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漫长的等待之后,我们终于等到了房屋验收的这一天,别管顾着兴奋,这个时候最重要的就是好好做好新房验收的工作。那么,新房验收注意事项是什么?   1、房顶高度:用尺在房顶取4-5个点测量,若数值一致,则说明房顶没有倾斜。   2、墙壁地面:用长尺等靠近墙壁地面,检查墙壁是否平整,同时观察是否有划痕裂纹,墙面是否有爆点。   3、空鼓:把专用钢针小锤(10g)垫上几层纸敲击墙壁,检查墙面空鼓。   4、乳胶漆质量:在周围光线暗时,用大功率灯泡(200瓦)照射,灯一亮,墙壁天花板是否平整就会立刻通过光线的阴影看出,如果不平,要重新补腻子刷漆;如果局部刷漆(修补过)会与墙壁原色产生差异。   5、门的质量:用镜子放到门顶部和门底部,检查这些平时看不到的地方是否刷过油漆。特别是卫生间的门,如果其顶部和底部的油漆没有刷全,时间一长,会使门底部过早腐烂损坏。检查防盗门有无划痕,门边是否变形,门与框的密封是否严密,门和锁开关是否灵活。   6、窗户:推拉窗上的纱窗和窗扇,应感觉到推动灵活,相互无碰撞。窗户外窗框上应有防堵帽,防止异物堵塞影响排水。   7、门窗的密封性:检查门窗的密封是否良好,可用一长纸条放在密封点上,关门压住纸条用力抽出,多几次试验可以看出密封条的压力是否均匀。   8、卫生间:卫生间在楼道内有窗户的应该安装防盗网;如若没有窗户,则应有通风孔。通风孔设在吊顶下面;离通风孔最近的插座须是防水插座。   9、厨房和卫生间:这两个地方是瓷砖到顶的,要检查四角无磕碰(房顶四角和地面四角),地砖墙砖无变形开裂和空鼓。用小锤划击地砖和墙砖,有空洞声音,应重新铺设。   10、厨房烟道:用纸卷点火后灭火冒烟,放在烟道口下方10厘米左右,看烟是否上升到烟道口立即拐弯吸走。   11、管道煤气:用冒烟的纸卷放到报警装置附近,看装置是否灵敏;报警声光提示的同时会关闭进气电磁阀,如果不能,要及时修复。   12、检查管道安装、通畅和密封:用手使劲晃动暖气管和上水管,应固定牢固。如果松动,应重新固定。打开水阀看排水是否流畅,放水时用卫生纸擦拭上下管道底部有无渗漏。   13、暖气片:暖气片上方应有排气孔,使用时应拧动将气体排掉。如果拧不动就需要修理解决,否则气排不出来,暖气片不热。还要注意暖气片安装时进水管和回水管的坡度要符合要求,否则影响采暖。   14、验电:业主自己可以购买一个专业验电器,按照使用说明逐一验收。   以上就是新房验收注意事项的相关内容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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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需要注意项如下: 房屋的性质,住宅用地是70年,商业是40年,有些人会打着住宅的幌子卖商业的房子。 房屋的朝向,这个在自己选择好的朝向后在购房合同上也要看仔细。 房子的面积,房子的面积是否和当时说好的一样,不要差个几平方的。 房子的层高,一般的标准层高是3米,净层高是2.8米。 房子的交房时间,这个要明确在合同上,如果开发商逾期交房的话违约责任是什么。 是否水电气三通,这个也要明确在合同上,开发商一般都会明确的。 办理产权证时间,这个时间是否在购房合同上明确,如果没有明确可以要求明确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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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需要注意项如下: 房屋的性质,住宅用地是70年,商业是40年,有些人会打着住宅的幌子卖商业的房子。 房屋的朝向,这个在自己选择好的朝向后在购房合同上也要看仔细。 房子的面积,房子的面积是否和当时说好的一样,不要差个几平方的。 房子的层高,一般的标准层高是3米,净层高是2.8米。 房子的交房时间,这个要明确在合同上,如果开发商逾期交房的话违约责任是什么。 是否水电气三通,这个也要明确在合同上,开发商一般都会明确的。 办理产权证时间,这个时间是否在购房合同上明确,如果没有明确可以要求明确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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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购房人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后5年内不得转让所购住房。 确需转让的,可向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回购,回购价格按购买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确定。回购的房屋继续作为限价商品住房向符合条件家庭出售。购房人在取得房屋权属证书5年后转让所购住房的,应按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 (二)不符合购买限价商品住房条件的家庭,将被取消购房资格。 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也可对申请家庭的收入、住房和资产情况进行检查。对经核实不符合购买限价商品住房条件的家庭,应取消其购房资格。 (三)不能骗购限价商品住房的,否则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住房和资产状况及伪造相关证明的申请人,由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取消其申请资格,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对已骗购限价商品住房的,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责令购房人退回已购住房或按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价格补足购房款;已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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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买预售的商品房应注意哪些事项。    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建设商品房的工程尚未竣工前,将正在施工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购买者,购买者交付定金或预付款,在合同约定的未来一定时间拥有现房的房地产买卖行为。    购买者在购买预售的商品房时应把握好以下几个重要环节:    一、注意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的商品房应具备的条件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对商品房预售的条件作出以下规定:    1、已经交付了全部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取得了土地使用权证书。拥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是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房地产开发和预售的前提条件,在未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开发的房屋是非法建筑。购买者要在购买前要求验证开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证,以确保该房屋的合法性。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此项规定是房屋开工建设的前提,房地产开发企业只有在其建设项目符合城市规划,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才能开工建设。    3、按照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且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此规定是为了保障工程建设的稳定性和如期交房,避免开发商过分依赖预售款从事项目开发,防止无法如期交房损害购房者的利益。    4、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在本市开发房地产的企业应到日照市房地产管理局登记备案并取得该局颁发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此规定的目的在于将房地产预售的活动置于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监督之下,从而保证商品房预售的合法性。    二、了解商品房预售合同基本的内容    1、主体。即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人,应写明双方的名称地址等。    2、预售的商品房的基本情况。预售合同应明确记载预售的商品房的所在地区、座落、土地使用权证号、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土地使用性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房屋建筑面积、房屋结构、房屋竣工交付日期及附房屋平面图等。    3、面积。预售商品房的面积应以平方米为单位计算,并明确是建筑面积、使用面积还是其他面积。    4、价款。即预售商品房的价金,包括单价和总价,如每平方米多少元。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虽然对商品房预售的条件和程序进行了规定,但对预售款实收的数额和期限却没有统一的规定,当事人应在合同中明确。    5、房屋交付方式和期限。逾期交房的免则条件。例如合同中可以约定由于一定的自然事件,如地震、洪水、恶劣天气的影响,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交房期限可以合理顺延。    6、房屋使用性质。是住宅用房、办公用房还是生产用房或其他。    7、违约责任。包括购房一方不能依约支付价款的责任和预售方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交房的责任。    8、房地产权属登记义务。    9、物业管理条款。    10、纠纷解决方式。如选择诉讼还是仲裁。    11、其他条款或当事人约定的条款。    下面说说购买现房应注意的事项:    一、注意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售商品房的条件    2001年4月4日,建设部发布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该办法自当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现售商品房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也不得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    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    二、了解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应当明确的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情况;    (三)商品房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约定的按以下处理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   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最后还要注意以下同方面:    一是开发商的五证二书,这是最重要的.    一个合法正规的房地产开发商,必须具备齐全的“五证”、“二书”。所谓“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也叫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二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这也是法律对销售方的基本要求。分别由房管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规划局主管.    二是注意合同在双方的权利和责任方面的公平原则.对合同不清楚或存疑问的地方搞清楚以后才签字.    三是你说的最小面积108平方一般不构成问题,因为两个70%的规定是地区的总体结构,不针对每个开发商.    四是交房时,先验房后办手续    一看房子质量   二查“两书一表”   三签《房屋验收单》    办理入住手续是收楼的正常程序,但目前发展商能让买家先验房后办手续的并不多。通常的做法是让业主先在收楼文件上签字,再发批准条,让业主到物业管理处去拿钥匙。等业主进得房去,发现存在问题,申诉起来也软弱无力。为避免出现这种情况,业主应坚持先验房、后办理手续,并应将验房时发现的房屋质量、室内有害气体超标、公摊不公等问题书面呈递给开发商并让其签收,以免留下后患。或者可在收楼文件上注明“室内情况尚不清楚”或“楼房状况未明”等字样。    对所购商品房进行验收主要应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详细检查房屋质量,包括墙壁、门窗、阳台等部位有无开裂现象;    第二、核对买卖合同上注明的设施、设备等是否有遗漏,品牌、数量是否相符;    第三、检查水、电、天然气、上下水管道等是否开通和能否正常使用;    第四、检查是否有规划、设计变更或小区缩水等问题;    第五、检查相关质量问题及室内有害气体超标等问题;    第六、对发现的问题要在验楼单上予以注明,如果确实属于不能收楼的,要详细写明不予收楼的原因并要求开发商签字、盖章。    索要“两书一表”    向开发商索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以便日后出现质量问题时按约维修。    《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针对房屋质量及保修期限、范围作出的承诺。而《住宅使用说明书》则是针对房屋设计、施工及验收中的具体技术指标,如抗震指数、墙体结构类型等作出的相关说明。目前我国的房地产业在《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上已形成大体统一的规范,问题比较少;而目前问题比较多的主要是《竣工验收备案表》。    按照有关规定,《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的每一项都必须报主管部门备案。您验房时不能只看开发商有没有这张《备案表》,同时一定要仔细察看各个分项有没有都备案,例如消防设施等。《竣工验收备案表》对房地产商有着严格的约束作用,只要将项目送交主管部门备案后,发展商就必须对楼盘终生负责,出了问题,如果是发展商的过失,可以追究其责任。    签收《房屋验收单》    在您查看了房产后并准备签收《房屋验收单》之前,您一定先签订《物业管理公约》,做一个事先约定,避免日后起纠纷。您要清楚以后所要交纳的物业管理费到底由哪些方面构成,清洁费、保安费、绿化费怎么核定,做到明明白白。同时,考察一下您的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的资质,是否具备您要求的管理标准。    其后,还要了解您所买的物业公摊面积有多少,您要让开发商出具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或区局直属测绘队出具的《竣工实测表》,做到心知肚明。在基本程序全部完成之后,您就可以签收《房屋验收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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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房商品房注意事项 1首先,要核实开发商的土地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销售许可证这五证,最主要的是看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这两证看准确了,一般原则上没有问题,特别是预售许可证。特别要提醒的是,购房者在查看五证的时候一定要看原件,复印件很容易作弊。这也是将来能否办产权证的关键所在。 2其次,房屋买卖合同文本一定要规范,小伙伴们可以到房产局网站上下载打印就可以,自己先审视阅读一遍,待签订合同时要在仔细阅读并认真填写! 3第三,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注意延期交房是否有赔偿,就是说一定要确认交房日期,交房日期一定要明确到年月日,不要接受任何抠字眼的不合理条款,若合同中未约定违约金条款时,依法律规定由违约方支付对方合同总价的1%至5%的违约金,特别要注意延期交房违约金的比例问题。 4第四,看清计价方式与总价款及支付条款,合同中应明确规定每平方米价格,如果包括其他费用(如水暖、煤气的初装费等)应一并列明;该房款是一次付清还是分期付款?是现金支付还是票据支付等。 5第五,面积确认以及面积差异处理,商品房销售管理方法中明确说明了,如购买的商品房有面积差异,合同上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3%是个分水岭,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要么同开发商协商!所以只有在合同中对面积差异有了详尽的说明后,才能避免出现此类问题。 6最后,一定要注意合同条款中双方所填写的内容中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及时提出自己的修改意见,主要研究的地方是开放商的合同的补充这一部分,注意不要伤害自己的利益或者放弃自己的相关的权利,签约是非常严肃的事情,也是一个法律行为,因此签约前的了解十分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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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面积误差 多退少补问题多 购房面积纠纷一直是热点问题,因此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一定要高度重视房屋面积出现误差后的解决方案。 为避免一些不必要的购房纠纷,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最好不要选择自行约定的方式。因为一旦以“产权部门核定的房屋面积为准,多退少补”进行约定,无论房屋面积出现多大的偏差,购房者都只能“哑巴吃黄连”。 2、明确约定交房条件 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应要求开发商对此条款进行更加明确的约定。同时,在购房合同中,双方当事人还应共同约定清楚通知交房的具体形式。 3、签完合同督促及时备案 许多购房者认为,只要签订了购房合同,房屋就是自己的了,因而忽略了购房合同的备案登记。殊不知有可能会导致所购房屋遭遇一房二卖的风险。 商品房预售合同进行备案登记是为了减少商品房预售纠纷,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仍有不少开发商没能按照规定时间进行备案登记,而不少购房者对合同备案登记的意识也较为淡薄,并不清楚备案登记的重要性,更不知道应督促开发商及时办理备案登记。从而导致一些开发商借机将房子进行抵押或重复买卖。因此,为有效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在签订购房合同后购房者一定要及时督促开发商办理备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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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签订合同时,应使用房地产管理部门或有公信力的行业协会制定的合同示范文本,应仔细阅读并确保理解合同中有关交付条件、房屋交接、产权办理等条款,并就补充性条款与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充分沟通; (二)对于实践中易发生产权争议的车库、车位等公共部位或公共设施的产权归属,应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进行约定,避免发生纠纷; (三)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要到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合同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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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你好,据我了解,买商品房前要注意详细审查房地产项目的相关证件,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证、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许可证、建设开工许可证,最重要的证件就是北京市商品房的销售或者预售许可证。如果是销售代理公司进行销售的,要对其资格进行审核,如执照以及跟开发商之间的授权书等。还要向开发商索要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补充协议的范本,对相关的条款进行研究,确定与发展商在签合同过程中的一些重点方面,做好签定合同的一些准备工作。 签订购房合同应注意审查项目建设依据和商品房的销售依据。仔细核对开发商有关证件是否真实、有效。仔细核对所购房屋的基本情况。对商品房的坐落位置、房屋用途、结构、层高、层数、面积等,购房人应该仔细核对相关内容,特别注意有关建筑面积的内容。保修责任。商品房交付使用之后,开发商应该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责任,提供相应的保修责任。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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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1、二手房交易过户之买方咨询 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二手房交易过户之签合同 卖方提供了房屋的合法证件,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3、二手房交易过户之办理过户 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4、二手房交易过户之立契 房地相关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现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过程中的房地产卖契,即大家所俗称的“白契”。 5、二手房交易过户之缴纳税费 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6、二手房交易过户之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 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7、二手房交易过户之银行贷款 对贷款的买受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 8、二手房交易过户之打余款完成交易 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 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项 一、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项之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二、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项之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二手房中买受人应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质,看是划拨还是出让,划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政府可无偿收回,出让是房主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买受人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还应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来年,对于买受人来说是否还应该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权为70年商品房的价格来衡量时,就有点不划算。 三、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项之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 四、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项之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存在物上负担,即还被别人租赁。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因为我国包括大部分国家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这一点在实际中被很多买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视,也被许多出卖人利用从而引起较多纠纷。 五、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项之福利房屋是否合法 房改房、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本身是一种福利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在转让时有一定限制,而且这些房屋在土地性质、房屋所有权范围上有一定的国家规定,买受人购买时要避免买卖合同与国家法律冲突。 六、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项之市政规划是否影响 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了解该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临拆迁,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层住宅,可能影响采光、价格等市政规划情况,才急于出售,作为买受人在购买时应全面了解详细情况。 七、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项之物管费用是否拖欠 有些房主在转让房屋时,其物业管理费,电费以及三气(天然气、暖气、煤气)费用长期拖欠,且已欠下数目不小的费用,买受人不知情购买了此房屋,所有费用买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担。 八、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项之单位房屋是否侵权 一般单位的房屋有成本价的职工住房,还有标准价的职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质均为划拨,转让时应缴纳土地使用费。再者,对于标准价的住房一般单位享有部分产权,职工在转让时,单位享有优先购买权。买受人如果没有注意这些可能会和房主一起侵犯单位的合法权益。 九、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项之中介公司是否违规 有些中介公司违规提供中介服务,如在二手房贷款时,为买受人提供零首付的服务,即买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购房款均可从银行骗贷出来。买受人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岂不知如果被银行发现,所有的责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担。 十、合同约定是否明确 二手房的买卖合同虽然不需像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全面,但对于一些细节问题还应约定清楚,如:合同主体、权利保证、房屋价款、交易方式、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签订日期等等问题均应全面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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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注意事项如下: (1)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购房者要具有强烈的合同意识,知道在合同中尽可能地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在签订合同前一定要认真、完整地阅读合同:提出质疑,对于不理解的地方要认真调查清楚。    (2)签订合同前要了解开发商的基本情况,包括开发商的信誉、经济实力、资信状况及历年在房地产市场的开发业绩,并要求开发商出示有关开发建设和销售的证件,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五证”等。    (3)合同文本是否规范。应了解开发商所使用的合同文本是不是建设部和国家工商局联合制定的统一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如果不是,应当提出疑问并特别注意合同条款的内容。    (4)所售商品房是否巳作了抵押。购房者在买房前,一定要弄清楚所购房屋的基本情况,如果房产在购买前就设定了抵押并不能如期解除抵押关系,抵押权人就有可能随时要求实现抵押权,这样,购房人不仅不能顺利取得房产证,甚至会陷入一场纠纷之中。    (5)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要对开发商在售楼书、广告中许诺的事项进行核实,并在合同中进行约定,否则购房人的权益很难得到保护。 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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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房验收属于一个专门的学问,如果说非专业的话很难弄清楚,给你一个简单的建议,首先看室内的墙体是否平顺,水电气是否通畅,门窗是否齐全并且都要试验一遍,差不多就好,没有完美,只有相对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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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漫长的等待之后,我们终于等到了房屋验收的这一天,别管顾着兴奋,这个时候最重要的就是好好做好新房验收的工作。那么,新房验收注意事项是什么?   1、房顶高度:用尺在房顶取4-5个点测量,若数值一致,则说明房顶没有倾斜。   2、墙壁地面:用长尺等靠近墙壁地面,检查墙壁是否平整,同时观察是否有划痕裂纹,墙面是否有爆点。   3、空鼓:把专用钢针小锤(10g)垫上几层纸敲击墙壁,检查墙面空鼓。   4、乳胶漆质量:在周围光线暗时,用大功率灯泡(200瓦)照射,灯一亮,墙壁天花板是否平整就会立刻通过光线的阴影看出,如果不平,要重新补腻子刷漆;如果局部刷漆(修补过)会与墙壁原色产生差异。   5、门的质量:用镜子放到门顶部和门底部,检查这些平时看不到的地方是否刷过油漆。特别是卫生间的门,如果其顶部和底部的油漆没有刷全,时间一长,会使门底部过早腐烂损坏。检查防盗门有无划痕,门边是否变形,门与框的密封是否严密,门和锁开关是否灵活。   6、窗户:推拉窗上的纱窗和窗扇,应感觉到推动灵活,相互无碰撞。窗户外窗框上应有防堵帽,防止异物堵塞影响排水。   7、门窗的密封性:检查门窗的密封是否良好,可用一长纸条放在密封点上,关门压住纸条用力抽出,多几次试验可以看出密封条的压力是否均匀。   8、卫生间:卫生间在楼道内有窗户的应该安装防盗网;如若没有窗户,则应有通风孔。通风孔设在吊顶下面;离通风孔最近的插座须是防水插座。   9、厨房和卫生间:这两个地方是瓷砖到顶的,要检查四角无磕碰(房顶四角和地面四角),地砖墙砖无变形开裂和空鼓。用小锤划击地砖和墙砖,有空洞声音,应重新铺设。   10、厨房烟道:用纸卷点火后灭火冒烟,放在烟道口下方10厘米左右,看烟是否上升到烟道口立即拐弯吸走。   11、管道煤气:用冒烟的纸卷放到报警装置附近,看装置是否灵敏;报警声光提示的同时会关闭进气电磁阀,如果不能,要及时修复。   12、检查管道安装、通畅和密封:用手使劲晃动暖气管和上水管,应固定牢固。如果松动,应重新固定。打开水阀看排水是否流畅,放水时用卫生纸擦拭上下管道底部有无渗漏。   13、暖气片:暖气片上方应有排气孔,使用时应拧动将气体排掉。如果拧不动就需要修理解决,否则气排不出来,暖气片不热。还要注意暖气片安装时进水管和回水管的坡度要符合要求,否则影响采暖。   14、验电:业主自己可以购买一个专业验电器,按照使用说明逐一验收。   以上就是新房验收注意事项的相关内容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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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买商品房应该注意的问题 一、签定合同之前,详细审查房地产项目的相关证件,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证、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许可证、建设开工许可证,最重要的证件就是北京市商品房的销售或者预售许可证。如果是销售代理公司进行销售的,要对其资格进行审核,如执照以及跟开发商之间的授权书等。 二、向开发商索要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补充协议的范本,对相关的条款进行研究,确定与发展商在签合同过程中的一些重点方面,做好签定合同的一些准备工作。 三、准备相关证件,如身份证、户口本,暂住证,如果是公司购房,需要营业执照的复印件等等。 四、不能亲自到售楼现场签定合同的,可以委托律师办理,签订授权委托书。以未成年人的名义购房的必须在签约前到公证处进行公证。 五、签订购房合同应注意审查 1、项目建设依据和商品房的销售依据。仔细核对开发商有关证件是否真实、有效 2、仔细核对所购房屋的基本情况。对商品房的坐落位置、房屋用途、结构、层高、层数、面积等,购房人应该仔细核对相关内容,特别注意有关建筑面积的内容。 3、协商购买房屋的计价方式,是按照建筑面积结算、按照套内面积结算还是按照套即单元来计算,北京大多数开发商大多采用第一种,但也有开发商按照第二或者第三种方式计价,三种计价方式都可以使用。 4、所购房屋的面积确认和差异的确定,是购房过程中,买房人和开发商容易产生争议的一条条款。建议购房人确定双方可以接受的一个误差比例,即正负3%,超过此比例的购房人可以选择退房,开发商应退还房款以及利息。 5、付款方式与期限,根据购房人的经济能力选择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银行按揭等形式。 6、买售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应该支付的违约金比例,以及开发商可以解约的条件,与开发商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应该对等。 7、房屋的交付期限及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8、房屋的交接条款。开发商在交楼的时候,应该提供房屋实测面积的数据,以及住宅质量保证书以及住宅使用说明书,如果开发商提供证明原件不全的,可以拒绝收楼,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开发商承担。 9、产权及相关证件的保证条款,开发商要向购房人保证房屋没有抵押等法律纠纷。 10、开发商关于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的承诺。对于在楼书中开发商承诺过的,比如说象会所、园区的绿化,以及地上地下的停车位,应要求开发商承诺竣工时间及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开发商承诺的使用条件,双方约定的处理方式。 11、关于产权登记的相关规定,应约定办理产权证的时限,以及违约的条款,购房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退房或者要求支付违约金。 12、保修责任。商品房交付使用之后,开发商应该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责任,提供相应的保修责任。 13、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是仲裁还是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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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需要有你要卖方的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和身份证还有户口本~仔细阅读好购买方的有效证件~如果可能的条件下在房屋产权证没有完全过户的前提下可以和卖方签定一个由双方认可的合同书~交一定的定金~等到所以的证件在房屋产权中心得到确认后将自己的身份证户口本交给房屋产权中心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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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买商品房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一:谨防面积缩水。 注意事项二:谨防代缴税费陷阱。在合同中最好约定“出卖人不得将买受人交纳税费作为交接该商品房的条件”。如果购房人选择由开发商代缴税费,最好约定开发商在一定期限内向购房人出具缴纳税费发票等凭证,这样可以有效防止开发商挪用资金。 注意事项三:预防经济适用房小区内购买商品房的风险。 注意事项四:不要误将开发商资料备案义务等同为办理房产证义务如果购房人要委托开发商办理房产证应当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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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要看五证。五证:房地产商在预售商品房时应具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简称“五证”。其中前两个证由市规划委员会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由市建委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由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核发。   一般购房者记不住“五证”的名称和发证机关,其实也不必记住这么多。您购房时只需看一下 《国有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这“两证”就行了。因为一般情况下如果开发商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拿不到《国有土地使用证》的,但挂牌出让的土地是先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未取得上述两个《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是拿不到《预售许可证》的。开发商取得了《预售许可证》就可以证明该项目在 规划、工程、土地使用等方面通过了政府的批准,就具备了将开发的商品房进入市场交易的资格。根据北京市商品房交易的相关法规规定,开发商只有具备《预售许可证》才能与客户签署正式 的《预售契约》。在此提醒一下购房者,签合同前看清楚您所预购的房屋是不是在预售范围内,提防开发商“偷梁换柱”。   二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以上就是人们常说的五证二书!   但是二书是现房的时候才有的,这个要知道下O(∩_∩)O~   还有就是要问清楚买房签合同是不是网上备案的,如果可以网上备案证件上就没有什么太大的问题了。剩下就是挑好房子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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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新房选购注意事项: 1、开发商的开发经营资格必须合法。就是开发商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规定的业务范围进行开发的; 2、开发建设的手续必须合法。开发项目必须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3、经营行为合法。现房销售除上述条件外必须经过验收合格,项目道路、给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和绿化等配套建设已经完成或者已经确定完成日期,落实了拆迁安置,落实了物业管理,并且按规定向房地产管理部门验核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期房预售除上述条件外还必须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4、在签订合同时,一是要选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该合同文本内容比较全,并且规范;二是注意把开发商承诺的内容写进合同。 5、如果你买的是住宅,在交房时,要向开发商索取《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宅质量保证书》。 办房地产权证时应该注意: 产权产权面积和合同面积是否相同,如果不同,可以根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处理,另外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后,还要办《土地使用权证》。相关费用注意除了楼上那位说的外,还有交易费和测量费,是应该开发商出的,但是开发商经常利用购买人不熟悉法规,转嫁给购买人. 二、新房选购流程 购买商品房流程第一步: 签订认购书 商品房正式销售工作开始后,一般会设立售楼处,购房人在认可本项目后,可到售楼处签订认购书,并缴纳订金。销售方应实事求是地向购房人介绍项目的进展情况,并将签约须知及有关的宣传资料和法律文件交给购房人。 签订认购书是商品房销售程序的一个环节,买卖双方签订认购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开发商名称、地址、电话;销售代理商名称、地址、电话;认购方名称、地址、电话、身份证件;指定律师所名称、地址、电话。 (2)认购物业的楼层;户型;房号;面积。 (3)房价。包括单价;总价。 (4)付款方式。包括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按揭付款。 (5)认购条件。包括:定金金额;签订正式契约的时间、地点;付款地址和帐户,签认购书至正式签约期间违约补偿方式和争议解决方式。 当签订完认购书后,销售方应给购房人《签约需知》,以使购房人清楚下一环节及签约有关细节。 签约须知主要内容包括: (1)项目法律文件:国有土地使用证号、销售许可证。 (2)购房人应携带的有效身份证件。公司应携带的文件、购房批文等。 (3)房款支付方式。 (4)购房应缴纳的税费说明:印花税、契税、手续费、房产权属登记费、权证工本费、权证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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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新房选购注意事项:   1、开发商的开发经营资格必须合法。就是开发商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规定的业务范围进行开发的;   2、开发建设的手续必须合法。开发项目必须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3、经营行为合法。现房销售除上述条件外必须经过验收合格,项目道路、给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和绿化等配套建设已经完成或者已经确定完成日期,落实了拆迁安置,落实了物业管理,并且按规定向房地产管理部门验核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期房预售除上述条件外还必须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4、在签订合同时,一是要选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该合同文本内容比较全,并且规范;二是注意把开发商承诺的内容写进合同。   5、如果你买的是住宅,在交房时,要向开发商索取《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宅质量保证书》。 办房地产权证时应该注意: 产权产权面积和合同面积是否相同,如果不同,可以根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处理,另外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后,还要办《土地使用权证》。相关费用注意除了楼上那位说的外,还有交易费和测量费,是应该开发商出的,但是开发商经常利用购买人不熟悉法规,转嫁给购买人.   二、新房选购流程   购买商品房流程第一步:   签订认购书 商品房正式销售工作开始后,一般会设立售楼处,购房人在认可本项目后,可到售楼处签订认购书,并缴纳订金。销售方应实事求是地向购房人介绍项目的进展情况,并将签约须知及有关的宣传资料和法律文件交给购房人。 签订认购书是商品房销售程序的一个环节,买卖双方签订认购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开发商名称、地址、电话;销售代理商名称、地址、电话;认购方名称、地址、电话、身份证件;指定律师所名称、地址、电话。   (2)认购物业的楼层;户型;房号;面积。   (3)房价。包括单价;总价。   (4)付款方式。包括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按揭付款。   (5)认购条件。包括:定金金额;签订正式契约的时间、地点;付款地址和帐户,签认购书至正式签约期间违约补偿方式和争议解决方式。 当签订完认购书后,销售方应给购房人《签约需知》,以使购房人清楚下一环节及签约有关细节。   签约须知主要内容包括:   (1)项目法律文件:国有土地使用证号、销售许可证。   (2)购房人应携带的有效身份证件。公司应携带的文件、购房批文等。   (3)房款支付方式。   (4)购房应缴纳的税费说明:印花税、契税、手续费、房产权属登记费、权证工本费、权证印花税。   购买商品房流程第二步:   签订买卖契约 购房人在签订认购书后,应在认购书中约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签订正式契约。契约包括:内销商品房销售契约、内销商品房预售契约、外销商品房销售契约、外销商品房预售契约、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契约等。 签订买卖契约是整个购房程序中最重要一环,契约也是销售中最重要的法律文件。契约一般为一式肆份,其中正本贰份,开发商和购房人各执壹份。副本贰份,开发商和当地房管部门各壹份。   契约的主要条款包括:   (1)土地使用证号及使用年限   (2)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号   (3)房产名称及购房人购买房产的类型   (4)所购物业的楼层、面积、房号、户型、交付使用日期   (5)房价款。包括单价和总价   (6)付款方式   (7)双方违约条款   (8)保修条款   (9)买方接受物业管理公司管理条款   (10)预售登记   (11)房屋转让   (12)房屋过户   (13)纠纷、争议的解决方式   (14)附件一:房屋户型图   (15)附件二:装修设备标准   (16)附件三:共有共用部位 同时购房人与开发商还可就其它内容签订补充条款。   购买商品房流程第三步:   预售登记 买卖双方只有办理完预售登记后,契约方能具备法律效力。买卖双方应在契约签订后30日内,到所属房屋土地管理局市场处办理。同时交纳印花税。在此期间,买方如转让其所购房产,买方与受让人应在契约上做背书,在背书签字之日起十五日内,双方持有关证件到市场处办理转让登记,在转让登记申请表上签字,市场处在办理转让登记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卖方。   购买商品房流程第四步:   签订管理公约,办理入住手续 当购房人按契约有关条款约定付清房款后,开发商入住通知单,并安排购房人与物管公司接洽。物管公司将给购房人出具物管公约和收费标准。当购房人与物管公司签订管理公约并付清管理费后,就可以拿钥匙入住了。 购买商品房流程第五步:办理产权过户,领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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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查验开发商和房地产项目的合法性 二 签订商品房认购书 三联机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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