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受理
受理的条件:
申办单位需提交如下申办材料:
(一)单位注册:注册单位需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件和网上注册信息填报软盘,到其注册所在地区人事局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网上注册登记。
(二)个人审核:
1、在网上填写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申请表(请填写准确并注意保存提交),填写完毕以A4规格纸张打印一式三份,加盖单位人事章(或公章)后上报区人事局。
2、申请《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人员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在京固定住所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屋租赁证或住所所在地居委会提供的居住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3)聘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4)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四张;
(5)如配偶和子女随往还需提供:结婚证书、配偶身份证、在京聘用合同、独生子女证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按照受理标准查验申办材料,对申办材料符合受理标准的,予以受理,转入初审程序
第二步:初审
标准:(一)属于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
(二)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的人才或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及相当资格、资质的人才;
(三)网上所填写的个人资料准确无误。
按照初审标准进行初审,对符合初审标准的转入复审。
告知
对申办材料不符合初审标准的,将需要补齐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一次性告知申办单位人事部门,待再次上报后进行复审。
第三步: 复审
对经初审后再次上报的材料进行复审,对符合复审标准的转入审定。
第四步:审定及上报
按照初审标准对申办材料进行审定,对通过审定的材料,通过网络当场提交市人事局待审批。
第五步:制证及下发
市人事局批准通过的,由区人事局制作《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并到市人事局盖章后,申请单位到区人事局领取《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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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注册
单位注册需带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高新技术企业批准证书副本原件及在北京市人事局网站上填报注册基本信息后生成的压缩文件(聘用单位注册申请里注册后所生成的压缩文件)来注册。
二、新办《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所需材料:
(1)提供在申请单位近半年逐月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2)提供近半年逐月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3)办证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等原件及复印件。
(5)高新技术企业批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办证人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申请表》(一式三份)(此表由申请单位在北京市人事局网站:www.bjp.gov.cn填报后打印)
(7)办证人的同底版一寸近斯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8)办证人的在京固定住所证明(①自己有住房的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②租赁房屋的提供与业主签订的租赁合同和《北京市房屋租赁(转租)登记备案表》;③居住单位公房的由房屋产权单位出具证明和《房产证》;④借住亲友房的由居委会出具相关证明和《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9)办证人员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10)办证人的配偶和子女随办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配偶在京工作单位的接收函或与在京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②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结婚证、独生子女证(有两个子女的需提供《二胎准生证》、《出生医学证明》和省计划生育条例,若双胞胎、多胞胎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④如随办子女超过16周岁的(高中(含)以下子女可以随办),须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在校证明
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信息变更所需材料:
3.1聘用单位变更:(注:须在申请人从原单位离职60天之内办理)
(1)单位申请
(2)本人申请(须本人手签字)
(3)原单位出具同意其离职的证明(须注明离职日期)
(4)现单位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现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6)《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