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1 条 各危险等级建筑、构筑物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每只标准喷头的保护面积、喷头间距,以及喷头与墙、柱面的间距,应符合表4.1.1 的规定。
标准喷头的保护面积和间距 表4.1.1
建、构筑物的危险等级分类 每只喷头
最大保护面积 (米2) 喷头
最大水平间距( 米 ) 喷头与墙、柱面
最大间距 ( 米 )
严重危险级 生产建筑物 8.0 2.8 1.4
严重危险级 储存建筑物 5.4 2.3 1.1
中危险级 12.5 3.6 1.8
轻危险级 21.0 4.6 2.3
第4.1.2 条 喷头溅水盘与吊顶、楼板、屋面板的距离,不宜小于 7.5 厘米,并不宜大于 15 厘
米,当楼板、 屋面板为耐火极限等于或大于0.50 小时的非燃烧体时,其距离不宜大于 30 厘米。
注:吊顶型喷头可不受上述距离的限制。
第4.1.3 条 布置在有坡的屋面板、吊顶下面的喷头应垂直于斜面,其间距按水平投影计算。 当屋面板坡度大于 1:3 并且在距屋脊 75 厘米范围内无喷头时,应有屋脊处增设一排喷头。
第4.1.4 条 喷头溅水盘布置在梁侧附近时喷头与梁边的距离,应按不影响喷洒面积的要求确定。
第4.1.5 条 在门窗口处设置喷头时,喷头距洞口上表面的距离不应大于 15 厘米 ; 距墙面的距离不宜小于 7.5 厘米,并不宜大于15 厘米。
消防喷淋头安装规范如下:
1 喷头安装应在系统试压、冲洗合格后进行。
2 喷头安装时宜采用专用的弯头、三通。
3 喷头安装时,不得对喷头进行拆装、改动,并严禁给喷头附加任何装饰性涂层。
4 喷头安装应使用专用扳手,严禁利用喷头的框架施拧;喷头的框架、溅水盘产生变形或释放原件损伤时,应采用规格、型号相同的喷头更换。
5 当喷头的公称直径小于10 mm时,应在配水干管或配水管上安装过滤器。
6 安装在易受机械损伤处的喷头,应加设喷头防护罩。
喷头溅水盘高于梁底、通风管道腹面的最大垂直距离
7 喷头安装时,溅水盘与吊顶、门、窗、洞口或墙面的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
8 当喷头溅水盘高于附近梁底或高于宽度小于1.2 m的通风管道腹面时,喷头溅水盘高于梁底、通风管道腹面的最大垂直距离应符合表5.2.8的规定。
9 当通风管道宽度大于1.2 m时,喷头应安装在其腹面以下部位。
10 当喷头安装在不到顶的隔断附近时,喷头与隔断的水平距离和最小垂直距离应符合表5.2.10 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