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好,不包括土地的,房产税计税依据主要有:   1、从价计征。按照房产余值征税的,称为从价计征。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扣除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税法规定的减除幅度内自行确定。这样规定,既有利于各地区根据本地情况,因地制宜地确定计税余值,又有利于平衡各地税收负担,简化计算手续,提高征管效率。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主要有:暖气,卫生,通风等,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 2、从租计征。按照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称为从租计征,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希望答案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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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租赁房屋房产税要看用途与租赁方性质缴税1.如果是租赁房屋作为公司经营所用:房产税为租金12%2.如果是租赁房屋作为住宅居家所用:房产税为租金4%房产税税率按照规定,房产税采用比例税率、从价计征实行从价计征,税率1.2%;从租计征税率12%二、房产税计税依据房产税计税依据有两种:房产计税余值,二房产租金收入()房产计税余值按税法规定,对于企业自用房产,应房产计税余值计税依据所谓房产计税余值,指房产原值次减除10%至30%自损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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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商业用房需要交纳哪些税费?贷款买好的商业店面(在商业街那块),买完之后还需要交纳哪些税费?贷款买的商业店面,那么产权就是你的了,这样要交房产税的。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如果你是自己做生意,那就应该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缴纳房产税: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如果你是租赁给别人的,就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二、还有就是那种一整栋的商业用房(一层是店面,上面是店主居住或仓库的类型)怎么交税?如果这个房子是混用的,如果能区分生活和商用的,可以按照商用的部分征收房产税。关键是1层和上面的价值怎么区分的问题。如果不是很较真的话可以按照面积的比例征收房产税。房产税的计算方法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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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新房产税计算方法如下:一、房产税的税率按照规定,房产税采用比例税率、从价计征.实行从价计征的,税率为1.2%;从租计征的税率为12%.二、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有两种:一是房产的计税余值,二是房产租金收入.(一)房产的计税余值按税法规定,对于企业自用房产,应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为计税依据.所谓房产的计税余值,是指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的自然损耗等因素后的余额.这里所说的房产原值,是指企业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在固定资产账簿中记载的房屋的原价.凡是在企业固定资产账簿中记载有房屋原价的,均以房屋原价扣除一定比例后作为房产的计税余值.按照规定,企业对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产的原值.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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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第三条规定:“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二、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规定:“一、关于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房产税问题   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   二、关于出典房产的房产税问题   产权出典的房产,由承典人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   三、关于融资租赁房产的房产税问题   融资租赁的房产,由承租人自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开始日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合同未约定开始日的,由承租人自合同签订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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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有两种: 一是房产的计税余值,二是房产租金收入。 (一)房产的计税余值 按税法规定,对于企业自用房产,应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为计税依据。 所谓房产的计税余值,是指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的自然损耗等因素后的余额。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根据当地具体情况确定。 这里所说的房产原值,是指企业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在“固定资产”帐簿中记载的房屋的原价。因此,凡是在企业“固定资产”帐簿中记载有房屋原价的,均以房屋原价扣除一定比例后作为房产的计税余值。若“固定资产”帐簿中没有记载房屋原价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确定房屋原值。在具体确定房产原值时,房产原值应当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包括:暖气、卫生、通风、照明、煤气等设备,各种管线如蒸汽、压缩空气、石油、给水排水等管道及电力、电讯、电缆导线、电梯、升降机、过道、晒台等。按照规定,属于房屋附属设备的水管、下水道、暖气管、煤气管等应从最近的探视井或三通管算起,电灯网、照明线应从进线盒联结管算起。按照规定,企业对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产的原值。 (二)租金收入 按照规定,对于企业出租的房产,应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房产租金收入是指企业出租房产所得到的报酬,包括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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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新房产税计算方法如下:一、房产税的税率按照规定,房产税采用比例税率、从价计征.实行从价计征的,税率为1.2%;从租计征的税率为12%.二、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有两种:一是房产的计税余值,二是房产租金收入.(一)房产的计税余值按税法规定,对于企业自用房产,应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为计税依据.所谓房产的计税余值,是指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的自然损耗等因素后的余额.这里所说的房产原值,是指企业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在固定资产账簿中记载的房屋的原价.凡是在企业固定资产账簿中记载有房屋原价的,均以房屋原价扣除一定比例后作为房产的计税余值.按照规定,企业对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产的原值.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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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有两种:一是房产的计税余值,二是房产租金收入。 (一)房产的计税余值 按税法规定,对于企业自用房产,应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为计税依据。 所谓房产的计税余值,是指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的自然损耗等因素后的余额。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根据当地具体情况确定。 这里所说的房产原值,是指企业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在“固定资产”帐簿中记载的房屋的原价。因此,凡是在企业“固定资产”帐簿中记载有房屋原价的,均以房屋原价扣除一定比例后作为房产的计税余值。若“固定资产”帐簿中没有记载房屋原价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确定房屋原值。在具体确定房产原值时,房产原值应当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包括:暖气、卫生、通风、照明、煤气等设备,各种管线如蒸汽、压缩空气、石油、给水排水等管道及电力、电讯、电缆导线、电梯、升降机、过道、晒台等。按照规定,属于房屋附属设备的水管、下水道、暖气管、煤气管等应从最近的探视井或三通管算起,电灯网、照明线应从进线盒联结管算起。按照规定,企业对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产的原值。 (二)租金收入 按照规定,对于企业出租的房产,应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房产租金收入是指企业出租房产所得到的报酬,包括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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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国现行房产税采用比例税率,因计税依据不同,有两种情况:一是实行从价计征的,税率为1.2%;二是实行从租计征的,税率为12%。但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公式是:从价计征: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扣除比率)*1.2% 税率为:1.2% 从租计征: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税率为:12%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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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只要记住2点 房产税只有2条是当月交,其他都是次月 一个是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 还有个是对于办理验收手续前(这个前记住)已使用或出租,出借新建房屋的,应当使用或出借当月起 其他都是次月 而你说的矛盾,其实并不存在 一个是原来是我的房屋进行生产经营之类的,当月缴纳 一个不是我的房屋,或者是新建的之类,在出租,出借时次月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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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谓计税余值,是指依照税法规定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的损耗价值以后的余额。其中: (1)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 (2)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 (3)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 (4)对于更换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在将其价值计入房产原值时,可扣减原来相应设备和设施的价值;对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中易损坏,需要经常更换的零配件,更新后不再计人房产原值,原零配件的原值也不扣除。 (5)自2006年1月1日起,凡在房产税征收范围内的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包括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以及完全建在地面以下的建筑、地下人防设施等,均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征收房产税。 (6)在确定计税余值时,房产原值的具体减除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税法规定的减除幅度内自行确定。 (1)对投资联营的房产,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予以区别对待。对于以房产投资联营,投资者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险的,按房产的计税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对以房产投资,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联营风险的,实际是以联营名义取得房产租金,应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计算缴纳房产税。 (2)对融资租赁房屋的情况,由于租赁费包括购进房屋的价款、手续费、借款利息等,与一般房屋出租的“租金”内涵不同,且租赁期满后,当承租方偿还最后一笔租赁费时,房屋产权一般都转移到承租方,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的分期付款购买固定资产的形式,所以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以房产余值计算征收。至于租赁期内房产税的纳税人,由当地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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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为了维持和增加房屋的使用功能或使房屋满足设计要求,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如给排水、采暖、消防、中央空调、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二、对于更换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在将其价值计入房产原值时,可扣减原来相应设备和设施的价值;对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中易损坏、需要经常更换的零配件,更新后不再计入房产原值。? 三、城市房地产税比照上述规定执行。 所得税:按现行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统一的所得税法条例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的房产应以历史成本为计税基础并计提折旧,不得将维修费用资本化增加房产价值。对符合所得税法规定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取得该项资产时实际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确认为新的固定资产,并按照规定计提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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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税有两种   一种为自用房产,应交房产税=房产原值×(1-扣除率)×1.2%   扣除率在10%-30%之间,…具体由所属的省级确定,现一般都按照上限30%扣除.   另一种为出租的房产,应交房产税=租金金额 价格仅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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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房产税分两种计算方法: 一、从价计征 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计征,其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年税率1.2%[1] 二、从租计征 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没有从价计征的换算问题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其余均从次月起缴纳。 个人出租住房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4% 以上价格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具体价格以购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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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土地使用面积为计税依据,乘以单位税率即可,我们是每平方米4.5元,不知道你们那是多少。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季缴纳;房产税以房产余值(房产原值扣除30%就,即房产原值*70%)为计税依据,单位税率1.2%,二月份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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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5、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5、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6、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该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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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重庆房产税征收时间是:1,时间:2016年5月22号至7月8号;2.内容:a、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b。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以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房屋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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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有两种:一是房产的计税余值,二是房产租金收入。 (一)房产的计税余值 按税法规定,对于企业自用房产,应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为计税依据。 所谓房产的计税余值,是指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的自然损耗等因素后的余额。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具体情况确定。 这里所说的房产原值,是指企业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在“固定资产”帐簿中记载的房屋的原价。因此,凡是在企业“固定资产”帐簿中记载有房屋原价的,均以房屋原价扣除一定比例后作为房产的计税余值。若“固定资产”帐簿中没有记载房屋原价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确定房屋原值。在具体确定房产原值时,房产原值应当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包括:暖气、卫生、通风、照明、煤气等设备,各种管线如蒸汽、压缩空气、石油、给水排水等管道及电力、电讯、电缆导线、电梯、升降机、过道、晒台等。按照规定,属于房屋附属设备的水管、下水道、暖气管、煤气管等应从最近的探视井或三通管算起,电灯网、照明线应从进线盒联结管算起。按照规定,企业对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产的原值。 (二)租金收入 按照规定,对于企业出租的房产,应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房产租金收入是指企业出租房产所得到的报酬,包括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对于以劳务或其他形式作为报酬付房租收入的,应当根据当地同类房产的租金水平,确定一个标准租金,按规定计征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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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计税余值计税和按租金收入计税两种:   1.对经营自用的房屋,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作为计税依据。   所谓计税余值,是指依照税法规定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的损耗价值以后的余额。具体的减除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例如,北京市规定的减除幅度为30%。   纳税人没有按照规定记载房屋原价的,在计算征收房产税的时候,应当按照规定调整房产原值。   2、对于出租的房屋,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   房产的租金收入,是房屋产权所有人出租房产使用权取得的报酬,包括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   3、投资联营及融资租赁房产的计税依据。   (1)对投资联营的房产,在计征房产税时应别对待。   对于以房产投资联营,投资者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险的,按房产的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   对以房产投资,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联营风险的,实际是以联营名义取得房产租金,应根据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计算缴纳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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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市房产税计税依据: 一、房产税的税率 按照规定, 房产税采用比例税率、 从价计征。 实行从价计征的, 税率为 1.2%;从租计征的税率为 12%。 二、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有两种:一是房产的计税余值,二是房产租金收入。 (一)房产的计税余值 按税法规定,对于企业自用房产,应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为计税依据。 所谓房产的计税余值,是指房产原值一次减除 10%至 30%的自然损耗等因素后的余额。 这里所说的房产原值,是指企业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在“固定资产”账簿中记载的房屋的原价。 凡是在企业“固定资产”账簿中记载有房屋原价的,均以房屋原价扣除一定比例后作为房产的计税余值。 按照 规定,企业对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产的原值。 (二)租金收入 按照规定,对于企业出租的房产,应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房产租金收入是指企业出 租房产所得到的报酬,包括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对于以劳务或其它形式作为报酬抵付房租收入的,应当 根据当地同类房产的租金水平,确定一个标准租金,按规定计征房产税。 三、房产税的计算方法 根据税法规定,房产税的计算方法有以下两种: (一)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 30%后的余值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年应纳税额=房产账面原值×(1-30%)×1.2% (二)按租金收入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年应纳税额=年租金收入×适用税率(l2%)以上方法是按年计征的,如分期缴纳,比如按半年缴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 2;按季缴纳,则以年 应纳税额除以 4;按月缴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 12。 四、房产税的会计处理方法 施工企业房产税应纳税款, 通过“应交税金——应交房产税”科目进行核算。该科目贷方反映企业应交 纳的房产税,借方反映企业实际已经缴纳的房产税,余额在贷方反映企业应缴而未缴的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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