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明设计收费标准 一、建筑外观:(以建筑外观垂直面之大小为计算范围,除非业主有明确要求,我们将对四个立面进行整体计算) 1、工建部分(写字楼、企业总部及行政办公楼等): ①、5000平方米以下的按15元/平方米收取; ②、5000平方米至10000平方米的按10元/平方米收取; ③、10000平方米至30000平方米的按8元/平方米收取; ④、30000平方米至50000平方米的6元/平方米收取; ⑤、50000平方米的以上的另行协商。 2、住宅部分(独栋式公寓、商住楼、高层住宅楼等): ①、5000平方米以下的按9元/平方米收取; ②、5000平方米至10000平方米的按7元/平方米收取; ③、10000平方米至30000平方米的按5元/平方米收取; ④、30000平方米至50000平方米的3.5元/平方米收取; ⑤、50000平方米的以上的另行协商。 3、多栋建筑群:(参照住宅部分的基数乘以相应系数) ①、对建筑群体进行设计时,相同立面的建筑在三栋以下的(含三栋),其照明设计收费的计算为:第一栋按上面①—⑤条的标准进行计算,第二、三栋分别在第一栋的基础上乘以0.8系数进行收取。 ②、对建筑群体进行设计时,相同立面的建筑在三栋以上的,其照明设计收费的计算为:第一栋按上面①—⑤条的标准进行计算,第二、三栋分别在第一栋的基础上乘以0.6系数进行收取。 对建筑群体进行设计时,相同立面的建筑在三栋以下的(含三栋),楼高超过11层的其照明设计收费的计算为:第一栋按上面①—⑤条的标准进行计算,第二、三栋分别在第一栋的基础上乘以0.6系数进行收取。 5、商业空间如酒店、会所等建筑: ①、3000平方米以下的按15元/平方米收取; ②、3000平方米至5000平方米的按12元/平方米收取; ③、5000平方米至8000平方米的按10元/平方米收取; ④、8000平方米至10000平方米的8元/平方米收取; ⑤、10000平方米的以上的另行协商。
本标准按照照明工程应用进行分类,由《室内照明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试行)、《专项照明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试行)、《室外照明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试行)组成,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设项目的照明工程设计收费。
一、根据《室内照明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试行),室内照明工程设计收费采取按照工程建设项目建筑规模及复杂程度分档定额计费方法计算收费,公式如下:
1 设计收费=投标方案费+设计收费基准价×(1±浮动幅度值)
2 设计收费基准价=基本设计收费+其他设计收费
3 基本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项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
二、根据《专项照明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试行),专项照明工程设计收费采取按照照明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概算投资额分档定额计费方法计算收费,公式如下:
1 设计收费=投标方案费+设计收费基准价×(1±浮动幅度值)
2 设计收费基准价=基本设计收费+其他设计收费
3 基本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项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
三、根据《室外照明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试行),室外照明工程设计收费采取按照照明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概算投资额分档定额计费方法计算收费,公式如下:
1 设计收费=投标方案费+设计收费基准价×(1±浮动幅度值)
2 设计收费基准价=基本设计收费+其他设计收费
3 基本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项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
公式中涉及的投标方案费、收费基价、调整系数等其查找确认具体参考《标准》详情中的相关表格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