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但是需要满足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条件。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离休、退休的; 完全丧失劳动
1、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在支付房款后两年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额达到实际支付的购房款。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首期房款和
1.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购房发票和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2.以后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必须提供《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他人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含单位办理提取),还应提供
首先登录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个人业务,选租房提取,然后在在选哪个区哪个银行几点。提示:你如果是第一次提取的话得先激活(激活到发卡银行的哪个银行都行比如说招行一定得去招行)然后预约的时候一定要选发卡银行的指定提取点要不然不行
在深圳离职,如果没有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话,公积金里面的款会一直存在你的公积金帐号里面。但如果你以后不会再来深圳,那当然是现在就提取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