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光权是指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享有从室外获取适度光源的权利,是人们生活不可或缺的基本权利。采光权是一种相邻权。按建设部制定楼间距国家标准,住宅室内空间的高度应不低于2.40米,各楼栋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楼房高度乘以0.7
一般来说大城市住宅日照标准为大寒日≥2小时,冬至日≥1小时,老年人居住建筑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2小时的标准;在原设计建筑外增加任何设施不应使相邻住宅原有日照标准降低。
所谓采光权,通常是指房屋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享有从室外取得适度光源的权利,比日照范围更大,没有相关法律规定?现阶段一般以民法通则的相邻权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为准。 2007年10月1日起,《物权法》对采光权进行
把外框架的高度加一块跟门一样颜色的框就行。住宅门大小要适中,过大主泄气,不聚气,不符合藏风聚气的风水原则。太小又影响聚气的效果。同时大门正面的外观,不可呈现凹凸太多的设计和装潢,会显得低俗。
关于采光权有这些规定:《宪法》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物权法》第八十九条: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