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合同纠纷是指房屋买卖过程中出现的纠纷,包括售房广告引起的纠纷、认购书相关的纠纷、房屋买卖合同价款支付相关纠纷、房屋交付相关的纠纷、延期办证的纠纷、惩罚性赔偿的纠纷、二手房买卖的纠纷、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与房屋按揭关系的
以下违约条款必须在买卖二手房的合同中注明:1、约定买卖双方如有逾期行为,即超过交易事宜约定时间的,如买方无法按约定时间支付房款、卖方无法按约定时间腾房做物业交割等,一般由违约方按日计算向守约方支付房屋总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
根据我的法律常识,二手房居间合同就是在房产中介提供的约束买卖双方的合同文本,但是该合同并无规避个人所得税的用途,简单的说“居间”顾名思义就是约束双方。
1、为确保房屋买卖成交,买方需在签订合同前交付承购意向金。 2、如买方反悔,未于约定日期至房产方签订买卖合同,致无法完成买卖事宜,买方将诚意金支付给中介,作为违约赔偿。
近年来,随着房价的迅速攀升,房屋交易日益活跃,以贷款方式购买二手房的现象日益普遍,北京市海淀法院民四庭在对涉及二手房买卖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进行调研时发现,除传统的因借款人未及时还贷而引发的借款合同纠纷外,因二手房买卖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