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宇对讲系统维保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了确保楼宇对讲系统的良好运作,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共识,签订此维保合同,具体事项如下: 第一条
维保范围
楼宇对讲系统系统工程(主要包括:非可视话机(220部)、门口机(18部)、前后门双面刷卡系统、静音锁、闭门器、电源、解码器及线路等。
第二条
维保期限
自 xxxx年 起 至 xxxx年 止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 乙方接到物业或业主报修电话后,应在24个小时内指派维修人员到达现场负责维修工作(如有特殊意外,双方协商处理)。
2. 系统设备因老化、淘汰、人为损坏等原因造成无法修复的,乙方应提出建议,物业或业主另行出资更换。
3. 乙方在3个工作日内未能维修好的设备,应当及时报甲方提供更换设备(说明原因并做维保记录)。
4. 乙方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履行维保义务和责任。
第四条
甲方责任
1.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人员进行维保工作。 2. 甲方应及时对乙方维保工作进行签字验收。 3.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及金额支付维保费用。
第五条
维保费用
1. 乙方收取甲方年度维护费用共计人民币叁仟元整 (¥3000)。
2. 甲方应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第30日向乙方支付维保费用人民币 壹仟元整 ,2013年2月15日支付维保费用人民币 壹仟元整 ,2013年5月15日支付维保费用人民币 壹仟元整 。
乙方 对私账户为
开户行: 姓名:
3. 对因老化、淘汰、人为损坏等原因而造成无法修复的系统设备,需要乙方进行更换,乙方将另按当时设备市场价格收取设备更换费用。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违约责任:甲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和金额付款的,每日按迟延支付价款的0.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 乙方违约责任: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时间提供维保服务的,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维保费用1%的违约金。
3.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擅自解除或不履行本合同的,需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总维保费用的20%违约金。
第七条
争议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向甲乙双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它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双方各执一份。
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根据需要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甲方:
乙方:xxxxxxxxxx有限公司
兹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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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简称甲方)与xxxxx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
一、甲乙双方商定由乙方为甲方的 小区内楼宇对讲管理系统进行硬件维保维护服务,详细服务内容见合同附件一。
二、维保维护服务的年收费总价为 元。(费用明细清单见合同附件二)
三、结算方式:费用分上、下半年三次支付,即上半年在甲乙双方签定合同后 七日内由甲方按合同总额的50%向乙方支付,即( ) 元;下半年支付的时间是在下半年维保开始前的一个月内由甲方受维保维护的现场管理处做出评定并签字认可后,将余下的50%中的50%即( )元支付给乙方,剩下的( )元待全年维保结束后的20天内向乙方支付。
四、合同有效时间:合同自 年 月 日开始至 年 月 日止,有效时间为壹年,在此期间,甲乙双方解除合同须提前壹个月通知对方,在合同终止之前,甲乙双方必须完成在合同终止之前的所有合同责任。
五、乙方在与甲方签定合同后将在一个星期内完成对系统硬件的熟悉工作。
六、乙方不承担因硬件超过自然寿命期而失效或人为破坏造成的事故所引发的后果及维保责任,在正常情况下只承担 元以内小部件的费用支出(单次购买), 元以上(单购)归甲方负责。
七、乙方保证严守甲方楼宇系统设备布局秘密,严防外界人员恶意侵犯。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如在合同执行期间,双方有异议,可协商解决,如不能达成一致,可由太原经济仲裁委员会仲裁。
甲方: 乙方:XX络科技有限公司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