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2016年,职工申请广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家庭(包括配偶、未成年子女,下同)已购房套数实行“认房”又“认贷”的标准。“认房”以房管局档案馆查册的《个人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以下简称《证明》)为认定标准。未注
1、借款人买房时,在当地房屋登记处登记的时候,借款人名下已经有一套住房的情况,再买房视为二套房; 2、借款人已经办贷款购买过一套住房的,又再一次申请贷款买房的情况,视为二套房; 3、贷款银行通过调查了解后,得知借款人
房产认定是以家庭为单位,如合肥本市户口夫妻名下有二套房产就不能在限购区内再购买第三套住房。如果你全款购买一套房子把这套卖了,再贷款买一套 算首套,房产局算二套。如果第一套是贷款房,就是卖了,再买一套还是算二套。 如果您需
开无房证明或二套房证明方法如下:带上身份证到房管局;1.找到自助查档机;2.把身份证放在感应区;3.选择打印名下房屋信息;4.打印出来后就是无房证明或二套房证明了;5.如果没有自助查档机可以到查档柜台查询办理。
首套房的认定既“认房”又“认贷”。也就是说,只要在建委网站里查到名下有房,无论之前贷款否,再次买房的话,银行贷款都算二套房贷。不仅如此,只要有过住房按揭贷款记录,无论这套房子还持有与否,之前的房贷是否还清,再买房贷款都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