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筑验收楼主你好,建筑验收当然得请这方面专业的团队来验收了,这一般都是建楼的工程部所属的任务我们不需要知道这么多,不过我还是可以告诉你建筑验收要看你的房子的质量过不过关,他抗不抗震,而且它的里面的水暖做的是不是那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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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总则 1、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订本标准。 2、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并作为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统一准则。 3、本标准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和有关技术标准编制。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全使用。 二、术语 1、建筑工程:为新建、改建或扩建房屋建筑物和附属构筑物设施所进行的规划、勘察、设计和施工、竣工等各项技术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实体。 2、建筑工程质量:反映建筑工程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使用功能及其在耐久性能、环境保护等方面所有明显和隐含能力的特性总和。 3、验收:建筑工程在施工单位自行质量检查评定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以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复验,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4、进场验收: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等按相关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对产品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5、检验批: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理样本组成的检验体。 6、检验:对检验项目中的性能进生量测、检查、试验等,并将结果与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第项性能是否合格所进行的活动。 7、见证取样检测: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所进行的检测。 8、交接检验:由施工的承接方与完成方经双方检查并对可否继续施工做出确认的活动。 9、主控项目:建筑工程中的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10、一般项目: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11、抽样检验:按照规定的抽样方案,随机地从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建筑工程检验项目中,按检验批抽取一定数量的样本所进行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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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筑竣工验收流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工程竣工验收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二)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三)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四)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3.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4.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形成经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的方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第七条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建设单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评价,工程竣工验收时间、程序、内容和组织形式,工程竣工验收意见等内容。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还应附有下列文件: (一)施工许可证。 (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三)本规定第五条(二)、(三)、(四)、(九)、(十)项规定的文件。 (四)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五)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附有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六)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七)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有关文件。 第八条 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发现有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责令改正,并将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情况作为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的重要内容。 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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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标准以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体系为基础,融人工程质量的分级评定,在统一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系统施工企业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内部验收方法、质量标准、质量等级评定及检查评定程序的前提下,为创工程质量的“过程精品”奠定基础。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编制的统一准则和单位工程质量内部控制的标准、内容、方法和程序;对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等提出了高于国家标准的要求。 本标准规定的检验批质量检验抽样方案的要求、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中的子单位工程和子分部工程的划分、涉及建筑工程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见证取样及抽样检测等均应执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应与本标准配合使用。  本标准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将根据国家有关质量验收规范的变化、企业发展的需要等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修订,请各级施工单位在执行标准过程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并请将意见或建议及有关资料随时反馈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质量管理部门,以供本标准修订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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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一、工程竣工验收 (一)、工程竣工验收准备工作 1、工程竣工预验收(由监理公司组织,建设单位、承包商参加):工程竣工后,监理工程师按照承包商自检验收合格后提交的《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申请表》,审查资料并进行现场检查;项目监理部就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意见,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书》(注:需要时填写),要求承包商限期整改;承包商整改完毕后,按有关文件要求,编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交监理工程师检查,由项 目总监签署意见后,提交建设单位。 2、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参加): (1)、承包商:a、承包商编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监理公司 建设单位。 b、工程技术资料(验收前20个工作日); 监理公司(5个工作 日内)建设单位。 (2)、监理公司:编制《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建设单位。 (3)、勘察单位:编制质量检查报告 建设单位。 (4 )、设计单位:编制质量检查报告 建设单位。 (5)、建设单位:a、取得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燃气工程等专项验收合格 文件。 b、监督站出具的电梯验收准用证。 C、提前15日把《工程技术资料》和《工程竣工质量安全 管理资料送审单》交 监督站(监督站在5日内返回《工程竣工质量安全管理资料退回单》给建设单位)。 d、工程竣工验收前7天把验收时间、地点、验收组名单以 书面通知监督站。 (二)、工程竣工验收必备条件 : 1、 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 4、勘察单位和设计单位质量检查报告。 5、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6、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7、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8、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9、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10、有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验收合格证。 11、有公安消防出具的消防验收意见书。 12、有环保部门出具的环保验收合格证。 13、有监督站出具的电梯验收准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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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强制性条文有: 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进行设计,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必须保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当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必须由原结构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查有关原始资料,对既有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核验、确认。 3、建筑装饰装修所使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火、防腐和防虫处理。 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中,严禁违反设计文件擅自改变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主要使用功能;严禁未经设计确认和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拆改水、暖、电、燃气、通讯等配套设计。 5、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弃物、噪声、振动等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 6、外墙和顶棚的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贴牢固。 7、建筑外门窗的安装必须牢固。在砌体上安装门窗严禁用射钉固定。 8、重型灯具、电扇及其他重型设备严禁安装在吊顶工程的龙骨上。 9、饰面安装工程的预埋件(或后置埋件)、连接件的数量、规格、位置、连接方法和防腐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饰面板安装必须牢固。 10、饰面砖粘贴必须牢固。 11、隐框、半隐框幕墙所采用的结构粘结材料必须是中性硅酮结构密封胶,其性能必须符合《建筑用硅酮结构密封胶》(GB17776)的规定;硅酮结构密封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 12、主体结构与幕墙连接的各种预埋件,其数量、规格、位置和防腐处理必须符合要求。 13、幕墙的金属框架与主体结构预埋件的连接、立柱与横梁的连接及幕墙面板的安装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必须牢固。 14、护栏高度、栏杆间距、安装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护栏安装必须牢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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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受理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受理窗口对申请人提交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材料应当进行形式审查,并作出是否同意受理的决定。 1、审查申请材料 ①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范例2-2-1);   ②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③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④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⑤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⑥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⑦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主要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消防设计变更、消防自动工程竣工图纸及隐蔽工程实施监理记录等材料)。 2、《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的填写 该表是建设单位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报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的书面文书。它是请示性文书,是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的依据。它由封面部分、正文部分、表尾部分三部分组成。 封面部分:包括编号、工程名称、建设单位和申报日期和填写说明等内容。 正文部分:包括建设工程基本情况、工程主要消防设计内容和设计、施工、监理、建设单位竣工自验情况说明。 填写注意事项: ①建设单位必须填写法定名称,工程名称必须准确。 ②编号由受理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统一填写,申报单位不填写。 ③竣工验收情况说明要客观全面、实事求是、不得涂改,并要加盖相关单位印章。 2、受理意见 经初步审查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作出同意受理或不同意受理的意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制作《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受理/不予受理凭证》(范例2-2-2~3)并送达申请人。 (1)同意受理 符合下列条件,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同意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 ①申请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项目属于本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验收范围内的; ②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 (2)不予受理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以受理凭证: ①申请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项目不属于本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验收范围内的; ②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 (3)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受理/不予受理凭证》的填写要求 它是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收到建设单位申报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行政许可项目申报材料时使用的文书。由标题、正文、尾部三部分组成。 部首: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名称、建设文书名称和文书编号组成。 正文:由建设单位法定名称、工程项目名称、申报材料和审查结论组成。 尾部:包括出具凭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印章、出具凭证日期和申报人、受理人签名等内容。 填写注意事项: ①文书标题必须明确,是受理还是不予受理。 ②申报单位名称必须填写单位的法定名称。审查结果必须明确。需要补正的材料项目必须一次性告知清楚。 ③必须有申报人和受理人签字。 (二)交办 受理后,承办部门负责人应及时交办给验收主责承办人。 (三)组织验收 验收人员应按照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则》(GA836-2009)组织验收。在验收中应当组织防火监督检查、消防产品监督管理、灭火战训和建设工程审核人员等专业技术人员参加。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应当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和消防设计文件进行验收。 (四)综合评定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后,消防验收负责人应组织参加验收的人员对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情况进行汇总,作出综合评定结论。 消防验收的评定应当根据资料审查和现场抽样性检查及功能测试的结果,按照子项、单项、综合评定的程序进行,并填写《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记录表》。消防验收的评定结论必须明确合格或不合格。 (五)复验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存在问题的需要复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针对上次验收存在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复验,并填写《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复验记录表》。 (六)局部验收办法 对于大型的建设工程先期竣工部分需要先期投入使用的,当符合下列条件时,根据建设单位的申报,可以参照上述程序进行局部验收。 ①局部验收的申报材料符合规定的形式和要求; ②与非使用区域有完整的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的防火、防烟分隔; ③局部投入使用部分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④消防水源、消防电源均满足消防技术标准和消防设计文件要求; ⑤取得局部投入使用部分的各项消防设施技术检测合格报告,并保证其独立运行; ⑥消防安全布局合理,消防车通道能够正常使用。 (七)拟定验收意见 消防验收人员应根据验收综合评定结论拟定“合格”或“不合格”的验收意见。 (八)审批 消防验收人员将拟定的验收意见报公安机关消防机主要负责人审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主要负责人应根据验收综合评定结论,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决定。 (九)制作验收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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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筑验收标准根据国家的规定是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考核制度。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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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验收时可以按照《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94》、《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J50007200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等有关国家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最主要的是达到设计要求,验收规范以上述第三个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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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水、电、暖、燃气等各种预留接口处有明显的区分标志,如注明给水、热水、电视、电话、安防等。计量仪表安装位置适当。暖气干管标识供回水方向;散热器支管标识供回水方向。 2、墙体、地面等处的暗敷管线应做与实际位置相符的明显标志,注明种类和水流方向。暗敷管道保护层厚度符合设计要求。 3、卫生洁具、明装管道、散热器等明装设施安装牢固、面漆色泽均匀,无脱落、起泡,无锈蚀。 4、给排水、采暖管道不得有跑、冒、滴、漏情况,穿楼层及墙体处不得有渗、漏、透现象,排水管道畅通。 5、开关、插座接触良好,位置适当(卫生间开关宜安装在门外开启侧墙体上),其面板紧贴墙面、安装牢固端正,表面洁净。 6、同一室内的相同插座面板应在同一水平标高上,高差小于5㎜。 7、接线箱、配电箱开启灵活、锁具完整、回路标注清晰,配电箱内应附系统图及接线图,箱内元器件使用正常。 8、明设避雷线支架牢固,间距适合,不应有锈蚀现象。接地电阻阻值符合设计要求。 9、消防设施齐全,消防箱无受损、附件配置齐全,消防标志正确、醒目。 10、电梯所有电气设备及导管、线槽的外露部分均有可靠接地,起落运行平稳,信号显示正常。 11、电梯层门、强迫关门装置动作正常,轿箱内洁净、无损坏、并应有紧急求助功能。 九、建筑物外墙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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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每个地区吧的不同,看你说的是那个地区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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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筑的总平面位置、层数、高度、立面、使用性质和建筑规模符合规划审批要求;   用地范围内和代征地范围内应当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施工临时设施的拆除情况;   用地范围内和代征地范围内建筑/生活垃圾的清运情况绿化用地的腾退情况(少数地区会要求检查绿化指标的执行情况);   单体配套设施的建设情况;   市政规划验收:市政规划验收可以在整个小区全部竣工时一起验收,一般分期开发的工程项目,可不进行市政规划验收(少数城市例外);   缴清报建的有关费用(避免拖欠缴费,导致市政、配套等规划未来无法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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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首先保证建筑的所有消防设施已通过第三方消防检测与电气检测合格,然后准备下列资料   消防验收申报材料要求   根据新《消防法》及《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106号令)的要求,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一式两份,按要求盖各单位公章。    2.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盖各单位公章。    3. 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消火栓箱全套、防火门、防排烟风机、补风机、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标志、防火阀等的检测报告资质文件由前期总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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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02). 屋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 地下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02).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1).A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pdf(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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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验房程序:查看两书一表一数:房屋质量保证书;房屋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面积实测数据对照购房合同上的面积(自己可实测套内面积)。《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要求开发商在向购房者交房时,必须提供《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该表必须详细记录该套住宅中房屋外观及尺寸偏差、防水、水电安装等8项内容的验收过程、曾经存在的问题以及整改情况。 查看两书一表一数:房屋质量保证书;房屋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面积实测数据对照购房合同上的面积(自己可实测套内面积)。《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要求开发商在向购房者交房时,必须提供《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该表必须详细记录该套住宅中房屋外观及尺寸偏差、防水、水电安装等8项内容的验收过程、曾经存在的问题以及整改情况。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依据设计图纸的要求,在确保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安全可靠的基础上,检查住宅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质量。   分户验收合格后,开发商必须按户出具由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签字(签章)确认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并加盖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工程质量验收专用章。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如果不合格,建设单位就不能组织整个工程竣工验收。   二、不交费、不签字、先验房:发现问题后更不能交费、签字。应先修房,同时取证、为日后必要时举证(即通过录音机、摄像机或照相机调好日期记录证据)奠定基础,特别保存好自己留存、交房代表签字的验房问题备案单。核查房屋总面积:超出或减少百分之三以内的情况很普遍(多退少补,吃亏的是业主);套内面积不变、公摊面积增加的情况更多(实得面积减少,吃亏的还是业主)。   三、房屋完好。交接钥匙后签业主公约、前期物业管理合同时,看好条款,不能放弃自己的权利。   四、交合理费用(物业管理费[应有市物价局批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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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工程一般分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是在交工验收之后经过试运营或保修期,由初步设计批准单位组织验收委员会,验收委员会由业主、施工、监理、国土、银行、质监站以及当地政府的相关部门组成,一般由各参建单位先汇报工程建设情况,质监站汇报质量情况,然后是查阅相关内业资料,现场察看,作出验收决定和工程后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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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验收备案表(封面) 由建设单位在提交备案文件资料前按实填写。 备案目录(表一) 由备案部门填写。 工程概况(表二) 1.其中备案日期:由备案部门填写。 2.竣工验收日期:与《竣工验收证明书》竣工验收日期一致。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原件提交验证)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原件提交验证) 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报告 单位工程验收通知书(表三) 由建设单位加盖公章,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项目主监员签名,并要求详细填写参建各方验收人员名单,其中包括建设(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勘察设计单位人员。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表四) 1.由建设单位交施工单位填写,并经各负责主体(建设、监理、勘测、设计、施工单位)签字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后,送质监站审核通过后,提交一份至备案部门。 2.验收意见一栏,须说明内容包括:该工程是否已按设计和合同要求施工完毕,各系统的使用功能是否已运行正常,并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是否均已处理完毕,现场是否发现结构和使用功能方面的隐患,参验人员是否一致同意验收,工程技术档案、资料是否齐全等情况进行简明扼要的阐述。 整改通知书(表五) 上面要求记录质量监督站责令整改问题的书面整改记录,系指工程是否存有不涉及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其他一般质量问题,是否已整改完毕。 整改完成报告书(表六) 要求详细记录整改完成情况,并由建设方签字加盖公章、主监员确认整改完成情况,若在工程验收过程中,未有整改内容,也需要业主(监理)单位、签字盖章确认。 工程质量监理评估报告(表七) 1.监理单位在工程竣工预验收后,施工单位整改完毕,由总监理工程师填写。 2.质量评估意见一栏: (a).项目监理部是否已严格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监理合同、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对该工程进行了全面监理。 (b).地基及基础工程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c).主体工程(含网架、幕墙、干挂石材、地下结构、钢结构等)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 (d).水、电、暖通等安装工程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是否满足使用功能要求。 3.明确评定工程质量等级。 质量站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内部函件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表八) 1.由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签定。 2.工程保修项目一栏:除六项保修项目外,其他应根据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增加,如国家有关法规需增加新项目的,应补充齐全。 3.最低保修期限一栏:一律用中文大写,最低保修期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期限。 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 由建设单位根据销售实际情况,物业管理情况登记并加盖公章。 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接收联系单 市政工程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昆山市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通过竣工备案意见书》 《昆山市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示通过竣工备案意思书)》 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提供由国家认证的检测部门出具的功能性试验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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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筑工程施工常用规范及验收标准: A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B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C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D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E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F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 屋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H 地下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I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J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K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L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M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N 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O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P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Q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R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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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选取其中强电部分具有典型和应用广泛的条文做系统阐述,收录与其相关的设计示例和参考数据供读者参考。全书共分12章,包括:概论、术语、供配电系统、配变电所、继电保护及电气测量、自备应急电源、低压配电、配电线路布线系统、常用设备电气装置、电气照明、民用建筑物防雷、接地和特殊场所的安全防护等。编辑本段图书目录 出版说明 1 概论 1.1 发电厂和电力系统简介 1.2 电路与电路计算公式 1.3 建筑电气设计与电路图绘制 1.4 建筑电气设计规范与标准图 2 术语 2.1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常用术语 2.2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常用术语 3 供配电系统 3.1 负荷分级及供电要求 3.2 电源及供配电系统 3.3 电压选择和电能质量 3.4 负荷计算 3.5 无功补偿 4 配变电所 4.1 所址选择 4.2 配电变压器选择 4.3 主接线及电器选择 4.4 配变电所形式和布置 4.5 10(6)kV配电装置 4.6 低压配电装置 4.7 电力电容器装置 4.8 对土建专业的要求 4.9 对暖通及给水排水专业的要求 5 继电保护及电气测量 5.1 继电保护 5.2 电气测量 5.3 二次回路及中央信号装置 5.4 控制方式与操作电源 6 自备应急电源 6.1 自备应急柴油发电机组 6.2 应急电源装置(EPS) 6.3 不间断电源装置(UPS) 7 低压配电 8 配电线路布线系统 9 常用设备电所装置 10 电气照明 11 民用建筑防雷 12 接地和特殊场所的安全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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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建筑工程主体总体上验收程序包括: 1、施工单位(一般由工程项目部)通知须参加竣工验收的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指公司部分参加验收的人员)、所在地质量监督站站及其他相关单位及相关人员,告之其验收时间。 2、参会人员签到,组织验收。 3、验收实测建筑各部位标高、进行必要的混凝土回弹,确认工程实体无质量问题。 4、由所在地质量监督站确认验收合格、通过。 二、具体的建筑工程主体验收流程,以及还应注意的事项包括: (一)主体验收必须具备的条件: 1、主体工程施工全部完毕,包括所有的砌体工程必须砌筑完毕。 2、材料、试块试验报告、验收资料等必须准备齐全。 3、由专业检测单位检测的混凝土回弹和钢筋扫描等非破坏性检测已经完成,并出具了《混凝土结构》和《钢筋工程》等非破坏性检测报告。 4、建筑物沉降观测报告。 (二)验收时间的确定: 1、工程项目经过检查,所有工序全部合格后,由工程项目部告之法人施工单位,同意其进行主体验收。 2、工程项目部与所在地质量监督站取得联系,一般由质量监督站做具体的时间安排,确定竣工验收时间。 (三)验收流程:除了上述已经介绍过的总体程序外,还包括: 1、相关主体验收资料签字。 2、土建施工单位及安装施工单位将主体资料报送质检站审查。 3、签署《主体工程验收报告》等等。 (四)验收记录中的内容还应包括: 1、主体工程验收报告; 2、验收人员签到表; 3、监理评估报告; 4、混凝土强度试验报告、钢筋检测报告、砌体结构原材料检测报告、砂浆强度检测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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