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须提供经单位盖章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份)、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及以下证明材料: (1)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购买一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购房合同(或预售契约)、购房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购买二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房地产权证、契税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征地补偿购买增大住房面积的,首次提取时,提供房屋拆迁安置协议、购买增大住房面积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首次提取时,提供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建造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用地证明(或房地产权证)、镇(乡)以上规划部门同意建房的批文、购买建筑材料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翻建的批文、房地产权证、购买建筑材料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地产权证、修缮费用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租房自住的,首次提取时,提供租赁合同(指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合同或与单位签订的公房租赁合同)、房租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离休、退休的,提供离、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市级以上医院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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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肥省直公积金提取方法: 1提取前可以查看一下自己的住房公积金的余额避免太少了还去取,等于也拜忙活了.住房公积金很多地方都是可以网上查询的.网上查询默认密码是123456.先查查自己有多少! 2如果是因为辞职原因提取住房公积金,可以去公司的财务去领取申请表。 如果辞职很久了,可以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拿一份申请表。如果不知道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的可以使用百度地图搜索! 3两份证明是需要公司盖章的,一份申请表和离职证明!里面内容不会填写的可以咨询公司人事部的,或者是空着.住房公积金里面的工作人员会教你怎么填写! 4然后准备好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都会有。可以免费复印。 然后就是银行卡。看看当地的住房公积金是使用的哪里的银行卡。 比如我的长沙的就是建行的。准备好可以正常使用的银行卡! 5准备好申请资料之后, 在住房公积金里面排队等候办理。第一步是核实,第二步是提交申请的资料。第三步就是把提取的资料给银行,银行都会在管理中心有设置办公点。每一步都会通知你在几号窗口办理.按照他们的提示来办理就好! 6最后一步把资料提交给银行之后会通知你说第二天到账。整个提取流程就搞定啦.第二天就可以去ATM查看一下有木有到账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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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辽宁省直公积金提取流程 1、准备: 申请人到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咨询窗口领取或登录福州住房公积金网站下载《福州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并准备好办理提取手续的相关材料。 2、受理: 申请人到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综合业务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受理人当场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材料不齐的发缺件告知单,材料齐全的转入复核。 3、复核: 符合条件准予提取的,受理人录入电脑,打印单笔审批表。 4、审批: 授权经办银行准予提取。 5、提取: 申请人携单笔审批表、提取凭证和身份证到承办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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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条件如下: 湖北省省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职工,今后可以在如下10种情况下,以资金转账形式提取自己的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屋,其中包括用于购买二手房;2.离退休;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4.出境定居;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8.非本市户口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9.党政机关、中央单位工作人员调离武汉市;10.特殊情况的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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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河北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三)被纳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四)房租支出占家庭收入的比例高于管理委员会规定的;(五)遇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六)离休、退休、退职的;(七)出境定居的;(八)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九)户口迁出石家庄市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十)非石家庄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十一)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十二)因参军、上学,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十三)因单位解散、破产或辞职、被辞退等原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账户两年以上未继续缴存或者未办理转移的;(十四)其他依法允许提取的情形。缴存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缴存人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职工依照本办法第(一)至(五)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其配偶可同时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河北省省直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依照本办法第(一)项规定提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的,按签订购房合同或首付款票据日期为准后延三年年末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为限额,可每间隔6个月提取一次,但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依照本办法第(二)项规定提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的,在还款期间,可以上下半年分别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但不得超过偿还住房贷款本息之和或购房价款总额。依照本办法第(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的,可以每三个月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但不得超过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期间及当年实际支付的房租。依照本办法第(五)项规定,提取职工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额度不能超过当年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部分总额。依照本办法第(六)项至(十三)项及第四条规定,可以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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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条件和材料 1、购买自住住房的:①购房合同或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②房屋预告登记证或契税完(免)税证原件和复印件;③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①原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②建设用地或宅基地使用证原件和复印件;③建筑规划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④工程施工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⑤工程预算书(或购买施工材料票据)原件和复印件;⑥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大修自住住房的,另需提交危房鉴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3、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①购房借款合同原件和复印件;②贷款银行出具的现时贷款对账单(或还款存折明细)原件和复印件;③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二手房贷款另需提供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 4、房租超过家庭收入15%的:①福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档案馆出具的无房证明原件;②房屋租赁证原件和复印件;③房屋租赁合同或税收发票原件和复印件;④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⑤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购买拆迁安置房的:①拆迁安置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②交款发票原件和复印件;③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离退休的:①离退休证(或批准文件)原件和复印件;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7、出境出国定居的:①定居地护照或定居地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②户口注销证明(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8、工作调离本市(或异地就业)的:①工作调动证明文件(或异地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②异地就业的提供与本市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③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9、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未重新就业的:①失业证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办理时另须面签一份“两年内不得以同一理由再次申请”的承诺书。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①死亡证明原件和复印件;②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③申请人和死亡人关系证明(婚姻关系证明、户口簿或单位开具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11、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①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证原件和复印件;②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③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12、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①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书原件和复印件;②夫妻双方单位出具家庭生活严重困难证明原件;③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④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13、职工及其配偶、父母和子女患特殊病症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①县级以上医院特殊病症审批表(或病历)原件和复印件;②医保中心特殊病症确认表原件和复印件;③医院出具的医疗费用等有效票据原件和复印件;④夫妻双方单位出具收入及家庭生活严重困难证明原件;⑤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⑥户口簿、婚姻关系证明等直属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14、遇严重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①乡、镇、街道以上民政部门或公安机关出具的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时间、地点、损失情况证明原件和复印件;②夫妻双方单位出具收入及家庭生活严重困难证明原件;③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④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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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长春省直公积金提取条件也是有一些的变化的。 1、需要证明夫妻关系的: 必须提供结婚证或离婚证明确夫妻关系,其它证明材料无效。 2、 本管辖区内非农业户籍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或工作调转至外省、市的,须提供以下资料: 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或调令(函)或任职文件(劳动用工合同);事业编制人员及公务员提供:《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说明书存根》及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证明材料。 3、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并实现放款后的职工,在办理提取首付款业务时须出具: 申请长春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并实现放款后的职工,在办理提取首付款业务时须出具:长春市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单身提供借款人身份证原件、组合贷款提供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单身无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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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南省直公积金提取手续: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须提供经单位盖章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份)、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及以下证明材料: (1)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购买一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购房合同(或预售契约)、购房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购买二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房地产权证、契税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征地补偿购买增大住房面积的,首次提取时,提供房屋拆迁安置协议、购买增大住房面积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首次提取时,提供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建造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用地证明(或房地产权证)、镇(乡)以上规划部门同意建房的批文、购买建筑材料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翻建的批文、房地产权证、购买建筑材料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地产权证、修缮费用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租房自住的,首次提取时,提供租赁合同(指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合同或与单位签订的公房租赁合同)、房租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离休、退休的,提供离、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市级以上医院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出境定居的,提供签证和护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8)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9)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户口迁出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0)失业(或下岗)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失业(或下岗)12个月以上的,提供失业证(或下岗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1)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需提供职工死亡证明、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合法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职工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提取申请表,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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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一般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三天就可以到账。而且公积金的提取 每年只能提取一次,时间自己来定。 2、 可以半年支取一次。必须上次支取的租房合同写的日期是半年或者到期了。 3、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程序:   (1)职工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材料(证明);   (2)由单位按规定审核同意后开具一式三联套写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加盖预留印鉴后到所属管理办理提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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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提取方法: 1、一手房提取: (1)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2、二手房提取: (1)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住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主买房人的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3、职工因购买公有住宅楼房首次公积金提取: (1)单位房管部分出具的购房协议或者购房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 一次性还公积金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   (1)由单位财务或劳资开出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若提取配偶的公积金需同时提供结婚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借款合同,到贷款银行的贷款部门打印上一年的个人住房贷款还款对账单(提取之月到上年度本月)并请银行盖章   (4)若用存折还贷款,须提供还款存折及存折复印件一份;若用银行卡还贷款,须提供由银行柜台打出的最近一年的银行卡明细一份   (5)到贷款银行的贷款部门签《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协议书》   (若夫妻双方都提取,夫妻双方签字摁手印,并在开户银行账户上填写完整,直接打到个人账户里)   注:职工本人需到场在“提取申请表”上签字按手印(公积金汇入个人还款帐户) 大修住房公积金提取 1、所属房管或物业部门的大修证明和产权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2、购买材料的明细发票或分摊到个人的费用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要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自建住房公积金提取 1、规划、房管部门宅基地批复或建房批准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2、购买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费用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建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偿还住房贷款本息公积金提取 1、借款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2、购房合同的复印件;3、首付款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离休退休公积金提取 1、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2、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无离、退休证的,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提供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公积金提取 1、劳动部门出具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公积金提取 1、《突发事件提取申请表》(单位盖章);2、所属职工配偶或直系血亲发生的突发事件,需提供能够证明与本人关系的证明材料;3、职工所在单位或所在街道予以核实后出具的提取证明;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6、如遇重大疾病,除提供本条1至5项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供:a、医院的诊断证明;b、医院提供的个人药费支出清单; c、其他重大疾病还须提供家庭收入证明,d、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没有工作人员由所在街道居委会开具相关证明;7、如遇不可预见事故和灾难,除提供本条1至5项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供:a、单位、街道办事处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b、个人承担费用的明细发票;c、家庭收入证明的。 进城务工人员因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取 1、户口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2、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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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并注销其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一)离休、退休的; (二)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1年后仍未重新就业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出国(境)定居的; (四)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其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可以申请提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五)调离本市行政区域的。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办理非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1年内; (二)翻建、建造自住住房的,自审批之日起1年内; (三)大修自住住房的,自危房鉴定书签发之日起1年内; (四)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自贷款结清之日起6个月内; (五)无房户租赁住房用于本人居住且每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或者承租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的; (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可以提取的情形。 符合前款第(一)、(二)项规定条件的,同一套住房可以提取一次;符合前款第(三)、(四)、(五)、(六)项规定条件的,可以多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多次提取间隔时间应当在1年以上。 职工符合第五条、第六条规定条件,但本人或者其配偶有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尚未结清的,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结清时准予提取。 职工符合提取条件,但为住房公积金借款人提供了联合担保的,在借款人未还清贷款前,不能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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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河北省公积金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出境定居的; 4、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5、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及支付公共租赁住房房租的; 6、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职工家庭成员因患重大疾病、子女接受高等教育以及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7、支付经济适用房、限价房购房首付款的; 8、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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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的,审批时请个人根据情况带好下列材料: (1)购房改房:需带房改专用发票原件、复印件; (2)购统建解困房:需带统建解困房专用发票原件、复印件,或职工个人产权登记收件收据或产权证书复印件; (3)购商品房:应提供商品房发票原件、复印件、商品房预售合同复印件; (4)购买拆迁安置房:提供拆迁统一发票或收据及安置购买合同书复印件; (5)集资建房:单位集资收款票据及集资合同书复印件; (6)职工自建房: A、乡村建房应提供土地使用证书原件、复印件并提供区土地房产部门出具的住房已建好的证明; B、城市建房应提供原产权证原件、复印件、建设许可证。 (7)职工维修住房:应提供产权证书原件、复印件、维修承办单位出具的维修预算书; (8)直系亲属购房:不同户成员要支取公积金的,支取公积金职工应提供直系亲属关系材料及上述支取材料。 以上支取公积金名字与购房发票名字不同的,还应提供户口本上全户户口页复印件。上述材料齐全,自申请之日三天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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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提取条件房屋类:1、??购买、建造、翻修、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3、房租支出占家庭工资收入50%以上的;非房屋类: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条件??第一,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三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第二,租住公租房,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第三,租住商品房,各地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和住房面积确定提取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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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保中心在五里亭肿瘤医院站下车,问一问路很好找的,市医保中心在五四路新天地大厦,就是新华都对面,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在二环路美景良城附近,房地产交易中心里,这些单位的咨询电话永远占线,根本打不进去的,非得自己上门咨询不可,我们单位跑这些手续都要去好几趟的,挺麻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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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省直缴存职工因构建自住住房提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的,按签订购房合同日期为准,后延5年年末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为限额,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职工可每间隔6个月提取一次,但不得超过构建自住住房的费用。 2.对于构建自住住房的提取条件,《通知》明确,购买商品房的,首次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时,须提供职工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房管局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或收据、房屋所有权证中的任意两样。 3.购买二手房的,首次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职工身份证复印件,买方、卖方、房屋中介三方房屋买卖协议(或房管部门备案的存量房交易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4.职工因同一套住房第二次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的,只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即可。构建自住住房职工配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除按照上述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外,还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5.符合提取条件的省直缴存职工,可持上述材料向单位提出申请,由单位住房公积金专管员通过省直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提出提取申请,并到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办理审核、提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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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以下情况都可以提取: 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提取公积金; 购买二手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 购买集资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 建造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 购买拆迁安置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 偿还省直个人住房贷款提取公积金; 偿还住房贷款或其他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 提前结清住房贷款提取公积金; 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过收入的30%提取公积金; 离、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公积金; 职工工作变动提取公积金;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取公积金; 职工享受所在地最低生活保障提取公积金; 因九种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提取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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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申请 持本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指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境外居民提交护照)及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网点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窗口提出申请。 2、受理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对于不准提取的情况,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说明理由。 3、转账至绑定银行卡 职工申请提取的金额将自动转入职工绑定的银行卡(储蓄存折)账户。 注意事项: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职工因故无法亲自前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审批手续的,可委托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单位管理人员办理,受委托办理提取审批手续的人员须提供单位证明、个人身份证明;也可委托他人办理,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的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 希望对你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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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可凭有效凭证,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省直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单位无正当理由,拒不核实或不为职工出具《省直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的,职工可凭有效证明材料,申请省直分中心督促单位办理。改制、破产企业的原单位封存户职工,由原行业改制服务中心(或行业指定的留守组织、管理机构)进行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凭提取凭证及单位核实的《省直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到省直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省直分中心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日内做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在省直分中心集中封存户内的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凭提取凭证直接到省直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省直分中心审核准予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可根据职工要求,由受托银行将核定的支取额转入单位财务账户,职工到单位财务部门领取或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该职工个人储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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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提取条件 房屋类: 1、   购买、建造、翻修、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房租支出占家庭工资收入50%以上的; 非房屋类: 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条件    第一,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三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第二,租住公租房,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第三,租住商品房,各地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和住房面积确定提取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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