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不能买卖,不被国家认可,不受法律保护。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小产权房的出现与城市房价蹿升密不可分,其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亦是从房价上涨迈入快速之年的2007年开始的。按照国家的相关要求,“小产权房”不得确权发证,不受法律保护。
2013年11月22日,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全面、正确地领会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等措施,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严守耕地红线,坚决遏制在建、在售“小产权房”行为。
1、小产权房买卖目前在国内是不支持的,但目前国内的形式促使越来越多人选择到郊区的乡村买产权房;2、建议咨询律师,通过其他途径可使买卖合法,也能保护你的权益
、小产权房在手续全的情况下,也只能算是合格的农民房;
2、 现在的小产权方是不能够在市场流通的,一些中介也只是在暗中兜售;
3、严格意义上说,买卖小产权房是违法行为,小产权房也是禁止市场流通的;
4、市民购买小产权房利益受到侵害时,也得不到法律保护;
5、小产权房未经士地行政管理部门批准而使用集体所有土地的涉嫌违法用地;
6、小产权房无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涉嫌违法建设;
7、小产权房没有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因而不能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