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建筑设计规范 2012年8月20日 中国建筑设计行业网 第1.0.1条 为保证饮食建筑设计的质量,使饮食建筑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等基本要求,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 本规范适用于城镇新建、
1 入口门廊: 天花:油白色乳胶漆; 墙面:详立面设计; 地面:铺500×500防滑耐磨地砖; 步级:铺500宽带防滑条的防滑耐磨步级砖; 坡道:铺500×500防滑耐磨地砖。 2 楼梯间: 天花:油白色乳胶
1.餐馆、饮食店和食堂(统称饮食单位)必须具有固定场所,周围30米之内无粪坑、 、牲畜圈、污水坑、有毒有害等污染源。 2.大中型饮食单位(总面积150平方米、餐位次80个,包厢1个以上,集中食堂就餐人数不胜数100人
1、餐厅的面积一般以1.85平方米/座计算,指标过小会造成拥挤,指标过宽,以增加工作人员的劳作活动时间和精力。?2、餐馆的餐厨比宜为1∶1.1;食堂餐厨比宜为1∶1。?3、餐厨比可根据饮食建筑的级别、规模、经营品种、原料
1、餐厅的面积一般以1.85平方米/座计算,指标过小会造成拥挤,指标过宽,以增加工作人员的劳作活动时间和精力。 2、餐馆的餐厨比宜为1∶1.1;食堂餐厨比宜为1∶1。 3、餐厨比可根据饮食建筑的级别、规模、经营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