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保利堂悦均价:32000元/平米 2,朗诗青春街区均价:11500元/平米 3,朗诗未来家均价:13000元/平米 4,融侨观邸均价:13500元/平米 价格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已有 2 个回答
  • 官方解释: 1,在南京工作了一定的年限,要有社保 2,家庭月平均收入在一千多(具体记不得了)一下 3,没有住房 4,~~
    已有 5 个回答
  • (一)家庭申请的,家庭成员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 (三)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 (四)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五)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提出申请时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享受住房保障; (六)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已有 3 个回答
  • 方法: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到居住地的区房管局登记填表并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 2.审核。 经各区房管部门初审并经市房管局复核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由市房管局批准其购房资格。 3.购房。 各有关开发单位负责实施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实施摇号,确定选房顺序。申请人按照已确定的选房顺序,到限价房开发建设单位办理选房和购房手续。申请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参与选房或选房后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购房合同的,视为自愿放弃购买资格。申请人选房后放弃购房的,取消其本次购房资格,今后如需购房应重新提出申请。符合限价房申购条件的申请人只能购买一套限价房。
    已有 3 个回答
  • 1.保障性住房是我国城镇住宅建设中较具特殊性的一种类型住宅,多年来,保障房建设一直是中央政府力推的重点。保障性住房(简称:保障房),是与商品性住房相对应的一个概念,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构成。 2.南京保障房可以买卖,各地的地方政策不一样,但是有诸多限制,比如时间、出售提成等等。须满5年后才能上市交易,上市前必须要去南京市房产保障办公室(房改办)办理经济适用房上市确认书,之后的手续就和商品房一样了。
    已有 2 个回答
  • 申请住房保障三个基本条件:(一)具有南京市市区城镇常住户口满5年;(二)家庭人均月收入在1000元以下;(三)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7平方米以下。符合上述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城市低保家庭可以申请实物配租:(一)连续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2年以上,且无住房;(二)年满60岁的孤老;(三)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残疾人。城市低收入家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实物配租:(一)特困企业中无房且持有市总工会核发的《特困职工证》的特困职工家庭;(二)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7平方米以下的;(三)经市政府认定的其他住房困难家庭。符合以上条件者可到户籍所在地提出廉租房实物配租申请。已经申请了住房保障,领取全额补贴满两年的家庭可向区房改办提出申请实物配租,但前提是区房改办有房源来安置。符合以上条件的,可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提出廉租房实物配租的申请。
    已有 3 个回答
  • 厦门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程序、流程   厦门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   1、必须以家庭的名义申请;   2、申请家庭成员必须包括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申请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必须是夫妻或父母子女关系;   3、所有申请家庭成员都具有本市户口,在本市工作和生活,且其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   4、家庭年收入低于“3人户及以下5万元、4-5人户6万元、5人户以上7万元”的中低收入家庭标准;   5、家庭资产在中低收入家庭标准的6倍以下,家庭资产包括房产、汽车、有价证券、投资(含股份)、存款(含现金和借出款);   6、家庭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2平方米以下。   有下列几种情况的,不能申请或参与申请购买社会保障性商品房:   1、申请之日前五年内有购买或出售房产的;   2、通过购买商品房或作为商品房代理人落户厦门的;   3、以投靠子女方式落户厦门的;   4、离婚前已享受过政府住房优惠政策;   5、离婚时间不足2年的。   申请社会保障性商品房的程序:   1、领表:凭户口簿、身份证向社区居委会领取《社会保障性商品房申请表》。   2、填表:按要求如实填写。   3、申请:向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提交申请表和相关证明资料。   4、初审:居委会组织对申请人的户籍、收入、资产、住房等情况进行初步审查,并在社区公示后报街道办审核。   5、审核:街道办组织对居委会报送的申请人的家庭情况进一步核实,签署审核意见,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提交住宅办。   6、打分:市住宅办按本办法规定对申请人进行打分,将申请人的分数及其他相关情况进行公示。   7、批准:市住宅办进行复核后,报市建设与管理局批准。   8、轮候:市住宅办对取得购房的申请人进行公告并进入轮候系统。   9、配售:市住宅办按得分等情况,组织进行抽房号、配房及办理相关购房手续。   10、交房:根据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办法交房手续,迁移户口。   申购社会保障性商品房需提供的材料:   1、按要求填写的《社会保障性商品房申请表》。   2、提供每个申请家庭成员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未成年子女抚养证明,丧偶的提供相关证明。   3、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房产的证明资料,申请家庭成员所拥有的其他房产产权资料(上述房产,私房提供产权证或购房合同,租住公房提供租赁合同)。   4、有工作单位的提供单位住房分配情况证明。   5、申请家庭成员上一年度收入证明(工资收入含奖金、各类补贴、加班费或其他收入)及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6、个体工商户或投资办企业的,提供经营执照及上年度个人所得税的缴交凭证或其他相关缴税证明。   7、未就业的提供失业证或其他相关证明。   8、已享受过政府住房优惠政策的,提供与相关部门签订的原住房腾退协议等证明材料。   9、住侨房的,提供法院的判退法律文书或侨务部门出具的符合落实华侨政策的证明。   10、因就学(不含出国留学人员)、服兵役等原因迁出户籍的,提供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证明。   11、现役军人提供经市民政局(双拥办)确认的符合转业安置厦门条件的证明材料。   12、因支援内地建设、上山下乡等原因迁出户籍,现已返回本市定居且户籍回迁的,提供相关证明。   13、因在本市大中专院校读书取得本市户籍,且毕业后直接在本市落户的,提供毕业证书。   14、申请家庭成员有残疾的,提供残疾证明。   15、优抚对象、军烈属家庭的,提供相关证明。   上述材料涉及各类证件或合同的,应提交经申请人签字确认的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   申请社会保障性商品房的程序   1、领表:凭户口簿、身份证向社区居委会领取《社会保障性商品房申请表》。   2、填表:按要求如实填写。   3、申请:向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提交申请表和相关证明资料。   4、初审:居委会组织对申请人的户籍、收入、资产、住房等情况进行初步审查,并在社区公示后报街道办审核。   5、审核:街道办组织对居委会报送的申请人的家庭情况进一步核实,签署审核意见,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提交住宅办。   6、打分:市住宅办按本办法规定对申请人进行打分,将申请人的分数及其他相关情况进行公示。   7、批准:市住宅办进行复核后,报市建设与管理局批准。   8、轮候:市住宅办对取得购房的申请人进行公告并进入轮候系统。   9、配售:市住宅办按得分等情况,组织进行抽房号、配房及办理相关购房手续。   10、交房:根据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办法交房手续,迁移户口。 价格来源网络,仅供参考
    已有 3 个回答
  • 房价平均21480元/
    已有 4 个回答
  • 每一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只能申请购买或者租赁一套保障性住房,或者选择申请货币补贴。已婚居民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住房保障。非京籍人员凭暂住证可申请保障性住房。租赁条件 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申请租赁保障性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家庭申请的,家庭成员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 保障性住房 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 (三)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 (四)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五)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提出申请时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享受住房保障; (六)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购买条件 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家庭申请的,其全部家庭成员应当具有本市户籍。家庭成员的户籍因就学、服兵役迁出本市的,在就学、服兵役期间视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 (三)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购买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 (四)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五)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申请受理日之前三年内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转让过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六)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购买过具有保障性质或者其他政策优惠性质的住房,但作为家庭成员的子女在单独组成家庭或者达到规定的年龄条件后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的除外; (七)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身居民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其年龄条件和面积标准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已有 4 个回答
  • 1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其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现行标准为家庭人均月收入1700元以下(含1700元);(2)住房困难标准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含15平方米);(3)具有南京市市区常住户口满五年。2申请政府筹集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1)单位不具备筹建公共租赁住房条件;(2)申请企业在南京市江南六区办理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3)单位按时足额为职工缴存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4)单位劳动合同制员工人数在200人以上(含200人)或市级一般预算收入的纳税额在2000万以上(含2000万)。3新就业人员向单位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大中专院校毕业当月起计算未满五年;(2)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规范、完备,并有稳定收入;(3)在南京市正常缴存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4)本人(含配偶)在南京市无私有房产,未租住公有住房。4外来务工人员向单位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签订了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2)有固定收入并有支付能力的证明;(3)在南京市连续五年缴纳社会保险;(4)本人及配偶在南京市无私有产权房,未租住公有住房。申请程序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从街道提交申请材料,通过三次审查和两次公示后获得公租房的承租资格。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通过其所在的单位向南京市房改办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及其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方可承租。保障性限价住房面向三类人群:一是符合承租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条件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二是具有南京市户籍,无房屋权属登记、交易记录的无房家庭(含离异单亲家庭及已满35周岁的未婚个人);三是经相关部门认定符合承租政府投资建设的定向公共租赁住房条件的人才。符合保障性限价住房申请条件,已申请廉租房、公租房及经适房等保障性住房但未选房的家庭,依旧可以申请购买保障性限价住房;而对于已享受限价住房保障的人员不得享受其他形式的保障性住房,不得再次购买保障性限价住房。申购程序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购限价房从街道提交申请材料,通过“三审两公示”获得购买资格;首次置业家庭、定向人才申请保障性限价住房需经以下程序:1、向南京市住建委下属的房改办提交申购材料:《南京市保障性限价住房保障申请表》、申请人户口本和家庭成员身份证、家庭成员婚姻状况证明、家庭成员的住房情况证明及其他需提交的证明材料。2、公示。南京市房改办对申请人的家庭人员、住房等情况进行审核,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统一公示。3、公开摇号,确定购买资格。公示无异议后,南京市房改办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采取公开摇号方式确定购买资格并发放保障性限价住房购房通知书。
    已有 2 个回答
  • 你好,该公司还是挺不错的,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小心桥东街25号,该公司自成立始,既承担起南京市近1000万平方米的四大片区保障房项目的重担。在保障房公司的精心管理和运作下,四大片区保障房项目建设进展顺利,在进度和质量安全方面均受到各级各部门领导的赞誉。很不错呢,价格也实惠,推荐!地址:南京市华侨路37号春风大厦30楼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你!
    已有 3 个回答
  • 南京保障房之经适房申请条件经济适用住房是政府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实行税收优惠政策,以政府指导价出售给有一定支付能力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这类低收入家庭有一定的支付能力或者有预期的支付能力,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南京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有:一、南京市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经济适用住房需符合下列情形:1、具有本市市区城市的常住户口已满5年;2、家庭人均月收入1000元以下;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二、除申购家庭夫妇外,下列家庭成员可以作为分摊家庭收入的人口:1、与申购家庭夫妇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并共同生活的人员;2、正在服义务兵役的子女;3、在外地读书的未婚子女。三、除申购家庭夫妇外,下列人员可以作为分摊家庭住房建筑面积的人口:1、共同居住的他处无住房的近亲属及其家庭成员;2、正在服义务兵役的子女;3、在外地读书的未婚子女;4、原同户籍的劳教或服刑人员。四、下列房屋应当认定为申购家庭的住房:1、家庭成员的私有房屋;2、家庭成员承租的公有房屋;3、现实际居住的父母或者子女的房屋;4、因离婚失去自有、共有住房(含承租公有住房)不满2年的;5、家庭成员转让或被拆迁不满5年的自有、共有住房(含承租公有住房);6、已购买或已拆迁安置的房屋。南京保障房之公租房申请条件申请南京公租房家庭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现行标准为家庭人均月收入1700元以下(含1700元);(二)住房困难标准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含15平方米);(三)具有本市市区常住户口满五年。申请家庭中如有成员户籍没有迁入本市江南六区或迁入不满五年的,其成员应提供房产情况和住房保障的相关证明。申请政府筹集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单位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单位不具备筹集建设公共租赁住房条件;(二)申请企业在本市江南六区办理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三)单位按时足额为职工缴存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四)单位劳动合同制员工人数在200人以上(含200人)或市级一般预算收入的纳税额在2000万以上(含2000万);省、市机关、事业单位及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创业、创新型企业和其他单位,经市政府批准可以为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申请政府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南京保障房之廉租房申请条件1.连续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2年以上且无住房;2.年满60岁的孤老;3.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的家庭可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注:符合城镇拆迁补偿最低标准并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被拆迁家庭,本市无其他住房的,可以申请实物配租。家庭住房困难的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也可以申请实物配租。南京保障房之限价房申请条件(一)符合承租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条件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二)具有本市户籍,无房屋权属登记、交易记录的无房家庭(含离异单亲家庭及已满35周岁的未婚个人)。(三)经相关部门认定符合承租政府投资建设的定向公共租赁住房条件的人才。申请人持《南京市保障性限价住房保障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向市住建委下属的保障房管理机构(以下简称”保障房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户口本和家庭成员身份证;2、家庭成员婚姻状况证明;3、家庭成员的住房情况证明;4、其他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已有 4 个回答
  • 南京保障房之经适房申请条件 经济适用住房是政府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实行税收优惠政策,以政府指导价出售给有一定支付能力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这类低收入家庭有一定的支付能力或者有预期的支付能力,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南京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有:一、南京市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经济适用住房需符合下列情形:1、具有本市市区城市的常住户口已满5年;2、家庭人均月收入1000元以下;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 二、除申购家庭夫妇外,下列家庭成员可以作为分摊家庭收入的人口:1、与申购家庭夫妇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并共同生活的人员;2、正在服义务兵役的子女;3、在外地读书的未婚子女。 三、除申购家庭夫妇外,下列人员可以作为分摊家庭住房建筑面积的人口:1、共同居住的他处无住房的近亲属及其家庭成员;2、正在服义务兵役的子女;3、在外地读书的未婚子女;4、原同户籍的劳教或服刑人员。 四、下列房屋应当认定为申购家庭的住房:1、家庭成员的私有房屋;2、家庭成员承租的公有房屋;3、现实际居住的父母或者子女的房屋;4、因离婚失去自有、共有住房(含承租公有住房)不满2年的;5、家庭成员转让或被拆迁不满5年的自有、共有住房(含承租公有住房);6、已购买或已拆迁安置的房屋。 南京保障房之公租房申请条件 申请南京公租房家庭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现行标准为家庭人均月收入 1700 元以下(含 1700元); (二)住房困难标准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含15平方米); (三)具有本市市区常住户口满五年。 申请家庭中如有成员户籍没有迁入本市江南六区或迁入不满五年的,其成员应提供房产情况和住房保障的相关证明。
    已有 3 个回答
  • 南京保障房之经适房申请条件 经济适用住房是政府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实行税收优惠政策,以政府指导价出售给有一定支付能力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这类低收入家庭有一定的支付能力或者有预期的支付能力,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南京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有:一、南京市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经济适用住房需符合下列情形:1、具有本市市区城市的常住户口已满5年;2、家庭人均月收入1000元以下;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 二、除申购家庭夫妇外,下列家庭成员可以作为分摊家庭收入的人口:1、与申购家庭夫妇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并共同生活的人员;2、正在服义务兵役的子女;3、在外地读书的未婚子女。 三、除申购家庭夫妇外,下列人员可以作为分摊家庭住房建筑面积的人口:1、共同居住的他处无住房的近亲属及其家庭成员;2、正在服义务兵役的子女;3、在外地读书的未婚子女;4、原同户籍的劳教或服刑人员。 四、下列房屋应当认定为申购家庭的住房:1、家庭成员的私有房屋;2、家庭成员承租的公有房屋;3、现实际居住的父母或者子女的房屋;4、因离婚失去自有、共有住房(含承租公有住房)不满2年的;5、家庭成员转让或被拆迁不满5年的自有、共有住房(含承租公有住房);6、已购买或已拆迁安置的房屋。
    已有 3 个回答
  • A:南京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广州路140号随园大厦9层 B:南京光华房地产开发公司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苜蓿园大街128号 以上公司都是做得比较好的,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您。
    已有 3 个回答
  • 你好,据我所知南京保障房办公室在南京市六合区雄州街道泰山路十二折苑2号楼门面房,它的地理位置是在市区,是很好找的,你可以乘坐公交车到达的。
    已有 3 个回答
  • 南京保障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119号8幢6楼
    已有 2 个回答
  • 南京保障房申请条件: (一)家庭申请的,家庭成员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 (三)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 (四)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五)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提出申请时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享受住房保障;
    已有 3 个回答
  • 南京保障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华侨路37号春风大厦30楼途经公交:510路,979路,653路,210路,214路希望可以帮到你,祝你生活愉快,望采纳
    已有 2 个回答
  • 你好,该公司还是挺不错的,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小心桥东街25号,该公司自成立始,既承担起南京市近1000万平方米的四大片区保障房项目的重担。在保障房公司的精心管理和运作下,四大片区保障房项目建设进展顺利,在进度和质量安全方面均受到各级各部门领导的赞誉。很不错呢,价格也实惠,推荐!地址:南京市华侨路37号春风大厦30楼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你!
    已有 2 个回答
位业主已在问吧找到答案

已有4150名业主喜获装修礼券

error text

error text

我已阅读并接受 《服务条款》 《隐私政策》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