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租赁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原推光漆门面房(现隆兴源)一套(1-3层)租于乙方使用。
二、租赁时间从二零零九年 月 日到二零一二年 月 日止,为期三年。
三、租金及付款方式
1、租金每年 万元,三年共计 万元。
2、分三次付清,第一次付款签订协议后乙方交付甲方 万元,第二次付款的时间为 ,金额为 万元,第三次付款的时间为 ,金额为 万元。协议签订之日甲方将租赁房屋交乙方执掌。
四、租赁期间,水费、电费、暖气费、管理费及工商、税务等乙方经营需缴纳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缴纳,但甲方负责水、电、暖接通到租赁门面房内,费用由甲方负担。
五、甲方保证租赁期间对租赁房屋有合法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因租赁房屋产权出现问题,由甲方配合乙方积极处理。
六、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担的房屋,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包括卷闸、玻璃门等)损坏的,乙方应立即修复或经济赔偿。乙方如要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设置,即增减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施,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对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房屋及设施损坏的甲方应及时修理,或乙方修理,甲方负担费用。
七、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八、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双方协商续租事宜。任何一方不愿续租的,均应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
九、租赁期满后,如甲方对外出租,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乙方,如甲方不再租赁,乙方要将门面完好交付于甲方。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 租给乙方使用。同时该门面内的设施(卷闸门、电线、灯管、开关、水管、地板、楼梯、扶手等)在现有完好状态移交给乙方管理使用。
二、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 年之内房租不得变动。租赁期满,如乙方需要继续承租,必须提前一个月向甲方书面申请,在相等条件下,甲方应当优先租赁给乙方, .
三、租金与交租方式:年租金 元,分两次缴清,首次付 元,如未按期交纳租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无条件收回门面,且押金不退。
四、水电费用:乙方单独安装水、电、煤气表,乙方按照实际使用量缴纳费用,水表开始 ,水费价格按自来水公司标准电表开始 ,按电业局标准收费,煤气表开始 ,按煤气公司标准收费。门面物业费、卫生费由承租方按时向物业公司缴纳,出租方概不负责。
五、签订合同时,甲方收到乙方押金 元(不计息),租赁期间不得以押金抵租金,任赁期满,乙方在交清各种费用后,门面内结构未改动,甲方退回所有押金,如有结构变动,乙方需恢复原状,甲方才能退押金。
六、本协议租期届满如乙方未继续租赁,乙方应在期满第二天内搬出。如未搬出,甲方对乙方所有存放的物品不承担存放、保管的责任。
七、乙方在租住期内,必须遵守法律和暂住人口的有关规定,乙方及其家人的安全,包括人身和财产安全,均由乙方负责。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