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安装工程 劳务分包合同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乙方对本工程的有关情况及工程当地有关规定已经作了充分的了解,并接受现场现有施工条件及生活区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经认真协商订立本合同,双方严格执行。 一、 工程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二、 承包范围 完成本工程 #、 #塔楼及其地下室的给排水、强电、弱电工程、设计图纸变更修改项 目、甲方安排其它零星安装工程,具体详见图纸及与业主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所述相关水 电工作内容。 三、承包方式 3.1承包方式: 本工程在承包范围内以包工包机械、不包材料(但包耗材)、包安装调试、包材料损耗、包进度/工期、包质量、包保修、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工程验收质量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及甲方验收合格标准、包施工中乙方工人安全保护用品、工伤保险和劳保福利在内的形式由乙方承包。 3.2各项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建筑电气 1、住宅及商业供电 a.住宅用电从电表箱(不含此箱)出线至以后各用电点。低压柜(不含此柜)的梯间公共用电表后的出线至以后各用电点(含梯间照明) 第 2 页 (共 10 页) b.商业公用电从低压柜出线至以后各用电点。 2.设备供电 a.消防(风机、水泵、防火卷帘等)、通风设备:双回路电源箱(含此箱)至低压配电柜(不含此柜)的出线。 b.电梯:电表箱下桩(含双电源切换箱)至电梯机房,电梯电源箱(含此箱)。 3.发电机配电 发电机低压配电柜(不含此柜)前端电缆出线至双电源切换箱(含此箱)。 4.电气安装 a. ±0.00及以下(不含户内地下室、户内半地下室)的开关、插座、面板、灯具(含消防应急灯、出口指示灯)、配电箱、电线、管线等的安装。 b.设备房(电梯机房、水泵房等)内部通风、排风、开关、插座、灯具、面板。 5.甲方独立分包项目 a.各栋各户电表箱以前部分、各梯公共照明箱以前部分。 b.电表箱;±0.00以上(不含设备房)、户内半地下室、户内地下室的开关、插座、面板、灯具。 c.发电机安装、高低压配电工程、水泵安装、消防工程的设备安装部分。 二)给排水工程 1.室内给水工程 室外各建筑单元水表表后(含此表)至建筑物各用水点的给水干、支、横、立管全做。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应甲方邀请,乙方为甲方地处建山的房屋建筑工程负责水电安装。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认真协商,就本次水电安装工程劳务(包工)施工具体事项达成如下协议条款:第一条:劳务 (包工)施工范围1、乙方根据甲方提供工程现有水电安装设计图严格按图组织施工。如甲方没有提供图纸应该在乙方施工前明确告之乙方具体详细的施工要求,以便乙方能够有目的认真组织施工。2、应甲方要求,乙方为甲方负责拾贰间(12)房屋的水电安装。第二条:承包劳务(包工)方式及付款方式:1、本工程依据劳务施工承包范围,乙方承包施工安装工人费、负责施工质量、施工安全。水安装以每间壹佰伍拾元(150)结算(不含税金);电安装以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壹拾伍元(15)结算(不含税金)。2、付款方式:甲方按照工程进度付款,施工进度达到三分之一时甲方应立即支付乙方包工费30%;施工进度达到三分之二时甲方应立即支付乙方包工费30%;水电安装完工后甲方应立即支付乙方包工费30%;余款10%作为保修金,达到规定质保期六个月后甲方应该立即付清全部余款。第三条:工程质量安全1、乙方应按照设计图的要求及施工规范施工,若没有施工图则严格按照甲方所提合理要求施工。2、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安全文明施工,注意人身安全,如由乙方原因而引起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负,甲方不负责任。第四条:甲、乙双方责任(一)甲方责任:1、甲方协调各方正常关系,负责工地合格材料及时采购到现场。2、甲方提供良好的施工环境,如乙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问题确实需要甲方牵头协调,甲方应该积极组织协调。(二)乙方责任:1、提前及时向甲方提供材料采购情况,便于甲方及时采购材料。2、在施工过程中满足设计质量要求的前提下,处处要为甲方节约材料,不得无故浪费,如因乙方安装质量问题导致的返工,由乙方负责,并赔偿甲方材料损失。第五条:如因设计及其它原因增加施工范围以外的项目,甲、乙双方协商增加人工费,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第六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签字生效,付清尾款后失效。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XXXX年XX月XX日