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网上登录池州职工住房公积金网站查询 2、携带个人有效证件到池州职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查询 3、拨打池州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服务热线,人工语音查询
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满足广大缴存职工贷款需求,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自2012年6月1日起,将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限额调整如下:借款人及配偶均按规定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
池州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提取条件如下: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但装修、装饰、维修自住住房均不得提取; 2、偿还购自住房贷款本息的; 3、直系亲属(父母、子女)购、建住房的; 4、因发
地址:池州市翠柏南路127号 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市人民政府的独立的事业单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办公室、综合科、业务科,下设东至县、石台县、青阳县管理部和九华山办事处,负责全市及各县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归集、
职工个人可通过“个人公积金账号+密码”或“身份证号码+姓名+密码”登录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预登记、个人信息查询和贷款业务等。 个人登陆初始密码为六位数字,发放方式为: 1、印刷于密码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