。尽管国家目前对小产权房没有明确处理意见,但不排除将来合法化的可能,这也就是小产权房便宜的原因所在。
统建房普遍存在的风险
1、房子无房产证;
2、购房合同效力问题,可能存在一房二卖现象;
3、遇拆迁会出现补偿纠纷,如果遇国家征地或拆迁可能没有补偿,也可能属于违章被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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挺好的可以买,村建房基本都是村民住里面,价格比较便宜,坏境跟一些所谓高档的小区差不多,虽说没有证但是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都是不用担心小产权这个问题的。不过最好就是看看具体区位,如果太靠近城区或者商圈的话会有点风险,偏一点的基本毫无问题。价格来源网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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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这种房子比小产权稍微有保障点,不需要条件,、一般是宅基地房屋,购买有风险的;具体请咨询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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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统建房的房价是:
小区:宝安33区宿舍
均价:¥35048元/平米
地址:裕安二路西一
房子描述:所在的位置和楼层很好,在六楼,最高8楼,有前后阳台,南北通透,通风采光好。
交通:步行15分钟内的公交设施有:2个地铁站、13个公交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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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建住房有房产证,五年后就可以交易,具体各地的政策不一样。房产证的办理一般都是在交房了以后才可以办理。
统建住房是由政府建设部门统一建设、统一价格、定向出售的既具有商品房性质,同时又具有一定政策性住房性质的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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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建房:城中 村统一规划统一建设
解困房:解困房,指各级地方政府为解决本地城镇居民的住房困难,专门修于解决特别困难户、困难户和拥挤户住房问题的住房
集资房:就是一群人集资买地然后盖房子.不通过开发商的正规开发渠道
房改房:房改房即为已购公有住房,是指职工已按照国家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购买的公有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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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
卖方(甲方):
联系方式:
买方(乙方):
联系方式:
卖方公证人(甲方公证人):
联系方式:
买方公证人(乙方公证人):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状况
甲方所售房屋位于 ( 路 号),
号楼,东单元六楼东户,主房建筑面积 平方米,储藏室 平方米,水电暖及通信设施均齐全。
1、甲方自愿将房屋出售给乙方;
2、乙方自愿购买上述房屋;
3、甲方系本合同项下房屋的所有权人,甲方保证已向乙方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及其他基本状况,且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4、甲乙双方公证人系与双方无任何血缘关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公民,且对该房屋买卖的有关事项清楚明确。
第二条:房屋价格
甲乙双方约定房屋的成交总价格为(人民币) 元整(大写: 元整)。该价格包括附属设施及其他配套设施的转让费用。
第三条:房屋付款及过户等相关相应费用的缴纳
1、乙方应在本合同签字生效当日,将房屋总价款 元人民币一次性全部付清,甲方同时将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包含储藏室)移交给乙方,由乙方完全占有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甲方不得干预;
2、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办理过户手续时,甲方需无附加条件,积极协助乙方办理过户,过户费用应由 方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向相关部门交付;
3、凡法律、政策规定的有关该房屋的应由甲乙双方负担的一切税款和费用均有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4、截至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因使用该房屋产生的各项未结费用应有甲方承担(各项费用包括:水、电、煤气、天然气、暖气、有线电视、电话、宽带以及物业管理等费用)。
5、合同签订当日,乙方需在甲方的协助下对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等进行验收,完成上述各项后,双方签署交付单,确认完成交付;
6、待房产买卖手续办理完后,水表、电表、煤气表、天然气表、有线电视等相关设施的更名手续应由甲方协助办理。
第四条:甲乙双方需充分认识的相关条款,甲乙双方均不得以此为由提出变更和解除合同
1、由于 公司职工房产手续尚在集中管理中,自房屋交付至正式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尚需一定时间,合同双方对此已有清醒认识,甲乙双方均不得以此为由提出变更和解除合同;
2、自房屋交付至办理正式的房产过户手续期间因法律、政策造成前述税款和费用的增减以及房价波动所带来的风险,合同双方已有清醒认识,甲乙双方均不得以此为由提出变更和解除合同;
3、本合同自签订当日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该房屋的损毁、灭失的风险,自房屋交付之日起转移至乙方,乙方对房屋现有状况(指建筑质量、室内装修、配套设施、小区环境等)做了充分了解,无任何异议,甲乙双方均不得以此为由提出变更和解除合同;
4、由于本房产系 公司职工集中管理的房产,甲方承诺在乙方使用该房产时,公司规定的允许甲方享有的关于该房产的一切福利转由乙方享有,甲方不向乙方以任何理由要求支付。 公司和相关其他部门要求甲方支付的各项费用(各项费用包括:水、电、煤气、天然气、有线电视、电话、宽带以及物业管理等费用),转由乙方支付,甲乙双方均不得以此为由提出变更和解除合同;
5、由于本房产系 公司职工集中管理的房产,甲方承诺在乙方使用该房产期间,若 公司要求或允许置换房屋,该房屋所享有的置换福利应由乙方享有,甲方应无条件协助乙方置换,甲乙双方均不得以此为由提出变更和解除合同;
6、本合同未进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上述房屋权属清楚、无任何纠纷。如该房有设定抵押或被查封等限制产权转移的情况时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并负责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前解决完毕;如甲方不能及时解决上述问题,由于甲方个人原因致使房产不能过户或者出现诉讼纠纷,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退还全部房款并赔偿损失( 公司统一管理房产手续问题乙方已明确知悉,不在此列);
2、在乙方要求且条件允许能够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甲方不得以各种理由拖延或拒绝协助乙方办理,在双方确认可以开始办理过户手续之日起三十日内甲方不能协助乙方办理过户手续的,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退还全部房款并赔偿损失;
3、甲乙双方对双方约定的房屋转让款、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等无异议,甲乙其中一方由此产生异议视为该方违约,该方须向对方赔偿损失;
4、凡法律、政策规定的有关该房屋的应由甲乙双方负担的一切税款和费用均有甲乙双方共同承担,甲乙其中一方由此产生异议拒绝付款的则视为该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追究该方的刑事责任,并要求该方赔偿损失;
5、甲乙双方对本合同规定的第四条:甲乙双方需充分认识的相关条款无异议,若甲乙其中一方由此产生异议视为该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追究该方的刑事责任,并要求该方赔偿损失。
第六条:本合同履行如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在公证人的公正下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 市中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本合同自买卖双方及双方公证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及双方公证人各执一份。
第八条:买卖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在双方可以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甲乙双方应另行签订一份房屋买卖合同报房产管理部门。
第九条:甲乙双方及双方公证人签章:
卖方(甲方)签章: 买方(乙方)签章:
卖方公证人(甲方公证人)签章: 买方公证人(乙方公证人)签章:
2013年 月 日 2013年 月 日
附属合同
甲方售出房产的房产证明表示该房产的现有储藏室应为 号储藏室,该储藏室甲方父母正在使用,由于储藏室的所有权在房产证明上无法更改,现甲方与乙方协商将同楼的 号储藏室(此储藏室房产证明为甲方父母所有)与本房产的 号储藏室交换使用一段时间,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此储藏室整理完毕后,即可换回储藏室使用权,在交换储藏室使用权期间双方不得干预另一方对自方享有使用权的储藏室的正常使用,甲乙双方均不得以此向另一方索要费用,若期间 公司要求或允许置换房屋,乙方享有房产证明的现有 号储藏室的置换福利,甲乙双方均不得以此为由提出变更和解除合同,特此证明!
卖方(甲方)签章: 买方(乙方)签章:
卖方公证人(甲方公证人)签章: 买方公证人(乙方公证人)签章:
2015年 月 日 2015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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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 屋 买 卖 合 同
(合同编号: )
合同双方当事人(须由本人亲自填写,并确保所填联系方式真实可靠,以便能及时取得联系;如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对方):
出卖人(甲方)姓名: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姓名: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1、甲方系本合同项下房屋的所有权人,且其对该房屋的处分已征得该房屋相关权利人的同意;
2、甲方愿意将房屋出卖给乙方;
3、乙方愿意购买上述房屋;
4、乙方已向甲方交付定金共5000元整;
5、本合同项下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尚未办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屋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甲方保证对所出卖的房屋享有完全的处分权并保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而且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
如因甲方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条 房屋的坐落、面积情况。
1、本合同所称标的房屋是指位于长沙市雨花区 乡 村 组 栋 单元 房及该栋底层东头南向第二间杂屋。
2、该房屋102房套内面积为_____平方米,杂屋套内面积为_____平方米。
3、本合同项下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随房屋一并转让。
第三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房屋的交易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乙方已向甲方支付的定金转为房款,乙方还应向甲方共支付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本合同项下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价款已包含在交易总价中。
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不再另行计价。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甲乙双方同意以下列方式付款:
1、乙方已向甲方交付定金共伍仟元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天内乙方支付首付款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
2、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于乙方取得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之日起____天内支付。
第五条 房屋交付及产权登记的约定。
1、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天内将本合同项下房屋全部交付给乙方,并应在交房当日将_________等费用结清。
2、甲方应当在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开始办理产权登记后 日内(最迟不超过房屋所在地其他所有权人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之日),及时办理权属登记(指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
3、甲方应当在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指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土地使用权证》)之日起 日内,及时将房屋权属登记过户至乙方名下。
第六条 税费分担约定
1、甲方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所需要的税费、产权登记费、交易手续费等一切税费由甲方承担。
2、甲方将房地产过户至乙方名下所花费的交易税费、产权登记费、交易手续费等一切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
2、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付,自本合同规定的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支付房价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
3、如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房屋交付及产权登记的约定,乙方有权选择下列任一种方式处理:
A.乙方退房,甲方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日内将乙方已付房价款退还给甲方,并按已付房价款的 %赔偿乙方房屋损失,同时按乙方投入房屋装修的费用赔偿乙方的装修的损失。
B.乙方不退房,甲方按已付房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特别约定
房屋交付后,如发生房屋征收或拆迁等对房屋及相应土地的补偿,由乙方所有。
第十条 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2、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一条 陈述和承诺条款
1、甲方承诺:甲方拥有对本合同项下房屋完全的处分权。
2、乙方承诺:真实地愿意购买本合同项下的房屋。
第十二条 本合同经湖南君安达律师事务所见证。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律师事务所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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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统建楼是由村委开发统一建设再出售给村民或者其他个人的建筑,无红本,二手交易需一次性付款,由村委见证交易。与其他区域零星分散的小产权房不同,人们口中俗称的“小产权房”,数量庞大、集中,相当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