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 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
1、把落户申请(派出所有统一的格式,只要填入简单的几项即可)交入转入地的派出所,派出所开具接纳证明; 2、等待转入地户籍警察调查,符合转入条件派出所开出接纳证明; 3、将接纳证明交给转出派出所;转出派出所开出准迁
首先需要MSDS。如果不涉及危险化学品,就不需要做商检。商检主要是对危险品包装桶。根据联合国海运危险化学品规定,也就是必须获得UN编号的包装桶厂家才有资格。在上海,涉及危险品的,有些船运公司还需要托运方到上海市化工研究所
依据《宿迁市户籍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第二十条 符合家庭户立户条件的,可以由户主向经常居住的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家庭户立户登记,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立户申请; (二)家庭成员身份及相互关系证
根据《关于规范农村居民分户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 农村居民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分户:1、结婚后在本村社另有合法住房的;2、离婚后在本村社另有合法住房,或在本村社无合法住房,但已离婚半年以上的;3、在本村社另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