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因房屋单价发生变化的,可以撤销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更改后的新合同应在一周内重新备案;
(二)因房屋存在质量问题需撤销已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应经司法裁定、仲裁委员会仲裁或提供质检部门出具的注明处理意见的报告;
(三)违反合同约定未按期交房,需撤销已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应经司法裁定、仲裁委员会仲裁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
(四)在同一开发企业建设的楼盘内进行房屋调串的,可以撤销已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新合同应在一周内重新备案;
(五)买受人购房后出国定居或移民需撤销已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应提供国外永久居住证件或公民国籍卡;
(六)因规划或设计变更导致房屋现状发生变化,需撤销已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应经测绘管理科确认与原规划和设计图不一致;
(七)因买受人直系亲属(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以下同)患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经济困难需撤销已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应提供市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书原件、病例复印件和催费单等证明资料;
(八)直系亲属间更名的,可以撤销已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需提供户籍证明或公安机关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新合同应在一周内重新备案;
(九)因夫妻离异需变更商品房买卖买受人姓名的,可以撤销已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需提交民政部门手续或法院离婚判决证明及财产分割协议书,新合同应在一周内重新备案;
(十)买受人去世需更名的,可以撤销已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需提交继承权公证书,新合同应在一周内重新备案;
(十一)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之内可以撤销已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需提供买卖双方同意解除合同协议书;
(十二)房屋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买卖双方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补充协议约定退房的,可以撤销已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需提供买卖双方解除合同的协议书及经测绘科审核确认的预测绘和实际测绘对照资料;
(十三)因出卖人的责任,未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退房的,可以撤销已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需提供买卖双方解除合同协议书;
(十四)因出卖人的失误,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漏添直系亲属共有人需变更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可以撤销已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需提供买卖双方同意添加直系亲属共有人的协议书,新合同应在一周内重新备案;
(十五)因出卖人的失误,商品房买卖合同中需撤除共有人而变更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可以撤销已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需提供买卖双方同意撤除共有人的协议书,新合同应在一周内重新备案;
(十六)因不可抗力而无法履行合同,经买卖双方协商同意,可以撤销已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需提供买卖双方解除合同协议书;
(十七)因司法裁定、仲裁委员会仲裁、行政裁决导致退房的,可以撤销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