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公租房保障对象为,符合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的家庭。与市内四区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全日制本科毕业不满5年的职工。具有大连市内四区城镇常住户口五年以上、有稳定工作的无房家庭;申请人为单身的,还应年满
大连公租房申请条件:一、城市无房户,即具有一定年限的大连市户口的无房家庭(具体的年限待定)。二、住房困难家庭,包括直系亲属无购房自助能力人群。三、收入比大连市社会平均工资高出一定比例,但无购房能力的家庭。(收入比例待定)
公租房即公共租赁房,是解决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的一个产品。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
中国北京、天津、上海等地建设的公租房的一般交房标准为:1.水、电、气表安装到户; 2.统一安装入户防盗门; 3.客厅及卧室地面采用玻化砖,墙面、天棚刷乳胶漆。厨房、卫生间地面、墙面均采用防滑地砖、墙砖,天棚采用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