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个人帐户存款一次性提取流程 用人单位为会员缴清公积金款项并办理会员减少手续 会员(申请人)填写《园区公积金会员一次性提取公积金个人帐户存款申请表》或《公积金会员亡个人帐户存款一次性提取(继承)申请表》,携带相关材料报“中心” “中心”审核后,按规定办理会员个人帐户存款一次性提取手续 会员或其法定继承人办理公积金个人帐户一次性提取,需提供以下材料: 1.公积金会员卡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园区公积金会员一次性提取公积金个人帐户存款申请表》(表J1)或《园区公积金会员亡个人帐户存款一次性提取(继承)申请表》(表J2)(会员亡提供)一式二份 4.《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参加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需提供) 属“因病或非因工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办理个人帐户一次性提取,除提供上述1--4项材料外,还需提供: ●劳动合同解除证明(经园区劳动管理部门退工备案)原件及复印件 ●市级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属“出国定居” 办理个人帐户一次性提取,除提供上述1--4项材料外,还需提供: ●劳动合同解除证明(经园区劳动管理部门退工备案)原件及复印件 ●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出国定居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属“非苏州市户籍的农村劳动者,回农村居住地务农” 办理个人帐户一次性提取,除提供上述1--4项材料外,还需提供: ●劳动合同解除证明(经园区劳动管理部门退工备案)原件及复印件 ●《园区非苏州市户籍会员回乡务农证明表》一份 属“达到退休年龄,不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条件” 办理个人帐户一次性提取,除提供上述1--4项材料外,还需提供: ●劳动合同解除证明(经园区劳动管理部门退工备案)原件及复印件 ●退出工作(劳动)岗位证明原件 属“会员亡” 办理个人帐户一次性提取,除提供上述1、3、4项材料外,还需提供: ●会员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公积金个人帐户存款继承的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继承人与亡会员的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继承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苏州乙类公积金提取条件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十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