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必须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适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按月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税。该税率按个人月工资、薪金应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高一级为45%,最低一级为3%,共7级。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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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税缴纳标准全国一致。是每月超过3500元部分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依据《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1 不超过1500元的 3 2 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10 3 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20 4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25 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30 6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7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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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方式:   1、发放年终奖的当月工资高于3500元时,年终奖扣税方式为:年终奖*税率-速算扣除数,税率是按年终奖/12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的税率。   2、当月工资低于3500元时,年终奖个人所得税=(年终奖-(3500-月工资))*税率-速算扣除数,税率是按年终奖-(3500-月工资)除以12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的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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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直接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纳,在北京可以去下面。北京丰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蒲方路3号附近的公交车:722路、18路、65路你可以参考一下,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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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纳税义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取得应纳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义务人,在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价格来源网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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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冬季取暖费 并不是个人所得税的扣除项目,各税在对企业类型上不搞特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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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级数 每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500元的 5 0 2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10 25 3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15 125 4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20 375 5 超过 20000元至 40000元的部分 25 1375 6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30 3375 7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6375 8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40 10375 9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45 15375 (注:本表所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贰仟元后的余额或者减除附加减除费用后的余额。)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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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业发放给职工的冬季取暖费,防暑降温费和劳动保护费应并入发放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一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不管怎么记账,都是要交纳个人所得税的。视同福利。 如果是在企业或单位取暖而所花费的,开具发票报销,则不要交个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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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外国人在中国取得收入应执行中国的所得税法   工资性收入每个人每年只能用一次年度奖金计税方法。在一月份发奖金时可以选择用年度奖金计税方面,用了以后再发奖金就不能再用这个方法;也可以选择不用。   选择用   计税方法:52000/12=4333.33 ,小于4500,应税税率在10%档,速算扣除数105   则奖金部分个人所得税=52000*10%-105=5059,另还有40000的个税正常交=40000*30%-2755=9245,当月合计个税=14304   不选择用   计税方法:与月度工资合并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超过88000,税率在45%档,速算扣除数13505   则个人所得税=(40000+52000)*45%-13505=27895 以上价格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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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二手房交易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取得的所得,应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同时,为促进我国居民住宅市场的健康发展,规范征纳行为,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于1999年12月2日就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如何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关问题又作出了明确规定,具体分三种情况征税: 1、个人出售除公有住房以外的其他自有住房,其应纳税所得额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确定。即按照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合理费用指卖出财产时支付的有关费用。 2、个人出售已购公有住房,其应纳税所得额为个人出售公有住房的销售价,减除住房面积标准的经济适用住房价款、原支付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房价款、向财政或原产权单位缴纳的所得收益以及税法规定的合理费用后的余额。 3、职工出售以成本价(或标准价)出资的集资合作建房、安居工程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以及拆迁安置住房,比照已购公有住房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二、二手房交易中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哪些优惠政策? 根据我国税收法律法规,在二手房交易中的个人所得税缴纳上有一些优惠政策的规定,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1、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2、对出售自有住房并拟在现住房出售1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住房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具体方式是:先以纳税保证金形式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购房金额大于或等于原住房销售额的,全部退还纳税保证金,购房金额小于原住房销售额的,按照购房金额占原住房销售额的比例退还纳税保证金,余额作为个人所得税缴入国库。 以上是对二手房交易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以及有哪些优惠政策的简要介绍。二手房交易中个人所得税的缴纳问题,我国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得很详细,除此之外,还规定了两种优惠政策,以规范我国二手房交易市场中的税收秩序。当然,有必要提醒大家的是,即便法律规定得很详细,但是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一般也不会对此有清楚了解。因此,如果涉及到缴纳税收的问题,除了要咨询有关税务机关外,还应着重注意与交易对方关于税收缴纳的约定,必要的时候要咨询房地产律师,他们的建议或专业意见可能会帮助大家有效避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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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业年金也是职工的福利的一部分,相当于职工的补充养老保险。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补充规定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9号)规定:一、关于企业为月工资收入低于费用扣除标准的职工缴存企业年金的征税问题   (一)企业年金的企业缴费部分计入职工个人账户时,当月个人工资薪金所得与计入个人年金账户的企业缴费之和未超过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但加上计入个人年金账户的企业缴费后超过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的,其超过部分按照《通知》第二条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因此,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缴付的企业年金即超过规定的补充养老保险费,都要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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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企业和事业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办法和标准,为在本单位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职工缴付的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单位缴费部分,在计入个人账户时,个人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2.个人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缴付的年金个人缴费部分,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标准内的部分,暂从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3.超过本通知第一条第1项和第2项规定的标准缴付的年金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部分,应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所得,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税款由建立年金的单位代扣代缴,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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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国家规定:对满五年普通住房并且是家庭中唯一住房出售时减免个人所得税;其它的需要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普通住房   普通住房不满五年或非家庭唯一住房出售时,国五条规定:按房屋差额的20%缴纳,不能核实原房屋原值的按全额的1%缴纳;值得注意的是:目前除几个一线城市发文规定按差额20%征收外,其余各地继续按全额1%征收;   非普通住房   非普通住房出售时,目前除几个一线城市发文规定按差额20%征收外,其余各地继续按全额1%~2%征收;   非住宅   非住宅性质商业房包括商业房、车库、工厂、车间等,按差额20%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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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人所得税政策通知》(财税[2006]10号)第二条规定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建设部 财政部 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等规定精神单位和人分别超过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12%幅度内其实际缴存住房公积金允许人应纳税所得额扣除单位和职工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月平均工资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设区城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具体标准按照各地有关规定执行 单位和人超过上述规定比例和标准缴付住房公积金应超过部分并入人当期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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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法律规定,中奖是偶然所得的收入,一次中奖收入不超过一万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一次中奖收入超过一万元的,应按税法规定全额征税,一般是收入的20%。 价格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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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个税问题:个人股东用自有房产投资入股,有评估增值,是否征收个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货币性资产评估增值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批复》(国税函〔2005〕319号文件)规定:“对个人将非货币性资产进行评估后投资于企业,其评估增值取得的所得在投资取得企业股权时,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上述文件被《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2011年第2号)废止,2号公告自2011年1月4日起生效。按照实体从旧原则,在2号公告生效前,对非货币资产评估增值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2号公告生效后,对非货币资产评估增值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营业税问题: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在提供下列资料后——资产评估报告(或验资报告)、投资入股协议、工商部门出具的股权证明材料,由区市地税局比照营业税减免税审批程序,出具不征税证明。 三、土地增值税问题:根据《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第一条的规定:“对于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的,投资、联营的一方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作为联营条件,将房地产转让到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中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对投资、联营企业将上述房地产再转让的,应征收土地增值税。” (房地产企业除外) 四、契税问题:《契税暂行条例细则》第八条规定,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视同转让,对接收方按照3~5%的税率征收契税。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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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根据我的了解个人所得税计算一般是,个人全年的奖金乘上对应的税率,然后再减去速算扣除数。打个比方,假如一个人的年终奖金为7200元,减去个人税起征点3500元,乘上对应的税率10%,减去扣除数105元,最后得出205元,就是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了。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你。价钱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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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个税问题:个人股东用自有房产投资入股,有评估增值,是否征收个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货币性资产评估增值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批复》(国税函〔2005〕319号文件)规定:“对个人将非货币性资产进行评估后投资于企业,其评估增值取得的所得在投资取得企业股权时,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上述文件被《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2011年第2号)废止,2号公告自2011年1月4日起生效。按照实体从旧原则,在2号公告生效前,对非货币资产评估增值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2号公告生效后,对非货币资产评估增值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营业税问题: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在提供下列资料后——资产评估报告(或验资报告)、投资入股协议、工商部门出具的股权证明材料,由区市地税局比照营业税减免税审批程序,出具不征税证明。 三、土地增值税问题:根据《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第一条的规定:“对于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的,投资、联营的一方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作为联营条件,将房地产转让到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中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对投资、联营企业将上述房地产再转让的,应征收土地增值税。” (房地产企业除外) 四、契税问题:《契税暂行条例细则》第八条规定,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视同转让,对接收方按照3~5%的税率征收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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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必须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适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按月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税。该税率按个人月工资、薪金应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高一级为45%,最低一级为3%,共7级。 希望我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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