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杭州大关小区物业挺不错的。专门从事地上永久性建筑物、附属设备、各项设施及相关场地和周围环境的专业化管理的,服务很周全,对物业的管理比较认真负责,不乱收费,而且服务态度很不错,各方面都比较公平,非常的不错。
    已有 3 个回答
  • 杭州市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与普通住宅物业公共服务收费指导价标准相对应的 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附后。物业服务企业提供服务时,可根据小区的规模、配套设施等情况,参照相应的等级服务标准 执行。 装潢垃圾清运收费标准 物业服务企业在新房住户办理入住手续或重新装潢时,收取装潢垃圾清运处理费。 其标准为:100平方米以内(含100平方米)每户收取300元;100平方米以上(楼中楼计算面积)每户收取350元;非住宅按3元/平方米标准收取。
    已有 3 个回答
  • 我国物业收取标准分为一级物业收费标准;二级物业收费标准;三级物业收费标准和四级物业收费标准。不过每个地方的物业费收取标准都不一样,具体的物业费收取标准由当地的物价局公布。 建议去当地物价部门查询,物业费收取标准是按服务项目叠加构成的,每个服务子项目是有单价的,每个地方可能都不一样!
    已有 3 个回答
  • 杭州市城镇住宅装修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城镇住宅装修的管理,保障住宅正常使用和人身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住宅装修,是指居民为改善自己的居住环境,自行或者委托他人对合法居住的房屋进行装饰处理的工程建设行为。 第三条 凡在本市市区范围内进行住宅装修的居民和从事住宅装修的单位及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住宅装修在土建工程施工中一并实施的以及结构不与其他建筑相连的独户私有住宅,其装修管理,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杭州市房产管理部门主管本市住宅装修管理工作。各区房产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住宅装修的管理。 各级建设、规划、建筑业、工商、市容环卫、环保等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责分工配合房产管理部门做好住宅装修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住宅装修应符合消防、市容、环卫、社区安全等有关规定,保证毗邻住宅的正常使用和通风采光。 第六条 严重损坏的住宅和有险情的住宅,应先修缮加固,并经房产管理部门验收,达到使用安全标准后,方可进行装修。危险房屋不得装修和使用。 第七条 住宅装修禁止下列行为: (一)拆除或改动柱梁、混凝土承重构件; (二)拆除窗间墙; (三)在悬挑楼梯的承重墙上挖壁打洞; (四)在楼面基层上凿槽安装各类管道; (五)改变外立面格局; (六)各类防盗或保安门、窗、栅等安装超出外墙立面; (七)其他损坏房屋结构及设施、危及房屋安全的行为。 第八条 进行下列住宅装修的,住宅使用人应当向所在地物业管理单位登记备案,并接受房产管理部门的监督: (一)装钉护墙板、粘贴瓷砖、面砖; (二)铺设木地板、块料面层、吊平顶; (三)铺设照明线、安装开关盒; (四)安装浴缸、铺设灶台; (五)增设小型搁板和吊橱。 登记备案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九条 住宅装修涉及开凿墙体和楼地面、移动门窗位置、拆改或增设房屋分隔结构、改变房屋外观等住宅装修行为,住宅使用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区房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区房产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住宅装修申请之日起5日内进行审查,确定其装修项目、部位和装修时间等内容,发给住宅装修许可单。住宅使用人必须在领取住宅装修许可单后,方可进行装修。 住宅使用人系单位自管房或私房的承租人、借用人、代管人的,应当先征得住宅所有人书面同意后,再向区房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第十条 住宅使用人应当严格按照房产管理部门确定的装修内容和规定的时间进行装修。 第十一条 承接住宅装修工程的企业,必须持有建筑业管理部门核发的具有承接建筑装修工程业务范围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不从事建筑工程施工的企业,承接住宅装修工程的,必须持有市房产管理部门核发的《住宅装修企业资质证书》。 外地施工企业进杭承接住宅装修业务的,必须经市建筑业管理部门进行资质审查,并限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 承接住宅装修业务的非装修企业的工匠,必须经房产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后,领取《住宅装修工上岗证》,方可从事住宅装修业务。 凡没有取得装修企业资质的单位或《住宅装修工上岗证》的个人,不得承接住宅装修业务。 第十二条 除自行装修外,住宅使用人应当委托具有装修企业资质的单位或 《住宅装修工上岗证》的个人进行住宅装修。 第十三条 从事住宅装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循以下规定: (一)除第九条所列装修内容外,不得承接未取得住宅装修许可单的住宅装修工程; (二)应当与住宅使用人签订书面的住宅装修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采用的材料不得以次充好,弄虚作假; (四)施工应符合有关规范要求,不得偷工减料、粗制滥造; (五)不得野蛮施工,危及建筑物及人身安全; (六)不得损害居民和其他经营者权益。 第十四条 住宅装修的价格,应根据市场竞争、优质优价的原则,由交易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第十五条 住宅装修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和相邻居民的安全。 第十六条 住宅装修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者避免对相邻居民正常生活所造成的影响。 禁止夜间22时至次日6时进行产生环境噪声的住宅装修活动。 第十七条 装修材料堆放不得占用公共通道和公用场所;装修产生的废弃物必须实行袋装化,按有关部门指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处置。 第十八条 装修住宅造成毗邻住宅所有人、使用人财产损害的,受损害人有权要求责任人赔偿损失、恢复原状。 第十九条 居民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对住宅装修活动的监督检查,对违章装修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对装修中的邻里纠纷及时进行调处。 第二十条 建立住宅交易市场,为住宅装修活动提供交易场所。 房产管理部门应会同工商、建筑业管理等部门加强对住宅装修交易市场的管理,引导和规范交易双方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 住宅装修发生纠纷,当事人可以向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进行投诉,房产管理部门应及时处理,当事人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由房产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并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住宅使用人未申领住宅装修许可单擅自进行住宅装修的,由房产管理部门责令其补办手续,并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不符合装修条件的,责令其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并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条规定,住宅使用人在装修过程中没有按照确定的装修内容进行装修的,由房产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没有取得装修企业资质的单位或《住宅装修工上岗证》的个人擅自承接住宅装修业务的,由房产管理部门责令其停止施工,对单位处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由房产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对单位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七条 对拒不停止损害房屋结构、设施的装修行为,可能影响公共安全的,除按本办法有关条款予以处罚外,由房产管理部门采取强制措施予以制止;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 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必须按照《*******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条 各县(市)城镇住宅装修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杭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市过去发布的有关住宅装修的规定同时废止。
    已有 3 个回答
  • 根据《杭州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杭州市对于物业管理收费的标准如下: 一、普通住宅物业管理收费标准: 1、新建小区多层每户每月按20—25元,高层每户每月按35—40元收取。 2、原有住宅小区经过改造达到实行物业管理要求的,物业管理费按每户每月最高不超过15元收费。 3、具体收费标准,由物业管理单位报市物价局、市房地产管理局核准。不具备物业管理条件的住宅,不得变相以物业管理的名义向业主收取物业管理费。 二、、别墅、高级公寓、涉外住宅的公共性服务收费标准,可由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单位协商拟定,报市物价局、市房地产管理局核准。 三、写字楼、办公、营业用房等非住宅房屋 的物业管理收费标准,由业主和物业管理单位协商拟定报市物价局、市房地产管理局核 四、对于特困户,经本人申请,物业管理单位可予减免物业管理服务收费。
    已有 4 个回答
  • 杭州多立方物业办事能力不怎么样,只会威胁。我们在多立方都住了几年了,我们的物业费和房租都是事先合同签好通过银行汇给房东的,物业自己因为没有把门换好,房东拒绝交物业费,都快几年过去了,物业接二连三找我们麻烦,说要我们交物业费,我们也多次联系房东,但房东属于那种跟你联系一回就换一个号码的那种,我们也多次给物业提供房东的电话号码,这多立方物业自己拿房东没有办法,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也主动跑去问物业房东物业费交了没,他们服务人员说不知道,最近貌似又在收账了,上头估计催得进了,现在物业三天两头打电话给我们,威胁说要停我们的水和电,还威胁我们不要租这个房子了,说明天就得要我们搬家,先是他们的罗经理来找我们吵架,再是客服人员打电话多次来骚扰,这多立方物业办事能力真的不咋样,按道理物业是给业主服务的,竟然用威胁的方式来解决事情,不管是经理,还是客服都这样。
    已有 3 个回答
  • 1绿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2.浙江南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3杭州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4浙江中原物业顾问有限公司 5杭州滨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6杭州龙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7浙江耀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8浙江广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9杭州龙湖物业公司 10华润新鸿基物业管理(杭州)有限公司
    已有 3 个回答
  • 第一条      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所收的费用。 第二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收费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通过正当的价格竞争机制,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第三条      物业服务收费根据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业主大会成立之前的住宅(含自有产权车位、车库)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别墅、业主大会成立后的住宅(含自有产权车位、车库)及其他非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四条      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可以采取包干制或酬金制等形式约定物业服务收费。包干制是指业主向物业服务企业支付固定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物业服务企业享受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服务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以上价格来自于网络,仅供参考
    已有 3 个回答
  • 杭州物业好的楼盘有: 依山郡 价格:6500元/m² 地址:杭州余杭径山景区207省道西侧 位于杭州余杭径山版块,三面环山,一面临湖(20000m2天然湖)背依巍巍径山风景名胜区,东接207省道与文一西路相连,随着杭长高速开通、至杭州市中心仅约半小时车程。 交通的便捷,让径山板块作为城西后花园的区域价值日渐凸显。归家之路,与其半小时在车水马龙里霓虹璀璨,不如半小时在山野间相约青山水。 兴耀鑫都汇 价格:14000元/m² 地址:杭州滨江区江陵路与滨康路交汇处 兴耀鑫都汇,总建筑面积近100000㎡ , 位于江陵路和滨康路交汇处 , 江陵路一路通繁华 , 滨康路无缝连接萧山金城路 , 是滨江区和萧山区的繁华纽带,两端皆通达。项目由2幢20-23层现代风格高层商务空间组成,下设3-4层商业裙房,将打造成集商业、生活、办公、餐饮、休闲、娱乐为一体的一站式城市风尚天地。 另外项目拥有双地铁,也是它一个非常突出的亮点;距离地铁1号线西兴站的直线距离约400米;与规划中的地铁5号线江晖站的直线距离约300米;30分钟可达武林中心。价格来源网络,仅供参考。
    已有 3 个回答
  • 杭州安舍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杭州万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杭州众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杭州金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天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浙江华太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其中浙江华太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是家非常不错的物业公司,他们家所以的员工都经过严格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服务意识非好,非常的专业,当地口碑非常好,值得信赖。
    已有 3 个回答
  •   《杭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杭价服〔2009〕68号)实施三年来,对规范我市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健康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近年来我市物业服务成本明显上升,物业服务企业发展出现了困难。为保障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可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调整市区(不含萧山区、余杭区)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基准收费标准调整为:有电梯住宅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下同)甲级1.80元,乙级1.40元,丙级1.05元,丁级0.80元;无电梯住宅甲级1.40元,乙级1.00元,丙级0.70元,丁级0.60元。   二、上述收费标准可上下浮动25%;各等级收费标准不包括电梯、增压水泵、小区水系、中央空调等高能耗设施设备运行消耗的电费。   三、本通知下发前已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   四、在商品房项目中配建保障性住房的住宅小区,可在规定的等级标准内自行招标,原则上不实行优质优价。   五、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调整后,其他相关物业服务收费政策仍按《杭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杭价服〔2009〕68号)的规定执行。
    已有 3 个回答
  • 第一条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行为,维护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合理使用,创造良好的生活、工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使用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自行管理形式,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第三条 市房产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各区、县(市)房产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对辖区内日常物业管理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对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日常运作开展业务指导。 建设、公安、民政、财政、城乡规划、绿化、环保、工商、质监、城管、人防、价格、消防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物业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指导监督本辖区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组建及日常工作,协调物业管理和社区建设的相互关系。 社区居民委员会协助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开展物业管理相关工作。 第五条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由辖区房产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的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辖区内物业管理的重大问题,并建立物业管理争议化解和纠纷处理工作机制,为处理物业管理争议和纠纷提供便利。 人民调解委员会可以依法调解本辖区内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物业管理纠纷。 第六条 物业服务行业组织应当建立诚信档案,制定物业服务规范,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服务从业人员的自律性管理,维护其合法权益。
    已有 3 个回答
  • 杭州和平小区物业服务不错,服务还是比较不错的,服务很到位,该公司的口碑很不错,评价很高,对工作认真负责,非常的细致,而且服务态度很好,对物业的管理方面都是按规则办事,非常的公平,是一家很有信誉的物业公司。
    已有 3 个回答
  • 你好,很高兴给你解答,我给你提供一些我的经验,你参考一下 杭州物业费收费标准,空置的房子,物业管理费是打70%的。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第十七条 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搜索交纳。 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未入住或未使用的物业,业主应向物业管理企业书面告知,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规定标准的70%交纳,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超过70%的,从其约定。 物业出租或以其他方式交他人使用的,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或使用人交纳,但业主负最终责任
    已有 3 个回答
  • 专门从事地上永久性建筑物、附属设备、各项设施及相关场地和周围环境的专业化管理的,服务很周全,对物业的管理比较认真负责,不乱收费,而且服务态度很不错,各方面都比较公平,非常的不错。 杭州物业管理费标准是100元.
    已有 3 个回答
  •   大汉物业公司挺不错的,该物业公司的口碑很好,专门从事地上永久性建筑物、附属设备、各项设施及相关场地和周围环境的专业化管理的,服务很周全,对物业的管理比较认真负责,不乱收费,而且服务态度很不错,各方面都比较公平,非常的不错。
    已有 1 个回答
  • 杭州物业保洁公司做的好的,并且口碑和服务态度也是挺不错的,有以下地址: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莫干山路1367号 地址:杭州市富阳市迎宾北路88号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王家塘路16号
    已有 3 个回答
  • 你好,其实每个地方的小区的物业都是有好有坏的,在购房的时候可以看一下他们小区用的是什么物业*,一般大的房企都有自己的物业体系,服务都是不错的。
    已有 3 个回答
  • 一、普通住宅物业管理收费标准: 1、新建小区多层每户每月按20—25元,高层每户每月按35—40元收取。 2、原有住宅小区经过改造达到实行物业管理要求的,物业管理费按每户每月最高不超过15元收费。 3、具体收费标准,由物业管理单位报市物价局、市房地产管理局核准。不具备物业管理条件的住宅,不得变相以物业管理的名义向业主收取物业管理费。 二、、别墅、高级公寓、涉外住宅的公共性服务收费标准,可由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单位协商拟定,报市物价局、市房地产管理局核准。 三、写字楼、办公、营业用房等非住宅房屋 的物业管理收费标准,由业主和物业管理单位协商拟定报市物价局、市房地产管理局核 四、对于特困户,经本人申请,物业管理单位可予减免物业管理服务收费。 价格了来源网络仅供参考。
    已有 3 个回答
  • 根据《杭州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杭州市对于物业管理收费的标准如下: 一、普通住宅物业管理收费标准: 1、新建小区多层每户每月按20—25元,高层每户每月按35—40元收取。 2、原有住宅小区经过改造达到实行物业管理要求的,物业管理费按每户每月最高不超过15元收费。 3、具体收费标准,由物业管理单位报市物价局、市房地产管理局核准。不具备物业管理条件的住宅,不得变相以物业管理的名义向业主收取物业管理费。 二、、别墅、高级公寓、涉外住宅的公共性服务收费标准,可由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单位协商拟定,报市物价局、市房地产管理局核准。 三、写字楼、办公、营业用房等非住宅房屋 的物业管理收费标准,由业主和物业管理单位协商拟定报市物价局、市房地产管理局核 四、对于特困户,经本人申请,物业管理单位可予减免物业管理服务收费。
    已有 1 个回答
位业主已在问吧找到答案

已有4150名业主喜获装修礼券

error text

error text

我已阅读并接受 《服务条款》 《隐私政策》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