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居住房屋买卖:买方和卖方各向中介机构支付房产交易中心登记成交价1%的.二、居住房屋租赁:出租方和承租方各向中介机构支付一个月租金的35%。
二手房中介费即通过房屋中介公司进行二手房交易时支付给中介方的服务费,一般中介费为房屋成交价格的3%—5%。房屋出售方与房屋购买方都需要向中介方支付费用。中介服务费目前没有统一规定,一般按照行业内的习惯收取。
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即二手房中介费)实行明码标价制度。见《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
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在其经营场所或交缴费用的地点的醒目位置,公布其收费项目、服务内容、计费方法、收费标准等事项,在接受当事人委托时应当主动向当事人介绍有关中介服务的价格及服务内容等情况。
本文为你详细理出房屋买卖过程中所涉及的中介费用,让你不再害怕上当受骗。在房屋买卖过程当中,中介费的收取因服务项目的不同而存在差异。(一)权籍调查1﹑调查﹑征询所交易房屋权利的来源﹑现状﹑有无抵押﹑有无权利限制;2﹑调查﹑征询涉及权利人的处分要求和条件,核实处分资格﹑权利人和相关的身份及权利等。该项收费的标准是,买方和卖方各支付房产交易中心登记成交价的1%。(二)房屋使用状况调查1﹑收集﹑调查﹑征询房屋坐落环境,使用年限,有否隐瞒缺陷,房屋内的顶﹑墙﹑地﹑门﹑窗及设备等是否需要检测﹑修复,设备转让价格及有关费用结清情况;2﹑查询有无租赁﹑违章搭建﹑相邻关系侵权﹑维修基金的缴纳和使用情况。该项收费的标准是,买方和卖方各支付房产交易中心登记成交价的1%。(三)行情调查1﹑收集﹑调查﹑征询买卖价格的行情比较,税费结算,房屋户型比较,买卖双方的心理价格比较,有关政策变动的影响等;2﹑进行各种形式的信息发布活动等。该项收费的标准是,买方和卖方各支付房产交易中心登记成交价的1%。(四)确定成交意向并订立交易合同1﹑陪同双方当事人实地踏勘房屋设备﹑环境;2﹑约定洽谈时间,沟通双方的成交意向,出示﹑认定当事人身份;3﹑为双方选定合同文本,指导双方签约并作见证人;4﹑告知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条款,注意事项,履行方式,房款支付方式等。该项收费的标准是,买方和卖方各支付房产交易中心登记成交价的1%。(五)办理产权过户1﹑过户手续所需材料的收集﹑报告﹑确认﹑约定确权时间;2﹑代收代付由客户支付的税﹑费;3﹑完成交易过户﹑户口迁出。该项收费的标准是,买方和卖方各支付房产交易中心登记成交价的1%。(六)办理入住有关手续办理入住手续,公用事业费,有线电视等过户﹑费用结算等手续。该项收费标准是,买方和卖方各支付200元人民币。(七)代办贷款提供阶段性贷款担保,办理房地产抵押贷款及登记手续。其要由买方支付400元人民币。(八)单独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为买卖双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该项要由买方支付300元人民币。同时,要注意以下问题:1﹑在同一房产中介经纪服务收费后,不得就同一房产交易活动再次收取咨询费;2﹑办完过户手续之后才能收取服务费;3﹑服务费原则上由买卖双方平摊,也可按买卖双方约定的分摊办法执行;4﹑服务活动中涉及政府机构收取的税﹑费不包含在服务费中;5﹑中介经济机构不可强制进行价格评估,有关单位要求评估的,中介经纪机构应向客户提供相关法规依据;6﹑中介经纪机构提供的其他服务应明码标价,并由客户自愿选择,不准强制和诱导客户。二、中介费什么时候交在房屋中介合同中,中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后,要向买卖双方收取佣金。因此,房屋中介合同中,中介人的义务在于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不仅仅是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机会。托购买房产,除找寻合适的房子外,还应积极斡旋于被告与卖房人之间,介绍、撮合双方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只有在与卖房人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中介公司的居间义务方履行完毕,才有权收取合同约定的佣金,这一点在房屋委托代购协议中已有明确约定。中介公司自己印制的“客户服务确认单”属于格式条款,这些条款与其应当履行的义务不符,对客户没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合同法中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如果格式合同中的条款免除了合同提供方的责任或是否加重了对方的责任,这样的条款是无效的。在格式合同与非格式合同发生冲突时,应以非格式合同为准。
你好,分为口头咨询费和书面咨询费两种。口头咨询费,按照咨询服务所需时间结合咨询人员专业技术等级由双方协商议定收费标准。书面咨询费,按照咨询报告的技术难度,工作繁简结合标的额大小计收。普通咨询报告,每份收费300—1000元;技术难度大,情况复杂、耗用人力和时间较多的咨询报告,可适当提高收费标准,但不超过咨询标的额的0.5%。房地产经纪费根据代理项目的不同实行不同的收费标准。房屋租赁代理收费,尤论成交的租赁期限长短,均按半月至一月成交租金额标准,由双方协商议定一次性计收。房屋买卖代理收费,按成交价格总额的0.5%—2.5%计收。实行独家代理的,收费标准由委托方与房地产中介机构协商,可适当提高,但最高不超过成交价格的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