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庆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有重庆泓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重庆锦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市仁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市仁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是经国家建设部核准的二级资质物业管理企业,具有完善的企业经营管理规章制度、企业文化等,管理物业小区面积已达220多万平方米,是一家服务态度良好的物业管理公司。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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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管理思想 公司将凭借自己的人才优势、技术优势、文化优势、管理优势,把东方明珠城社区创造成为一个温馨家园。 二、管理组织 公司将建立一支年轻化、专业化,高素质、复合型的管理队伍,对东方明珠城社区实施专业化的物业管理与服务。 1、多层次、多角度的激励员工,满足员工的物质和精神需求。 2、主张管理者与员工之间的沟通,体现人与人之间的平等。 3、关注员工自我价值的实现,使员工与公司共同发展进步。 4、为员工创造公平竞争的工作氛围,实现“能者上、相形见拙者下”。 5、建立培训体制,使每一个员工掌握物业基本技能,能够胜任本职岗位工作,成为合格、称职的物业服务人员。 三、管理特色及创新点 公司坚持“业主至上、服务第一”的宗旨,“全方位管理、多功能服务”的管理手段。 1、推行首问负责制,第一个接待业主或被业主询问的公司员工,不受部门的限制,均应热情接待,解答疑问,杜绝让业主等候回音的现象。 2、倾听业主的心声,在社区内设置“心连心信箱”,了解业主需求,解决业主反映的问题。 3、关注业主生活质量的提高,倡导“以业主为圆心”的服务理念,我们不仅做好24小时安保服务,24小时接待服务,16小时保洁服务,管理处还将经常组织各种活动,增进物业与业主的交流,创造祥和文明的住宅社区。 四、创优规划 (一)、近期工作目标 第一年内,业主开心入住,装修无违规现象; 第二年内,创市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 第三年…… 保市优、创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 (二)、实施方案 1、在公司总经理领导下,在行业主管部门指导下,专门成立由公司职能部门人员、管理处主任和其他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创优领导小组,其中管理处主任为执行组长,并明确创优小组职责。 2、完善各部门、各岗位的操作规程,规范日常操作。 3、做好日常工作记录,注意资料的积累、整理,做好考评、资料的归档及达标申报等工作。 4、由创优小组按管理处巡检制度进行日常的考核检查,公司创优指导小组做好东方明珠城社区创优的指导、监督工作。 5、建立“服务明星”评比制度,明确奖惩措施,引导员工共同做好优秀社区的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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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武汉天鼎源物业管理,专业提供专业的高端物业托管、外墙清洗、清洗保洁、物业智能系统服务,为武汉广大业主提供高品质的生活。 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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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业小区物业管理 物业管理收费各地区都有不同的政府指导价,不同地区收费标准不同。同一地区一都按不同等级来划分收费标准。 以广州市为例: (一)办公楼(写字楼) 一级:按优质优价的原则确定; 二级:每平方米15元; 三级:每平方米10元; 四级:每平方米6元; 五级:每平方米4元; (二)商场(商铺) 一级:按优质优价的原则确定; 二级:每平方米18元; 三级:每平方米11元; 四级:每平方米5元; 五级:每平方米2.50元。 上述收费标准为综合服务收费的最高标准,物业管理公司须按广东省物价局规定提供相应的服务,凡服务内容或服务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应相对减低收费标准。 仅供参考 具体以当地管理价格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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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厦小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不错,上海广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集物业管理、房屋维修、建筑工程、房屋中介等为一体的综合型企业;公司主要经营物业管理、家政服务,他们公司拥有一支物管经验丰富、业务技能娴熟、团队协作力强的优秀干部员工队伍,所以管理的相当不错,地址:浙江 杭州 玉古路1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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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石家庄明珠小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口碑我觉得还是比较不错的,他们的服务质量很不错,质量很高,态度也很好,还很速度,朋友都挺喜欢的。口碑很好。所以我还是比较推荐这一家公司的。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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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州市文冲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北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都是比较不错的,广州北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个人比较了解,服务挺不错的,服务很到位,该公司的口碑很不错,评价很高,对工作认真负责,非常的细致,而且服务态度很好,对物业的管理方面都是按规则办事,非常的公平,是一家很有信誉的物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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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推荐以下几家物业公司: 南京市建华物业管理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金沙江东街18号中和园小区14幢 南京辉燕物业管理公司 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浦珠路地和苑小区附近 南京和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大光路37号光华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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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业管理条例  (2003年6月8日*******国务院令第379号公布 根据2007年8月2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第三条 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服务企业。  第四条 国家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方法,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物业管理和服务水平。  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 业主及业主大会  第六条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八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应当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  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当考虑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等因素。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条 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第十一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五)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是,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  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业主大会决定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第十三条 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开。经20%以上的业主提议,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第十四条 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业主。  住宅小区的业主大会会议,应当同时告知相关的居民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应当做好业主大会会议记录。  第十五条 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四)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十六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担任。  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在业主委员会成员中推选产生。  第十七条 管理规约应当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管理规约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管理规约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第十八条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应当就业主大会的议事方式、表决程序、业主委员会的组成和成员任期等事项作出约定。  第十九条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的,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  第二十条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配合公安机关,与居民委员会相互协作,共同做好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社会治安等相关工作。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积极配合相关居民委员会依法履行自治管理职责,支持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并接受其指导和监督。  住宅小区的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应当告知相关的居民委员会,并认真听取居民委员会的建议。  第三章 前期物业管理  第二十一条 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第二十二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临时管理规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临时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建设单位制定的临时管理规约,不得侵害物业买受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三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将临时管理规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  物业买受人在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应当对遵守临时管理规约予以书面承诺。  第二十四条 国家提倡建设单位按照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相分离的原则,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  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投标人少于3个或者住宅规模较小的,经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  第二十五条 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  第二十六条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第二十七条 业主依法享有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处分。  第二十八条 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第二十九条 在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时,建设单位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下列资料:  (一)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二)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三)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四)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将上述资料移交给业主委员会。  第三十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  第三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第四章 物业管理服务  第三十二条 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国家对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实行资质管理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三十三条 从事物业管理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第三十四条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  第三十五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第三十六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 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与业主委员会办理物业验收手续。  业主委员会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料。  第三十八条 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业主。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  第三十九条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和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料交还给业主委员会。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业主大会选聘了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服务企业之间应当做好交接工作。  第四十条 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  第四十一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四十二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第四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  第四十四条 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根据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约定。  第四十五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  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第四十六条 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物业服务企业的报告后,应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处理。  第四十七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服务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物业服务企业雇请保安人员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保安人员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应当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第四十八条 物业使用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义务由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有关规定。  物业使用人违反本条例和管理规约的规定,有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  第五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五十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  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第五十一条 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  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物业服务企业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  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临时占用、挖掘的道路、场地,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五十二条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  前款规定的单位因维修、养护等需要,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及时恢复原状。  第五十三条 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  第五十四条 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专项维修资金收取、使用、管理的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  第五十五条 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第五十六条 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维修养护,有关业主应当给予配合。  责任人不履行维修养护义务的,经业主大会同意,可以由物业服务企业维修养护,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未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未经批准,擅自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擅自处分属于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不移交有关资料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移交有关资料的,对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予以通报,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资质证书从事物业管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的,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处罚,并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第六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聘用未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将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委托合同价款30%以上5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吊销资质证书。委托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挪用专项维修资金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追回挪用的专项维修资金,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挪用数额2倍以下的罚款;物业服务企业挪用专项维修资金,情节严重的,并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吊销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不按照规定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收益的,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按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以罚款;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一)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  (二)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  (三)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  个人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七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十八条 业主以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名义,从事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六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七章 附则  第七十条 本条例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 (国务院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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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业服务。做好容易。做精难。表面上看就是一些琐事。其实并不是那么容易去落实。执行。再加上物业的利润微薄。这更难于经营和规划。所以。我建议一个小区的物业管理在投入实质性的经营管理钱应该对项目有所了解和实地的考察。与开发商做好全方位的沟通。做好周边物业市场的调查。再来就是依据实际情况编写项目的物业管理方案和具体的落实措施等等。再接下来就是怎么去落实的事了。那得看一个人的领导能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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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流程表及内容 (一)管理构架 1、组织机构图 2、各部门职能及各岗位职责 3、员工情况 1)员工构成,其中管理人员占;学历构成(特别是管理人员) 2)各部门骨干基本情况 (二)内部管理制度 1、公司管理形式(总经理负责制?;总公司与各管理处关系,自负盈亏?) 2、行政人事制度 1)员工培训制度(察看年度培训计划,了解公司培训重点) 2)员工考核、奖惩制度 3)员工档案的管理 3、档案管理 1)工程档案的管理(图纸资料、设备档案) 2)小区基本档案资料(竣工验收资料、各项审批文件) 3)档案借阅制度 4)业主资料的管理(保密性) 5、财务制度 1)收费标准的制定、申报、审批 2)押金的处理 3)财务收支预算、决算、分析 4)日常财务帐务处理 5)定期向业主委员会及全体业主公布财务收支状况 6、采购及库存管理 1)采购内容的制定和审批 2)库存的有效控制及及时补充 3)库存的帐务处理 4)库房安全管理制度 7、公文管理制度 1)外来文件管理 2)内部文件往来 3)收发登记 4)通告管理制度 8、工程管理制度 1)分包方的评选标准管理(资质、工程款预算、信誉等) 2)签订合同 3)工程进度及质量检查及其记录 4)工程验收制度 5)整改制度 9、办公设备的管理 1)台帐 2)领用 3)报废 10、合同管理 11、形象识别系统的使用办法 12、公司工会设置、福利制度及企业文化建设 (三)公众管理制度 1)业委会章程 2)管理维修公约 3)卫生公约 4)装修管理规定 5)停车场管理规定 6)治安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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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百花物业管理\\东方物业管理\\珠江物业管理\\这几个在佛山还是有点名气的. 物业管理公司简称物业公司。物业公司是专门从事地上永久性建筑物、附属设备、各项设施及相关场地和周围环境的专业化管理的,为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提供良好的生活或工作环境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作为独立的企业法人,物业管理公司必须由明确的经营宗旨和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可的管理章程,能够独立承担民事和经济法律责任。物业公司须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机制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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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庆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有: 一:重庆市昊泰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昊泰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专业的物业服务企业。         二:重庆市华都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物业管理; 三:重庆宏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宏声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是宏声集团下属的全资子公司,是一家具有良好企业形象和强大经济实力的专业化物业服务企业。 希望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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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广州市兴展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是相当不错的,我个人觉得他们的工作作风是非常的严谨的,并且是非常有信誉的,在服务质量上面是非常棒的。地址是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惠德北路6号。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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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人推荐以下几家物业公司:   1、广东精诚卫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2、佛山志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南路27号附近   3、佛山市祈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祈福南湾半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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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加强小区物业管理作为对小区进行管理,其管理质量的高低将直接影响广大业主对企业的满意度,影响企业管理的顺利实施,最终影响物业管理企业经济利益的实现。首先,根据国家和政府部门的法律法规制定严格、合理的质量管理制度。无规矩不成方圆,只有制定合理、全面的小区物业管理质量管理制度,在制度上给管理和工作人员以引导和限制,才能从源头上对物业服务质量进行控制,才能使各种质量管理有章可循,才能使员工将提高物业服务质量的概念扎根心里,使他们平时的活动都自觉地以各种质量标准要求自己,时时注重质量,事事拥有质量。 其次,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明确自己服务对象,以业主为本,服务重于管理,应树立起牢固的服务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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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区物业管理方案 为落实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依法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的议案》,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活动,切实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努力提高物业管理水平,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 结合我市物业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物业管理条例》为依据,以沈阳市城市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落实《关于依法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的议案》为重点,以规范管理、提高物业服务水平为宗旨,进一步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推动我市物业管理健康发展。 二、目标和范围 (一)目标: 1、有效解决开发遗留问题,年底前整改率达到90%;对存在工程质量问题的房屋要及时维修,维修及时率达到90%。 2、新建住宅小区推行招投标率达到100%;2005年新进入市场的楼盘,在商品房销售前要100%签订《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和《业主临时公约》。 3、凡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要100%取得《物业企业资质证书》。 4、强化对物业管理行为的监督及从业人员的培训,物业企业经理持证率达到100%,并建立起物业管理企业诚信档案、物业管理企业经理信用档案。 5、大力推行物业管理,年底前对具备物业管理条件的住宅小区物业化率达到100%。 6、加强业主自治自律行为,具备条件的住宅小区年底前要达到80%以上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 (二)范围:对全市实行物业管理的244个住宅小区进行排查。根据排查结果,进行清理整顿,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行为。 三、工作内容 (一)完善我市物业管理地方性规章建设。依据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法规、规章,结合我市物业管理实际情况,通过调研,同时借鉴国内先进城市取得的成功经验,尽快颁布实施《沈阳市物业管理规定》,依法加强我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 (二)全力解决开发建设遗留问题。开发建设单位作为行为主体要切实承担起责任,按照规划设计和施工标准,对住宅小区存在的问题从新进行完善,建委、规划、房产等相关部门,按照各部门职责,落实到责任单位,做到谁的问题、谁负责、谁解决。并对存在开发建设遗留问题的住宅小区,逐个建立整改档案,制定整改措施,整改合格后再行消号。特别是存在工程质量问题的房屋要确保及时维修,年底前房屋维修责任要全实到单位、到个人,维修及时率确保在90%以上。同时,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相应的规定和措施,明确住宅区的交付使用制度,杜绝新建住宅小区产生开发建设遗留问题。 (三)加大对物业市场的监管力度,规范物业管理行为。 一是加强物业管理招投标的监督和指导,全面推行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机制,创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促进物业管理的专业化、市场化和社会化。依据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和《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办法》,及时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沈阳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办法》。要求新建住宅小区实行招投标制度,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含5万平方米)的新建住宅区,必须采取公开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建筑面积5万米以下的新建住宅区在区、县(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下可以采用邀标和议标的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同时,鼓励业主大会采用招投标的方式依法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并且,及时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业主(临时)公约》,对于新建住宅小区要在商品房销售前100%签订《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和《业主临时公约》。 二是严格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审查。在我市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物业管理企业,要按照国家《物业管理条例》的要求依法取得《物业企业资质证书》,并遵照建设部《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物业管理企业取得资质等级,承接物业管理项目。同时,加强物业管理企业的年检和资质评定,出现违规违诺等行为的要予以警告,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取消其物业管理资质。 三是强化对物业管理行为的监督及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建立物业管理企业诚信档案、物业管理企业经理信用档案和准入、退出机制,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和从业人员以及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情况,对物业管理企业和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实行实名诚信考评制度,如物业管理企业或物业项目经理出现违法、违规、违诺现象,依据情节的严重程度,扣除相应的分数,年终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作为物业管理企业年检和定级的要件,报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并在沈阳房产信息网予以公布。督促物业企业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同时,加强对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的培训,与建设部培训中心联合,继续对我市物业管理从业人员进行培训,达到从业人员要持证上岗。特别是要对物业管理企业经理以及项目经理(物业管理处主任)进行培训,在取得建设部《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的基础上,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与中国物业协会联合进行上岗培训制度,经过实务操作培训,考试合格的颁发中物协《物业管理实务操作专业岗位证书》,不合格的取消其上岗资格。 四是规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积极引导业主正确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根据国家和建设部的有关文件,结合我市实际,争取年底前出台《关于加强组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各部门职责,充分调动街道、社区的积极性,依据《条例》依法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使这项关系到群众利益、社区稳定的工作,更具规范性、操作性。引导业主大会,在充分尊重全体业主意愿的基础上,按照合法程序选举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进入业主委员会。规范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行为,促进业主自律和民主决策,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四)建立市、区、街道、社区职责明确责任体系。对于具备物业管理条件的住宅小区,要明确由物业管理企业实行专业化管理,争取年底前物业化率达到100%;对于尚不具备物业管理条件的住宅区,要确定管理单位,实行专项服务,待具备条件后,推行物业管理。逐步形成以社区为主,专业管理和业主自治管理相结合的新型管理体制。各涉及物业管理活动的相关单位、部门按各自的职责承担社会管理的责任,为物业管理创造良好的环境。 (五)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物业管理方面法规的宣传工作。制定具体的宣传方案,分阶段、有步骤、深入细致宣传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文件,引起社会各界物业管理的重视,让广大业主不断了解物业管理的政策法规,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促进社会的和谐。 三、组织领导 为使这项工作落到实处,市政府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邢 凯 副组长:王 铁 成员单位:市房产局、建委、规划局、公安局、行政执法局、民政局、各区政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房产局,负责日常的组织协调。各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抓好具体的组织实施。 四、职责分工 规范物业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坚持“条块结合、区域负责”的原则,市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此项工作的监督、指导;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日常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各区政府要针对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负责此项工作的具体实施;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各区政府实施整改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相互配合,加强检查验收,切实提高我市的物业管理水平。 市房产局为全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全市物业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并会同相关部门抓好物业管理企业和住宅小区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如:物业管理立法、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审查、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组建、物业管理工作的调研和宣传等工作。 市建委、规划局为开发、建设单位的管理部门。一是在进行住宅小区前期规划时,要规划建设必要的物业管理服务用房等相关配套设施,以方便后期的物业管理工作;二是严格按照规划对住宅小区进行竣工验收,不按规划建设的住宅小区,不能予以验收,并限期整改;三是对开发建设遗留问题,要制定整改工作方案,积极组织整改,达到合格标准。 市行政执法局、公安局负责对物业管理行为的查处工作,使物业管理活动更加规范,促进物业管理水平的提高。 各区政府为 物业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针对目前物业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制定具体的整改工作方案,积极配合市政府相关部门,加大管理力度,认真组织整改,使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五、实施步骤 依法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是一项长期工作,为确保完成本方案确定的工作内容,今年要分三个阶段进行实施。 (一)排查阶段(2005年5月10日至5月31日) 由市领导小组牵头,建委、规划、房产、公安、行政执法等相关部门配合,各区政府组织实施,对开发建设遗留问题、物业管理和住宅小区存在的问题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并进行登记造册,建立管理档案。 (二)整改完善阶段(2005年6月1日至10月31日) 各区政府对排查中出现的各类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查找根源,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报市领导小组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按责任分工认真组织整改。 (三)验收阶段(2005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工作内容和标准,集中时间,认真组织,对整改后的物业企业和住宅小区逐个进行审核,确保达标。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各级领导要把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当作重要工作来抓,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层层落实责任。建立市、区、街道、社区职责明确的责任体系和长效管理机制。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承担起社会管理责任,切实把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二)密切配合,抓好整改。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各区政府要上下联动,密切配合,针对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认真抓好整改。对整改不及时或不彻底的,有关部门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查处,确保全部达标。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结合开展“贯彻《物业管理条例》,整顿规范物业管理市场”活动,大力宣传物业管理的政策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使广大居民了解物业管理的有关政策和权利义务,进一步增强参与意识和维权意识,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使物业管理逐步走向良性循环轨道。 (四)强化管理,巩固成果。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各区政府要把物业管理作为社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分工负责,强化管理。特别是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后,要进一步明确管理单位和管理责任,避免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广大居民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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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日常管理及客户服务 1.1工作程序 1.1.1总服务台接待服务(工作时间: 根据实际需要) A)总服务台服务应思想集中,精神饱满,真诚微笑,着装整齐,仪表、仪容端庄整洁; B)客人来到总服务台,应及时站立,用规范标准的语言向客户主动招呼,热情问候,让人感到温馨感; C)接待问讯时,应双目平视客户,专心倾听。对能回答的要随问随答;对不清楚的问题和事情,不能随便回答或轻率回答“不知道”,应表示歉意然后了解清楚后再回答客户; D)在接待客户问讯时应按《总服务台接待问讯登记表》的要求认真仔细、 字迹清晰地填写;在接待客户求助服务时应按《客户求助登记表》的要求认真仔细字迹清晰地填写,并马上与各部进行协调,确保客户求助工作的及时性。负责及时将客户求助服务工作中发生的物品跟踪、收回、归部; 1.1.2 礼仪接待服务(根据工作需要) 礼仪接待站立的位置及服务时间,固定到位,流动服务,主动补位,通力合作; A) 按规定着装,仪表、仪容端庄整洁,精神饱满,彬彬有礼,真诚微笑,表里如一; B) 应在规定场合站立,站立时两脚合拢,双手交叉在前。对客户要主动热情,和蔼可亲,微笑服务; C) 工作中要一丝不苟,认真负责,既要坚持原则,又要掌握灵活运用。与安保部紧密配合,做到外松内紧,有理有礼。 1.1.3 电话服务 (服务时间:8:30--17:00) 话务员的声音代表着大楼的形象,接听电话铃响三声必有应答。 A) 按照标准的普通话(英语)和严格按照话务员规范用语接听 电话; B) 礼貌、友善、愉快地应答每个来自大楼内外部电话; C) 仔细倾听客人的要求,如遇到无法解决回答的问题,须将电话转交部门主管处理; D) 在转接电话时,首先要认真听完客户讲话后再转接,在转接电话过程中,给予客户适当的说明; E) 接到火警电话时首先要了解清楚火情及火灾具体地点,迅速报告监控中心; F) 认真做好上下班电话总机的交接工作,并有记录。 1.1.4 报修接待服务(服务时间: 8:00--17:00) A) 铃响三声必有应答;态度诚恳,规范用语; B) 接报后首先要问清保修人所处的楼层、位置、内容、及保修人的姓名,同时要掌握准确投报时间; C) 立即打电话到综合维修组通知报修; D) 按规定认真详细地填写《维修记录表》和填写《维修单》; E) 五分钟后电话跟踪到综合维修组确定维修工是否已赶往报修现场,如果还没赶赴就再次催嘱; F) 遇到重大或特殊情况应及时向工程部经理报告; G) 认真、仔细、具体地做好电话跟踪回访记录; H) 每天在17:00点以前收取当日维修单,进行整理、分析。如发现在维修单上客户对维修不满意的,及时将信息返回到服务部经理处,便于及时回访; I) 做好每月《维修记录情况表》、《维修回访记录》、《维修单》的收集整理工作,做出统计分析交工程部和服务部各一份备案存档。 1.1.5 VIP接待服务 A) 物业管理中心受业主/租用户的委托,配合VIP接待工作; B) 服务部通过《各部门工作联系单》将VIP接待工作要求传递到各部门经理处; C) 礼仪接待员及相关领导应在VIP到达15分钟前就在入口处站好,准备迎接; D) VIP到大楼,服务部做好现场管理和接待协调工作; E) VIP离开时,服务部应提前10分钟通知相关部门做好欢送准备工作; F) VIP离开时,礼仪接待员应预先站在出口处,看见VIP,应弯腰迎送。 2 会务管理程序: 2.1会议服务工作内容; 1、会议服务工作2、VIP服务工作部分;3、总台服务工作。 2.1.1 会议服务工作部分的三个步骤: 一、会前准备。二、会议服务。三、会后清洁工作。 2.1.2 VIP服务工作部分的三个步骤: 一、准备工作。二、服务工作。三、收尾清洁工作。 2.1.3 咨询台服务工作部分的三个步骤: 一、开档工作。二、服务工作。三、收尾工作。 2.2 会议服务工作部分 2.2.1 会前准备 1、务员要掌握当天所有会议时间、会议地点、会议要求、会场布置、会议参加人数等会议细则。 2、服务员在会议预定时间1小时前到岗,并复查会议室内的卫生及会议室布置是否符合要求。会议桌面的物品铺设,地面清洁程度,衣帽服务设备,工作台的布置等都是检查的内容。 A、会议桌稳固、完好、无变形、无破损、无烫痕、无灰尘、无污迹。 B、桌布及围裙清洁平整无污迹。 C、椅子稳固、完好、无变形、无破损、无灰尘、无污迹。 D、地面无破损、无污迹、无异味。 E、衣帽车清洁无灰尘,衣架摆放整齐一致。 F、工作台摆放位置合理。 G、物品铺设整齐完全符合会议要求。 3、检查会议室的设备、灯光等情况,如有问题应及时汇报并由咨询台服务人员通知工程部进行修理。 A、会场温度以保持22摄氏度—24摄氏度为宜。 B、会议要求使用的设备到位,并摆放合理。话筒线、电线等无妨碍客人行动,否则立即联系工程部加以解决。 C、会场内灯光按会议要求开启,无损坏、无闪跳,如有问题应及时向领班汇报,并填写工程维修单送工程部,由工程部加以解决。 4、 检查铺台及物品准备是否规范。 2.2.2 会议服务 1、会议开始前30分钟服务员应站立于会议室门前迎候客人。客人进入会议室时,服务员应面带微笑并主动打招呼和拉门,指引客人入场。会议服务要求:态度好、效率高、服务周到规范化。当客人陆续到达会场后,服务员开始服务。 A、倒水时服务员站立于客人的右后侧。将水杯放于桌上,用右手为客人倒水,若需要拿取杯子,则应捏于杯子的底部。水的量应保持与杯口有1—1.5 cm的距离。 B、在为客人倒热茶时,服务员应左手提热水瓶,站立于客人的右 后方,向所要服务的客人进行示意后,轻拿起杯子在客人身后倒水。 C、如有毛巾服务,应注意将热(冷)毛巾置于毛巾篮中,用托盘从客人的右方送上,放于客人右侧的桌面上。 D、服务员要主动提供衣帽服务。 2、会议进行时,服务员应站立在门外,面朝客人进入会场的方向。以解决会议期间会议室发生的突发问题。要求:服务员要采用标准的站立姿势,面带微笑并主动向过往的客人及酒店工作人员主动问好。 3、特别注意要主动了解客人的需求。 4、在会议过程中,每隔15分钟左右,服务员进入会议室为客人倒水、调换烟缸。 5、在客人会间休息期间,应主动为客人打开会议室的门。 6、午间休会,须进行会场整理工作。 7、撤换会场中已经使用过的矿水、水杯等。 8、换或添加纸、笔。 9、换会场中的毛巾。 10、不得随意乱动客人物品。 11、在结束整理工作后,为客人锁上会议室的门,等待会议客人到达时再开门。 12、 通常情况下 ,客人采用自助形式,服务人员要主动清洁桌面,使用托盘收取咖啡杯等器皿。 13、议结束时,为客人打开会议室的门。 14、 客人仍在本酒店用餐的,服务员应主动热情地指引方向。 15、 发现客人有遗忘的物件应及时上交于协调员。 2.2.3 会后工作 1、去所有脏杯子和矿水瓶等物品,将需进行清洗的器皿交由会议后勤组处理。 2、检查台布、台裙,发现有污迹,要及时更换。 3、通知会议后勤组拆除台型。 4、通知清洁部的PA组进行会场清洁工作。 5、及时检查会场硬件设施是否完好,如有问题,向协调员汇报。 6、配合物保员做好物品的领用,归还,外借以及物品盘点工作。 补充: 2.3 总台服务工作部分 1、开档工作 1.1早上8:30到岗 1.2要做好开门、开灯工作。 A、同时开启会议室的两扇门,无会议的会议室不需开。 B、参观所有会议室只需开启筒灯。 1.3行区域的卫生工作。 总服务台的卫生清洁。 A、服务台稳固、完好、无变形、无破损、无烫痕、无脱落、无灰尘、无污迹。 B、橱门内与抽屉内整齐无不需要的物品,无垃圾灰尘。 C、桌面无污迹,无多余及枯萎的插花。 D、检查总服务台对面的沙发、茶几、和周围墙面的清洁;检查公共电话亭的清洁;检查公共场所地毯的清洁程度。发现问题用《内部工作流转单》及时通知物业PA进行整理。 2、服务工作 2.1将对外开放参观的会议室打开,并检查清洁卫生工作。 2.2在工作期间时刻注意公共区域内杂物并及清理,保持会议区域的清洁。 2.3检查走道灯和会议室内设备及灯的损坏情况,如有损坏,应报工程部维修。 2.4总台服务人员服务期间,要保持标准的站姿。 2.5见到客人及物业工作人员要主动微笑并问好。 2.6客人进行询问时要耐心讲解,决不可向客人说“不”,需协调的各项事宜可向领班汇报。接听电话时要用规范语言。要求:接听 快、态度好、业务熟、准确无差错。 2.7因工作需要要离开总台,须将台卡翻至“请稍候”,需离开10 分种以上必须向协调员或当班主管请示。 2.8负责在总台上放置会议中心宣传资料架并负责领放资料。 2.9用餐时间由协调员具体安排。 3、收尾工作 3.1下班之前服务人员应将所有会议室的灯、门关闭。 3.2收电话和钥匙,发现地毯有污迹通知物业部PA组在夜间清洗。 3.3及时整理总柜台内的垃圾桶,并套好干净的垃圾袋。 2. 保安服务 2.1 保安服务是指为大厦内业户提供的安全防范服务(包括门岗、安全巡视、安全监控与消防管理)、礼仪接待服务(包括保安礼仪值勤与礼仪接待)、车辆管理服务(包括泊位管理、停车管理与交通秩序管理)、保安应急处理服务(包括火警事故、治安事件、自然灾害事件)等一系列管理服务活动。其目的是为业户提供一个安全、宁静、有序的物业环境。 2.2 保安服务的分类 2.2.1按管理内容分类:物业管理的保安服务分为防范管理、消防管理和道路管理三大部分。 2.2.2 按服务内容分类:保安服务可分为门岗服务、巡视服务、监控服务、道路管理服务、安全防范服务和消防管理服务六个大类。 2.3 保安服务的内容 2.3.1防范管理 防范管理是指物业管理公司为防盗、防破坏、防流氓活动、防意外及人为突发事故而对所管理物业进行的值勤、监视、巡逻等一系列管理活动。防范管理防范的对象主要是人为造成的事故与损失。为了达到物业区域防范管理的目的,就必须从防范管理的“硬件”和“软件”两方面下功夫。物业区域防范管理的硬件是指根据防范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所必须配备的一套硬件设施,防范管理的软件是指物业管理公司内部的专职保安人员及其实现防范管理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规定和制度。 2.3.2 消防管理 消防管理包括防火和灭火两个方面。物业公司管理消防工作的重点应放在:火灾灾情发生后,应采取何种措施才能将损失降低到最小;另一方面重点是防范于未然,即将防火工作做在前头,并从人力、物力、技术等多方面做好水势灭后的充分准备。物业消防管理的主要内容有:消防宣传教学、消防队伍建设:消防制度的制定;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及管理、灾情发生后的处置措施等五个方面。 2.3.3 道路交通管理 道路交通管理主要包括道路管理、交通管理、车辆管理和停车场管理四个方面。道路管理是指对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建设进行日常管理,对非法占用道路的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罚。交通管理的任务是指正确处理人、车、路的关系。在可能的情况下做到人车分流,保证物业管理区域内交通安全,畅通,其重点是机动车行车管理。保安服务的基本要求: 2.3.4 安全 安全是物业公司管理服务的第一要求,也是保安服务的第一要求。物业管理公司应该树立积极防范的态度,不断提高自身安全防范的能力,配合公安部门和当地政府做好治安、消防工作,努力使业户有一个安全的工作与生活环境。 2.3.5 有序 在大厦区域里,业户不仅需要物业设备设施运行优有序,也需要往来的人流有序、车流有序。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时,更需要保安人员忙而不乱,及时有序的应对,及时妥善的处理。这种安全有序的工作与环境必将给业户带来一种舒适的感觉。 3. 保安作业标准 1. 门岗服务标准 1.1 在指定位置上、指定面向立岗,严禁脱岗。 1.2 立纲姿势端正,身体挺直,双手背后,双腿呈跨立状,不准稍息呈依状或其他姿势,面带微笑行注目礼,遇领导敬礼。 1.3物业管理区域实行全天24小时立岗保安服务。 1.4物业管理区域的大门5:00~24:00实行开启服务;0:00~次日5:00关闭时,如有车辆出入,当班保安人员应即使提供开门、关门服务。 1.5不准拾荒、小摊贩、推销人员进入物业管理区域。 1.6雨天为业户提供方便伞或伞套等便民服务。 1.7对进出物业管理区域的机动车辆实行出入证制度、登记制度和停车收费制度(收费标准所在地物价局规定执行)。禁止载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其他污染物品的车辆进入物业管理区域。 1.8 阻止四吨及四吨以上大型汽车进入物业管理区域(特种车辆和搬场车辆除外)。 1.9 交接岗时按规范操作。 1.10在指定处休息,对备用钥匙使用进行登记,做好休息处清洁工作。 2. 巡视服务作业标准 2.1 物业管理区域内实行全年365天24小时全天候保安巡视服务。 2.2 为防盗、防火、防灾和维持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秩序,按制定的巡视路线,确保每小时巡遍全部公共区域。 2.3 物业管理区域内制止占用公共场所任意施工的行为。 2.4 付对突发事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定期演习(每年1~2次)。 2.5巡逻中遇到业户的要求应及时提供服务或立即通知有关人员到现场处理。 2.6 当接到监控中心对讲机呼叫时,应立即赶到现场尽心处理,并向上级报告,将处理结果反馈监控中心。遇到紧急情况按应急预案执行。 2.7 巡逻中发现可疑人员应进行询问、验证,必要时可带到管理处处理。 3. 监控作业标准 3.1 物业管理区域内实行监控系统24小时开通,由专人值班,定点监控录像,对可以情况跟踪监视,同步录像。 3.2 监控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思想集中,严禁脱岗、离岗,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坚决服从各项领导指挥,充分发挥监控室作用。密切注意设备运行情况,对发现情况和处理办法做好详细记录。 3.3 控保安员在当班期间应认真、准确、如实的填写《中控室设备运行记录表》。当监视屏显示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当班班长。 3.4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监控室,外访者必须做好登记手续。对有时进出机房人员,按要求如实填写《设备机房进出登记表》。 3.5 负责对讲机、应急电筒的充电、保管、借用手续。监控室物品保管完好,交接班无差错,未经同意不得私自外借。凡外借物品应做好登记、签收工作。 3.6 发现监控设备、室内空调有故障时应及时保修。 3.7 保持监控室的清洁、卫生。 4. 车管作业标准 4.1地面 4.1.1引导车辆在指定部位有序停车,提醒车主关好车门,贵重物品不留放车内。 4.1.2按管理处规定对车辆实行收费服务。 4.1.3督促车辆遵守禁令标志,纠正违章行驶、停放的车辆,不得在广场上学习驾驶和洗车。 4.1.4发生事故应保持现场,立即报告管理处。 4.2车库 4.2.1车辆凭管理处发放《停车证》放行,及时登记,进车库时问车号、车位。 4.2.2无《停车证》车辆,应经管理处同意方可进车库,但不得占用业户的车位。 4.3.3督促进车库车辆遵守车库内禁令标志,不得在车库内学习驾驶和洗车。 4.3.4提醒车主关好车窗、车门、贵重物品不留放车内。 4.3.5劝阻行人、自行车、助动车和摩托车进入车库。 4.3.6保持车库入口畅通。 4.3.7经常到车库内巡视,发现问题应做好记录并向班长报告。 4.3.8车库内发生事故应保持现场,立即向管理处报告。 4.3.9环卫车辆进入车库清运垃圾结束后,通知清洁人员做好保洁工作,设备人员开启垃圾房排风机。 补充: 5. 安全防范作业标准 5.1 固定岗位保安员每日当值工作应符合保安部《物品及人员出入管理作业规程》中的各项工作要求。 5.2 巡逻岗保安员每日当值工作应符合保安《报案巡视作业规程》、《出租屋暂住人员、施工人员及“三无“人员管理作业规程》、《交通管理作业规程》中的各项工作要求。 5.3 保安员在每日工作交接班时,必须依照《保安部交接班管理作业规程》要求进行接班。 5.4 停车场保安员(车管员)每日当值工作必须符合保安部《停车场管理作业规程》中的各项工作要求。 5.5 当大楼发生突发事件时,保安部《突发时间处理作业规程》中要求参与工作的保安部员工,必须一规程尽职尽责。 5.6 保安的内务、作息标准应达到保安部《保安部、消防管理中心内务管理作业规程》的各项要求。 5.7 保安员每日当值的仪容仪表、言行举止应符合《管理处员工服务管理作业规程》的各项要求。 5.8 保安员在使用警用机械、机动车时应严格遵守保安部《保安巡逻机动车保养、维修、使用管理作业规程》和《保安警用器械管理作业规程》的各项要强。 5.9 保安部管理人员的产生应符合《保安、消防干部竞争上岗作业规程》的程序和考核要求。 5.10保安部员工必须按《保安部员工培训作业规程》的要求参加培训和达到培训要求,培训合格后上岗。 5.11保安部各级干部均应按上述各项标准作业履行自己的职责,符合标准作业规程要求。 5.12保安部各级员工除应严格按保安部的标准作业规程进行工作外,还需要严格遵守公司其他相关标准作业规程的要求。 6. 消防管理作业标准 员工应把预防火灾视作自己的日常职责,人人都是义务消防员。本单位或外单位在管理处区域内因施工需动火的工程,必须事先通知消防中心,在管理处办理动火作业手续。施工单位动火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防火安全措施,管理处应派人监督,待动火后立刻清查现场。对私自动火作业的,一经发现,对施工单位除责成其补办动火作业手续外,还要对施工个人及负责人处以罚款;一旦造成事故,除加重出发外,还应追究其法律责任。在重点部位、危险地段动火(变压器室、配电房、汽车库、发电机房、楼层和各裙楼办公室装饰等处)必须经管理处主任批准方能动火;违者按有关规定罚款。动火必须做到“七不、四要、一请”,动火后要认真检查现场,防止留下火种引来火灾。 6.1动火前“七不” 6.1.1防火、灭火设施不落实不动火。 6.1.2周围的易燃物不清除不动火。 6.1.3 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动火。 6.1.4凡盛装过油等易燃物品的容器,未经排除易燃物品的不动火。 6.1.5凡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未经排除易燃物品的不动火。 6.1.6在高空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时,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未采取安全防护的不动火。 6.1.7未配备相应灭火器材的不动火。 6.2动火中的“四要”: 6.2.1 动火前要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 6.2.2 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人员必须经常注意动火情况,发现不安全苗头,要立即停止动火。 6.2.3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要及时处理。 6.2.4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6.3动火后的“一请”:动火人员和现场负责人爱动火后,应彻底清理现场火种,然后才现场离开。 6.4 配电房及重要机房内不准堆放可燃品,不准吸烟,消防设备旁边不准对方任何杂物。 6.5 各走道、楼梯口等部位经常保持畅通,疏散标志和安全指示灯保证完好,禁止住户在走道、楼梯、垃圾筒旁焚香、烧纸。 6.6大厦所有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消防管理的规定。 6.7 严格维护消防设备,按公司规定定期进行测试检查,保证设备完好。 4. 保安作业规程 1. 门岗作业规程 1.1 对领班负责,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任务。 1.2 按规定的时间立岗,面向规定的方向,站立姿势挺直,不得而知稍息或作依倚状,不得与他人闲聊,严禁脱岗。 1.3 大岗期间必须满腔热情地回答提出的各种问题,彬彬有礼,有礼有节。 1.4 大件物品出门必须凭《物品出门证》,经核对后无误后签字放行。夜间严格控制装簧施工人员携带大件物品出门。 1.5 特重物、特长物不得从电梯上楼,必须向业户或装簧人员讲解清楚。 1.6 严禁乞讨人员、做小生意者进入办公大厦,非大厦办公人员进入大厦必须问请原因,做好登记。 1.7 当物业电梯、设备有故障时,立即通知设备部门,夜间发生重大事件时应立即通知班长,按应急预案执行。 1.8 当物业的设备、设施被损坏时,应将当事人带至管理处处理。 1.9 每日配合监控市人员做好岗亭内外的清洁卫生工作。 2. 巡视作业规程 2.1 巡逻人员由保安班长负责,保安员轮流巡逻。 2.2 严格按照管理处制定的巡逻次数(日班三次,夜班三次)和巡逻路线对整个办公大厦做全面巡视,每次巡视时应如何填写《物业区域巡逻情况单》,巡逻时必须携带对讲机、应急灯。 2.3 在巡逻过程中严格按照办公大厦巡视内容质量标准逐个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用对讲机汇报并做好记录,发现异常迅速报修。 2.4 《物业区域巡逻情况单》填写必须真实、规范、字迹端正、无涂改。 2.5 在每个项目空格内打“√”表示情况正常,若发现问题则在“备注”栏中写明。 2.6 每张《物业区域巡逻情况单》由管理处经理审阅签名后归档。 2.7 消防设备状况每月巡视一次。 3. 监控作业规程 3.1值班人员要掌握本控制内各系统的简单工作原理、性能和常规的维护保养工作,熟联掌握各系统操作。 3.2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密切注视监视屏及各类控制柜的运行状态。 3.3每班对各类信号至少检查一次,确认正常与否,并做好记录。如不正常应立即查明原因并及时处理,无法处理迅速上报主管或机电人员。 3.4个操作手柄在正常情况下应处“自动”位置。每月第一周做一次手动、自动实际操作检查,以确认设备是否处于完好状态。 3.5当电梯出现火警报警信号时,应立即复位。再次出现报警信号时,立即通过对讲机或电话通知当值班长前去报警位置核查信号真伪情况。 3.6当电梯监视系统收到故障报警时,应立即通知当值班长和机电人员前去处理。 3.7从闭路电视上发现可疑情况或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应立即通知当值班长前往调查处理。 3.8按上级负责上报消防、保安设施运行状况的各类数据和报表。 3.9配合机电人员等进行报警系统每季度一次的检查以及每半年一次的消防系统有关实验。 3.10为保证中控室专线报警信息畅通,除紧急情况外不得而知使用中控室内专线报警电话。 3.11 当值人员准确、真实、清晰地填写值班记录。 3.12 谢绝与本控制室无关人员出入。 3.13中控室严禁收、录、放电台节目及与工作无关的音乐、录像带。 补充: 4. 车管作业规程 4.1 职责 4.1.1保安部具体负责机动车辆的进出、停放和收费管理。 4.1.2保安部车库岗负责大厦地下车库机动车辆的进出管理。 4.1.3车管员负责广场停车场上车辆的停放和收费管理。 4.2地下车库车辆停放制度 4.2.1业户的机动车辆应凭《停车证》方可进入地下车库,无证不得入内。 4.2.2《停车场》应固定放置车辆前方玻璃醒目的位置。 4.2.3 有《停车证》的车辆应严格按照车位号停放,严禁占有其他任何车位,严禁在通道上停放; 4.2.4自觉遵守地下车库禁令标志,严禁逆向形驶,服从工作人员指挥; 4.2.5 驾驶员应在车停放后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发现异常情况保持现场; 4.2.6其他车辆因各种原因需进入车库,必须凭保安部签发的《特别停车证》。 4.3 广场、停车场 4.3.1广场、停车场为业户机动车辆和社会车辆提供泊车场地,先到先停,停满为止; 4.3.2凡进入广场、听车场的车辆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 4.3.3遵守禁令标志,通道上严禁停放任何车辆。 4.3.4按《收费规定》收取停车费用,对不愿意付费的车辆应劝阻离开广场停车场; 4.3.5驾驶员应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保安人员有义务进行配合协助,但对车辆损坏不承担赔偿责任。 4.4非机动车、助动车、摩托车 4.4.1 非机动车、助动车、摩托车应停放在指定位置, 4.4.2自行车应停放在车架上,摩托车、助动车应听从保安人员的指挥顺序停放; 4.4.3各类非机动车严禁进入车库,严禁随地乱放影响通道; 4.4.4车主应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保安人员不承担赔偿责任。 5. 安全防范作业规程 5.1职责 5.1.1保安中心负责组织员工进行土法事件及异常情况处理等培训。 5.1.2管理处经理和保安部主任负责现场指挥及督导。 5.1.3保安部当班人员应坚守岗位,负责安全防范。 5.1.4其他员工应听从上级领导的调遣,积极参与救护。 6. 消防管理作业规程 6.1中控室维修工负责消防培训,制定演习方案,检查、整改工作。 6.1.1每年12月制定下一年度《消防演联计划》,按时制订《消防演练方案》,并对义务消防人员进行消防演习培训; 6.1.2 每年12月制定下一年度《消防知识培训计划》,按时制订《消防演练方案》,并对义务消防人员进行消防演习培训; 6.1.3 负责《临时动火证》的审核,并监护动火作业。 6.1.4 担任大厦安全检查员,发现消防隐患,制止违章作业;如发现火警隐患,填写《消防检查整改通知单》交有关用户,限期整改; 6.1.5管理消防器材设备,定期检查,确保各类器材和装置处于良好状态,防火疏散通道保持畅通。 6.2 工程师负责对中控室维修工的工作进行检查监督。 6.3 管理处经理为大厦消防责任人,对大厦消防工作全面负责。 6.3.1审批《临时动火证》; 6.3.2批准《消防演练计划》,《消防知识培训计划》、《消防演练方案》、《消防知识培训方案》。 6.4 临时动火作业管理工作程序: 6.4.1本单位或外单位在管理处区域内因施工动火的工程,原则上应报消防局审批,特殊情况下,在管理处办理动火作业手续,施工单位动火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防火安全措施,且管理处派人监督其动火完毕后立即清查现场; 6.4.2在经批准的重点部位(变压器、配电房、车库、楼层等处)动火,必须做到“七不、四要、一请”。 3、保洁管理 物业的外观将给公共最先入眼的印象,故此外墙清洁至为重要,当顾客进入大厦后,清洁的好坏尤其大堂的清洁程度成为首要注意方向。 3.1 确定基本方针 3.1.1充分研究各种建材及设备的特性,配合该性质使用最适当清扫材料及用具。 3.1.2清洁员须经严格挑选,使每位清洁员与大厦的高品位相称。 3.1.3作业时配合节省能源原则,将水、电用量降低到最低限度。 3.1.4作业时应与物业部其他人员密切配合,符合大厦各种功能及防范。 3.2 清洁工作分类 3.2.1日常作业 a) 道路,地面清扫; b) 玻璃门窗、铝合金门柜擦拭; c) 电梯去除污渍; d) 广告指示牌除尘、污迹; e) 安全通道、大门刷洗光亮 f);金属栏杆去手印、除尘; g) 消防栓、灭火器擦拭; 3.2.2 定期保养 a) 花卉、盆栽; b) 地面清洁; c) 玻璃、镜面清洁; d) 外围绿化杀虫; e) 金属部分打光、保养; f) 灯具、卫生死角清洁; 3.3 作业时间 3.3.1 公共部分 日常作业:每日7:00AM—16:00PM实施。 定期作业:利用平常不影响客户活动为最佳作业时间。 3.3.2专业部分 日常作业:配合平常用户活动时间外再作业。 定期作业:利用晚间操作。 3.4 检查计划 3.4.1每日管理人员须做好当日工作安排及特别注意事项; 3.4.2制定每日巡检表以使清洁水准维持在较高水准. 3.5道路地面保洁 3.5.1每日上班时清扫场地面一遍,将垃圾收起放入垃圾筒内,对确保地面无明显沙土,及时清扫地面纸屑、果皮、烟头、积水等; 3.5.2清理雨水槽内杂物,确保其内无杂物。 3.5.3每日将公共部位垃圾收集并运到垃圾周转站; 3.5.4倾倒垃圾后,用水龙头将桶冲洗干净,将垃圾袋洗净套上; 3.5.5每周对垃圾桶消杀两次。 3.6楼梯 3.6.1楼梯擦洗扶手并清扫地面垃圾。 3.6.2 升降梯擦洗其内部的设施(包括控制按钮、开关、楼层指示灯、内墙、电梯门、天花板、照明设备、应急电话)。 3.6.3 电梯内的金属配件用光亮剂抛光。 3.6.4如遇潮湿季节,楼梯台阶和电梯地面增加擦洗次数,以保证地面的干净。 3.7 垃圾收集与清运 3.7.1通过规范的垃圾收集与清运,保持整洁美观,消除臭味和各种细菌、害虫,不污染环境,不影响人们的健康。 3.7.2及时清除楼面上所有的垃圾,收集清运时,用垃圾袋装好,并选择适宜的通道和时间; 3.7.3在清除垃圾时,不能将垃圾散落在地面上; 3.7.4要保持垃圾间的整洁,防止产生异味及飞虫; 3.7.5配合环卫部门做好清运垃圾工作。 3.7.6定期聘请专业保洁公司清洗楼宇外墙。 4. 园艺保养及节日布置 安排物业园艺保养员工及园艺保养承判商处理日常园艺景观的维护工作,并挑选供应适时的盆栽以改善物业环境;于特定节日,如中秋节、春节等期间安排物业之布置。 5. 公共区域 本公司将负责公共区域及设备设施的清洁服务,定期安排清洗公共区域地面、水池等设施。如遇公共区域设施受到损坏时,本公司将第一时间查明受损原因,派遣工程维修队进行抢修。 补充: 4.工程管理服务 管理处工程部负责整个大厦的设备维护保养及操作,整个部门运作是否正常将直接影响到大厦的正常运营,所以为了提高管理水平、服务水平及经济效益,加强工程部人员管理及设备设施的管理将是整个物业管理一个重要方面。 工程管理目标 1. 完好设备,完好机房,完好系统的完好目标。 目标是最大限度的降低物业管理成本,建立良好的大厦形象。 2. 完备资料,完备图纸,完备操作的完备目标。 目的是最大限度的积累物业管理原始资料,建立充分的软件支持。 3. 完整材料设备,完整技术档案,完整操作规程的完整。目的是要求总分承包商按照合约完成安装、调试工作、发挥大厦设备设施功能实现最大功能。 为执行上述养护计划,本司将把大厦的所有设备开列在设备维护预定表上,而日常工作频率将根据原厂的养护手册确定。日后负责大厦的工程主管将亲自拟定机电设备的保养及操作手册,要详细至每项设备的保养工作程序表,使工程部能进行系统化的养护工作。 设备设施日常管理工作 1. 房屋、建筑设施 1.1 工作程序 1.1.1设备主管 a. 负责房屋、设施的技术资料、档案的收集,负责零星材料的采购计划的编制,委托维修的联系工作; b. 每年12月按房屋完好情况制订下一年度《房屋、设备、设施(年度)维修计划表》; c. 组织实施房屋、设施的维修保养工作,对房屋养护、修缮提供工作指导及检查监督; d. 对每次周期巡查养护记录、维修记录进行检查验证; e. 每季度组织维修工检查房屋、设施的使用状况,记录《房屋、设施检查表》,根据日常巡视及季度检查记录按照《房屋完好程度评定办法》,填写《房屋完好程度鉴定表》、《房屋完好情况分类记录表》,经经理审核后上报公司主管部门; f. 每年根据四个季度检查情况,填写《房屋完好情况汇总表》,上报公司主管部门。 1.2 质量标准 1.2.1 主体结构 a. 屋架、柱、梁、檀条及各承重砖墙平直完好,无倾斜、无裂缝出现; b. 钢砼框架构件完好牢固,保护层无剥落,主筋无外露现象,确保构件的承载能力; c. 基础无老化、无腐蚀、无酥碎、无折断现象,确保基础结构稳定牢固。 1.2.2 屋面 平整完好,屋面防水层基本完好,隔热保温板完好无缺,无裂缝,排水畅通,压顶出线无起壳、裂缝,粉刷完好。 1.2.3 外粉刷 外粉刷无起壳(包括各类线脚粉刷,雨蓬、阳台等粉刷),无裂缝、无剥落、接缝平整、色调协调。 1.2.4 内粉刷 各种内粉刷及踢脚线无剥落现象,粉刷完好。 1.2.5 水、电 a. 各种照明电器线路完好,无老化,开关、插座、灯泡正常工作。 b. 上、下水管完好,用水正常,水箱流水畅通,排水系统畅通。 1.2.6落水 各种水落、水管无损坏,托钩铁脚完好,排水畅通。 2. 供配电设备 2.1 工作程序 2.1.1 设备主管 a. 负责设备的技术资料、档案的收集、保管;负责零星设备的配件、材料的采购计划的编制,外委托修理的联系工作; b. 每年12月制订下一年度《房屋、设备、设施(年度)周期检查、保养计划表》,并按运行情况制订《房屋、设备、设施(年度)维修计划表》; c. 组织实施供配电设备的运行管理及维修保养工作,并进行指导,检查; d. 每周巡视配电房设备,检查巡视记录、交接班记录; e. 每月定期组织电工检查供配电设备的运行状况,填写《供配电系统检查表》。按日常巡视记录及定期检查记录,根据《设备完好率标准》填写《设备完好率月度统计表》交经理审核后报公司主管部门; f. 对每次周期检查保养记录、维修记录、故障记录进行检查验证; g. 每季汇总设备故障情况,填写《设备故障记录(季度)汇总表》,报经理审核后,交公司主管部门; h. 按《应急预案》规定负责处理应急事件。 2.2 质量标准 2.2.1 低压开关柜 a. 耐压试验应符合规范规定; b. 开关柜内各元件应齐全、完整、固定、牢靠,盘面油漆应完好; c. 电器或端子排接线应牢固,绑扎排列整齐,标志清晰齐全; d. 接地线连接应紧密牢固,导电漆均匀无遗漏; e. 操作部分应灵活,接点和机械联锁的动作应正确; f. 闸刀开关、负荷开关、空气开关和熔断器完好; g. 接触器和各种继电器完好,面板指示灯和按钮完好; h. 双电源箱能自动切换; i. 控制箱手动和自动操作均能运行。 2.2.2 照明设备 a. 灯具、开关、插座和照明配电箱等固定牢靠,清洁整齐; b. 开关是否切断相线,单相三极插座接地线是否可靠,照明灯头有无触电危险; c. 照明线路的绝缘是否良好,接线头不应外露,灯具高度是否符合规定; d. 防爆潮湿场所是否应用防爆防潮灯具; 2.2.3 防雷接地装置 a. 接地电阻值应符合要求; b. 接地线应平直、牢固,不应有高低起伏和弯曲现象; c. 接地体焊接应牢固,防腐处理应均匀。 2.2.4 机房环境 a. 消防设施完备,有效; b. 内、外保持清洁,室内照明、通风良好,地面、墙壁、门窗、设备均无积尘、积水、油渍; c. 电工绝缘工具、绝缘鞋、接地线齐全、有效。 3. 供气设备 与煤气公司保持联系,每周巡检,请煤气公司定期专业保养,随时进行报修。 4. 给排水设备 4.1工作程序 4.1.1 设备主管 a. 负责设备的技术资料,档案的收集、保管,负责零星设备的配件,材料采购计划的编制,委托修理的联系工作; b. 每年12月制订下一年度《房屋、设备、设施(年度)周期检查、保养计划表》,并按运行情况制订《房屋、设备、设施(年度)维修计划表》; c. 组织实施给排水设备的运行管理及维修保养工作,并进行指导,检查; d. 每周巡视水泵房设备,检查巡视记录、交接班记录; e. 每月定期组织管道工检查给排水设备的运行状况,填写《给排水系统检查表》。按日常巡视记录及定期检查记录,根据《设备完好率标准》填写《设备完好率月度统计表》交经理审核后报公司主管部门; f. 对每次周期检查保养记录、维修记录、故障记录进行检查验证; g. 每季汇总设备故障情况,填写《设备故障记录(季度)汇总表》,报经理审核后,交公司主管部门; h. 每年二次组织实施水箱清洗消毒及水质检测工作,记录《水箱清洗消毒记录表》; i. 按《应急预案》规定负责处理应急事件。 4.2 质量标准 4.2.1 供水泵 a. 各水泵运行主要参数(流量、扬程等)符合出厂要求; b. 管道上的各阀门、避震接头、压力表、止回阀等齐全有效,无泄漏,阀门启闭灵活; c. 各水泵运行平稳,无震动,无异常声,润滑良好,无咬泵现象; d. 电气控制箱中各器件齐全,启动、运行正常可靠; e. 水泵、电机等接地装置、防护罩等安全可靠,无缺损。 4.2.2 水箱及附件 a. 各浮球阀自动启闭灵活、可靠; b. 各进出阀门启闭活络有效,无渗漏; c. 溢水管畅通,箱底排污阀良好; d. 减压阀畅通完好,减压阀前、后阀门压力表、旁通阀齐全有效; e. 各管道设备等无锈蚀,无渗漏。 4.2.3 排水系统 a. 各排水(废水)管道畅通,无渗漏、堵塞; b. 各排水(污水)管道畅通,无渗漏、堵塞; c. 各检查口标记清楚,操作方便; d. 各排水横管无倒返水,排水畅通。 4.2.4 污水处理系统 a. 各专用鼓风机运行平稳,无异常声; b. 初滤机运转正常、无卡机、锈蚀现象; c. 压滤机运转正常、完好; d. 各输送、提升日流水泵运行平稳,主要技术参数符合出厂要求; e. 各专用污泥泵运行平稳,无堵塞; f. 各调节池、氧化池等完好,无堵塞渗漏现象; g. 气浮除渣设备完好; h. 各电机绝缘性能符合规定; i. 电气控制箱中各元器件齐全,运行正常可靠; j. 消毒装置完好、有效; k. 电气接地保护可靠、安全; l. 经系统处理后,排放符合环保要求。 补充: 5. 消防系统 5.1工作程序 5.1.1 日常巡视 a. 设备维修工每日一次按照《房屋、设备、设施巡视内容与程序》巡视泵房设备,记录《水泵房巡视记录表》。设备发生异常和故障及时报告设备主管,记录《设备故障记录表》,并在设备主管协同下排除异常和故障; b. 安保人员负责消防设施的日常巡视,每月对各层面消防设施巡视一遍,将巡视结果记录于消防栓、灭火机箱内的记录表内。 5.1.2 定期检查 a. 由设备维修工负责每月一次消火栓泵电源启动测试,记录《设备定期启动记录表》; b. 由工程主管组织,并由安保主管、安保人员和设备维修工参与操作,每年一次进行消火栓进行系统测试;电源、控制联动功能以及报警安全系统的测试。记录《消火栓测试记录表》。 5.1.3 维修保养 a. 设备维修工负责消防设施的维修保养工作; b. 设备机房每周打扫一次,机组每月清洁一次。消防泵“运行”与“备用”每月定期启动后交替更换一次; c. 按《房屋、设备、设施(年度)周期检查、保养计划表》和《消防设备(设施)维修保养规程》的内容要求进行周期检查、保养,并将结果记录于《设备、设施周期检查、保养记录表》内; d. 消防设备、设施维修工作记录于《房屋、设备、设施维修记录表》内。 5.1.4 设备主管 a. 负责设备的技术资料,档案的收集、保管,负责零星设备的配件,材料采购计划的编制,委托修理的联系工作; b. 每年12月制订下一年度《房屋、设备、设施(年度)周期检查、保养计划表》,并按运行情况制订《房屋、设备、设施(年度)维修计划表》; c. 组织实施消防设备的运行管理及维修保养工作,并进行指导,检查; d. 每周巡视消防设备,检查巡视记录; e. 每月定期组织设备维修工检查消防设备的运行状况,填写《消防及报警系统检查表》。按日常巡视记录及定期检查记录,根据《设备完好率标准》填写《设备完好率月度统计表》交经理审核后报公司主管部门; f. 对每次周期检查保养记录、维修记录、故障记录进行检查验证; g. 每季汇总设备故障情况,填写《设备故障记录(季度)汇总表》,报经理审核后,交公司主管部门。 5.2 质量标准 5.2.1 消火栓泵 a. 消火泵(流量、扬程等主要参数)符合出厂要求; b. 管道上的阀门、避震接头、压力表、旁通阀等齐全有效,无泄漏、阀门启闭灵活; c. 消火泵运行平稳、无振动,润滑良好、无咬泵现象; d. 电气控制和各元件齐全,正常可靠,性能完好; e. 水泵、电机等接地装置、防护罩安全可靠,无缺损; f. 管道设备等无锈蚀、无渗漏。 5.2.2 增压泵 增压泵运转平稳,各项运行参数符合出厂标准。 5.2.3 消火栓及配套设施 a. 各层消火栓箱及附件齐全完好; b. 启动报警按钮完好、性能可靠; c. 各层消火栓出水压力符合要求; d. 消防接合器齐全、有效,无泄漏; e. 户外立式消火栓齐全有效,开启灵活; f. 消防进水环网畅通,阀门便于操作,并有明显标记。 5.2.4 消防报警 a. 消火栓泵运转应与报警联动; b. 报警装置应可靠、正常,杜绝误报。 6. 弱电设备 6.1 工作程序 6.1.1 维修人员 a. 按《房屋、设备、设施(年度)周期检查、保养计划表》和《弱电设备(设施)维修保养规程》的内容要求进行周期检查、保养,并将结果记录于《设备、设施周期检查、保养记录表》内; b. 弱电设备、设施维修工作记录《房屋、设备、设施维修记录表》; c. 弱电设备发生异常和故障及时报告设备主管,记录《设备故障记录表》,及时排除异常和故障。 6.1.2 电工 a. 每日按照《房屋、设备、设施巡视内容与程序》巡视信号接收机房设备,记录《信号收视设备巡视记录表》; b. 发现弱电设备异常和故障及时通知分承包方维保人员并报告设备主管,督促维修保养。 6.1.3 保安人员 a. 负责监控中心设备的日常运行操作,每班清洁监控室及设备表面,每次交接班时巡视周界报警系统探头和设备,每班一次巡视摄像监控系统、电子对讲系统的设备,并记录《监控、对讲设备巡视记录表》; b. 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保安主管、设备主管。 6.1.4 设备主管 a. 负责设备的技术资料、档案的收集、保管,联系委托保养工作; b. 每年12月制订下一年度《房屋、设备、设施(年度)周期检查、保养计划表》,并按运行情况制订《房屋、设备、设施(年度)维修计划表》; c. 组织实施弱电设备的运行管理并按《设备维修保养分承包方服务质量监管办法》对分承包方进行监管。对弱电设备维修保养工作进行检查、验证; d. 每周巡视弱电房设备,检查巡视记录; e. 每月定期组织分承包方维保人员和电工检查弱电设备的运行状况,填写《保安防盗系统检查表》和《摄像监控系统检查表》。按日常巡视记录及定期检查记录,根据《设备完好率标准》填写《设备完好率月度统计表》交经理审核后报公司公司主管部门; f. 对每次周期检查保养记录、维修记录、故障记录进行检查验证; g. 每季汇总设备故障情况,填写《设备故障记录(季度)汇总表》,报经理审核后,交公司主管部门; h. 按《应急预案》规定负责处理应急事件; i. 协助管理处主任做好分承包方的评审、评价和初选工作。 6.2 质量标准 6.2.1摄像监控系统 a. 控制台 -各控制器件运行正常,能实行切换定机、扫描式监视等; -操作键盘灵活、可靠; -电源锁开关完好。 b. 显示屏 -各显示屏上监视器齐全、完好,显像清晰,符合设计要求; -各显示器接线清楚,无随意拉接线; -监视器安装牢固、可靠。 c. 电源设备 -交流稳压电源工作正常、稳定; -各输出电路熔丝配置合理,没有不规则行为; -高、低压电源严格分离,交、直流电源分隔明显,无随意拉线; -二路电源切换正常、可靠; -设备接地保护、防护等安全、可靠。 d. 摄像机 -各摄像机工作正常,配置数量齐全; -带云台、带变焦的摄像机应调节自如,符合性能要求; -各摄像机防护罩应齐全(特别是室外型); -各摄像机镜头的光圈调定正确,确保显像清晰,符合设计要求。 e. 录像机 -所配录像机齐全,性能良好,符合性能要求; -各摄像监视点的信号,均能切换到录像机上进行录制(包括切换到备用录像机)。 6.2.2 保安防盗系统质量标准 a. 对讲装置 -户内对讲装置能与大门通话。信号良好; -门卫能与户内通话。联系情况良好; -电梯内对讲装置能与门卫通话。 b. 电子防盗门 -闭门器开闭灵活,快慢二档行程明确,自动关门时能确保门锁上; -电子密码锁好,且密码能修改; -键盘无损坏,不渗漏; -电源正常。 6.2.3 巡更系统 a. 主机、序号机功能完好; b. 电源、充电体充放电正常; c. 配套附件完好。 6.2.4 周界报警系统 a. 光电识别器性能良好; b. 信号传输线路良好; c. 声光联动控制良好。 补充: 8.1电梯维修和保养 8.1.1每日巡视检查 每日电梯投入正式运行前,对电梯作准备性的试运行。对电梯机械部件和电气装置作巡视性检查和记录。观察电梯运行动作的正确性,运行速度的稳定性。消除故障隐患,保持电梯的正常运行。 8.1.2每周检查保养 每周对电梯的机构和部件做一次保养、检查,并经行全面的清洁、润滑(制动器销轴、导向轮、轿顶轮、对重轮轴承、轿厢门和厅门滑轮、交栅门各销轴、自动门机构传动装置、自动门机构杠系统销槽、安全触板销轴、门锁开关销轴) 8.1.3每月检查保养 每月对电梯机构和部件做一次检查保养。认真检查紧固部位的牢固性和磨损部位的完整性。并进行必要的保养,润滑,调整,调整工作必须按技术要求进行。使每台电梯的整体结构处于良好的状态下进行工作(蜗轮、蜗杆轴的滚动轴承、电动机滚动轴承、限速器销轴和涨绳轮、极限开关涨绳轮、选层器运动部位、门导轨、安全钳传动杆、安全钳、补偿装置涨绳轮)。 8.1.4每季度检查保养 每季度对电梯的季度保养机构和部件做一次检查保养。认真检查机构和部件的使用情况,并进行必要的保养,润滑,调整,调整工作按技术要求进行(曳引钢丝绳、自动门机构钢丝绳、安全钳限速器钢丝绳、行程开关、导轨、滑动导靴)。 8.1.5每年度检查保养 电梯每年进行一次完整的安全检测和技术检验。内容为所有的机械、电气安全装置的有效和可靠程度,主要零部件的磨损程度,并检修或更换已超过磨损量的零件,修复不可靠的机电安全部件。对整机进行一次清洗保养,加油润滑(自动门机构链条、弹簧缓冲器、油压缓冲器、极限钢丝绳、补偿绳、曳引机减速器)。 8.1.6专项试验 a.供电系统断相、错相保护功能的试验。 b.限速器与安全钳的联动试验 c.缓冲器的试验 d.极限开关的试验 e.层门与轿厢门电气联锁装置的试验 f.紧急操作装置的检查 g.停止保护装置的检查 h.制动器试验 i.曳引检查 8.2机房管理 8.2.1机房设备须由工程人员负责,机房区域未经许可,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未经工程主管同意,机房内所有物品不得挪用和带出,不准在机房内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机房内不准会客,不准带无关人员入内,因工作需要带入进入,须事先征得工整部经理同意,并有专业设备人员陪同可让其入内。机房内无人时,门不得敞开。离开时,门必须锁上。除值班人员以外,其余人员进入机房均需签到登记。 8.2.2保持房内的门、窗、天花板、墙、柱、地面(板)等设施完好,保持机房的防尘、防水、防风、防小动物等功能完好,保持室内照明、通风良好、电源设备、设施必须完好无缺陷。电梯机房、弱电机房室内温度不准超过40度。如发现无法解决的问题,结实报告有关部门。 8.2.3 机房内保持清洁、整齐,设备、设施无积尘、蛛网、锈斑、油渍。室内严禁放置食物、废弃物、危险品和非机房内用物品,不准乱堆乱放物品。设备、设施的放置不准随意挪动和更改,应按计划内定期对机房进行清洁和打扫。严禁在室内吸烟,严禁擅自动用明火和加热设备,如施工动用电焊和加热设备,需经保安部门批准,防火(烟)卷帘必须完好。机房内必须常备用消防器材,并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 8.2.4 机房内不同设备之间须有明显区分标记,各种机组,配电箱(柜)、BA控制箱(柜)开关、显示屏、信号灯等设备予以明确,醒目功能标识,同类设备应有统一代码。 8.2.5 机房内各种设备必须处于安全可靠、稳定、有效的运行状态,所有设备的元件、管路严禁随意更改,如有损坏,要查明原因,并立即报告工程主管,经批准后即使更换,对严重损坏或难以修复的,要即使报告工程部经理。 8.2.6 根据保养和作业指导书,定期对机房内的设备进行保养。每次保养都要有详细记录,填写相应的保养记录,凡操作设备必须得到主管授权,无授权人员不准操作设备,对设备的操作必须按操作规程进行,严禁违章操作。 8.2.7机房设备功能表示均应简单明确。无特殊情况开关应开至“自动”位置。 补充: 管理质量目标及承诺 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顾客满意度为指针,针对业户及委托方的需求。运用现代化科技手段及管理方法,实行安全、卫生、便捷、舒适、高效及24小时多方位的管理服务。同时遵循物业公司专业管理和委托方监督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方式。 1、 管理目标 1.1服务第一、顾客至上 作为高品质的物业 ,不仅需要配备良好的硬件设施,还需要提供良好优质的服务。我们将利用公司多年来积累的管理经验和资源,制定各项规范的服务流程及准则,并通过有系统、多方位、多层次之培训,加强员工对管理服务之认识,改善礼貌及工作态度,做到服务第一、顾客至上之要求。 1.2优秀物业管理示范称号 我们将凭借丰富的实际经验,委派专业资深人士,根据贵物业的实际情况,提供专业的建议,协助贵物业力争获取优秀物业管理示范称号。希望能借此提升发展商、管理公司和物业的整体形象。 1.3保持国际品质ISO9000 目前我司已经获取ISO9002国际质量认证,我们将根据相关检验、考核、调整的要素,通过ISO9000体系的运行,保证服务质量、服务水平长期稳定在高水平上,提高管理水平及物业价值。使物业管理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系统化。 2. 分项目标 1. 设备完好率98% 1.1 房屋设施完好率98%(故障排除时间不超过48小时) 1.2 运行设备完好率99%(故障排除时间不超过4小时) 1.3 公共设施完好率96%(故障排除时间不超过24小时) 1.4 设备、备件资料完整率100%(查看实物及台帐) 2. 维护保养率100% 2.1 自修设备按计划完成保养率100%(按计划、预算、完成记录检查) 2.2 外包设备按合同完成保养率100%(按保养合同,验收记录检查) 2.3 房屋设施故障维修率100%(按检查记录,维修记录检查) 2.4 业主报修上门维修率100%(按报修记录,业主验收记录检查) 3. 管理费收缴率98%以上 3.1首年每月收缴率98%以上(按月统计,财务结算考核) 3.2解决拖欠管理费90%以上(按月统计,财务结算考核) 4. 业主满意率95%以上 4.1接待服务满意率98%以上(按每季度70%以上业主调查表) 4.2维修服务满意率95%以上(按每季度70%以上业主调查表) 4.3清洁工作满意率95%以上(按每季度70%以上业主调查表) 4.4保安服务满意率95%以上(按每季度70%以上业主调查表) 4.5整体环境满意率90%以上(按每季度70%以上业主调查表) 4.6消防安全满意率95%以上(按每季度70%以上业主调查表) 5. 员工培训合格率100% 5.1岗位职责培训合格率100%(一年考核一次,平时抽查) 5.2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率100%(一年考核一次,平时抽查) 5.3岗位工作技能培训合格率100%(一年考核一次,平时抽查) 6. 无重大事故隐患 6.1无重大设备事故隐患(巡检记录,事故记录检查) 6.2无消防安全事故隐患(巡检记录,事故记录检查) 6.3无治安事故隐患(巡检记录,事故记录检查) 6.4无员工操作事故隐患(巡检记录,事故记录检查) 7. 管理费收支平衡 7.1当月收费入帐率100%(根据财务结算报告) 7.2维修费支出不超支(根据财务结算报告) 7.3清洁费支出不超支(根据财务结算报告) 7.4保安费支出不超支(根据财务结算报告) 7.5办公费支出不超支(根据财务结算报告) 7.6其他支出不超支(根据财务结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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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区可以不要物业管理不可以,因为还有很多你看不到东西物业也在管。比如说线路,水管,路灯,清洁,路面等。水电都是自己的,只能说你是一户一表。是从公共管线分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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