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盖章)
建设单位经办人
联 系 电 话
联 系 地 址
乡(镇)城管环卫服务中心(盖章) 泗洪县建设局印制
建设单位 发改局批准文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文号 规划设计单位及图 号 项目用途 新建、改建或扩建 申请建设用地位置和规模 位置 (四至)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规模 用地面积 ㎡,折合 亩 涉及到的环保、消防、供电、电讯、水利等有关专业部门意见(盖章):
乡(镇)城管环卫服务中心经办人现场勘查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乡(镇)城管环卫服务中心负责人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乡(镇)分管领导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村镇建设股负责人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村镇建设股经办人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建设局分管领导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说明及注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规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申请单位必须出具《规划选址意见书》复印件、现状图、土地权属证明、土地成交确认书、土地成交出让合同、用地规划总平面图、效果图(经乡(镇)城管环卫服务中心初审通过)。向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并在封面加盖单位公章。 取得建设规划用地许可证后,必须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征(拨)用地手续。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后一年内,未办妥用地手续,又未办理延期手续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如确需延期的,请在十二个月内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办理延期手续。 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许可,不得擅自变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的内容,如确需改变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定的用地性质、位置和界限,必须重新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用地定点图。
您好: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批所需材料: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三份(业主提供);
2、1/500或1/1000(郊区1/2000)由有地形图测绘资质的测绘单位测绘的地形图(在图上标明用地范围,并经属地管理部门审定)(原件2份);
3、经审定(由属地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或建设主管部门、县政府审定)的有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设计的规划设计或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图(比例为1:200—1:500、较大项目为1:500—1:1000)[图中须反映现状地形并标明建筑基地界限、新建建构筑物的外轮廓尺寸、与相邻建筑、用地界、道路(含规划道路)中心线、河道、管线等间距尺寸及相关技术指标等](房地产开发项目另附总平方案或修建性详细规划批复)1份(业主提供);
4、以公开竞价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需加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含附属文件、附图)(复印件1份业主提供)
5、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复印件1份)
新兴县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施工许证颁发按建设工程项目实行项办建设单位建设工程工前必须相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证申请施工许证应具备列条件: ()计划部门核发固定资产投资许证; (二)城市规划区建设工程已取建设项选址意见书、建设用规划许证建设工程规划许证; (三)满足施工需要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四)征拆迁手续已完; (五)招标工作已完施工单位确定; (六)建设单位已委托建设监理或建设单位建设工理机构资格审定施工单位本工程项经理已确定; (七)资金、物资施工所需市政公用设施等已落实; (八)按规定已统计部门办理统计登记手续; (九)其应具备条件已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