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好,危房改造工程合同范文有: 甲方: 村民委员会 乙方: 危房改造工作是国家一项重要的惠民工程,为确保惠民工程发挥真正的作用。保证高标准、高质量按时间完成任务。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自己找施工队进行建设。 二、甲方要为乙方做好协调服务工作。 三、乙方要按照甲方规定的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具体标准为三类户建筑面积为40平方米,不得超过60平方米;一般新建户建筑面积为60平方米,不得超过80平方米;翻建户要打地梁和上梁,外墙贴笨板刷涂料,安装防盗门,塑钢窗,起脊房顶且不得使用单片彩钢瓦;维修户要做到换门窗,房顶,做外墙保温三样缺一不可。 四、保障金收缴。开工前乙方向甲方交纳保障金,翻建户交2000元,维修户交的1000元。验收合格后退还给乙方。 五、乙方不按甲方规定建设,甲方不予向上级申请验收。 六、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 方: 乙 方: 年月日,价格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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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找当地的民政部门。先要给老房子拍照。一般按照三间瓦房来算可能补助6000元。我们这就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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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目标和任务 (一)危改工程实施的目标是:基本解决农村中小学现存的D级危房,建立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设施建设的投入机制。 (二)主要任务是:从今年起,用3年或稍长一些时间,完成我县农村中小学现存的D级危房改造任务。现存的或新增的B级、C级危房由县乡两级负责核查,要制定规划、落实资金、逐步予以改造。 二、实施原则 (一)坚持政府投入为主的原则。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资资金,确保规划目标任务按期完成。严禁借危房改造之机向农民收费和摊派各种费用,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二)坚持“三统一分”的原则。对中央、省、市的补助资金,在保持资金性质不变、资金投向不变、管理渠道不变的前提下,教育、计划、财政、扶贫办等部门要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政策、统一标准、按资金性质分口实施”的原则,统筹安排,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工作。 (三)坚持“四结合”的原则。即:一是与中小学布局结构相结合,布局规划中准备撤销的学校不得纳入改造规划。二是与已经实施的“中小学危改工程”和其他途径的学校建设相结合,避免重复建设和资金浪费。三是与农村教育发展相结合。在对教学用房进行改造的同时,要将农村学校急需改造的学生宿舍、食堂和厕所纳入改造范围,统筹解决。结合农村中小学教育信息化的发展需要,新建校舍要适当考虑实施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的建筑设计要求。四是与实施的“整体推进、分批扶持重点贫困村”的扶贫开发相结合。 (四)坚持严重危房优先安排的原则。在统筹安排的基础上,对损坏严重、危及师生安全的校舍要优先从速安排,尽快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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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危房改造符合条件的,可以向政府申请补助资金。   一、申请条件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补助对象是长期居住在所属危房中的农村农户。现居住房屋确系危房且符合以上条件,方可向属地村委会、镇政府提出申请。   二、补助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住房补助为辅,政府分类住房补助标准为:中央补助资金7500元,省级补助资金1900元,县级补助资金4500元,共计补助资金13900元。   三、申报程序 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村户主向村委会提出申请,经乡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审批后,报县住房保障中心备案。   1、户主申请。符合危房改造条件并自愿在当年完成危房改造的家庭,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申请表,并提供户口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危房照片(包括改造前、改造中、改造后的照片,其中要有含有户主正面肖像)等证明材料。   2、村委会评议。村委会接到困难家庭的申请后,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议定是否符合改造条件,评议结果并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经评议认为符合改造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填写《农村危房改造农户审批表》,上报镇人民政府审核。对不符合改造条件或公示有异议的,不予申报。   3、乡镇人民政府审核。乡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接到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后,组织规划、国土等部门工作人员入户核查。核查符合条件的,核查人员签字并签署意见后报镇人民政府进行审批。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所在地村委会,并说明原因。   4、签订危房改造协议书。凡被审核列为当年农村危房改造的农户,需与当地人民政府签订危房改造协议,明确质量要求、补助标准和完成时限。   5、竣工验收。竣工后,先由各镇政府进行初步验收,再由县住建局牵头,监察局、审计局、财政局、发展改革局、质监站等有关单位进行全面检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兑付补助资金。   6、资金拨付。补助到户的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由县财政根据竣工验收报告,通过财政涉农资金专户打到镇政府,再由镇政府一次性发放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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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目标和任务 (一)危改工程实施的目标是:基本解决农村中小学现存的D级危房,建立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设施建设的投入机制。 (二)主要任务是:从今年起,用3年或稍长一些时间,完成我县农村中小学现存的D级危房改造任务。现存的或新增的B级、C级危房由县乡两级负责核查,要制定规划、落实资金、逐步予以改造。 二、实施原则 (一)坚持政府投入为主的原则。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资资金,确保规划目标任务按期完成。严禁借危房改造之机向农民收费和摊派各种费用,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二)坚持“三统一分”的原则。对中央、省、市的补助资金,在保持资金性质不变、资金投向不变、管理渠道不变的前提下,教育、计划、财政、扶贫办等部门要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政策、统一标准、按资金性质分口实施”的原则,统筹安排,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工作。 (三)坚持“四结合”的原则。即:一是与中小学布局结构相结合,布局规划中准备撤销的学校不得纳入改造规划。二是与已经实施的“中小学危改工程”和其他途径的学校建设相结合,避免重复建设和资金浪费。三是与农村教育发展相结合。在对教学用房进行改造的同时,要将农村学校急需改造的学生宿舍、食堂和厕所纳入改造范围,统筹解决。结合农村中小学教育信息化的发展需要,新建校舍要适当考虑实施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的建筑设计要求。四是与实施的“整体推进、分批扶持重点贫困村”的扶贫开发相结合。 (四)坚持严重危房优先安排的原则。在统筹安排的基础上,对损坏严重、危及师生安全的校舍要优先从速安排,尽快改造。 三、实施安排 (一)实施范围。列入危改工程项目的学校必须是政府兴办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小���、初中。 (二)工作程序。全县危房改造工作由县教体局、计委、财政局、扶贫办研究制定工程总体方案和实施意见,报县政府审批。各乡(镇)要根据县政府审定的本乡(镇)项目学校,抓紧制定本乡(镇)工程实施的总体规划,明确改造任务、资金数额和年度工程进度计划,报县教体局、计委、财政局、扶贫办审定,根据各乡(镇)规划制定、资金落实和机制建立的情况,按照中央、省及市级配套资金的管理要求,分年度审批下达实施计划,并签署危改工程目标管理责任书。 (三)资金管理。为保证危改工程的顺利实施,教育、计委、财政、扶贫等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对资金使用的管理与监督,对上级的专项资金和县政府安排的资金要统一纳入财政国库,实行分帐核算管理,确保专款专用。财政部门要根据教育、计划部门核实的工程进度,及时足额拨付项目资金。危改工程资金未实行分帐核算管理、未按要求建立投入机制、承诺资金不到位或弄虚作假、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在分年度核定上级专项资金补助数额时,将缓拨、核减甚至停拨资金,并由相关的单位承担责任。 (四)质量监管。要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观念,危改工程必须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勘察、设计和施工。建筑设计、施工单位必须具有国家认定的资质,严格工程监理,确保新建校舍使用寿命在50年以上。本着“经济、实用、整洁、安全”的原则。校舍建设要因地制宜,严禁不切实际的高标准建设。工程实行项目管理,各项目学校要建立项目档案,有关部门要对工程进展情况、项目建设质量、专项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 四、工作要求 危改工程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施科教兴县战略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促进农村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加快我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一定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确保危改工程目标按期完成。 (一)加强组织领导,搞好综合协调。危改工程涉及面广,关联度高。在县政府领导下,由县教育、计划、财政、扶贫等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共同组织实施。为加强对全县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由主管教育的副县长为组长,教育、计划、财政、扶贫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县中小学危房改造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工程实施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项目的协调和沟通。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协调机构,负责危改工程实施的领导、协调和相关工作。 (二)明确工作责任,确保工程进展。要根据全县中小学危房状况,统一规划、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并加大力度、加快进度,抓紧改造危险校舍,确保师生安全。县政府将把这项工作作为考核各乡(镇)政府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督促检查,并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筹措资金支持实施危改工程,确保危改工程任务按期完成。要建立健全危房改造领导责任制和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有关政策,严禁以各种名义高收费、乱收费。 (三)健全投入机制,保证资金到位。要建立健全以县级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资金的农村中小学投入保障机制,要把维护、改造和建设中小学校舍纳入社会事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纳入政府预算。要建立经常、稳定的中小学危房改造经费渠道,多渠道筹措资金。及时消除危房。各乡(镇)要积极筹措经费,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 (四)强化监督检查,彻底消除学校危房。各乡(镇)要建立��舍档案,每年要组织有关部门对辖区内中小学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和危房鉴定,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改造。县里每年要组织力量对全县中小学校舍进行安全抽查,督促各乡(镇)实施好危改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要建立中小学危房改造责任追究制度,对失职失察、工作不力,发生校舍倒塌,造成伤亡事故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学校校长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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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程由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地方人民政府共同组织实施。地方人民政府要切实承担工程的主要责任,成立由主管教育的副省长(副主席、副市长)牵头,教育、发展改革(计划)和财政部门参加的工程领导小组,负责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全国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部际协调小组办公室”(简称全国危改办),具体负责工程实施的管理和检查监督工作。 地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对本地区工程实施的领导和管理。   二、工程改造规划的目标   从今年起用3年时间,中央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地方政府完成对农村中小学现存D级危房的改造任务。建立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设施建设投入新机制。农村中小学现存的B级、C级危房及以后新产生的危房,由地方政府负责核查、制订规划、落实资金并承担改造责任。   三、制订工程规划的原则和要求   各省要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实施方案,实事求是地制订本地区的工程总体规划,进一步明确改造任务、投入资金数额、资金筹措方案和年度项目实施计划,报3部委审定。制订工程总体规划方案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各级教育、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要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对本地区申报的农村中小学危房面积数认真核实,实事求是地做好工程总体规划和分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工程实行项目管理。   工程总体规划必须覆盖全部现存D级危房。要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提出分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建议方案。申请中央专项资金的项目必须纳入工程总体规划。中央专项资金安排过的项目不能重复安排。   凡是申报中央专项资金补助的项目学校,使用国债资金的项目中央专项资金不得低于20万元,使用财政预算资金的项目中央专项资金不得低于10万元。   (二)工程的项目学校必须是政府举办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小学、初中和完全中学(包括其中的高中部分),以及相应阶段的特殊教育学校。   各地要在2002年上报的中小学危房资料数据库(扣除2001年至2002年已改造的项目)基础上,制订本地区工程实施总体规划和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在优先选择最急需改造的教学和教辅用房的同时,对农村学校急需改造的学生宿舍、食堂和厕所也要纳入工程统筹考虑。改造、新建校舍要考虑实施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的设计要求,并要符合国家有关的卫生安全规范。   因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损毁的农村中小学校舍,如属未列入中小学危房资料数据库的学校,可在有关职能部门出具危险房屋安全鉴定报告,补报《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项目申请表》后,纳入工程总体规划,并本着急事急办的原则,优先安排此类项目。 (三)制订工程总体规划要与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已经实施的“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以及世界银行贷款“西部地区基础教育发展项目”规划相结合。布局调整规划中准备撤销的学校不得列入危房改造项目。   (四)制订工程项目规划必须与建设实施有机衔接。在选择校址时,要保证有与拟建学校规模相适应的用地面积,地形、地质、地貌和周边环境符合学校安全、安静、卫生要求,有利于防灾及安全疏散,避免在自然灾害频发和其他存在不安全因素的区域选择校址。工程实施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建筑设计、施工单位必须具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校舍建设要因地制宜,本着“经济、实用、整洁、安全”的原则。农村小学的建筑应以平房为主。   (五)各地在上报工程总体规划和分年度实施计划时,必须实事求是,保证其科学性和严肃性。项目规划应包括以下要点:   1.农村中小学教育现状。包括:教育经费投入、在校师生数、现有校舍面积、现有各级危房面积、办学条件基本情况等。   2.项目总体规划目标及实现目标的具体措施。包括:2003年至2005年三年总体规划和2003年、2004年、2005年分年度实施计划。   3.各年度入选项目学校危房改造规划和项目申请预算情况。   4.项目建设总成本概算及测算依据说明。 5.中央专项资金和地方各级政府投入专项资金数额。   6.建立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投入保障机制的主要措施。   制订项目规划不能留有资金缺口,申请中央专项资金补助数额不能突破中央专项资金额度,地方各级政府承诺的专项资金数额必须列入各级政府预算,确保落实。   四、工程资金的保障和使用方向   工程资金以政府投入为主。坚持“地方投入为主,中央适当补助”的原则。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都要设立工程专项资金,统筹规划、协调使用,明确任务、强化监管,确保实现工程确定的目标。   省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的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承担主要责任。地方政府用于工程的专项投入主要由项目省省级政府承担。严禁借此向农民和学校乱收费和摊派各种费用,切实减轻农民和学校的负担。   中央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集中解决农村中小学现存的D级危房问题,并坚持向西部农村贫困地区倾斜的原则。   中央专项资金补助范围是:西部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部10个省及辽宁省、山东省、福建省的部分贫困地区。   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广东6省、市及计划单列市的中小学危改工作和资金安排,以及建立危房改造投入保障机制,由当地政府负责。 中央专项资金补助的地区,省级政府要根据重新核定的D级危房改造任务和中央专项资金额度,核算完成任务需要承担的资金数额,并负责筹措落实,做好分年度预算。3部委根据各省制订的总体规划和省级政府筹措资金落实情况,按照不同渠道中央专项资金管理要求,分年度核定中央专项资金补助数。对于危房改造任务重、地方财力薄弱的县,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投入应不低于其改造现存D级危房工程资金总量的70%,其余部分由市、县两级政府负担。   中央专项资金和地方政府专项资金,要统一纳入各级财政国库,实行分账核算管理,统筹安排使用,确保专款专用。各级财政部门要根据工程实施进度,及时足额拨付项目资金。   对工程专项资金未实行分账核算管理、地方政府承诺资金不到位或弄虚作假、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地区,3部委在分年度核定中央专项资金补助数时,将缓拨或核减甚至停拨中央专项资金。   五、中小学危房改造投入保障机制的主要内容   地方各级政府要以实施工程为契机,建立健全以地方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资金的中小学危房改造投入保障机制,使今后中小学危房改造走上信息准确、责任分明、资金到位、管理有序的正常渠道。   (一)进一步明确政府在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中的责任和任务。地方各级政府要把维护、改造和建设中小学校舍纳入本地区社会事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合理制订危房改造总体规划和年度项目实施计划。   (二)落实危房改造保障措施,建立经常、稳定的中小学危房改造经费渠道。地方各级政府要把中小学校舍维护、改造和建设所需经费纳入政府预算,并且要在上级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中,明确一定比例专项用于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 地方各级政府要加强领导,对工程项目建设涉及的土地使用费、图纸设计费、地勘费、监理费等收费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严禁以各种名义对工程项目高收费、乱收费。   (三)健全危房改造管理机构,加强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规范危房鉴定、校园规划、工程立项、勘察设计、招标管理、施工监理、资金使用、竣工验收、资料归档等工作程序。   (四)建立完善中小学校舍管理数据库和校舍定期勘察、鉴定工作制度。地方各级政府每年要组织有关部门对辖区内中小学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和危房鉴定,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改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建立完善中小学校舍管理数据库,确保信息准确。   (五)建立中小学危房改造项目公示和责任追究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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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砖混结构的预制板墙不能拆除,也不能开门开窗。尤其是厚度超过24cm以上的砖墙,一般都属于承重墙,不能轻易的进行拆除和改造。承重墙不仅是维持整个房屋结构的平衡还承担 着楼盘的重量。如果轻易拆除会造成比较严重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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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造福工程危房改造是今年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为贯彻落实国家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要求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切实做好2017年造福工程危房改造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17年,全省造福工程危房改造任务为20万人(约5万户)。经省政府同意,2017年造福工程危房改造任务指标一次性下达200088人搬迁改造指标(新建180550人,修缮5200户约19538人),其中:今年专项切出23700人指标继续用于支持泉州市石结构房屋改造,由省住建厅牵头主抓。   各市、县(区)要认真组织编制2017年造福工程危房改造办法或通知,细化落实措施、任务分配、资金安排和管理要求等,并于6月20日前上报省农业厅。同时,迅速将任务指标分解到乡、到村,落实到户到人,并于7月20日前由设区市将《福建省2017年造福工程危房改造任务落实情况统计表之一、二、三》汇总上报省农业厅(详见附表2)。   二、补助对象与改造方式   (一)实施对象。一是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贫困残疾人、低收入农户、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国家重点优抚对象和革命“五老”人员家庭以及录入农村住房信息系统中的农村危房户;二是居住在条件恶劣偏远自然村农户;三是居住在地质灾害隐患点,受地质灾害威胁农户;四是因遭受自然灾害房屋倒塌和损毁农户;五是居住在江河源头、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区需搬迁农户;六是泉州市危旧石结构房屋需改造的农户。居住在传统村落和传统民居符合条件的危旧房农户,且符合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可优先列入修缮改造,由省住建厅牵头主抓。   (二)改造方式。一是异地集中重建。对于居住在偏远自然村、地灾隐患点和江河源头、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区需要搬迁的农户,要提倡引导他们异地集中安置。二是修缮加固。仅限于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建档立卡贫困户和低收入农户以及其他农村危房户,严禁借危房改造名义进行整村立面改造。三是就地新建。对居住地交通条件较好的危房户,实行就地改造新建。   三、补助标准和资金管理   (一)补助标准。依据造福工程危房改造对象的改造方式和困难程度,确定不同类型的补助标准。一是异地搬迁和原址新建的,按每人3000元补助。困难计生户、少数民族、贫困残疾人、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对象享受政策叠加,即困难计生户每户追加补助3000元、少数民族户每人追加补助1000元、贫困残疾人家庭人口每人增加1000元、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增加一个人份补助金。按“就高不就低”原则,每户补助不低于10000元;二是对危房进行修缮加固的,按每户10000元给予补助;三是五保户无论新建或修缮,按照每户15000元补助。   (二)资金管理。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帐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农户建房补助资金一律采取一卡通(折)的方式由县里直接打卡发放到户,严禁以任何借口经由乡村转帐变相挪用补助资金,坚决查处冒领、克扣、拖欠补助资金和向农户索要“回扣”、“手续费”等行为。各级扶贫、住建、财政部门要会同审计、监察等部门,定期对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操作程序   各地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在农户自愿的基础上,严格确定造福工程危房改造对象,严禁将非农户口列入搬迁改造对象。具体操作程序为:   (一)农户申请。符合造福工程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由农户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户口薄、计生户、残疾人、五保户、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优抚对象、革命“五老”等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   (二)集体评议。村委会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并在村务公开栏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填写《福建省造福工程危房改造审批表》,并上报乡(镇)政府。   (三)入户审核。乡(镇)政府组织人员进行入户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乡(镇)政府签署意见报县(市、区)农业局(农办、扶贫办),审核结果要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四)审批公示。县(市、区)要对乡(镇)上报的材料进行复核,对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予以审批,审批结果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张榜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户主姓名、家庭人口、家庭收入情况、家庭住房情况等。   (五)竣工验收。竣工验收由县级农业局(农办、扶贫办)组织,竣工一户验收一户,并及时发放补助资金。竣工验收最迟于2017年1月20日之前完成,并填写《福建省2017年度造福工程危房改造验收表》(附表5)。验收合格后,补助资金必须于2017年2月10日前通过一卡通打卡发放到户。对各县(市、区)任务完成情况及资金发放情况,省里将组织人员进行抽查。   各个程序必须按规定认真组织实施,特别是在村务公开栏的三次公示(公示时间每次不少于7天),都需分别留下数码照片以备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档案管理。一是建立造福工程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详见附表3)。实行一户一档,批准一户、建档一户,每户农户的纸质档案必须包括档案表、农户申请、审核审批、公示等材料。二是做好农户档案表信息化录入。各地要组织人员将农户档案表及时、全面、准确录入福建省造福工程网络信息管理系统(含泉州市石结构改造)。各地要按照绩效评价和试行农户档案信息公开的要求,加快农户档案录入进度,提高录入数据质量。   (二)信息报送。要严格执行工程进度月报制度,自2017年6月起,各设区市要于每月25日前汇总上报造福工程危房改造计划落实、工程进度、资金筹集、监督管理等情况(详见附表4)。石结构改造和传统民居保护修缮的信息报送单列处理,6月起,由泉州住建局于每月25日前汇总上报省住建厅和省农业厅。   (三)绩效评价。各县(市、区)要组织人员对造福工程危房改造进行绩效评价,2017年2月15日前将年度绩效评价(含任务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等)上报设区市,设区市于2017年2月28日前将所辖县(市、区)绩效评价情况汇总后,上报省农业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和省住建厅。省直有关部门将组织人员对各地工程进度和补助资金发放情况进行抽查,提高造福工程危房改造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六、组织保障   (一)科学规划。造福工程危房改造要与大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强化村庄风貌管控,推进村庄绿化、裸房旧房改造。根据各地特色,统筹考虑,扶持一批增收项目,解决好搬迁改造群众的后续生活、发展出路。省级百户以上造福工程集中安置区要按照“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配套”的要求,引导农民科学建房、量力建房,节约土地,不可盲目求大求洋。   (二)资金筹集。各地要采取积极措施,积极推进金融创新,促进金融机构为农户提供建房贷款。各级政府要整合相关项目和资金,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各级财政要将补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县级财政要切实加大资金投入,帮助自筹资金有困难的特困户解决搬迁改造资金问题,并安排一定比例的项目管理经费,确保造福工程危房改造任务顺利推进。   (三)保障用地。各县(市、区)要统筹考虑,鼓励引导搬迁村落开展旧村改造和宅基地复垦,土地指标优先用于造福工程危房改造集中安置区的建设用地。在规划工业园区时,在园区周边(附近)预留一定比例的造福工程安置用地。各级政府要积极协调国土部门优先满足安置区用地指标,及时办理建设用地的审批手续;林业部门要及时办理林地用途变更等审核手续。   (四)减免费用。各县(市、区)要按照“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一系列“强农、惠农、富农”的政策精神,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各级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持续增加财政农业农村支出,基建投资继续向农业农村倾斜。加强造福工程收费项目监管,切实减免相关费用,对造福工程安置区建设中各种规费能免则免,或按低限收费。   (五)强化质量。各地要建立健全造福工程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试行)》(建村〔2017〕115号)。农房设计要符合抗震要求,符合各地农民住房生产生活习惯,要与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体现地方建筑风格。住建部门要组织技术力量,开展危房改造施工现场质量安全与指导督查,对造福工程集中安置区加强抽查监测和技术指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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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xx村民委员会: xx乡人民政府: 我系xx乡xx村xx屯农民,全家(几)人,现有泥砖房x间,约xx平方米,其中一间厨房,一间房间... 自建房至今,已有x年,加上年久失修及连续几年遭遇风雨自然灾害。自(年份)年起,房屋出现了许多裂缝,房顶上的瓦片经常出现漏水现象。目前房屋已经摇摇欲坠,墙体开裂、倾斜、梁柱霉烂脱节、房顶透亮,瓦片脱落,险象环生,已经成了危房,不能住人了,危及全家生命安全。所以想我是多么想把我家的住房改造一下,可以让我的家人住进比较安心的房子,不必要每天担心房子倒塌的问题。 危房改造申请书我全家(你还可以把自己家里的具体情况写上去,还可以加上自己的想法,等等),家中十分贫困,是贫困户,一年除了种地收成和我一个人外出打工,没有什么经济来源。老父老母已八十高龄,年老多病,已不能下地劳动上山干活。儿女现在双双读书,供读艰难。可是由于家里真的十分困难,没有多余的钱来改造我家的住房,我自己是心有余而力不足,没有经济条件来改善我家的住房条件,让家人住的安心,由于经济困难,无法重新建房。 现欣闻政府的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和有关惠民政策,及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让多少风雨飘摇中担惊受怕度日的危房户远离危险,喜极而泣!所以我想请求补助,恳请村委及乡政府及时核查危房险情,帮助向上级申请给予危房改造救助资金为盼。我保证,我申请的补助只是为了改善我家的住房问题,绝对不进行其他与这无关的事情,恳请领导批准!特此申请。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xx乡xx村xx屯某某 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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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个是要分地方的,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地方不一样实行的标准也是不一样的,一般的地方都是把原有的房子拆了重新建,随后在补助给你多少钱。有些偏远的地方就是危房特别多,让整个村都搬到镇里去,之前的房子就不管了,但搬迁的时候会让你少缴纳一部分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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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危房改造申报的程序主要有:首先由申报人于上年未根据申报的条件向所在区危房改造指挥部提出改造申请;其次各区危房改造指挥部上报市房产局;再次根据各区危改指挥部上报的结果,市房产局会同市规划局现场查勘,并进行论证;最后,两局联合上报市政府批准,下达计划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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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危房改造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顺利推进垦区危房改造工程,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一、改造标准、改造时间和补助标准   1、新建或维修,维修包括(屋顶换彩钢瓦、防盗门、塑钢窗,其它部位抹灰刷漆)。   2、改造日期:。   二、施工方式 :   1、由于我场职工居住分散,场方不再统一组织施工队,由乙方自行施工,按甲方的标准进行维修施工。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出现人员伤亡及其他事项,均由乙方负责。   三、权利义务:   1、乙方自行提供房主房产证、户口本、身份证等复印件及房屋改造前后与房主的合影照片的相关手续,并以上报场方,由甲方对改造的房屋建立档案。   2、乙方自行施工改造的要达到维修改造标准,按时完工并及时向甲方申请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享受国家危旧房补助款。未按时完工或未按甲方要求和标准维修的,取消本年度危旧房改造补助资格。   3、甲方对自行施工改造房屋的职工,由我场危房改造办公室小组检查验收合格后,上报上一级主管部门,经上级主管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由相关部门履行发放资金手续。   四、协议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五、此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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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向村(居)民小组和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    (二)村(居)民委员会同意后,由村(居)民小组统一持村(居)民委员会同意的证明文件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宅基地等证明文件、施工图(2层以上建筑须有资质设计部门签章的施工图)到所在地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还应当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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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的管理,杜绝挤占挪用、虚报冒领等问题发生,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保证我省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的使用范围。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是指对有农村户籍且居住于危房中的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和其他贫困农户进行危房改造给予补助的财政专项资金。危房是指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属于整栋危房(D级)或局部危险(C级)的房屋。 第三条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的补助标准。原则上新建房屋每户补助1-1.5万元,家庭最贫困、住房最危险的可按上限补助。维修住房补助标准,可根据房屋破损程度实施分档补助,最高不得超过1500元。各试点县(市)在确保完成试点任务的前提下,可结合翻建新建、修缮加固等不同情况确定分类补助标准。 第四条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的使用原则。按照省批复的危房改造总体规划,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实行“省拨、县用、市监管”的办法,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上级下达的补助资金及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补助资金,均纳入同级国库设立的“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专户”管理。   第五条  县级建设部门要定期将核定的资金发放人数及金额报送同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及时将资金通过惠农补贴“一卡通”拨付补助对象,补助资金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项目动工时,按审批补助额度先支付50%补助资金,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余款。 第六条  各县(市,区)和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建立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台帐,内容包括: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收入和支出明细帐册,资金审批、发放表、补助对象家庭情况备案表等。 第七条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的收支、管理和发放,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实行补助政策、补助标准、补助对象、补助金额“四公布”,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资金不被截留、挤占和挪用。 第八条 对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使用不当、贪污、私分、挪用、乱支、虚报、冒领的单位和个人,除追回经济损失外,视情节追究责任,严肃查处。对涉嫌违法的,依法追究其民事和刑事责任。对补助对象骗取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的,要取消其补助资格,并及时追回其所领取的全部农村危房改造资金。   第九条  各县(市、区)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意见。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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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照以满足农户量基[3] 本需求为目的,优先改造量困难、最需求群众的量危险房屋的原则,根据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总体规划,各阶段的改造对象为:2009年—2012年主要改造五保房一、二、三级危房;低保户一级危房;困难房一级危房;一般户一级危房;茅草房;“整县推进”试点工程涉及的二、三级危房;2013年—2016年主要改造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二、三级危房。 按照“群众自建为主,政府给予适当补助”的原则,政府对各类对象和危房等级的户均补助标准为: (一)五保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2万元; (二)五保户二级危房,户均补助0.5万元; (三)五保户三级危房,户均补助0.3万元; (四)低保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2万元; (五)困难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1万元; (六)一般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0.5万元; (七)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二级危房,户均补助0.3万元; (八)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三级危房,户均补助0.2万元; 上述补助标准为户均补助标准,各地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在切实体现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和帮扶特困群众的前提下,在不改变危改资金用途的情况下,以农民群众满意为基础,根据危改户贫困程度、房屋危改程度实际情况,可对户均补助标准进行适当调整。保调整后的补助资金必须根据危房等级和农户贫困善状况划分补助档次,严禁“平均”或“普惠”等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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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根据我的了解危房改造有以下的原则。 1、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的住房安全问题。 2、应该采取就地、就近重建翻建的危房改造方式。 希望我的回答能给你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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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首先要向房管局申请危房鉴定,然后持危房鉴定书、房屋所有权证和其他相关材料,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危房整治,按照城市规划要求委托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组织建筑方案设计,设计方案经规划部门审定后按程序报批,结构及水电专业由业主自行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   改造后建筑层数和高度分不同地段进行控制,位于核心保护区或其他法定规划有明确要求的,一、二层房屋按原层数审批;具有合法产权的原三层(含三层)以上的,按二层审批,一层建筑限高4米,二层限高7米。   位于风貌保护地段的,一、二层房屋按二层审批,具有合法产权的原三层(含三层)以上的,按二层(局部三层)审批,二层建筑限高7米,三层限高10米。   位于风貌整治区的,原则上按二层审批,二层建筑限高7米,具有合法产权的原三层(含三层)以上的,原则上按三层审批,三层限高1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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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土地证、房产证齐全的,将老房拍照,写出申请,持土地证、房产证、身份证、老房照片,到行政审批大厅规划局窗口报建。 2、没有房产证的,如土地证上四邻清楚,将老房拍照,写出申请,持土地证、身份证、老房照片到行政审批大厅规划局窗口报建。 3、没有房产证,且土地证四邻不清的(四邻均为本主外墙根),需土地部门对土地证认定后,写出申请,持土地证、身份证、老房照片,到行政审批大厅规划局窗口报建。 4、报建后,经现场勘查,用地性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可进入办理程序,并提供以下资料:现状图、布置图、施工图纸、立面效果图。 5、报建后,经现场勘查,用地性质与城市总体规划不相符合的,不允许翻建、改建、扩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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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啊。像我奶奶的老家 ,过年回去的时候,旁边的一所危房小学已经开始改造了。本来还以为是放弃那双学校了。没想到不仅是重修改造了,而且还有了更好的教学设备。网上资料也显示纳入中央“工程”专款补助范围的26个省份,将有14853所中小学的危房得到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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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危房改造指标 各阶段的改造对象为:2009年-2012年主要改造五保房一、二、三级危房;低保户一级危房;困难房一级危房;一般户一级危房;茅草房;“整县推进”试点工程涉及的二、三级危房;2013年-2016年主要改造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二、三级危房。 危房改造 一般是群众自己建筑或者请人,而政府给予一定的补助,至于补助多少的话根据以下情况而定。 1、五保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2万元,二级危房补助5千元。三级危房补助3千元。 2、低保户一级危房的话,一般补助2万元。二级补助3千,三级补助2千。 3、困难户以及危房的话,每户补助1万元。二级补助3千,三级补助2千。 4、一般户以及危房每户补助5千元。二级补助3千,三级补助2千。 (以上补助标准必须实现公平、公证、公开的原则,划分贫困等级应该严格把关) 改造任务 改造任务时在2013年统计的,当时全国改造了266万的贫困农户,其中确定的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贫困县105万户,陆地边境线15万户而在东北、西北、华北等地区和西藏自治区14万左右的农户结合危房改造开展建筑节能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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